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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风文明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在农村的具体展現,是乡村振兴的灵魂所在。从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到党的十九大部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乡风文明是对乡村社会建设一以贯之的要求。
对乡风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我们要从战略高度来深刻地认识和把握。进入新时代,培育文明乡风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培育文明乡风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体现,通过培育文明乡风,可以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特别是对公民层面的要求,在广大农民中得到认知、认同和践行,有利于形成健康向上的社会风气,营造风清气正、社会和谐的环境氛围,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变成人们自觉遵循、维护、奉行的准则和规矩。培育文明乡风是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有效手段。乡村社会治理,需要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才能实现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目标。
文明乡风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整体谋划、周密部署,全面实施、协调推进。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创新思路举措,推进移风易俗,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在工作方法上,要因势利导,以求高质量的工作效果,真正让文明花朵开遍农村广阔天地。
一、坚持传导,继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从传统意义上着眼,将优秀的历史文明挖掘好、传承好、发扬好。一是传承优秀的中华民族历史文化。中华5000年文明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流传至今的文化故事、哲学思想、典章文稿等,对文明乡风建设具有强大的启迪作用。要按照尊重历史、古为今用的原则,充分发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积极作用,加快新时代文明乡风的培育进程。二是传承灿烂的农耕文化。农耕文化是我国农业的宝贵财富,是乡村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要保护好农耕文化的物质形态,注重与农耕生活息息相关的农业生产和衣食住行等具象性事物,如古村落、特色民居、古树、农具等,让人们守住乡村文化的“根”。另一方面,要继承好农耕文化中的优秀思想观念、人文精神,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和乡村经济社会变迁史料收藏等,注重利用春节、清明、中秋等传统民族节日,传承中华孝道文化和家国情怀,充分发挥其在凝聚人心、教化群众、淳化民风中的重要作用。三是传承良好的社会公德。加强乡村道德建设,搜集整理牌匾楹联、谚语格言中蕴含的道德规范,结合时代要求进行扬弃,传播社会正气。建好用好道德讲堂,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以及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等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农民自觉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四是传承精美的家风家训。家风是民风社风的根基,家训是治家立业的遵循。发掘民间蕴藏的丰富家风家训资源,加大对族谱、家谱中优秀族规家训的提炼,注重整理当地历史名人、社会贤达、政商名流的家规家训,以良好家风促进乡风文明建设。通过多种形式传播展示优良家风家训,讲好家风故事,弘扬家庭美德,营造人人建设良好家风的氛围。
二、积极倡导,弘扬乡风文明建设主旋律。从创新意义上着眼,适应时代发展需要,倡导新思想、新观点、新文化、新时尚。一是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高度凝练和集中表述,从个人行为层面提出的要求是公民必须恪守的基本道德准则。要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老百姓的生活结合起来,强化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组织开展“核心价值观进农家”等行动,引导他们增强对核心价值观的认同。二是倡导与时俱进主流意识。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事关党的前途命运和国家长治久安。在乡风文明建设中,应倡导反映时代要求和乡村振兴需要的主流意识。引导农民群众的思想观念和行为习惯等与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相适应,持续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同时,运用多种方式,对农民群众关心的问题进行答疑解惑,凝聚共识。三是倡导社会新风尚。在乡风文明建设中,要坚决抵制婚丧陋习、天价彩礼、孝道式微等不良社会风气,积极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尊老爱幼等社会新风尚,对农民进行移风易俗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见贤思齐、崇尚文明的自觉性。
三、善于指导,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深入群众之中,运用接地气、群众听得懂能接受的语言或形式,指导他们怎样做、做得好。一是推动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通过广播电视、村头大喇叭、村务公开栏、手机终端等多种渠道,展示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生活的变化,引导农民群众更加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宣传方式应灵活多样、生动活泼,让农民喜闻乐见、易记易行。二是推动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建立和完善县级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村级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三级组织架构,形成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体系。