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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工程质量监督是一项集法律、技术、经济和行政于一体的综合性工作,属行政和技术的监督执法。本文对如何加强做好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进行了阐述。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
质量是建筑工程的生命,要提高建筑工程质量整体水平,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工作就是要提高工程质量监督的整体水平。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强化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是在工程建设领域中对建筑市场的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政府对工程质量实行监督,相继建立健全了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全国形成了质量监督体系,有效地把工程质量纳入法制管理轨道,加强了企业质量管理,促进了工程质量的稳定提高。
一、构建质量监督体系
1、增强质量意识,提高人员素质
工程质量监督是一项集法律、技术、经济和行政于一体的综合性工作,属行政和技术的监督执法。因此,监督队伍素质的高低、执法能力的强弱是搞好工程质量监督的基础。在新的形势下,采取一系列措施培养提高监督人员的素质,充分发挥监督站的地位和作用,是我们提高整个建筑业质量意识,解决处理质量问题的关键所在。
2、加强对项目法人行为监督
项目法人是投资者的代表,对工程质量负总责。加强对项目法人行为的监督应注意:加强合同管理,避免项目法人在建筑设计、施工中签定各种虚假合同,逃避国家的监督。严格项目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准交付使用,不办理产权登记,不准进入市场交易。
3、严格资质审查,把好建筑市场准入关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参与基本建设全过程的各责任单位的资质审查,严格建筑市场准入制度。未经认证或认证不合格的建筑设计、施工、监理、建筑材料生产企业,不允许从事相应业务。当前应注意查处无证、超级、超范围承接建筑设计施工、监理业务行为;挂靠承包、转包、非法分包行为;认真组织对建筑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年检,取消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单位从事相应业务的资格或降低其资质等级。
4、规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为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监督国家管理基本建设的各项制度执行的部门。如果这些部门不从严把关,违法办事,国家对建设工程质量的强制性监督作用根本无法发挥。建立建筑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机构分管领导的质量责任。
二、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总体水平的措施
狠抓工程质量,不仅关系到国家社会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而且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无论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还是工程各方责任主体,都要充分认识当前做好建筑工程,特别是住宅工程质量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抓好建設工程质量的紧迫感和使命感。这就需要我们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和百姓意识,按照“以人为本,诚信建设”的原则,在工程建设中切实为用户着想,把用户的利益当作第一考虑,为用户严把工程质量关。为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总体水平,主要采取以下几方面的措施:
1、不断改进质量监督管理方法和手段。一是重点项目设立专项监督小组,对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进行指导把关。一般项目采取巡回监督,逐步改变对每一个工程项目都平均使用监督资源的常规做法,以优势力量抓住重点环节和薄弱环节,逐步实现分类监督的新模式;二是实行监督对象差别化。按工程建设参建各方资质、人员及设备,诚信程度不同区别对待。
2、加大对工程巡查和抽查力度和频率。为改变目前人员被动地预约检查的一面,突出以巡查和抽查为主的监督方式,组织定期不定期检查。质量监督与巡查交叉进行,互为补充,提高成效,以便更真实、准确地掌握工程质量状况。
3、突出对主体结构质量的监督。主体结构的优劣涉及公共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危,加强对主体结构质量的监督管理,确保施工质量安全可靠是监督的首要任务。对抽测达不到要求的监督人员到位督查。
4、积极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建设工程质量通病问题,带给业主的是烦恼、气愤和无奈;带给政府的是不断的投诉和上访。一个不公的问题影响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更影响了社会的诚信与和谐。以成熟的管理措施,补充和完善技术规范,并在不断的实施和推广过程中,使建设工程各方形成责任明确、齐抓共管、诚信服务的管理理念,提升建设行业的管理水平。
5、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引向深入。为有效抑制质量问题的发生,减少因质量缺陷而产生的投诉,提高居民对住宅工程质量的满意度,我们推行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同时,从细节上提高了工程质量,降低竣工后的返修率,也将改变因房屋质量问题致使投诉率居高不下的现状,真正维护购房人的利益。
6、加强对监理企业质量行为的监督管理力度。推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是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的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因此,人员是否认真把关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关键。从目前实际情况看,监理单位依然存在把关不严的问题,必须加强监理对工程质量的控制作用,提高施工现场监理工作的整体水平。
