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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很多生产加工型企业都有自己的运输车队来运输货物。但对于一批货物的运输,企业可以选择两种运输方式:通过建立隶属于本公司的运输公司进行运输或不将自有车队独立,即自营运输。这两种运输方式企业所承担的最终税负一般是不同。本文拟对以上两种运输方式的税负情况进行研究对比,探讨拥有自有车队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是否应将其改建为单独的运输公司,从而为企业做出最优化选择提供建议,帮助企业实现税负最小化。
【关键词】增值税 营业税 临界值
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通过隶属于本公司的车队运输本公司生产的货物,其购置车辆及购买油料的过程中均产生了可抵扣金额,如果索取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可按17%的税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而如果采用将自有车队改建为单独运输公司的方式运输,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所支付的运费准予按运费结算单据所列运费的7%计算进项税额并准予扣除。
这里的筹划点在于是否单独建立运输公司,以下对是否建立运输公司的税收负担分别予以计算。
先假设一年发生的所有可税前抵扣不含税运输成本(如运输工具耗用的油料、配件等项目)为X,其他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为Y(如运输队人员工资、汽车养路费等项目)。如果将运输车队改建为单独运输公司,那么按照独立交易原则,一切收入和税费的处理视同将货物委托不归属于本公司的其他运输公司进行运输。因此对于独立的运输公司来讲,由于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所以需要将这一部分成本通过加价转移给购买运输服务的消费者,那么一年运输公司成本费用为1.17X+Y。再假设运输公司利润率为R。
一、不考虑运输公司存在利润率R、所得税和城建税以及教育费附加的情况
为了便于更好地理解此次筹划思路,首先考虑较为简单的情况——不考虑运
输公司存在利润率R、所得税和城建税以及教育费附加。
假设运费中的可扣税的物耗的比率为T=X/X+Y(不含税价,下同)。如果不建立单独运输公司,那么公司运输自产货物每年可抵扣增值税17%×X;如果建立单独运输公司,总公司按现行政策规定可抵扣7%(1.17X+Y)的进项税,同时,这笔运费在收取方还应当按规定缴纳3%(1.17X+Y)的营业税,这样站在集团企业整体角度该运费实际只有4%(1.17X+Y)的抵扣额。若上述两种情况的抵扣额相等时,就可以求出T的临界点了。即:17%×X=4%(1.17X+Y),解方程得:X=0.3247Y,则T=X/X+Y=24.5%。当运费结构中可抵扣增值税的物耗比率高于临界点24.5%时,此时应选择自营运输;而当企业采取自营运输的方式发生的运费中物耗部分与运费总额的比例小于24.5%时,企业应将自营运输改为建立运输公司,以取得节税效应。
二、存在利润率R,考虑所得税但不考虑城建税以及教育费附加的情况
当把运输公司利润率R和所得税因素考虑进来时,是否建立运输公司税务
情况处理如下:
方案一:建立运输公司
建立运输公司后,分别计算总公司税收状况和运输公司税收状况(数字前面负号代表因为业务的发生减少的税额,正号代表要缴纳的税额)
总公司:增值税—— -7%·(1.17X+Y)·(1+R)
营业税—— 0
企业所得税—— -(1.17X+Y)·(1+R)·25%·93%
运输公司:增值税—— 0
营业税——+3%·(1.17X+Y)·(1+R)
企业所得税—— +(1.17X+Y)·R ·25%
合计:-(0.2725+0.0225R)(1.17X+Y)
=-【(0.318825+0.026325R)X+(0.2725+0.0225R)Y】…… ①
计算说明:
总公司在抵扣运输公司提供的运输发票金额7%增值税后,只有93%的部分入成本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方案二:不建立运输公司
总公司:增值税—— -X·17%
营业税—— 0
企业所得税——-(X+Y)·25%
合计:-(0.42X+0.25Y)……②
由于①与②都是负数,代表可以少缴纳的税款,因此①与②谁的绝对值大,代表哪个方案最有利。
我们先假设运输公司利润率R为10%,则①变为-(0.3214575X+0.27475Y)
令(0.42X+0.25Y)……③