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要突出特色,统筹运用现有资源,设立综合文化广场、文化长廊、电子阅览室、健身器材等等,打通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关心群众、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使之成为传播党的声音、传承优秀文化、培育文明新风、提供惠民服务等多功能的宣传教育阵地。三是推动乡村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依法公正确定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鼓励其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发挥乡土文化能人作用,培养群众文化活动积极分子,在乡村文化建设中起骨干和带头作用。壮大农村文化志愿者队伍,选择适合农民精神文化生活需要的志愿服务项目,建立常态化服务机制。鼓励和引导广大文化工作者到农村深入生活、到农民中采风,创作一批反映乡村振兴实践、农村生产生活、新时代农民精神风貌的文化产品。
四、大力引导,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通过树立榜样、打造标杆,引领群众学有方向、赶有目标,从苦练做功着手,提升工作效率。一是突出选树乡风文明先进典型。持续开展“道德模范”“时代楷模”“最美人物”等推选和学习活动,在培育典型、表彰典型、宣传典型上下功夫,切实发挥先进典型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引领作用。在农民中大力宣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品德,请先进典型人物到村民中作报告,激发广大农民追求先进、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热情。二是广泛传扬村民身边的好人好事。组织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开展“好邻居”“好婆媳”“孝子孝媳”等评选活动,把发生在农民群众身边的好人好事“晒”出来,使之可亲可学可敬。三是普遍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等活动。星级文明户创建虽是一个老办法,但实践证明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条有效途径。要因地制宜、大胆创新,结合当地实际设置评选标准,推动文明乡风建设。建立星级评定激励措施,推行“道德银行”“文明积分”等奖励办法,实实在在地发挥创星导向功能。四是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党员干部要做乡风文明的倡导者、践行者,从自身做起,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带头遵守村规民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在日常生活中传播移风易俗观念,引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以党风政风引领农村新风。 五、注重督导,依法循规约束村民不文明行为。农民群众是乡风文明建设的主体,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让他们自己管理自己。一是科学民主制订村规民约。制定村规民约,帮助村民更新生活理念、革除陈规陋习、加强自我管理、共建文明新风。要监督村规民约有效实施,对轻微违背者进行合情合理的规劝、约束,对不赡养甚至虐待父母等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对利用婚丧嫁娶敛财等行为进行专项整治。二是坚持不懈进行普法教育。在农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农民法律素质、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几十年来这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仍需继续坚持下去。要不断创新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形式,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通过民间借贷、婚姻、继承、土地等方面的法律纠纷案例以案说法,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农村普法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和说服力。三是严厉打击乡村黑恶势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作出的决策部署,在农村必须深入贯彻。对“村霸”等黑恶势力要依法予以坚决打击,对农村黄赌毒、封建迷信和邪教等问题坚决整治,依靠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做到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维护广大农民合法权益。
六、强化领导,不断提升乡村社会文明程度。党的领导是我们一切事业取得成功的根本保证。推动乡风文明建设,无论是从古今着眼、从言行着手,还是从内外着力,都离不开加强党的领导。一是切实把乡风文明建设摆上各级党委政府议事日程。要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加强对乡风文明建设的全面领导,定期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建立健全乡风文明建设长效机制,制定完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指标体系,进一步提升乡风文明建设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认真落实中央11个部门联合发布的建设乡风文明指导意见,有关部门各尽其责、密切协同,紧密联系农村生产生活和农民群众思想实际,找准载体抓手,深化文明素质教育,加强移风易俗宣传,推动文明新风融入农村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二是切实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动群众作用。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优势,将乡风文明建设作为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抓手。党员干部应以身作则,在移风易俗中走在前列。积极发挥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三老”评议会等农村群众组织作用,形成人人除陋习、树新风的生动局面。三是切實健全监督考评机制。严格落实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相关领导干部推动乡风文明建设责任,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开展评先评优时,注意提高这方面指标的得分占比。发挥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对违反规定的党员干部进行相应处理。通过扎实有效、持之以恒的工作,一定能够实现乡风更加文明、家风更加良好、民风更加淳朴,农村社会必将焕发一派崭新气象。
