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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2004年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提出了“金融生态环境”这个概念:要求整个金融发展在更高层次上追求生态环境的质量和经济性,也是实现内生机制对外生机制的替代,最终形成良性的循环机制。
截止目前,已有大量的学者和金融实践者开始对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进行深入的研究。其中较多的是从理论角度说明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重要性,如何建设金融生态环境的文章。基于此,本文尝试对相关文献进行梳理,理清研究思路,指出将来的研究方向。
一、国内外研究现状
1.国内研究现状
2004年12月7日,《金融时报》刊发了周小川行长在“经济学50人论坛”所作的《完善法律制度,改进金融生态》的报告,将生态 概念引申到金融领域.
(1)金融生态环境的概念及包含的内容
“金融生态”是一个非常具有中国特色的概念,涉及到的问题也主要是中国特有的,所以主要是国内文献。“金融生态环境”概念由“金融生态”概念衍生而来,因此,对“金融生态环境”的研究应当始于对“金融生态”的界定。
周小川(2004)将生态学概念系统引入到金融领域,并强调用生态学的方法来考察金融发展问题,他分析了法律环境对金融生态的影响,并对金融生态进行了微观经济和宏观经济、分析,认为“金融生态”是指金融运行的外部环境,金融运行的一些基础条件,法律制度环境是金融生态的主要构成要素,其次还包括市场体系的完善程度,中介服务体系的完善程度,企业改革也是改善金融生态的重要方面.
李扬(2005)在《中国城市金融生态环境评价》一书中把金融生态系统界说为由金融主体及其赖以存在和发展的金融生态环境构成,两者之间彼此依存、相互影响、共同发展的动态平衡系统。
张鹏、姜玉东(2005)把金融生态概括为在一定时间和空间范围内,金融市场、金融机构、金融产品要素之间及其与外部制度环境之间相互作用过程中,通过分工、合作所形成的具有一定结构特征,执行一定功能作用的动态平衡系统。
韩平(2005)认为金融生态是指影响金融业生存和发展各种因素的总和,它既包括与金融业发展相互影响的政治、经济、法律、信用环境等因素,又包括了金融体系内部各要素。
理论界主要从金融生态环境、金融生态各要素相互关系等几个不同的侧重度对金融生态的定义进行阐述和分析。虽然侧重点有所不同,但可以看到,其核心都在于金融系统的生态化,即如何模仿自然态系统来构造金融的生态系统,以实现金融发展和环境的相容。应当说,作为一个全新的概念,这些专家和学者对金融生态的诊释为人们客观认识和深入研究金融生态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2)建设金融生态环境的意义和作用
金融生态环境这一概念一经提出就得到中国金融领域的学者和实践参与者的认同,并做出了一些关于金融生态环境的相关研究文章。这些文章主要集中在对如何建设金融生态环境,金融生态学与社会、经济、法律等因素的理论分析。
张楠(2006)提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与区域经济发展是相互促进、相互依赖的。一方面,经济决定金融,区域经济的协调健康发展;另一方面,金融生态环境的优化,有利于增强对信贷资金的吸引力,形成资金聚集的“洼地效应”,推动经济加快发展。
杨子强(2005)提出金融生态环境对商业银行发展的重要意义,指出了我国商业银行目前在金融生态环境研究利用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并对商业银行如何开展金融生态环境研究利用工作提出了对策建议。
王承萍(2005)在《和谐金融生态体系的构建及区域金融生态的改善》一文中提到,良好的金融生态展示了統筹协调、良性互动的科学发展观,不仅有助于社会经济资源的有效配置,推动金融发展,也有助于保障经济秩序、维护社会诚信、推动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3)金融生态环境的构成及其评价体系
由于理论界对金融生态的研究还处于萌芽阶段,因此,对金融生态环境进行分析还不成体系。金融理论的指标体系也有学者进行了研究,但相对较少。
伍旭川(2005)提出金融生态环境质量评价体系的基本架构。金融生态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主要由三类指标组成,即总量增长速度指标、平均增长速度指标和结构相对指标,它们构筑了金融生态指标体系的基本框架。
朱子云、朱益超(2006)具体提出了评价金融生态环境的指标体系,但其研究还是停留在指标体系的设定,而没有实证的数据验证其个指标的相关性,可靠性。中国人民银行洛阳支行提出了区域金融生态指标体系的建立框架,并提出从定性和定量的角度评价金融生态环境。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2005)发布了《中国城市金融生态环境评价》,该报告的分析框架采用了城市的经济基础、企业诚信、金融发展、司法环境、政府诚信、金融部门独立性、社会诚信文化、中介服务发展、社会保障共计九个方面构成一个城市的金融生态环境。
(4)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面临的障碍和问题
