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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机关是党和人民掌握的“刀把子”,肩负着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使命。全省政法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不断强化“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要求,为推进辽宁新一轮全面振兴作出了积极贡献。
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第一责任
有力维护了国家安全和大局稳定
全省政法机关不断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着力做好反对暴力恐怖和维护政治安全、金融安全、网络安全、公共安全五大领域风险预警预控工作。
——全力确保国家政治安全。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情报先导、信息引领,反奸防谍工作取得重要战果。组织开展反恐处突实战演练,合成作战机制更加完善。依法严厉打击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无邪教创建”“新春送福”活动亮点突出,创办的反邪教专刊《正道》持续传播正能量。边境安全防线更加稳固。
——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加强社会稳定形势月研判和专题性、应急性研判,健全完善《辽宁省处置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应急预案》。全国“两会”、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G20杭州峰会、大连达沃斯论坛等重要节点,启动日研判调度机制,及时处理涉信访稳定、网络舆情等方面行动性、指向性、预警性信息,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
——全力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连续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推进年”“规范年”“创新年”活动,推动实施政策决策类稳评,推进稳评清单报备和信息化建设,加强第三方中介机构培育管理,将稳评工作纳入政绩、发展成果、目标管理考核评价体系。去年以来,全省先后对近4000个项目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重大决策项目实现了有序实施、平稳推进。针对经济下行压力可能引发的问题,组织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排查化解整治,确保大型国企脱困重组工作稳步推进,形成的预案成为此类工作样本。
着力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稳步提升
全省政法机关继续加强平安建设的统筹设计和纵深推进,构建覆盖全社会、各领域的“大平安”工作格局。
——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扎实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大连经验”得到中央政法委、中央综治委充分肯定。全省整合551个省市县际检查站、792个“1、3、8分钟”巡逻处置圈和“10、20分钟”城区封控圈。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实现了重点区域基本全覆盖、农村行政村出入口覆盖率40%以上的目标。开展消防、交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危爆物品寄递物流专项治理,推进护路联防、校园安防和平安医院建设,对重点治安地区组织专项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全省各类案件事故数量呈总体下降趋势。
——社会治安秩序向上向好。推进常态化打击整治,开展打击侵财犯罪、经济犯罪、严重刑事犯罪、毒品犯罪、打黑除恶、治爆缉枪、反拐、涉网、涉伪基站等专项行动,成功侦破“2015-1045”毒品目标案件等大要案,命案破现案率保持在99%以上。民生领域案件侦破能力显著增强,在全国率先成立打击电信网络犯罪查控中心,最大限度地帮助被骗企业和群众挽回损失。完善维稳与维权并重的进京非访处置机制,进京非访人数逐年大幅递减。出台《辽宁省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责任分工方案》,年均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0余万起,化解率为98%以上。
——社會治安综合治理创新成效明显。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工作会议精神,出台《辽宁省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连续开展了“网格化服务管理建设年”“网格化服务管理推进年”活动,全省划分网格72845个、网格员325784名,8个市实现全覆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行户籍迁移阶梯化政策。扎实做好特殊人群救助管理工作,76个县区建成社区矫正管理教育中心。表彰奖励宣传见义勇为英雄事迹,开展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出台《重大敏感案事件舆情应对暂行办法》,打造“新媒体+三同步”平台,舆情引导工作得到中央政法委充分肯定并向全国推广。
以改革创新破解制约司法公正难题
法治辽宁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全省政法机关以深化改革为动力,着力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
——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2016年1月,中央正式批复辽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9月6日,省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成立大会隆重召开。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推进,着力在牵一发动全身的环节上求突破,试点工作实现提速增效。目前,首批法官检察官遴选圆满完成,试点工作在全省全面推开。中央政法委领导同志对我省司改工作给予肯定。
——司改试点相关改革稳步实施。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有序推开,涉诉信访工作驶入法治轨道。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有序推进。小额诉讼、刑事速裁、简易程序不断完善。刑事案件速裁程序、量刑规范化等试点取得良好成效。人民警察招录培养机制改革、警衔津贴标准调整、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等公安改革有序实施。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和法律援助制度更加完善,受益群体不断扩大。
