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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招投标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以来.经常用到的评标办法主要有经评审的最低价法、综合评标法和性价比法等几种。在历经几年的实践应用以后,上述评标办法渐渐地暴露出易被人为因素影响评标结果公正性的问题。于是人们开始思考寻找更加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评标办法,以便从根本上改变招投标领域中不理想的现状。根据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要解决这些问题,不仅需要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来支撑,而且更需要从评标系统设计上有所突破。只有通过实现评标办法标准化和规范化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