(作者系江苏省政协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研究员)
责任编辑:刘卫东
对乡风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我们要从战略高度来深刻地认识和把握。进入新时代,培育文明乡风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培育文明乡风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体现,通过培育文明乡风,可以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特别是对公民层面的要求,在广大农民中得到认知、认同和践行,有利于形成健康向上的社会风气,营造风清气正、社会和谐的环境氛围,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变成人们自觉遵循、维护、奉行的准则和规矩。培育文明乡风是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有效手段。乡村社会治理,需要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才能实现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目标。
文明乡风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整体谋划、周密部署,全面实施、协调推进。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创新思路举措,推进移风易俗,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在工作方法上,要因势利导,以求高质量的工作效果,真正让文明花朵开遍农村广阔天地。
一、坚持传导,继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从传统意义上着眼,将优秀的历史文明挖掘好、传承好、发扬好。一是传承优秀的中华民族历史文化。中华5000年文明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流传至今的文化故事、哲学思想、典章文稿等,对文明乡风建设具有强大的启迪作用。要按照尊重历史、古为今用的原则,充分发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积极作用,加快新时代文明乡风的培育进程。二是传承灿烂的农耕文化。农耕文化是我国农业的宝贵财富,是乡村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要保护好农耕文化的物质形态,注重与农耕生活息息相关的农业生产和衣食住行等具象性事物,如古村落、特色民居、古树、农具等,让人们守住乡村文化的“根”。另一方面,要继承好农耕文化中的优秀思想观念、人文精神,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和乡村经济社会变迁史料收藏等,注重利用春节、清明、中秋等传统民族节日,传承中华孝道文化和家国情怀,充分发挥其在凝聚人心、教化群众、淳化民风中的重要作用。三是传承良好的社会公德。加强乡村道德建设,搜集整理牌匾楹联、谚语格言中蕴含的道德规范,结合时代要求进行扬弃,传播社会正气。建好用好道德讲堂,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以及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等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农民自觉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四是传承精美的家风家训。家风是民风社风的根基,家训是治家立业的遵循。发掘民间蕴藏的丰富家风家训资源,加大对族谱、家谱中优秀族规家训的提炼,注重整理当地历史名人、社会贤达、政商名流的家规家训,以良好家风促进乡风文明建设。通过多种形式传播展示优良家风家训,讲好家风故事,弘扬家庭美德,营造人人建设良好家风的氛围。
二、积极倡导,弘扬乡风文明建设主旋律。从创新意义上着眼,适应时代发展需要,倡导新思想、新观点、新文化、新时尚。一是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高度凝练和集中表述,从个人行为层面提出的要求是公民必须恪守的基本道德准则。要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老百姓的生活结合起来,强化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组织开展“核心价值观进农家”等行动,引导他们增强对核心价值观的认同。二是倡导与时俱进主流意识。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事关党的前途命运和国家长治久安。在乡风文明建设中,应倡导反映时代要求和乡村振兴需要的主流意识。引导农民群众的思想观念和行为习惯等与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相适应,持续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同时,运用多种方式,对农民群众关心的问题进行答疑解惑,凝聚共识。三是倡导社会新风尚。在乡风文明建设中,要坚决抵制婚丧陋习、天价彩礼、孝道式微等不良社会风气,积极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尊老爱幼等社会新风尚,对农民进行移风易俗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见贤思齐、崇尚文明的自觉性。
三、善于指导,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深入群众之中,运用接地气、群众听得懂能接受的语言或形式,指导他们怎样做、做得好。一是推动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通过广播电视、村头大喇叭、村务公开栏、手机终端等多种渠道,展示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生活的变化,引导农民群众更加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宣传方式应灵活多样、生动活泼,让农民喜闻乐见、易记易行。二是推动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建立和完善县级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村级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三级组织架构,形成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体系。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要突出特色,统筹运用现有资源,设立综合文化广场、文化长廊、电子阅览室、健身器材等等,打通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关心群众、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使之成为传播党的声音、传承优秀文化、培育文明新风、提供惠民服务等多功能的宣传教育阵地。三是推动乡村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依法公正确定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鼓励其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发挥乡土文化能人作用,培养群众文化活动积极分子,在乡村文化建设中起骨干和带头作用。壮大农村文化志愿者队伍,选择适合农民精神文化生活需要的志愿服务项目,建立常态化服务机制。鼓励和引导广大文化工作者到农村深入生活、到农民中采风,创作一批反映乡村振兴实践、农村生产生活、新时代农民精神风貌的文化产品。