——执法司法公信力稳步提升。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集中开展案件评查,审判质效稳步提升。着力破解“执行难”问题,开展执行清案“百日会战”等专项行动,2015年、2016年执结案件数量与上年相比分别上升14.76%、26.69%。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对刑事诉讼、执行的法律监督,纠正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开展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专项治理,有效解决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问题。深化“阳光司法”,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推动政法机关门户网站集群建设和“两微一端”平台建设,实现了以公开促公信。
——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围绕全省“项目年”建设,为全省重大建设项目提供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法律服务。与企业建立了“风险共担、安全共治、信息共享、工作共评”机制。推进知识产权“三审合一”改革,推出诉讼服务中心示范法院。公安审批全部实现网上流转,平均时长缩短50%以上。“互联网+”民生警务平台、“外商服务站”和出入境24小时自助服务等创新举措获得广泛赞誉。法律援助、司法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事业蓬勃发展。“六五”普法成绩斐然,“七五”普法全面启动,出台《辽宁省创新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实施意见》,举办“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等活动。
全省政法机关始终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履职尽责的重要保障,努力打造政治过硬、业务过硬、素质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政法队伍。修订完善《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议事规则》《省委政法委员会委员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全省政法系统“大调研、防风险、解难题”活动和警示教育活动,举办全省政法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培训班,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把纪律规矩立起来,把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树起来,把作风建设严起来,广大政法干警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宗旨意识更加牢固,自觉坚守“四个底线”和“五个拒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为刚性约束,新风正气渐成常态。
未来几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加快推进辽宁振兴发展的关键时期。全省政法机关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以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引,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精神,奋力开创政法事业新局面。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提高新形势下党领导政法工作的水平;提升预知预警预防能力,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创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辽宁;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全力推进依法治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大力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政法队伍的思想素质和履职能力,为辽宁新一轮全面振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第一责任
有力维护了国家安全和大局稳定
全省政法机关不断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着力做好反对暴力恐怖和维护政治安全、金融安全、网络安全、公共安全五大领域风险预警预控工作。
——全力确保国家政治安全。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情报先导、信息引领,反奸防谍工作取得重要战果。组织开展反恐处突实战演练,合成作战机制更加完善。依法严厉打击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无邪教创建”“新春送福”活动亮点突出,创办的反邪教专刊《正道》持续传播正能量。边境安全防线更加稳固。
——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加强社会稳定形势月研判和专题性、应急性研判,健全完善《辽宁省处置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应急预案》。全国“两会”、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G20杭州峰会、大连达沃斯论坛等重要节点,启动日研判调度机制,及时处理涉信访稳定、网络舆情等方面行动性、指向性、预警性信息,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
——全力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连续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推进年”“规范年”“创新年”活动,推动实施政策决策类稳评,推进稳评清单报备和信息化建设,加强第三方中介机构培育管理,将稳评工作纳入政绩、发展成果、目标管理考核评价体系。去年以来,全省先后对近4000个项目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重大决策项目实现了有序实施、平稳推进。针对经济下行压力可能引发的问题,组织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排查化解整治,确保大型国企脱困重组工作稳步推进,形成的预案成为此类工作样本。
着力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稳步提升
全省政法机关继续加强平安建设的统筹设计和纵深推进,构建覆盖全社会、各领域的“大平安”工作格局。
——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扎实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大连经验”得到中央政法委、中央综治委充分肯定。全省整合551个省市县际检查站、792个“1、3、8分钟”巡逻处置圈和“10、20分钟”城区封控圈。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实现了重点区域基本全覆盖、农村行政村出入口覆盖率40%以上的目标。开展消防、交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危爆物品寄递物流专项治理,推进护路联防、校园安防和平安医院建设,对重点治安地区组织专项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全省各类案件事故数量呈总体下降趋势。