(0.3214575X+0.27475Y)……④
③-④=0.0985425X-0.02475Y ……⑤
当⑤>0时,应选择不建立运输公司;
当⑤<0时,应选择建立运输公司。
当⑤=0时,X/X+Y=20.074%
三、存在利润率R、考虑所得税、城建税以及教育费附加的情况
当把运输公司利润率R、所得税以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因素都考虑进来
时,假设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合计为流转税额的10%,是否建立运输公司税务情况处理如下:
方案一:建立运输公司
总公司:增值税—— -7%·(1.17X+Y)·(1+R)·(1+10%)
营业税—— 0
企业所得税——-【(1.17X+Y)·(1+R)·93%-7%·10%·(1.17X+Y)·(1+R)】·25%
运输公司:增值税—— 0
营业税——+3%·(1.17X+Y)·(1+R)·(1+10%)
企业所得税—— +【(1.17X+Y)·R -3%·10%·(1.17X+Y)·(1+R)】·25%
合计:-(0.2755+0.0255R)(1.17X+Y)
=-【(0.322335+0.029835R)X+(0.2755+0.0255R)Y】…… ①
方案二:不建立运输公司
总公司:增值税—— -X·17%·(1+10%)
营业税—— 0
企业所得税——-【(X+Y)+17%·10%·X】·25%
合计:-(0.43275X+0.25Y)……②
由于①与②都是负数,代表可以少缴纳的税款,因此①与②谁的绝对值大,代表哪个方案最有利。
我们先假设运输公司利润率R为10%,则①变为-(0.3253185X+0.27805Y)
令(0.43275X+0.25Y)……③
(0.3253185X+0.27805Y)……④
③-④=0.1074315X-0.02805Y ……⑤
當⑤>0时,应选择不建立运输公司;
当⑤<0时,应选择建立运输公司。
当⑤=0时,X/X+Y=20.7%
在第一种不考虑运输公司存在利润率R、所得税和城建税以及教育费附加的
情况、第二种不考虑城建税以及教育费附加的情况和第三种考虑城建税以及教育费附加的情况下,算出的临界值T分别为24.5%、20.074%、20.7%,都在20%~25%之间。这说明,如果运费结构中可抵扣增值税的物耗比率高于20%时,将车队编入公司内部管理比建立运输公司要实惠,或者效果差不多,这时候可以选择不建立单独的运输公司;而远低于20%时,应选择建立运输公司,获得更高的税收利益。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注:文章内所有公式及图表请以PDF形式查看。
【关键词】增值税 营业税 临界值
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通过隶属于本公司的车队运输本公司生产的货物,其购置车辆及购买油料的过程中均产生了可抵扣金额,如果索取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可按17%的税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而如果采用将自有车队改建为单独运输公司的方式运输,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所支付的运费准予按运费结算单据所列运费的7%计算进项税额并准予扣除。
这里的筹划点在于是否单独建立运输公司,以下对是否建立运输公司的税收负担分别予以计算。
先假设一年发生的所有可税前抵扣不含税运输成本(如运输工具耗用的油料、配件等项目)为X,其他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为Y(如运输队人员工资、汽车养路费等项目)。如果将运输车队改建为单独运输公司,那么按照独立交易原则,一切收入和税费的处理视同将货物委托不归属于本公司的其他运输公司进行运输。因此对于独立的运输公司来讲,由于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所以需要将这一部分成本通过加价转移给购买运输服务的消费者,那么一年运输公司成本费用为1.17X+Y。再假设运输公司利润率为R。
一、不考虑运输公司存在利润率R、所得税和城建税以及教育费附加的情况
为了便于更好地理解此次筹划思路,首先考虑较为简单的情况——不考虑运
输公司存在利润率R、所得税和城建税以及教育费附加。