三、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建设工程质量关系到工程项目的投资利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工程质量危及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安定。所以,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异常重要,具体监督措施如下:
1、施工前的监督管理
对施工前的质量监督管理,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一是对有关设计、勘察文件审查的监督管理。对设计、勘察单位的质量行为和活动结果的监督,重点是放在对设计、勘察文件的审查监督把关上。二是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重点是施工招投标的监督,实现市场监督与质量监督的有效结合,通过质量监督审查促进市场竞争的规范化和良性运转,通过市场有效运作,保证质量监督的有效性。三是对合同文本的监督,重点是施工合同的监督,把质量管理的规范化和法制化落实到合同条款中。通过这三方面的内容的审查监督,实现政府对工程质量实施过程的预控监督。
2、施工中的监督管理
施工中的质量监督管理应围绕三大分布的现场监督,开展事前、事中和事后巡回闭环监督管理,三大分部即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工程质量和环境质量。现场实体质量的检查方式应采用科学的监测仪器和设备,提供准确可靠有说服力的数据,增强政府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3、竣工后的监督管理
竣工后的质量监督管理是建设工程投入使用的把关监督管理。首先要保证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工程不能投入使用,避免低劣工程对国家和公共使用者造成直接的危害和影响。其次是把装修、维修和维护的质量监督纳入建设工程全寿命质量监督管理的范畴。对装修、维护过程中的质量监督管理,使建设工程全寿命期内的质量目标得到有效实现,为用户创造安全、舒适、健康的生产、生活环境,使建设工程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
四、完善质量监督手段,加快监督信息化进程,进一步提高监督管理水平
随着科技进步和建筑业的不断发展,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必须增加建设工程质量的科学技术含量,加快监督信息化进程。在质监工作中,我深深地体会到,现代化的工程建设和管理一定要着眼于未来,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效能,要经得起历史的考验,对子孙后代负责,所以不仅要有一支技术业务过硬的队伍,还必须以新兴的信息技术为支撑点,实现监督管理的信息化、网络化和科学化,不断地完善质量监督手段,创新和改进检测仪器设备,提高监督管理技术装备能力和监管效率,以适应建筑技术不断发展的需要,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证“三高标准”。
五、结语
总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是我国工程建设基本方针之一。党和政府历来重视建设工程质量,建设工程质量直接影响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必须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这样才能有力迫使提高建筑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对建筑工程质量的意识,才能对使用者用得更加放心。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
质量是建筑工程的生命,要提高建筑工程质量整体水平,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工作就是要提高工程质量监督的整体水平。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强化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是在工程建设领域中对建筑市场的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政府对工程质量实行监督,相继建立健全了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全国形成了质量监督体系,有效地把工程质量纳入法制管理轨道,加强了企业质量管理,促进了工程质量的稳定提高。
一、构建质量监督体系
1、增强质量意识,提高人员素质
工程质量监督是一项集法律、技术、经济和行政于一体的综合性工作,属行政和技术的监督执法。因此,监督队伍素质的高低、执法能力的强弱是搞好工程质量监督的基础。在新的形势下,采取一系列措施培养提高监督人员的素质,充分发挥监督站的地位和作用,是我们提高整个建筑业质量意识,解决处理质量问题的关键所在。
2、加强对项目法人行为监督
项目法人是投资者的代表,对工程质量负总责。加强对项目法人行为的监督应注意:加强合同管理,避免项目法人在建筑设计、施工中签定各种虚假合同,逃避国家的监督。严格项目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准交付使用,不办理产权登记,不准进入市场交易。
3、严格资质审查,把好建筑市场准入关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参与基本建设全过程的各责任单位的资质审查,严格建筑市场准入制度。未经认证或认证不合格的建筑设计、施工、监理、建筑材料生产企业,不允许从事相应业务。当前应注意查处无证、超级、超范围承接建筑设计施工、监理业务行为;挂靠承包、转包、非法分包行为;认真组织对建筑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年检,取消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单位从事相应业务的资格或降低其资质等级。
4、规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为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监督国家管理基本建设的各项制度执行的部门。如果这些部门不从严把关,违法办事,国家对建设工程质量的强制性监督作用根本无法发挥。建立建筑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机构分管领导的质量责任。
二、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总体水平的措施