——社会治安秩序向上向好。推进常态化打击整治,开展打击侵财犯罪、经济犯罪、严重刑事犯罪、毒品犯罪、打黑除恶、治爆缉枪、反拐、涉网、涉伪基站等专项行动,成功侦破“2015-1045”毒品目标案件等大要案,命案破现案率保持在99%以上。民生领域案件侦破能力显著增强,在全国率先成立打击电信网络犯罪查控中心,最大限度地帮助被骗企业和群众挽回损失。完善维稳与维权并重的进京非访处置机制,进京非访人数逐年大幅递减。出台《辽宁省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责任分工方案》,年均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0余万起,化解率为98%以上。
——社會治安综合治理创新成效明显。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工作会议精神,出台《辽宁省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连续开展了“网格化服务管理建设年”“网格化服务管理推进年”活动,全省划分网格72845个、网格员325784名,8个市实现全覆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行户籍迁移阶梯化政策。扎实做好特殊人群救助管理工作,76个县区建成社区矫正管理教育中心。表彰奖励宣传见义勇为英雄事迹,开展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出台《重大敏感案事件舆情应对暂行办法》,打造“新媒体+三同步”平台,舆情引导工作得到中央政法委充分肯定并向全国推广。
以改革创新破解制约司法公正难题
法治辽宁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全省政法机关以深化改革为动力,着力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
——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2016年1月,中央正式批复辽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9月6日,省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成立大会隆重召开。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推进,着力在牵一发动全身的环节上求突破,试点工作实现提速增效。目前,首批法官检察官遴选圆满完成,试点工作在全省全面推开。中央政法委领导同志对我省司改工作给予肯定。
——司改试点相关改革稳步实施。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有序推开,涉诉信访工作驶入法治轨道。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有序推进。小额诉讼、刑事速裁、简易程序不断完善。刑事案件速裁程序、量刑规范化等试点取得良好成效。人民警察招录培养机制改革、警衔津贴标准调整、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等公安改革有序实施。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和法律援助制度更加完善,受益群体不断扩大。
——执法司法公信力稳步提升。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集中开展案件评查,审判质效稳步提升。着力破解“执行难”问题,开展执行清案“百日会战”等专项行动,2015年、2016年执结案件数量与上年相比分别上升14.76%、26.69%。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对刑事诉讼、执行的法律监督,纠正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开展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专项治理,有效解决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问题。深化“阳光司法”,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推动政法机关门户网站集群建设和“两微一端”平台建设,实现了以公开促公信。
——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围绕全省“项目年”建设,为全省重大建设项目提供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法律服务。与企业建立了“风险共担、安全共治、信息共享、工作共评”机制。推进知识产权“三审合一”改革,推出诉讼服务中心示范法院。公安审批全部实现网上流转,平均时长缩短50%以上。“互联网+”民生警务平台、“外商服务站”和出入境24小时自助服务等创新举措获得广泛赞誉。法律援助、司法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事业蓬勃发展。“六五”普法成绩斐然,“七五”普法全面启动,出台《辽宁省创新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实施意见》,举办“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等活动。
全省政法机关始终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履职尽责的重要保障,努力打造政治过硬、业务过硬、素质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政法队伍。修订完善《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议事规则》《省委政法委员会委员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全省政法系统“大调研、防风险、解难题”活动和警示教育活动,举办全省政法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培训班,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把纪律规矩立起来,把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树起来,把作风建设严起来,广大政法干警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宗旨意识更加牢固,自觉坚守“四个底线”和“五个拒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为刚性约束,新风正气渐成常态。
未来几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加快推进辽宁振兴发展的关键时期。全省政法机关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以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引,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精神,奋力开创政法事业新局面。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提高新形势下党领导政法工作的水平;提升预知预警预防能力,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创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辽宁;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全力推进依法治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大力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政法队伍的思想素质和履职能力,为辽宁新一轮全面振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