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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到欧洲之前,我从来不知道乞讨也能这么扬眉吐气的。乞讨者衣衫整洁,四肢健全,不亢不卑地举着帽子或者杯子,就那样骄傲地走到你面前,你投了钱进去,他们也不过一个Merci,然后文质彬彬地走过你的身旁。我几乎要诧异了。
这些乞讨者多是青壮年,在国内绝对是没有市场的,在巴黎,竟然真的成为用来糊口谋生职业的一种。想想国内那些蜷缩在地下通道桥洞路旁的乞讨者,哪个不是衣衫褴褛蓬头垢面?或者歪鼻斜眼涎水肆流?或者缺臂少腿残缺不全?好像只有这样,才能博得旁人的同情,进而慷慨解囊。这样看来,打扮的肮脏可怜与收入是成正比的。
刚来的时候,遇见这样的情况,心中总是奇怪,挺鄙夷地对朋友说:“都是些四肢健全的大小伙子,干什么不去找工作,居然出来要饭?”朋友说:“这些人要饭,从来不会空手而归,总会有人给他们钱,因为他们或许是真的找不到工作,真的需要帮助救急,或者他们就愿意过这样自由自在的流浪生活。”说不清楚是因为国外的施舍者更仁慈,还是受施者更诚实,他们之间似乎有一种良好的互动,就是中国古语中的——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意打,一个愿意挨。不会觉得心理不平衡,更不会有受骗的感觉。
乞讨者也是分类型层次的,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的算一种。但我也遇见过问人要钱的,这个就比较恐怖了。一天早晨,我上学的路上,边走边听着MP3,突然被一个人拦住了去路,这个人高大威猛,足足多出我一个半头,似乎是个摩洛哥人。我不由往后退了一步摘掉了耳机,这个时候,我以为他是问路的。
他开始喋喋不休地跟我讲他需要钱,因为要给他刚出生的BABY买奶粉,我仔细打量了一下此人,一身的PUMA名牌,还带了一个NIKE的针织帽,这副行头少说也能换几箱奶粉了,我决定不理他。他走上前继续跟我要钱,我装作听不懂法语的样子,但还是用法语对他说:“Je ne comprendspas.”(我不明白)。这个人居然还纠缠到底,不死心地用英语问我:“Can you speak English?”接着又是一大堆的英语解释,我大骇啊,一个乞丐都英法文流利,这简直大大刺激了我好好学习的决心,不然当乞丐都没资本咯。最后,我用英语告诉他,对不起我没钱,然后拔脚就逃了,他倒也没强行问我要。
这样的情况我只遇见过一次。还有一种类型的乞讨者是做行为艺术,这几乎是欧洲街头一道独特的风景了。第一次去布鲁塞尔,往PETIT JULIEN的路上,看见一个奇怪的雕塑,似灰色水泥铸的人形,戴着礼帽,摆出滑稽的动作一动不动立在原地。上前去拍拍,他开始活动起身体,嘴里还含糊不清地叫道:“EURO,EURO……”如果要跟他合影,他会摆出各种姿势来配合你,当然,只要你给他钞票。
在巴黎的蓬皮杜艺术中心门口,更是有一个经年累月屹立在那里的白色雕塑,底座好像大理石制成,上半截是一个垂着头的人形,脖子上戴着一串绿色植物,一直保持着一个姿势不动,能站许久,面前摆着一个装欧元币的小盆。这类乞讨者倒也不是完全的不劳而获,只是以自己的方式来获得报酬罢了。
还有一种乞讨者与此类似,在街头巷尾常常会不期而遇。他们大多会摆弄杂耍,帽子在前方一放,两只手便开始扔三个或四个橘子,有时候会扔像保龄球形状的木棒,边扔边接,但绝对不吆喝。也有自己懒得动手的人,靠着墙根晒太阳,前面是一只毛皮油光水滑的大狗摆各种造型,然后叼着帽子问人要钱。
最让我敬重的是另一类乞讨者,说他们是乞讨者,似乎名不副实,说他们是音乐家,那也决不过分。惟一的不同是,我们传统意义上的音乐家们是在金碧辉煌的音乐大厅中演奏,而他们,则是风餐露宿,以天为幕,以地为堂,在街头边,在广场上,在闹市中,在地铁站,随意一站,便旁若无人地吹拉弹唱,技艺一点儿都不比那些所谓的艺术家逊色。
我曾遇见过许多拉手风琴的小孩子,拉得极好,拉琴时神情专注,仿佛在享受一场音乐盛宴,并不在意面前的风琴箱子里有没有多出一枚欧元。