四、大力引导,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通过树立榜样、打造标杆,引领群众学有方向、赶有目标,从苦练做功着手,提升工作效率。一是突出选树乡风文明先进典型。持续开展“道德模范”“时代楷模”“最美人物”等推选和学习活动,在培育典型、表彰典型、宣传典型上下功夫,切实发挥先进典型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引领作用。在农民中大力宣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品德,请先进典型人物到村民中作报告,激发广大农民追求先进、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热情。二是广泛传扬村民身边的好人好事。组织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开展“好邻居”“好婆媳”“孝子孝媳”等评选活动,把发生在农民群众身边的好人好事“晒”出来,使之可亲可学可敬。三是普遍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等活动。星级文明户创建虽是一个老办法,但实践证明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条有效途径。要因地制宜、大胆创新,结合当地实际设置评选标准,推动文明乡风建设。建立星级评定激励措施,推行“道德银行”“文明积分”等奖励办法,实实在在地发挥创星导向功能。四是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党员干部要做乡风文明的倡导者、践行者,从自身做起,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带头遵守村规民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在日常生活中传播移风易俗观念,引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以党风政风引领农村新风。 五、注重督导,依法循规约束村民不文明行为。农民群众是乡风文明建设的主体,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让他们自己管理自己。一是科学民主制订村规民约。制定村规民约,帮助村民更新生活理念、革除陈规陋习、加强自我管理、共建文明新风。要监督村规民约有效实施,对轻微违背者进行合情合理的规劝、约束,对不赡养甚至虐待父母等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对利用婚丧嫁娶敛财等行为进行专项整治。二是坚持不懈进行普法教育。在农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农民法律素质、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几十年来这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仍需继续坚持下去。要不断创新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形式,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通过民间借贷、婚姻、继承、土地等方面的法律纠纷案例以案说法,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农村普法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和说服力。三是严厉打击乡村黑恶势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作出的决策部署,在农村必须深入贯彻。对“村霸”等黑恶势力要依法予以坚决打击,对农村黄赌毒、封建迷信和邪教等问题坚决整治,依靠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做到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维护广大农民合法权益。
六、强化领导,不断提升乡村社会文明程度。党的领导是我们一切事业取得成功的根本保证。推动乡风文明建设,无论是从古今着眼、从言行着手,还是从内外着力,都离不开加强党的领导。一是切实把乡风文明建设摆上各级党委政府议事日程。要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加强对乡风文明建设的全面领导,定期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建立健全乡风文明建设长效机制,制定完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指标体系,进一步提升乡风文明建设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认真落实中央11个部门联合发布的建设乡风文明指导意见,有关部门各尽其责、密切协同,紧密联系农村生产生活和农民群众思想实际,找准载体抓手,深化文明素质教育,加强移风易俗宣传,推动文明新风融入农村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二是切实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动群众作用。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优势,将乡风文明建设作为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抓手。党员干部应以身作则,在移风易俗中走在前列。积极发挥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三老”评议会等农村群众组织作用,形成人人除陋习、树新风的生动局面。三是切實健全监督考评机制。严格落实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相关领导干部推动乡风文明建设责任,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开展评先评优时,注意提高这方面指标的得分占比。发挥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对违反规定的党员干部进行相应处理。通过扎实有效、持之以恒的工作,一定能够实现乡风更加文明、家风更加良好、民风更加淳朴,农村社会必将焕发一派崭新气象。
(作者系江苏省政协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研究员)
责任编辑:刘卫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