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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属于政治理论课的范畴,这决定了该门课程的课堂讲授与专业课有较大的不同。鉴于此,教师应着力从两个方面提高教学的实效性:一方面优化知识构成,改进授课中的话语体系,通过多学科视角增强课堂讲授的知识性,尽可能使用生活化语言,教学内容应反映社会现实并观照授课对象;另一方面综合多种教学方法,引入案例教学法、运用问题教学法、尝试实践教学法,以此实现课程思想启迪和价值引导的教育目的。
关键词:话语体系;案例教学法;问题教学法;实践教学法
作者简介:孙涛(1982-),男,山东即墨人,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山东青岛266555)
基金项目:本文系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项目“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内容体系的知识性拓展与深化——基于研究方法中的学科视角”的研究成果之一。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2)11-0069-02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我国大一新生的一门公共必修课,是高等学校“两课”教育的重要课程之一,其目的在于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使其成长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因而,该门课程可谓是大学生人生道路上的价值导师,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然而,课程意义的实现需要依托课堂教学这一载体,这也对大学教学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因为,与其他专业性课程相比,“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除在知识讲授之外,更要触动学生的心灵,引发其更深层次的思考,进而树立良好的思想与行为规范。这使得该门课程的讲授更加讲求实效性,融理论学习、现实关照、心理引导于一体,以此吸引学生的学习热情,开展良好的课堂互动,最终实现“知道为智,体道为德”的目标。
一、优化知识构成,改进授课中的话语体系
从当前教材的内容结构来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架构较为合理,涵盖了理想信念、人生价值、道德修养与法律意识,从知识构成来看是很完备的,涉及了主要应该学习的内容。然而,从学科属性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属于政治理论课,与专业课相比,其话语体系带有意识形态的色彩,因而对于当前追求个性的大学新生而言吸引力不大。就课程所要传输的内容本身,譬如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大学生还是关注的,问题在于以何种方式使学生乐于接受;就知识层面来看,改变目前课堂讲授中的话语体系是首先要考虑的,亦即用一种学生可接受的语言激发其学习兴趣。
1.多学科视角增强课堂讲授的知识性
当前教材所设定的知识点过于凸显道德灌输的特点,其知识性并未很好地被发掘出来,对学生而言没有学习难度而导致挑战性不足。对此,可以尝试多学科分析的方法,通过不同的理论视角加以分析,以专业性吸引学生探索未知的热情,使学生认识到本课程同样有很强的理论和专业性。譬如,用哲学的视角分析道德的起源与本质;用教育学和历史学的视角分析中西方大学及其发展历程;用心理学的视角分析大学生的学习,使其了解学习的本质;用博弈论分析大学生的道德判断,公共产品理论分析公共秩序;用政治学的视角分析爱国主义以及人生信念;用社会学的视角分析婚姻与家庭;以社会资本和文化资本的角度分析学生的就业,以此丰富授课中的知识体系。
2.课堂讲授尽可能使用生活化语言
就课程本身而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内容体系过于抽象和空洞,如果直接将之用于课堂讲授,会令学生产生乏味而失去兴趣。因而,在具体的课堂讲授中,教师应认真研究学生的接受心理和话语系统的互适性转换,选择与大学生对话风格较吻合的话语系统,将高度概括甚至空洞的教材语言转化为生动活泼的教学语言,有助于把深刻的思想教育内容传授给学生,让学生真信、真懂,从而进一步强化教学的凝聚力和吸引力。譬如,可尝试使用一些网络语言解释当前大学生面临的一些学习和生活问题,对学生而言无疑会产生很强的亲和力,也利于营造良好的课堂气氛。
