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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完善石嘴山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石嘴山市委党校成立课题组,深入全市三县(区)基层开展实地走访调研,以期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方面进行探索总结,为建设平安石嘴山提供决策参考。
社会治理制度的初步探索为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打下基础
近年来,石嘴山市社会治理方面进行了全方位改革探索,实现了老工业城市和资源枯竭型城市在转型发展过程中社会的总体安全稳定,在基层社会治理方面取得了一定成就。
逐步完善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机制。全市三县(区)社会治理過程中始终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完善街道“大工委”、社区“联合党委”工作机制,有效扩大“两个覆盖”,做实党建载体,从严抓好机关党建“三强九严”工程、城市党建“四联四化”机制。在农村,全面落实“三大三强”战略,深入推进“两个带头人”工程,不断夯实乡村党组织基础。
健全民主协商体系,城乡社区治理机制更加完善。以大武口区万盛社区、惠农区春晖社区等为代表的社区坚持深化以“基层党建+民安、民康、民便、民乐”为主要内容的和谐社区创建,健全居民网格社区三级民情议事园、民情恳谈会、党群民主议事会等形式多样的社区协商平台,成立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禁毒协会等群众自治组织,有效提升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能力。
整合有效资源,强化法治制度保障。在乡村,实行“一村一法律顾问”,专人专调、集约化处理社会矛盾,分散性解决邻里纠纷,运用法律提升矛盾纠纷调处水平,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同时,严格落实社区服务事项“准入制”。
完成综治中心网络化建设,促进社区网格服务管理功能精细化。进一步落实网格管理6项制度和“周月季年”网格考评制度,健全网格服务激励机制。
积极发掘农村集体经济的支撑作用。农民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主体作用日渐凸显,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为农村自治组织发挥自治功能提供经济保障。
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过程中面临的挑战
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受年龄、文化、专业素质等因素影响,个别地区基层党组织吸引力弱化,自身作用发挥不够,在领导当地社会治理过程中缺乏具体有效的创新举措。
社会治理主体定位不明。一方面,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承担了过多的原本属于政府部门的工作任务;另一方面,受工作中权、责、利不明晰和当前考评机制不完善等因素影响,基层自治组织有时忙于应付各类测评检查等工作,开展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力不从心,功能弱化。
基层社会治理资源不足。虽然乡镇普遍设有综治专干,社区设有网格员等岗位,但目前从事社区治理与服务工作的部分人员多是下岗职工、家庭妇女、离退休职工等,大多数从业者没有经过社会工作的专业培训,缺乏社会管理知识,面对社区各项功能的社会化服务,心有余而力不足。
社会治理主体参与积极性不高。在农村,很多该由行业自治的事项都靠政府增加人财物投入来管理。在城市,社区居民的矛盾主要集中在社区卫生、邻里纠纷、家庭矛盾等方面,一些社会组织和市场组织(如物业公司)也没有发挥好调节功能。
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探索的意见建议
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教育引导全市基层党组织的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明晰社会治理主体定位。各级政府和各职能部门,应该更加主动下沉治理资源,及时回应和化解社会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在办小事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真正实现到位不越位。同时,要深化基层减负年,严格落实基层自治组织准入事项清单制度,统一实行“权随责走、人随事转、费随事转、事费配套”,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彻底为基层自治组织松绑减负。
协调各方力量,补足治理资源紧缺短板。完善城乡社区工作者选任配备、薪酬待遇、社会保障、教育培训、日常管理、考核、退出等制度,建立一支年龄学历结构更加合理、能力素质明显提升、职业发展渠道更为畅通的职业化社会治理工作队伍。健全社会治理财政保障机制,提高在社会治理相关事务的投入资金比例。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高治理效能。通过民主协商共同“提”治理事项,由参与社会治理的行为主体,就本治理区域需要共同关注的重点治理事项进行协商,提出一定期限内的社会治理清单;共同“定”治理方案,将治理清单在民主协商的基础上转化为破解实际治理难题的民主决策,通过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共同拟定操作性强的社会治理方案,以明确治理权责,分解各方治理任务。
