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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正确引导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利于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专业化、集约化水平,推进规模农业、现代农业的发展。但是现实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着诸多问题,为此必须采取有效对策进行完善和发展。
[关键词] 农村土地流转;政策扶持;社会保障机制;基層组织服务
在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引导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利于提高农业专业化、集约化水平,推进规模农业、现代农业的发展。但是如何通过规范和引导,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是目前农村发展中亟需解决的问题。本文试图通过调研分析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和对策。
一、存在的问题
1.对农村土地流转存有片面认识,导致行为过激或者“放任自流”
一种观点认为农村土地流转是大势所趋,应加快推进。表现为个别基层组织不顾客观实际,把政策引导变为行政干预,强迫农民流转土地,损害农民利益。甚至有的把流转当作打农民土地主意和“动地”的机会,通过流转搞非农建设等。另一种观点认为土地流转是农民自己的事,基层组织不便参与,放任自流。表现为集体组织能力弱化,流转利益分配不均,市场化风险高。农村土地流转一是需要村组织的引导、帮助、带动形成规模化;二是需要村组织在流转后能够代表农民与市场上的经营者打交道,分担农民在市场上的经营风险。这样即使土地流转给农业企业或者外来合作社,农民都可以通过集体组织维护自己的利益。如果村民实现了土地规模化流转,由于村集体组织缺少话语权,在土地流转利益的分配上就会受损。
2.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农民“恋土“情节重,对流转土地有后顾之忧
目前在广大农村,土地对大部分农民来说仍具有社会保障和就业功能。当前农村社会保障机制的缺失,使农民生存发展始终存在着不稳定的因素,流转土地的农民有后顾之忧。一方面尽管外出务工农民的外出务工收入在逐年上升,但他们仍视土地为最后的退路,当找不到工作或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还要回来种地。另一方面,一些从事二、三产业的农户,他们对土地的期望值并不高,只是为了获得自给性口粮,并能得到国家给予的政策补贴,对土地实行粗放经营,也不放弃承包经营权。
3.农户种植的地块零星分散,加上承包期长,导致土地规模化经营难度大
随着农村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实施,通过抓阄等方式,按照地块的好坏搭配比例对现有耕地进行土地的分配与调整,使相当多农户的责任田分散于不同片块的区域,难以做到协调耕作和集约化经营。对农户而言,由于地块零星分散加上承包期长,很难形成真正的规模。即使一些农户愿意土地流转,但是因为地块分散,给土地种植带来诸多不便;对承租人而言,为了取得相对集中的土地,需要与不同农户进行协商,甚至绝大多数农户同意租出,但个别农户无论条件多么优惠就是不愿意转出,结果造成成片土地得不到有效流转,这种情况广泛存在,增加了土地流转的难度和成本。
4.乡村组织职责不清,管理不到位,土地流转不规范
目前,规范的土地流转机制还没有建立,造成流转程序不合法,流转合同不规范。有的双方私自流转,仅有口头协议,没有法律文书;有的虽有书面协议,但内容不完善,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明确,导致大量纠纷。
5.市场化的土地流转的中介服务组织尚未建立
土地流转市场还没有形成,流转信息渠道不畅。土地评价缺乏依据,农民咨询没有门路,鼓励土地流转的激励机制尚未形成,没有配套措施。
二、建议和对策?????