3.教学内容应反映社会现实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具有较强的实践性,重在引导学生知行合一,在实践中体现自己的社会价值。因此,该课程应联系与大学生思想和生活密切相关的两个方面的实际:一是密切关注当前的社会实际,包括国内外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的发展动向,通过对这些问题的分析,帮助大学生正确认识个人与他人、个人与集体、个人与自然、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增强他们对主流意识形态的认同感和亲和力;二是密切关注大学生的日常学习和生活实际,针对他们最困惑、最关心的问题,多加疏导,在关注中倾注社会责任意识,使该门课程具有时代感和现实性。[1]
4.教学内容应观照授课对象
一般来讲,不同院系、专业的学生,其学科特点以及兴趣是有所差异的。因而,在课堂讲授中应根据不同院系、专业学生的特点灵活调整教学内容,使之产生契合。譬如,对于理工科学生,教师可多增加一些国内外杰出科学家(钱学森、钱三强、斯蒂芬·霍金等)生平事迹的讲述,特别是他们志于求学、回报祖国的奋斗历程;对于文科学生,则多增加一些著名文学家(鲁迅、钱钟书、徐志摩等)、经济学家(林毅夫、郎咸平、张五常等)的案例解析,以此触动学生的心弦。
二、综合多种教学方法,提高教学的实效性
教学方法是教学内容通达教学对象的桥梁和纽带,因而选择适当的教学方法是提高教学效率、保证教学质量的前提和基础,在教学中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依据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学生特点、教师自身的素养和经验、教学资源和设备条件,“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可选取以下几种教学方式,综合加以运用。
1.案例教学法的引入
案例教学,是指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根据教学目的并针对教学内容,选择恰当案例作为基本素材,培养学生运用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一种教学模式。[2]案例教学具有高度的情境性与拟真性、灵活的启发性与鲜明的针对性等特点,能够吸引学生学习热情,巩固理论知识并培养学生实际应用能力。对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案例教学首先在于选编合适的案例,要针对教材的重点和难点,针对学生的思想状况和他们普遍关注的问题。所选的案例一般应具备四个特点:即启发性,能够引发学生的思考;真实性,案例一定要来源于生活,也只有真实的案例才有说服力;典型性,所选案例应代表某一类事物或现象的本质属性,概括和辐射许多理论知识;针对性,教学案例的选材应针对教学目标的需要。案例只有与学生的学习生活和思想实际紧密相联,才能引起学生的兴趣,激起他们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例如课程中的“大学生创业”的章节里,可以引用百度总裁李彦宏、阿里巴巴总裁马云以及新东方总裁俞敏洪等人的创业经历,以引起同学们的共鸣。其次,选完案例后,应采取合适的方式引入案例,譬如文字描述法、录音录像展示法、真实情境表演法等,使学生尽快进入案例情境,了解案例中揭示的有关事实和情况。再次,分析探讨案例,这也是案例教学最重要的一步。引导学生对案例的思考、分析、讨论,使学生对案例有较深刻的认识,总结归纳出带有普遍规律性的结论,进而促进知识的内化。最后,评价案例。分析讨论之后,教师和学生都应对案例作出总结。通过引导学生应用知识、评价实例,可以加深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培养学生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教师在作案例总结时,应充分肯定各种见解的合理性,并引导学生进一步完善自己的观点。
2.问题教学法的运用
问题教学法,是指教师根据以往教学中所掌握的本课程所遇到的普遍性问题或在讲授过程中所遇到的新问题来组织课堂教学的一种方法。[3]问题教学法能够将理论知识与现实问题(譬如学生的困惑)结合起来,因而容易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激活学生的思维活动。思维发展规律表明,问题意识是人区别于其他存在物的一个显著的思维特征,人的问题意识来自于纷繁复杂的生活世界,只有提出问题才能促使人去思考并解决问题。在授课的过程中,教师应利用青年大学生具有强烈的求知欲和批判精神的特点,针对他们的兴趣点和困惑点,将零散的问题形成系列的问题群,并带领学生探讨问题背后的深层次问题,就可以极大地激发他们的兴趣。[4]“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中,教师通过搜集、整理和提炼与教学内容相关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在课堂上展示给学生,促使学生思考,通过思考而进一步去追问,通过追问而得出判断并认同核心价值体系的内容。同时,教师应适度总结学生的各种解答,不仅要适时肯定学生的各种有创见性的观点,肯定他们思维的深刻性和独到性,同时也要对他们的片面理解和错误认识给予引导和纠正。
3.实践教学法的尝试