狠抓工程质量,不仅关系到国家社会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而且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无论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还是工程各方责任主体,都要充分认识当前做好建筑工程,特别是住宅工程质量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抓好建設工程质量的紧迫感和使命感。这就需要我们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和百姓意识,按照“以人为本,诚信建设”的原则,在工程建设中切实为用户着想,把用户的利益当作第一考虑,为用户严把工程质量关。为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总体水平,主要采取以下几方面的措施:
1、不断改进质量监督管理方法和手段。一是重点项目设立专项监督小组,对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进行指导把关。一般项目采取巡回监督,逐步改变对每一个工程项目都平均使用监督资源的常规做法,以优势力量抓住重点环节和薄弱环节,逐步实现分类监督的新模式;二是实行监督对象差别化。按工程建设参建各方资质、人员及设备,诚信程度不同区别对待。
2、加大对工程巡查和抽查力度和频率。为改变目前人员被动地预约检查的一面,突出以巡查和抽查为主的监督方式,组织定期不定期检查。质量监督与巡查交叉进行,互为补充,提高成效,以便更真实、准确地掌握工程质量状况。
3、突出对主体结构质量的监督。主体结构的优劣涉及公共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危,加强对主体结构质量的监督管理,确保施工质量安全可靠是监督的首要任务。对抽测达不到要求的监督人员到位督查。
4、积极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建设工程质量通病问题,带给业主的是烦恼、气愤和无奈;带给政府的是不断的投诉和上访。一个不公的问题影响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更影响了社会的诚信与和谐。以成熟的管理措施,补充和完善技术规范,并在不断的实施和推广过程中,使建设工程各方形成责任明确、齐抓共管、诚信服务的管理理念,提升建设行业的管理水平。
5、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引向深入。为有效抑制质量问题的发生,减少因质量缺陷而产生的投诉,提高居民对住宅工程质量的满意度,我们推行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同时,从细节上提高了工程质量,降低竣工后的返修率,也将改变因房屋质量问题致使投诉率居高不下的现状,真正维护购房人的利益。
6、加强对监理企业质量行为的监督管理力度。推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是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的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因此,人员是否认真把关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关键。从目前实际情况看,监理单位依然存在把关不严的问题,必须加强监理对工程质量的控制作用,提高施工现场监理工作的整体水平。
三、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建设工程质量关系到工程项目的投资利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工程质量危及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安定。所以,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异常重要,具体监督措施如下:
1、施工前的监督管理
对施工前的质量监督管理,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一是对有关设计、勘察文件审查的监督管理。对设计、勘察单位的质量行为和活动结果的监督,重点是放在对设计、勘察文件的审查监督把关上。二是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重点是施工招投标的监督,实现市场监督与质量监督的有效结合,通过质量监督审查促进市场竞争的规范化和良性运转,通过市场有效运作,保证质量监督的有效性。三是对合同文本的监督,重点是施工合同的监督,把质量管理的规范化和法制化落实到合同条款中。通过这三方面的内容的审查监督,实现政府对工程质量实施过程的预控监督。
2、施工中的监督管理
施工中的质量监督管理应围绕三大分布的现场监督,开展事前、事中和事后巡回闭环监督管理,三大分部即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工程质量和环境质量。现场实体质量的检查方式应采用科学的监测仪器和设备,提供准确可靠有说服力的数据,增强政府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3、竣工后的监督管理
竣工后的质量监督管理是建设工程投入使用的把关监督管理。首先要保证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工程不能投入使用,避免低劣工程对国家和公共使用者造成直接的危害和影响。其次是把装修、维修和维护的质量监督纳入建设工程全寿命质量监督管理的范畴。对装修、维护过程中的质量监督管理,使建设工程全寿命期内的质量目标得到有效实现,为用户创造安全、舒适、健康的生产、生活环境,使建设工程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
四、完善质量监督手段,加快监督信息化进程,进一步提高监督管理水平
随着科技进步和建筑业的不断发展,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必须增加建设工程质量的科学技术含量,加快监督信息化进程。在质监工作中,我深深地体会到,现代化的工程建设和管理一定要着眼于未来,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效能,要经得起历史的考验,对子孙后代负责,所以不仅要有一支技术业务过硬的队伍,还必须以新兴的信息技术为支撑点,实现监督管理的信息化、网络化和科学化,不断地完善质量监督手段,创新和改进检测仪器设备,提高监督管理技术装备能力和监管效率,以适应建筑技术不断发展的需要,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证“三高标准”。
五、结语
总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是我国工程建设基本方针之一。党和政府历来重视建设工程质量,建设工程质量直接影响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必须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这样才能有力迫使提高建筑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对建筑工程质量的意识,才能对使用者用得更加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