1.坚持土地流转的基本原则,规范土地流转
一是必须在落实党在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坚持稳定完善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前提下,把不改变农村土地性质和用途作为先决条件。二是必须坚持“自愿、依法、有偿、规范”的原则,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农户流转土地,也不得阻碍农户依法流转土地,流转收益归农户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截流和扣缴,确保农民利益不受侵害。三是遵循政策规定,切实维护流转双方的合法地位,规范土地流转申请、登记备案、公证各项程序,依法合理有序进行土地流转。
2.加大信贷等政策支持力度,加快农业产业化、合作化的发展
一是由于农业是一个投资大、生产周期长、见效慢、风险大的弱质产业,银行和投资者对涉农项目少有问津。建议政府通过减税贴息的办法,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或使用权等为抵押,激励银行和其他投资机构简化贷款手续,积极为农村种养大户、农村专业合作社等发放贷款,确保土地流转所需资金。二基层组织积极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积极支持引导农村合作组织的健康发展,发挥对外联结市场或企业、对内联结千家万户作用;发挥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在对资源整合的作用;发挥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带动农户搞规模经营的引力作用,吸引农户土地入股,自创品牌,自主开发经营农业项目。随着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规模的扩大及影响力,必将极大地推动农村土地流转。
3.积极推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改革
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新农合、新农保、大病救助、子女教育等多层次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减弱土地的社会保障和就业功能,解决农民流转土地的后顾之忧。政府制订优惠政策,加大财政投入,让每个农村劳动力接收良好的职业培训,使他们学有一技之长。农民凭借自身掌握的技术和能力,或创业或务工,稳定增加家庭收入,使之走向小康之路。
4.加大中小城镇建设力度,推动土地规模化流转
目前,土地对农民的束缚减弱,尤其是对新生代农民而言,他们不愿意留在村里,又难以在大城市定居。因此,他们中的一部分人选择在乡镇或县城务工经商买房,家里的土地一般有父母耕种或者转包他人。因此,加大中小城镇建设的步伐,能带动土地规模化流转,使更多农村劳动力转移到二、三产业中去。
5.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管理机制,规范土地流转程序
土地流转必须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实行登记制度,由村委会备案,乡镇经管站登记,建立土地流转服务体系。积极探索通过市场调节土地流转的长效机制。乡镇成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开展土地流转供求登记、信息发布、土地评估、政策咨询等服务工作。大力扶持村级成立土地合作社,接收农户申请托管的土地,合理利用撂荒地,由合作社进行规模种植或通过乡镇调剂和网上招租等形式,把土地承包出去,解决“包给谁”和“谁想包”的土地使用供求矛盾和土地撂荒问题,使土地流转进入有序的市场化轨道。
6.营造土地流转的良好氛围
要把培育土地流转典型,作为促进土地流转的重要手段。总结典型经验,加强引导。重视纠纷调处,保护土地流转。
[关键词] 农村土地流转;政策扶持;社会保障机制;基層组织服务
在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引导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利于提高农业专业化、集约化水平,推进规模农业、现代农业的发展。但是如何通过规范和引导,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是目前农村发展中亟需解决的问题。本文试图通过调研分析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和对策。
一、存在的问题
1.对农村土地流转存有片面认识,导致行为过激或者“放任自流”
一种观点认为农村土地流转是大势所趋,应加快推进。表现为个别基层组织不顾客观实际,把政策引导变为行政干预,强迫农民流转土地,损害农民利益。甚至有的把流转当作打农民土地主意和“动地”的机会,通过流转搞非农建设等。另一种观点认为土地流转是农民自己的事,基层组织不便参与,放任自流。表现为集体组织能力弱化,流转利益分配不均,市场化风险高。农村土地流转一是需要村组织的引导、帮助、带动形成规模化;二是需要村组织在流转后能够代表农民与市场上的经营者打交道,分担农民在市场上的经营风险。这样即使土地流转给农业企业或者外来合作社,农民都可以通过集体组织维护自己的利益。如果村民实现了土地规模化流转,由于村集体组织缺少话语权,在土地流转利益的分配上就会受损。
2.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农民“恋土“情节重,对流转土地有后顾之忧
目前在广大农村,土地对大部分农民来说仍具有社会保障和就业功能。当前农村社会保障机制的缺失,使农民生存发展始终存在着不稳定的因素,流转土地的农民有后顾之忧。一方面尽管外出务工农民的外出务工收入在逐年上升,但他们仍视土地为最后的退路,当找不到工作或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还要回来种地。另一方面,一些从事二、三产业的农户,他们对土地的期望值并不高,只是为了获得自给性口粮,并能得到国家给予的政策补贴,对土地实行粗放经营,也不放弃承包经营权。
3.农户种植的地块零星分散,加上承包期长,导致土地规模化经营难度大
随着农村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实施,通过抓阄等方式,按照地块的好坏搭配比例对现有耕地进行土地的分配与调整,使相当多农户的责任田分散于不同片块的区域,难以做到协调耕作和集约化经营。对农户而言,由于地块零星分散加上承包期长,很难形成真正的规模。即使一些农户愿意土地流转,但是因为地块分散,给土地种植带来诸多不便;对承租人而言,为了取得相对集中的土地,需要与不同农户进行协商,甚至绝大多数农户同意租出,但个别农户无论条件多么优惠就是不愿意转出,结果造成成片土地得不到有效流转,这种情况广泛存在,增加了土地流转的难度和成本。
4.乡村组织职责不清,管理不到位,土地流转不规范
目前,规范的土地流转机制还没有建立,造成流转程序不合法,流转合同不规范。有的双方私自流转,仅有口头协议,没有法律文书;有的虽有书面协议,但内容不完善,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明确,导致大量纠纷。
5.市场化的土地流转的中介服务组织尚未建立
土地流转市场还没有形成,流转信息渠道不畅。土地评价缺乏依据,农民咨询没有门路,鼓励土地流转的激励机制尚未形成,没有配套措施。
二、建议和对策?????