国内学者吕怡(2007)、李娜(2007)和宋维彦(2008)等对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中面临的障碍和问题作了相关研究。综合上述学者的研究观点,得出金融生态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是:①金融知识宣传教育不到位,社会公众金融知识匮乏。②金融生态法律环境缺位。③金融生态信用环境欠佳。④金融机构自我调节机制失衡。⑤金融产权制度缺陷。⑥区域经济结构不合理,产品趋同化严重。
(5)如何建设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王承萍(2005)在《和谐金融生态体系的构建及区域金融生态的改善》一文中指出,要完善金融生态环境应该从以下方面着手:(1)以完善金融产权制度为中心,突出股东在金融生态体系中的核心地位和作用。(2)以市场原则为基础,加快出台有关金融机构破产和存款保险制度的法律,尽快建立起以此为主要内容的生态调节机制。(3)以保护债权为中心,明确债权人的有关权利,为金融生态的平衡提供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和规范有序的社会信用秩序。(4)以风险控制为天职,以失职追究制度为重点,尽快制定和完善金融监管的绩效评估和考核机制,把监管主体的职责真正引导到保护社会公众利益的轨道上来。
高超(2007)运用因子分析法对黑龙江省金融生态环境进行了实证分析和评价。通过对构成金融生态环境的经济环境、法制环境、信用环境、制度环境等一系列因子进行了分析,指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中法制环境因子不到位和信用环境因子弱化的突出现象。故在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中要重点建设政府引导的金融生态链,将法制和信用建设放在首位。
二、国外研究现状
国外研究中,几乎还没有出现金融生态(Financial ecology)这个概念。金融生态问题的提出,是由于中国各地区之间的差异而提出的,金融生态环境在经济发达和经济落后的地区大不一样。
国外学者曾经提出过把生态学的理论用来解释经济学的发展问题,如经济生态学。20世纪20年代初,美国社会生态学家Mac Kenzie首次提出了经济生态学这个概念,并在生态学与经济学的结合方面作了初步探讨和尝试。美国海洋生态学家Carson于1962年发表了名著《寂静的春天》,真正把社会经济问题展开生态学研究。20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生态危机的加剧以及系统科学向生态学、经济学等领域的渗透,经济生态学应运而生。后期研究借鉴了一些关于法律及外部环境对金融系统影响的文献,如Ross Levine(1998)提到法律环境对经济发展产生非常大的影响,同时产生的结果也对经济发展产生影响,并用数据实证了作为金融媒介的外生变量——法律和调整的外部环境,对经济发展的积极影响。
M.M.G.Faseh和R.C.N.Abma(2003)用至少25年的数据检验了东南亚国家的情况,说明了金融改革的政策因素对经济发展有促进影响。
Chandan Chakraborty,Glenville Rawlims(2004)提出金融資源的流动受到政策效应的影响。Allen, Franklin , QianJun and QianMeijun(2005)提出了在中国法律制度和金融系统不健全的情况下经济高速增长,分析了法律、金融、经济三者之间的关系。
三、评述
国内外学者的相关研究丰富了我们对金融生态环境的认识,加深了我们对金融生态环境的概念及包含的内容、建设金融生态环境的意义和作用、金融生态环境的构成及其评价体系、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面临的障碍和问题,以及如何建设金融生态环境的理解。使得“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这一独具中国特色的金融体系研究初见雏形。但是,在上述研究中任然存在以下不足:第一,对金融生态环境评价体系的研究较少,已有研究中未能形成一个公认的评价体系。第二,已有研究中注重宏观层面的研究,较少考虑到区域差别,城乡差别。第三,已有文献多以规范分析为主,实证分析较少,影响了论证的详实性。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因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相关研究在我国乃至世界都处在起步和探索阶段,另一方面是因为融生态环境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金融部门乃至全社会达成共识,共同努力,长期不懈地推进,因而研究也必须不断进行,逐步形成完善的研究体系。尤其是对于我国金融欠发达的西部地区和农村地区,研究并建立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对促进西部大开发的进一步深入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及创建和谐社会具有极强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这是我们需要进一步研究和努力的方向。
参考文献:
[1]周小川:完善法律制度,改进金融生态[N].金融时报,2004-12-07.
[2]李 扬 王国刚:中国城市金融生态环境评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17-25.
[3]张 鹏 姜玉东:我国金融生态体系的改进与优化[M].财经科学,2005(04)
[4]苏 宁:“金融生态环境”的基本内涵[J].金融信息参考,2005(10)
[5]韩 平:改善金融生态环境是系统工程.金融时报[N].2005(05).24.
