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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是其收入构成的重要组成部分.对2006年至2011年北京市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数据分析结果表明,在总量水平不断增加的同时,财产性收入在人均纯收入中的比重还比较低.农村现行的土地制度及住宅制度的不合理、征地补偿不公和财产权保护等问题是制约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增加的因素.完善土地流转等制度内容是实现北京市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增收的重要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