假设运费中的可扣税的物耗的比率为T=X/X+Y(不含税价,下同)。如果不建立单独运输公司,那么公司运输自产货物每年可抵扣增值税17%×X;如果建立单独运输公司,总公司按现行政策规定可抵扣7%(1.17X+Y)的进项税,同时,这笔运费在收取方还应当按规定缴纳3%(1.17X+Y)的营业税,这样站在集团企业整体角度该运费实际只有4%(1.17X+Y)的抵扣额。若上述两种情况的抵扣额相等时,就可以求出T的临界点了。即:17%×X=4%(1.17X+Y),解方程得:X=0.3247Y,则T=X/X+Y=24.5%。当运费结构中可抵扣增值税的物耗比率高于临界点24.5%时,此时应选择自营运输;而当企业采取自营运输的方式发生的运费中物耗部分与运费总额的比例小于24.5%时,企业应将自营运输改为建立运输公司,以取得节税效应。
二、存在利润率R,考虑所得税但不考虑城建税以及教育费附加的情况
当把运输公司利润率R和所得税因素考虑进来时,是否建立运输公司税务
情况处理如下:
方案一:建立运输公司
建立运输公司后,分别计算总公司税收状况和运输公司税收状况(数字前面负号代表因为业务的发生减少的税额,正号代表要缴纳的税额)
总公司:增值税—— -7%·(1.17X+Y)·(1+R)
营业税—— 0
企业所得税—— -(1.17X+Y)·(1+R)·25%·93%
运输公司:增值税—— 0
营业税——+3%·(1.17X+Y)·(1+R)
企业所得税—— +(1.17X+Y)·R ·25%
合计:-(0.2725+0.0225R)(1.17X+Y)
=-【(0.318825+0.026325R)X+(0.2725+0.0225R)Y】…… ①
计算说明:
总公司在抵扣运输公司提供的运输发票金额7%增值税后,只有93%的部分入成本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方案二:不建立运输公司
总公司:增值税—— -X·17%
营业税—— 0
企业所得税——-(X+Y)·25%
合计:-(0.42X+0.25Y)……②
由于①与②都是负数,代表可以少缴纳的税款,因此①与②谁的绝对值大,代表哪个方案最有利。
我们先假设运输公司利润率R为10%,则①变为-(0.3214575X+0.27475Y)
令(0.42X+0.25Y)……③
(0.3214575X+0.27475Y)……④
③-④=0.0985425X-0.02475Y ……⑤
当⑤>0时,应选择不建立运输公司;
当⑤<0时,应选择建立运输公司。
当⑤=0时,X/X+Y=20.074%
三、存在利润率R、考虑所得税、城建税以及教育费附加的情况
当把运输公司利润率R、所得税以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因素都考虑进来
时,假设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合计为流转税额的10%,是否建立运输公司税务情况处理如下:
方案一:建立运输公司
总公司:增值税—— -7%·(1.17X+Y)·(1+R)·(1+10%)
营业税—— 0
企业所得税——-【(1.17X+Y)·(1+R)·93%-7%·10%·(1.17X+Y)·(1+R)】·25%
运输公司:增值税—— 0
营业税——+3%·(1.17X+Y)·(1+R)·(1+10%)
企业所得税—— +【(1.17X+Y)·R -3%·10%·(1.17X+Y)·(1+R)】·25%
合计:-(0.2755+0.0255R)(1.17X+Y)
=-【(0.322335+0.029835R)X+(0.2755+0.0255R)Y】…… ①
方案二:不建立运输公司
总公司:增值税—— -X·17%·(1+10%)
营业税—— 0
企业所得税——-【(X+Y)+17%·10%·X】·25%
合计:-(0.43275X+0.25Y)……②
由于①与②都是负数,代表可以少缴纳的税款,因此①与②谁的绝对值大,代表哪个方案最有利。
我们先假设运输公司利润率R为10%,则①变为-(0.3253185X+0.27805Y)
令(0.43275X+0.25Y)……③
(0.3253185X+0.27805Y)……④
③-④=0.1074315X-0.02805Y ……⑤
當⑤>0时,应选择不建立运输公司;
当⑤<0时,应选择建立运输公司。
当⑤=0时,X/X+Y=20.7%
在第一种不考虑运输公司存在利润率R、所得税和城建税以及教育费附加的
情况、第二种不考虑城建税以及教育费附加的情况和第三种考虑城建税以及教育费附加的情况下,算出的临界值T分别为24.5%、20.074%、20.7%,都在20%~25%之间。这说明,如果运费结构中可抵扣增值税的物耗比率高于20%时,将车队编入公司内部管理比建立运输公司要实惠,或者效果差不多,这时候可以选择不建立单独的运输公司;而远低于20%时,应选择建立运输公司,获得更高的税收利益。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注:文章内所有公式及图表请以PDF形式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