[6]李 娜:完善中国金融生态环境研究[D]. 天津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17-20.
截止目前,已有大量的学者和金融实践者开始对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进行深入的研究。其中较多的是从理论角度说明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重要性,如何建设金融生态环境的文章。基于此,本文尝试对相关文献进行梳理,理清研究思路,指出将来的研究方向。
一、国内外研究现状
1.国内研究现状
2004年12月7日,《金融时报》刊发了周小川行长在“经济学50人论坛”所作的《完善法律制度,改进金融生态》的报告,将生态 概念引申到金融领域.
(1)金融生态环境的概念及包含的内容
“金融生态”是一个非常具有中国特色的概念,涉及到的问题也主要是中国特有的,所以主要是国内文献。“金融生态环境”概念由“金融生态”概念衍生而来,因此,对“金融生态环境”的研究应当始于对“金融生态”的界定。
周小川(2004)将生态学概念系统引入到金融领域,并强调用生态学的方法来考察金融发展问题,他分析了法律环境对金融生态的影响,并对金融生态进行了微观经济和宏观经济、分析,认为“金融生态”是指金融运行的外部环境,金融运行的一些基础条件,法律制度环境是金融生态的主要构成要素,其次还包括市场体系的完善程度,中介服务体系的完善程度,企业改革也是改善金融生态的重要方面.
李扬(2005)在《中国城市金融生态环境评价》一书中把金融生态系统界说为由金融主体及其赖以存在和发展的金融生态环境构成,两者之间彼此依存、相互影响、共同发展的动态平衡系统。
张鹏、姜玉东(2005)把金融生态概括为在一定时间和空间范围内,金融市场、金融机构、金融产品要素之间及其与外部制度环境之间相互作用过程中,通过分工、合作所形成的具有一定结构特征,执行一定功能作用的动态平衡系统。
韩平(2005)认为金融生态是指影响金融业生存和发展各种因素的总和,它既包括与金融业发展相互影响的政治、经济、法律、信用环境等因素,又包括了金融体系内部各要素。
理论界主要从金融生态环境、金融生态各要素相互关系等几个不同的侧重度对金融生态的定义进行阐述和分析。虽然侧重点有所不同,但可以看到,其核心都在于金融系统的生态化,即如何模仿自然态系统来构造金融的生态系统,以实现金融发展和环境的相容。应当说,作为一个全新的概念,这些专家和学者对金融生态的诊释为人们客观认识和深入研究金融生态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2)建设金融生态环境的意义和作用
金融生态环境这一概念一经提出就得到中国金融领域的学者和实践参与者的认同,并做出了一些关于金融生态环境的相关研究文章。这些文章主要集中在对如何建设金融生态环境,金融生态学与社会、经济、法律等因素的理论分析。
张楠(2006)提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与区域经济发展是相互促进、相互依赖的。一方面,经济决定金融,区域经济的协调健康发展;另一方面,金融生态环境的优化,有利于增强对信贷资金的吸引力,形成资金聚集的“洼地效应”,推动经济加快发展。
杨子强(2005)提出金融生态环境对商业银行发展的重要意义,指出了我国商业银行目前在金融生态环境研究利用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并对商业银行如何开展金融生态环境研究利用工作提出了对策建议。
王承萍(2005)在《和谐金融生态体系的构建及区域金融生态的改善》一文中提到,良好的金融生态展示了統筹协调、良性互动的科学发展观,不仅有助于社会经济资源的有效配置,推动金融发展,也有助于保障经济秩序、维护社会诚信、推动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3)金融生态环境的构成及其评价体系
由于理论界对金融生态的研究还处于萌芽阶段,因此,对金融生态环境进行分析还不成体系。金融理论的指标体系也有学者进行了研究,但相对较少。
伍旭川(2005)提出金融生态环境质量评价体系的基本架构。金融生态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主要由三类指标组成,即总量增长速度指标、平均增长速度指标和结构相对指标,它们构筑了金融生态指标体系的基本框架。
朱子云、朱益超(2006)具体提出了评价金融生态环境的指标体系,但其研究还是停留在指标体系的设定,而没有实证的数据验证其个指标的相关性,可靠性。中国人民银行洛阳支行提出了区域金融生态指标体系的建立框架,并提出从定性和定量的角度评价金融生态环境。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2005)发布了《中国城市金融生态环境评价》,该报告的分析框架采用了城市的经济基础、企业诚信、金融发展、司法环境、政府诚信、金融部门独立性、社会诚信文化、中介服务发展、社会保障共计九个方面构成一个城市的金融生态环境。
(4)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面临的障碍和问题
国内学者吕怡(2007)、李娜(2007)和宋维彦(2008)等对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中面临的障碍和问题作了相关研究。综合上述学者的研究观点,得出金融生态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是:①金融知识宣传教育不到位,社会公众金融知识匮乏。②金融生态法律环境缺位。③金融生态信用环境欠佳。④金融机构自我调节机制失衡。⑤金融产权制度缺陷。⑥区域经济结构不合理,产品趋同化严重。