突然想到前一段时间读的凌志军写的《微软小子的教育》,其中有一个故事很打动我。一个微软的计算机科学家,美国人,父亲是律师,哥哥是真正意义上的乞丐,成天在外流浪,靠别人的救济和施舍生活。他讲起他的哥哥,并没有任何尴尬或不光彩的表情,他不觉得丢脸,并承认他的哥哥想去哪儿便可以去哪儿,想做什么便可以做什么,没有压力,也不必为任何人负责,他哥哥是真正自由自在的快活人。而他的父亲,作为一个体面的律师,也并不干涉大儿子的选择,从不会骂他不争气,更不会拿他跟弟弟比较。这并不是说不劳而获做乞丐是一种好的选择,乞丐的父亲和弟弟也未必同意他的价值观念,但问题在于,他们的价值观念让他们尊重、理解和接受别人的选择。
我们从小到大受的教育,并不是要求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而是做自己必须应该做的事情。文化上的差异导致我们并不能那么“自我”,只在乎自己的感觉,只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不在乎别人的目光,任何别出心裁的非主流选择,通常的遭遇都是压制和打击,我们自己不能随心所欲,只能沿袭前人设置好的路线完成一生,然后,也不能容忍别人做出与我们相异的选择,更谈不上理解和包容了。这就是区别所在。西方人更注重的是独立自我个体,更多地体现多样化的个人价值,中国人则更喜欢笼统集体大局,喜欢追求同一个东西,用一个共同的社会价值标准来衡量成败,体味得失。
从欧洲乞丐不卑不亢的态度上,可以读出,人本来就没有什么高低贵贱之分,根本不需要给他们施与同情和可怜,他们有自己的想法,也有自己的光荣与梦想,他们觉得自由是最有价值的,自己快乐与否是第一等重要的,哪怕没有财富,没有地位,跟能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做真正的自我比起来,统统不重要。
与他们的潇洒相比,我倒觉得许多禁锢在自己设立的牢笼中左突右围,挣扎在欲望的泥沼中上下沉浮,疲于奔命在作茧自缚的生命之途的人,终其一生,混沌如初,并不能体会人生的真味,除了盲目地随波逐流,永远不知道自己需要什么喜欢什么,什么才能让自己获得纯粹的快乐,这才是最值得同情和可怜的吧?
(李新力摘自山东画报出版社《西方人性格地图》)
这些乞讨者多是青壮年,在国内绝对是没有市场的,在巴黎,竟然真的成为用来糊口谋生职业的一种。想想国内那些蜷缩在地下通道桥洞路旁的乞讨者,哪个不是衣衫褴褛蓬头垢面?或者歪鼻斜眼涎水肆流?或者缺臂少腿残缺不全?好像只有这样,才能博得旁人的同情,进而慷慨解囊。这样看来,打扮的肮脏可怜与收入是成正比的。
刚来的时候,遇见这样的情况,心中总是奇怪,挺鄙夷地对朋友说:“都是些四肢健全的大小伙子,干什么不去找工作,居然出来要饭?”朋友说:“这些人要饭,从来不会空手而归,总会有人给他们钱,因为他们或许是真的找不到工作,真的需要帮助救急,或者他们就愿意过这样自由自在的流浪生活。”说不清楚是因为国外的施舍者更仁慈,还是受施者更诚实,他们之间似乎有一种良好的互动,就是中国古语中的——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意打,一个愿意挨。不会觉得心理不平衡,更不会有受骗的感觉。
乞讨者也是分类型层次的,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的算一种。但我也遇见过问人要钱的,这个就比较恐怖了。一天早晨,我上学的路上,边走边听着MP3,突然被一个人拦住了去路,这个人高大威猛,足足多出我一个半头,似乎是个摩洛哥人。我不由往后退了一步摘掉了耳机,这个时候,我以为他是问路的。
他开始喋喋不休地跟我讲他需要钱,因为要给他刚出生的BABY买奶粉,我仔细打量了一下此人,一身的PUMA名牌,还带了一个NIKE的针织帽,这副行头少说也能换几箱奶粉了,我决定不理他。他走上前继续跟我要钱,我装作听不懂法语的样子,但还是用法语对他说:“Je ne comprendspas.”(我不明白)。这个人居然还纠缠到底,不死心地用英语问我:“Can you speak English?”接着又是一大堆的英语解释,我大骇啊,一个乞丐都英法文流利,这简直大大刺激了我好好学习的决心,不然当乞丐都没资本咯。最后,我用英语告诉他,对不起我没钱,然后拔脚就逃了,他倒也没强行问我要。