大学实践教学,是指高校根据其培养目标的要求,组织和引导学生参与各种实践环节并使大学生从中接受教育、培养综合素质的一类教学活动。[5]大学实践教学既包括与社会实际、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校外实践,又包括与课堂理论学习相结合的校内实践。就“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而言,可尝试以下几种方式组织进行。
(1)课堂实践,譬如实施情景模拟,通过设计特定的场景,让学生进入相关的角色,以现实生活中类似的情景为参照物,进行模仿、比较,通过演练以求得理论的升华和能力的提高;放映具有教育意义的影片,譬如讲爱国主义时可以播放《建国大业》、《精武英雄》等影片,以此引发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怀。
(2)校内实践,主要通过第二课堂进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师可以深入学生社团参与指导,通过知识竞赛、专题讲座、模拟法庭等丰富多彩的活动推动校园形成思想理论学习的氛围;开展调研活动,教师针对大学生在思想、道德、法律方面需要解决的一些主要问题(譬如大学生诚信状况、网络依赖状况、恋爱观等),组织学生开展一些专题调研活动,这也是让他们参与社会生活、获得直接体验的一种重要途径。[6]
(3)社会实践,即利用周末、寒暑假等课外时间,由年级辅导员具体组织实施,教师参与设计活动内容,并对实践过程和结果予以评估,以使大学生在接触、了解、服务社会的过程中,提高能力、深化认识。
三、结论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不仅以培养大学生具有合理的知识结构为首要目标,更在于培养学生具有正确的价值取向、健全的人生态度。因此,该门课程的教学主要应针对学生的心理实际,引导学生主动参与到教学过程中,避免产生局外人的旁观感,以调动其学习情绪;同时,在教学过程中更新教学内容、使用多种教学方法,其目的在于使学生认同课程所传递的价值观念,进而能够潜移默化地渗透到日常的行动中。[7]只有如此,才能实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思想启迪和价值引导的教育目的,真正提升教学效果。
参考文献:
[1][4][7]李艳萍,关健英.“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方法创新的三个视角[J].继续教育研究,2010,(6):137-138.
[2][3][5]李剑萍.大学教学论[M].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2008.
[6]郭玲霞.《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实践教学研究[J].经济师,2010,(8):146,153.
(责任编辑:宋秀丽)
关键词:话语体系;案例教学法;问题教学法;实践教学法
作者简介:孙涛(1982-),男,山东即墨人,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山东青岛266555)
基金项目:本文系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项目“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内容体系的知识性拓展与深化——基于研究方法中的学科视角”的研究成果之一。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2)11-0069-02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我国大一新生的一门公共必修课,是高等学校“两课”教育的重要课程之一,其目的在于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使其成长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因而,该门课程可谓是大学生人生道路上的价值导师,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然而,课程意义的实现需要依托课堂教学这一载体,这也对大学教学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因为,与其他专业性课程相比,“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除在知识讲授之外,更要触动学生的心灵,引发其更深层次的思考,进而树立良好的思想与行为规范。这使得该门课程的讲授更加讲求实效性,融理论学习、现实关照、心理引导于一体,以此吸引学生的学习热情,开展良好的课堂互动,最终实现“知道为智,体道为德”的目标。
一、优化知识构成,改进授课中的话语体系