灵活运用政府和市场两种手段,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府以“委托代理”的方式与社会承购方在社会公共服务购买方面所缔结的契约关系,能够有效地盘活社会富余资源,从而促进政府公共服务管理能力和治理效能的提升。
(执笔人:吴惠珍、张健、李晓丽)
责任编辑:谢 斌
社会治理制度的初步探索为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打下基础
近年来,石嘴山市社会治理方面进行了全方位改革探索,实现了老工业城市和资源枯竭型城市在转型发展过程中社会的总体安全稳定,在基层社会治理方面取得了一定成就。
逐步完善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机制。全市三县(区)社会治理過程中始终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完善街道“大工委”、社区“联合党委”工作机制,有效扩大“两个覆盖”,做实党建载体,从严抓好机关党建“三强九严”工程、城市党建“四联四化”机制。在农村,全面落实“三大三强”战略,深入推进“两个带头人”工程,不断夯实乡村党组织基础。
健全民主协商体系,城乡社区治理机制更加完善。以大武口区万盛社区、惠农区春晖社区等为代表的社区坚持深化以“基层党建+民安、民康、民便、民乐”为主要内容的和谐社区创建,健全居民网格社区三级民情议事园、民情恳谈会、党群民主议事会等形式多样的社区协商平台,成立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禁毒协会等群众自治组织,有效提升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能力。
整合有效资源,强化法治制度保障。在乡村,实行“一村一法律顾问”,专人专调、集约化处理社会矛盾,分散性解决邻里纠纷,运用法律提升矛盾纠纷调处水平,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同时,严格落实社区服务事项“准入制”。
完成综治中心网络化建设,促进社区网格服务管理功能精细化。进一步落实网格管理6项制度和“周月季年”网格考评制度,健全网格服务激励机制。
积极发掘农村集体经济的支撑作用。农民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主体作用日渐凸显,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为农村自治组织发挥自治功能提供经济保障。
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过程中面临的挑战
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受年龄、文化、专业素质等因素影响,个别地区基层党组织吸引力弱化,自身作用发挥不够,在领导当地社会治理过程中缺乏具体有效的创新举措。
社会治理主体定位不明。一方面,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承担了过多的原本属于政府部门的工作任务;另一方面,受工作中权、责、利不明晰和当前考评机制不完善等因素影响,基层自治组织有时忙于应付各类测评检查等工作,开展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力不从心,功能弱化。
基层社会治理资源不足。虽然乡镇普遍设有综治专干,社区设有网格员等岗位,但目前从事社区治理与服务工作的部分人员多是下岗职工、家庭妇女、离退休职工等,大多数从业者没有经过社会工作的专业培训,缺乏社会管理知识,面对社区各项功能的社会化服务,心有余而力不足。
社会治理主体参与积极性不高。在农村,很多该由行业自治的事项都靠政府增加人财物投入来管理。在城市,社区居民的矛盾主要集中在社区卫生、邻里纠纷、家庭矛盾等方面,一些社会组织和市场组织(如物业公司)也没有发挥好调节功能。
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探索的意见建议
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教育引导全市基层党组织的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明晰社会治理主体定位。各级政府和各职能部门,应该更加主动下沉治理资源,及时回应和化解社会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在办小事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真正实现到位不越位。同时,要深化基层减负年,严格落实基层自治组织准入事项清单制度,统一实行“权随责走、人随事转、费随事转、事费配套”,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彻底为基层自治组织松绑减负。
协调各方力量,补足治理资源紧缺短板。完善城乡社区工作者选任配备、薪酬待遇、社会保障、教育培训、日常管理、考核、退出等制度,建立一支年龄学历结构更加合理、能力素质明显提升、职业发展渠道更为畅通的职业化社会治理工作队伍。健全社会治理财政保障机制,提高在社会治理相关事务的投入资金比例。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高治理效能。通过民主协商共同“提”治理事项,由参与社会治理的行为主体,就本治理区域需要共同关注的重点治理事项进行协商,提出一定期限内的社会治理清单;共同“定”治理方案,将治理清单在民主协商的基础上转化为破解实际治理难题的民主决策,通过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共同拟定操作性强的社会治理方案,以明确治理权责,分解各方治理任务。
灵活运用政府和市场两种手段,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府以“委托代理”的方式与社会承购方在社会公共服务购买方面所缔结的契约关系,能够有效地盘活社会富余资源,从而促进政府公共服务管理能力和治理效能的提升。
(执笔人:吴惠珍、张健、李晓丽)
责任编辑:谢 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