这样的情况我只遇见过一次。还有一种类型的乞讨者是做行为艺术,这几乎是欧洲街头一道独特的风景了。第一次去布鲁塞尔,往PETIT JULIEN的路上,看见一个奇怪的雕塑,似灰色水泥铸的人形,戴着礼帽,摆出滑稽的动作一动不动立在原地。上前去拍拍,他开始活动起身体,嘴里还含糊不清地叫道:“EURO,EURO……”如果要跟他合影,他会摆出各种姿势来配合你,当然,只要你给他钞票。
在巴黎的蓬皮杜艺术中心门口,更是有一个经年累月屹立在那里的白色雕塑,底座好像大理石制成,上半截是一个垂着头的人形,脖子上戴着一串绿色植物,一直保持着一个姿势不动,能站许久,面前摆着一个装欧元币的小盆。这类乞讨者倒也不是完全的不劳而获,只是以自己的方式来获得报酬罢了。
还有一种乞讨者与此类似,在街头巷尾常常会不期而遇。他们大多会摆弄杂耍,帽子在前方一放,两只手便开始扔三个或四个橘子,有时候会扔像保龄球形状的木棒,边扔边接,但绝对不吆喝。也有自己懒得动手的人,靠着墙根晒太阳,前面是一只毛皮油光水滑的大狗摆各种造型,然后叼着帽子问人要钱。
最让我敬重的是另一类乞讨者,说他们是乞讨者,似乎名不副实,说他们是音乐家,那也决不过分。惟一的不同是,我们传统意义上的音乐家们是在金碧辉煌的音乐大厅中演奏,而他们,则是风餐露宿,以天为幕,以地为堂,在街头边,在广场上,在闹市中,在地铁站,随意一站,便旁若无人地吹拉弹唱,技艺一点儿都不比那些所谓的艺术家逊色。
我曾遇见过许多拉手风琴的小孩子,拉得极好,拉琴时神情专注,仿佛在享受一场音乐盛宴,并不在意面前的风琴箱子里有没有多出一枚欧元。
突然想到前一段时间读的凌志军写的《微软小子的教育》,其中有一个故事很打动我。一个微软的计算机科学家,美国人,父亲是律师,哥哥是真正意义上的乞丐,成天在外流浪,靠别人的救济和施舍生活。他讲起他的哥哥,并没有任何尴尬或不光彩的表情,他不觉得丢脸,并承认他的哥哥想去哪儿便可以去哪儿,想做什么便可以做什么,没有压力,也不必为任何人负责,他哥哥是真正自由自在的快活人。而他的父亲,作为一个体面的律师,也并不干涉大儿子的选择,从不会骂他不争气,更不会拿他跟弟弟比较。这并不是说不劳而获做乞丐是一种好的选择,乞丐的父亲和弟弟也未必同意他的价值观念,但问题在于,他们的价值观念让他们尊重、理解和接受别人的选择。
我们从小到大受的教育,并不是要求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而是做自己必须应该做的事情。文化上的差异导致我们并不能那么“自我”,只在乎自己的感觉,只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不在乎别人的目光,任何别出心裁的非主流选择,通常的遭遇都是压制和打击,我们自己不能随心所欲,只能沿袭前人设置好的路线完成一生,然后,也不能容忍别人做出与我们相异的选择,更谈不上理解和包容了。这就是区别所在。西方人更注重的是独立自我个体,更多地体现多样化的个人价值,中国人则更喜欢笼统集体大局,喜欢追求同一个东西,用一个共同的社会价值标准来衡量成败,体味得失。
从欧洲乞丐不卑不亢的态度上,可以读出,人本来就没有什么高低贵贱之分,根本不需要给他们施与同情和可怜,他们有自己的想法,也有自己的光荣与梦想,他们觉得自由是最有价值的,自己快乐与否是第一等重要的,哪怕没有财富,没有地位,跟能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做真正的自我比起来,统统不重要。
与他们的潇洒相比,我倒觉得许多禁锢在自己设立的牢笼中左突右围,挣扎在欲望的泥沼中上下沉浮,疲于奔命在作茧自缚的生命之途的人,终其一生,混沌如初,并不能体会人生的真味,除了盲目地随波逐流,永远不知道自己需要什么喜欢什么,什么才能让自己获得纯粹的快乐,这才是最值得同情和可怜的吧?
(李新力摘自山东画报出版社《西方人性格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