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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2005年11月桂林全国辩证逻辑讨论会会议论文的后两部分(共四部分);前两部分以“悖论与自指”为题发表于《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2期。悖论及悖论性错误的直接原因是认为语句可以自我指称,而语句自指是不可能的。我们之所以认为语句自指可能,就是因为我们对语言的“当下、即时”这一重要性质缺乏理解所导致的某种混淆;这才是悖论及悖论性错误的根源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