1.坚持土地流转的基本原则,规范土地流转
一是必须在落实党在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坚持稳定完善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前提下,把不改变农村土地性质和用途作为先决条件。二是必须坚持“自愿、依法、有偿、规范”的原则,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农户流转土地,也不得阻碍农户依法流转土地,流转收益归农户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截流和扣缴,确保农民利益不受侵害。三是遵循政策规定,切实维护流转双方的合法地位,规范土地流转申请、登记备案、公证各项程序,依法合理有序进行土地流转。
2.加大信贷等政策支持力度,加快农业产业化、合作化的发展
一是由于农业是一个投资大、生产周期长、见效慢、风险大的弱质产业,银行和投资者对涉农项目少有问津。建议政府通过减税贴息的办法,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或使用权等为抵押,激励银行和其他投资机构简化贷款手续,积极为农村种养大户、农村专业合作社等发放贷款,确保土地流转所需资金。二基层组织积极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积极支持引导农村合作组织的健康发展,发挥对外联结市场或企业、对内联结千家万户作用;发挥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在对资源整合的作用;发挥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带动农户搞规模经营的引力作用,吸引农户土地入股,自创品牌,自主开发经营农业项目。随着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规模的扩大及影响力,必将极大地推动农村土地流转。
3.积极推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改革
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新农合、新农保、大病救助、子女教育等多层次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减弱土地的社会保障和就业功能,解决农民流转土地的后顾之忧。政府制订优惠政策,加大财政投入,让每个农村劳动力接收良好的职业培训,使他们学有一技之长。农民凭借自身掌握的技术和能力,或创业或务工,稳定增加家庭收入,使之走向小康之路。
4.加大中小城镇建设力度,推动土地规模化流转
目前,土地对农民的束缚减弱,尤其是对新生代农民而言,他们不愿意留在村里,又难以在大城市定居。因此,他们中的一部分人选择在乡镇或县城务工经商买房,家里的土地一般有父母耕种或者转包他人。因此,加大中小城镇建设的步伐,能带动土地规模化流转,使更多农村劳动力转移到二、三产业中去。
5.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管理机制,规范土地流转程序
土地流转必须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实行登记制度,由村委会备案,乡镇经管站登记,建立土地流转服务体系。积极探索通过市场调节土地流转的长效机制。乡镇成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开展土地流转供求登记、信息发布、土地评估、政策咨询等服务工作。大力扶持村级成立土地合作社,接收农户申请托管的土地,合理利用撂荒地,由合作社进行规模种植或通过乡镇调剂和网上招租等形式,把土地承包出去,解决“包给谁”和“谁想包”的土地使用供求矛盾和土地撂荒问题,使土地流转进入有序的市场化轨道。
6.营造土地流转的良好氛围
要把培育土地流转典型,作为促进土地流转的重要手段。总结典型经验,加强引导。重视纠纷调处,保护土地流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