从当前教材的内容结构来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架构较为合理,涵盖了理想信念、人生价值、道德修养与法律意识,从知识构成来看是很完备的,涉及了主要应该学习的内容。然而,从学科属性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属于政治理论课,与专业课相比,其话语体系带有意识形态的色彩,因而对于当前追求个性的大学新生而言吸引力不大。就课程所要传输的内容本身,譬如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大学生还是关注的,问题在于以何种方式使学生乐于接受;就知识层面来看,改变目前课堂讲授中的话语体系是首先要考虑的,亦即用一种学生可接受的语言激发其学习兴趣。
1.多学科视角增强课堂讲授的知识性
当前教材所设定的知识点过于凸显道德灌输的特点,其知识性并未很好地被发掘出来,对学生而言没有学习难度而导致挑战性不足。对此,可以尝试多学科分析的方法,通过不同的理论视角加以分析,以专业性吸引学生探索未知的热情,使学生认识到本课程同样有很强的理论和专业性。譬如,用哲学的视角分析道德的起源与本质;用教育学和历史学的视角分析中西方大学及其发展历程;用心理学的视角分析大学生的学习,使其了解学习的本质;用博弈论分析大学生的道德判断,公共产品理论分析公共秩序;用政治学的视角分析爱国主义以及人生信念;用社会学的视角分析婚姻与家庭;以社会资本和文化资本的角度分析学生的就业,以此丰富授课中的知识体系。
2.课堂讲授尽可能使用生活化语言
就课程本身而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内容体系过于抽象和空洞,如果直接将之用于课堂讲授,会令学生产生乏味而失去兴趣。因而,在具体的课堂讲授中,教师应认真研究学生的接受心理和话语系统的互适性转换,选择与大学生对话风格较吻合的话语系统,将高度概括甚至空洞的教材语言转化为生动活泼的教学语言,有助于把深刻的思想教育内容传授给学生,让学生真信、真懂,从而进一步强化教学的凝聚力和吸引力。譬如,可尝试使用一些网络语言解释当前大学生面临的一些学习和生活问题,对学生而言无疑会产生很强的亲和力,也利于营造良好的课堂气氛。
3.教学内容应反映社会现实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具有较强的实践性,重在引导学生知行合一,在实践中体现自己的社会价值。因此,该课程应联系与大学生思想和生活密切相关的两个方面的实际:一是密切关注当前的社会实际,包括国内外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的发展动向,通过对这些问题的分析,帮助大学生正确认识个人与他人、个人与集体、个人与自然、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增强他们对主流意识形态的认同感和亲和力;二是密切关注大学生的日常学习和生活实际,针对他们最困惑、最关心的问题,多加疏导,在关注中倾注社会责任意识,使该门课程具有时代感和现实性。[1]
4.教学内容应观照授课对象
一般来讲,不同院系、专业的学生,其学科特点以及兴趣是有所差异的。因而,在课堂讲授中应根据不同院系、专业学生的特点灵活调整教学内容,使之产生契合。譬如,对于理工科学生,教师可多增加一些国内外杰出科学家(钱学森、钱三强、斯蒂芬·霍金等)生平事迹的讲述,特别是他们志于求学、回报祖国的奋斗历程;对于文科学生,则多增加一些著名文学家(鲁迅、钱钟书、徐志摩等)、经济学家(林毅夫、郎咸平、张五常等)的案例解析,以此触动学生的心弦。
二、综合多种教学方法,提高教学的实效性
教学方法是教学内容通达教学对象的桥梁和纽带,因而选择适当的教学方法是提高教学效率、保证教学质量的前提和基础,在教学中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依据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学生特点、教师自身的素养和经验、教学资源和设备条件,“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可选取以下几种教学方式,综合加以运用。
1.案例教学法的引入
案例教学,是指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根据教学目的并针对教学内容,选择恰当案例作为基本素材,培养学生运用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一种教学模式。[2]案例教学具有高度的情境性与拟真性、灵活的启发性与鲜明的针对性等特点,能够吸引学生学习热情,巩固理论知识并培养学生实际应用能力。对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案例教学首先在于选编合适的案例,要针对教材的重点和难点,针对学生的思想状况和他们普遍关注的问题。所选的案例一般应具备四个特点:即启发性,能够引发学生的思考;真实性,案例一定要来源于生活,也只有真实的案例才有说服力;典型性,所选案例应代表某一类事物或现象的本质属性,概括和辐射许多理论知识;针对性,教学案例的选材应针对教学目标的需要。案例只有与学生的学习生活和思想实际紧密相联,才能引起学生的兴趣,激起他们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例如课程中的“大学生创业”的章节里,可以引用百度总裁李彦宏、阿里巴巴总裁马云以及新东方总裁俞敏洪等人的创业经历,以引起同学们的共鸣。其次,选完案例后,应采取合适的方式引入案例,譬如文字描述法、录音录像展示法、真实情境表演法等,使学生尽快进入案例情境,了解案例中揭示的有关事实和情况。再次,分析探讨案例,这也是案例教学最重要的一步。引导学生对案例的思考、分析、讨论,使学生对案例有较深刻的认识,总结归纳出带有普遍规律性的结论,进而促进知识的内化。最后,评价案例。分析讨论之后,教师和学生都应对案例作出总结。通过引导学生应用知识、评价实例,可以加深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培养学生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教师在作案例总结时,应充分肯定各种见解的合理性,并引导学生进一步完善自己的观点。