(5)如何建设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王承萍(2005)在《和谐金融生态体系的构建及区域金融生态的改善》一文中指出,要完善金融生态环境应该从以下方面着手:(1)以完善金融产权制度为中心,突出股东在金融生态体系中的核心地位和作用。(2)以市场原则为基础,加快出台有关金融机构破产和存款保险制度的法律,尽快建立起以此为主要内容的生态调节机制。(3)以保护债权为中心,明确债权人的有关权利,为金融生态的平衡提供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和规范有序的社会信用秩序。(4)以风险控制为天职,以失职追究制度为重点,尽快制定和完善金融监管的绩效评估和考核机制,把监管主体的职责真正引导到保护社会公众利益的轨道上来。
高超(2007)运用因子分析法对黑龙江省金融生态环境进行了实证分析和评价。通过对构成金融生态环境的经济环境、法制环境、信用环境、制度环境等一系列因子进行了分析,指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中法制环境因子不到位和信用环境因子弱化的突出现象。故在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中要重点建设政府引导的金融生态链,将法制和信用建设放在首位。
二、国外研究现状
国外研究中,几乎还没有出现金融生态(Financial ecology)这个概念。金融生态问题的提出,是由于中国各地区之间的差异而提出的,金融生态环境在经济发达和经济落后的地区大不一样。
国外学者曾经提出过把生态学的理论用来解释经济学的发展问题,如经济生态学。20世纪20年代初,美国社会生态学家Mac Kenzie首次提出了经济生态学这个概念,并在生态学与经济学的结合方面作了初步探讨和尝试。美国海洋生态学家Carson于1962年发表了名著《寂静的春天》,真正把社会经济问题展开生态学研究。20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生态危机的加剧以及系统科学向生态学、经济学等领域的渗透,经济生态学应运而生。后期研究借鉴了一些关于法律及外部环境对金融系统影响的文献,如Ross Levine(1998)提到法律环境对经济发展产生非常大的影响,同时产生的结果也对经济发展产生影响,并用数据实证了作为金融媒介的外生变量——法律和调整的外部环境,对经济发展的积极影响。
M.M.G.Faseh和R.C.N.Abma(2003)用至少25年的数据检验了东南亚国家的情况,说明了金融改革的政策因素对经济发展有促进影响。
Chandan Chakraborty,Glenville Rawlims(2004)提出金融資源的流动受到政策效应的影响。Allen, Franklin , QianJun and QianMeijun(2005)提出了在中国法律制度和金融系统不健全的情况下经济高速增长,分析了法律、金融、经济三者之间的关系。
三、评述
国内外学者的相关研究丰富了我们对金融生态环境的认识,加深了我们对金融生态环境的概念及包含的内容、建设金融生态环境的意义和作用、金融生态环境的构成及其评价体系、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面临的障碍和问题,以及如何建设金融生态环境的理解。使得“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这一独具中国特色的金融体系研究初见雏形。但是,在上述研究中任然存在以下不足:第一,对金融生态环境评价体系的研究较少,已有研究中未能形成一个公认的评价体系。第二,已有研究中注重宏观层面的研究,较少考虑到区域差别,城乡差别。第三,已有文献多以规范分析为主,实证分析较少,影响了论证的详实性。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因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相关研究在我国乃至世界都处在起步和探索阶段,另一方面是因为融生态环境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金融部门乃至全社会达成共识,共同努力,长期不懈地推进,因而研究也必须不断进行,逐步形成完善的研究体系。尤其是对于我国金融欠发达的西部地区和农村地区,研究并建立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对促进西部大开发的进一步深入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及创建和谐社会具有极强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这是我们需要进一步研究和努力的方向。
参考文献:
[1]周小川:完善法律制度,改进金融生态[N].金融时报,2004-12-07.
[2]李 扬 王国刚:中国城市金融生态环境评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17-25.
[3]张 鹏 姜玉东:我国金融生态体系的改进与优化[M].财经科学,2005(04)
[4]苏 宁:“金融生态环境”的基本内涵[J].金融信息参考,2005(10)
[5]韩 平:改善金融生态环境是系统工程.金融时报[N].2005(05).24.
[6]李 娜:完善中国金融生态环境研究[D]. 天津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1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