2.问题教学法的运用
问题教学法,是指教师根据以往教学中所掌握的本课程所遇到的普遍性问题或在讲授过程中所遇到的新问题来组织课堂教学的一种方法。[3]问题教学法能够将理论知识与现实问题(譬如学生的困惑)结合起来,因而容易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激活学生的思维活动。思维发展规律表明,问题意识是人区别于其他存在物的一个显著的思维特征,人的问题意识来自于纷繁复杂的生活世界,只有提出问题才能促使人去思考并解决问题。在授课的过程中,教师应利用青年大学生具有强烈的求知欲和批判精神的特点,针对他们的兴趣点和困惑点,将零散的问题形成系列的问题群,并带领学生探讨问题背后的深层次问题,就可以极大地激发他们的兴趣。[4]“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中,教师通过搜集、整理和提炼与教学内容相关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在课堂上展示给学生,促使学生思考,通过思考而进一步去追问,通过追问而得出判断并认同核心价值体系的内容。同时,教师应适度总结学生的各种解答,不仅要适时肯定学生的各种有创见性的观点,肯定他们思维的深刻性和独到性,同时也要对他们的片面理解和错误认识给予引导和纠正。
3.实践教学法的尝试
大学实践教学,是指高校根据其培养目标的要求,组织和引导学生参与各种实践环节并使大学生从中接受教育、培养综合素质的一类教学活动。[5]大学实践教学既包括与社会实际、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校外实践,又包括与课堂理论学习相结合的校内实践。就“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而言,可尝试以下几种方式组织进行。
(1)课堂实践,譬如实施情景模拟,通过设计特定的场景,让学生进入相关的角色,以现实生活中类似的情景为参照物,进行模仿、比较,通过演练以求得理论的升华和能力的提高;放映具有教育意义的影片,譬如讲爱国主义时可以播放《建国大业》、《精武英雄》等影片,以此引发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怀。
(2)校内实践,主要通过第二课堂进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师可以深入学生社团参与指导,通过知识竞赛、专题讲座、模拟法庭等丰富多彩的活动推动校园形成思想理论学习的氛围;开展调研活动,教师针对大学生在思想、道德、法律方面需要解决的一些主要问题(譬如大学生诚信状况、网络依赖状况、恋爱观等),组织学生开展一些专题调研活动,这也是让他们参与社会生活、获得直接体验的一种重要途径。[6]
(3)社会实践,即利用周末、寒暑假等课外时间,由年级辅导员具体组织实施,教师参与设计活动内容,并对实践过程和结果予以评估,以使大学生在接触、了解、服务社会的过程中,提高能力、深化认识。
三、结论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不仅以培养大学生具有合理的知识结构为首要目标,更在于培养学生具有正确的价值取向、健全的人生态度。因此,该门课程的教学主要应针对学生的心理实际,引导学生主动参与到教学过程中,避免产生局外人的旁观感,以调动其学习情绪;同时,在教学过程中更新教学内容、使用多种教学方法,其目的在于使学生认同课程所传递的价值观念,进而能够潜移默化地渗透到日常的行动中。[7]只有如此,才能实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思想启迪和价值引导的教育目的,真正提升教学效果。
参考文献:
[1][4][7]李艳萍,关健英.“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方法创新的三个视角[J].继续教育研究,2010,(6):137-138.
[2][3][5]李剑萍.大学教学论[M].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2008.
[6]郭玲霞.《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实践教学研究[J].经济师,2010,(8):146,153.
(责任编辑:宋秀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