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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南风窗》登载了一篇该刊记者对台湾学者傅佩荣的专访,标题醒目地告知大家:“重新把孔子的解释权拿回来”。既然说是“拿回来”,那肯定是一度被别人拿走了。被谁拿走了呢?按傅先生的说法,一是“新加坡曾经用儒家经典当作初中教材”,不过“失败”了;二是“韩国人说孔子理直气壮,好像孔子就是韩国人一样”。
笔者远没有傅佩荣博士博学,但怎么也想不通:对于一门学问来说,还有个“解释权”归谁的问题?半个多世纪以来,我们一直将马克思主义的著作选作“教材”,也一直“理直气壮”地谈论马克思主义,但从没听说德国人扬言要把“马克思的解释权”要回去。一种学说的解释权,不是当今某些商家对消费者的承诺中那种霸道的“最终解释权”, 这一“权利”是绝不能偷换成“权力”的。
儒家学说流传了2500多年,解释者如恒河沙数,中国的外国的都有,以谁的解释为准?总不能以权力的大小和地位的高低来判断吧?傅先生说新加坡“想利用儒家,所以失败了”。这倒是道出了点儿解释不清的原因,因为一味地从各自的功利主义出发,解释自然各异。自汉代以降,尊孔者无一不是在利用孔子,以大一统的思想来维护其大一统的独裁与专制。其文化统治越是专横残酷,其尊孔祭孔就越是热闹非凡。因此,要想真正接近儒学的本来面貌,就应当首先将儒学从意识形态中剥离出来,让其回归到学术研究的层面上去。
再回到所谓的“解释权”上来。试问,有谁敢说他对儒学的解释完全符合孔子的原意?我国包括《论语》在内的经典,多为语录体,仅以其中的一句话或一段语录来阐述一种观念,怕很难阐释清楚。倘若再进一步断章取义,就越发让人不明白了。比如《论语》中的“和为贵”,我们一向解释成“和平”、“和谐”或者“和睦”,宋代大儒朱熹却在《四书章句集注》中这样注释:“和者,从容不迫之意。”那么,究竟谁的解释更符合《论语》的原意呢?我们不妨看看《论语》原文:“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论语·学而》)从有子这段话的整个语境来看,朱子之解无疑更确切。
更为重要的是,中国古代的典籍,尤其是四书五经,基本上是没有逻辑的。记得四五年前,鲍鹏山先生曾陆续发表文章,指出并批评了孔子和孟子学说中一些不合逻辑的地方。其在《孟子的逻辑》一文中有个有趣的结尾:将孟子关于“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的那段文章,整个颠倒过来,表述为“人和不如地利,地利不如天时”。用的全是孟子的原话,只不过顺序颠倒过来,其表述的意思也就整个相反了,可同样说得句句在“理”。一个观念,如果正过来说是“理”,反过来说还是“理”,这个“理”还能是正确的“理”吗?然而千百年来,我们一直把它当作圣人的教诲来学习和传播,从来没有人怀疑过它是否合理是否正确!为什么?就是因为“解释权”掌握在把持着话语权的人手中,一旦“解释权”掌握在某些所谓的“权威”手里,就成了专横独断不容置疑的金科玉律!
历史毕竟前进了数千年,对于今天的一些新思想新观念,我们大可不必非得从孔孟的学说中去寻找根据,似乎也没有谁在这方面跟我们争什么“原创”的“专利”。我们不是常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吗?一些普适性的观念,只要实践证明行之有效,就接受下来,何必非要钻到故纸堆里去,找出些牵强附会的字句来,说明我们老祖宗早已有之;或者再找出些似是而非的货色来,让21世纪的现代人顶礼膜拜呢?
笔者远没有傅佩荣博士博学,但怎么也想不通:对于一门学问来说,还有个“解释权”归谁的问题?半个多世纪以来,我们一直将马克思主义的著作选作“教材”,也一直“理直气壮”地谈论马克思主义,但从没听说德国人扬言要把“马克思的解释权”要回去。一种学说的解释权,不是当今某些商家对消费者的承诺中那种霸道的“最终解释权”, 这一“权利”是绝不能偷换成“权力”的。
儒家学说流传了2500多年,解释者如恒河沙数,中国的外国的都有,以谁的解释为准?总不能以权力的大小和地位的高低来判断吧?傅先生说新加坡“想利用儒家,所以失败了”。这倒是道出了点儿解释不清的原因,因为一味地从各自的功利主义出发,解释自然各异。自汉代以降,尊孔者无一不是在利用孔子,以大一统的思想来维护其大一统的独裁与专制。其文化统治越是专横残酷,其尊孔祭孔就越是热闹非凡。因此,要想真正接近儒学的本来面貌,就应当首先将儒学从意识形态中剥离出来,让其回归到学术研究的层面上去。
再回到所谓的“解释权”上来。试问,有谁敢说他对儒学的解释完全符合孔子的原意?我国包括《论语》在内的经典,多为语录体,仅以其中的一句话或一段语录来阐述一种观念,怕很难阐释清楚。倘若再进一步断章取义,就越发让人不明白了。比如《论语》中的“和为贵”,我们一向解释成“和平”、“和谐”或者“和睦”,宋代大儒朱熹却在《四书章句集注》中这样注释:“和者,从容不迫之意。”那么,究竟谁的解释更符合《论语》的原意呢?我们不妨看看《论语》原文:“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论语·学而》)从有子这段话的整个语境来看,朱子之解无疑更确切。
更为重要的是,中国古代的典籍,尤其是四书五经,基本上是没有逻辑的。记得四五年前,鲍鹏山先生曾陆续发表文章,指出并批评了孔子和孟子学说中一些不合逻辑的地方。其在《孟子的逻辑》一文中有个有趣的结尾:将孟子关于“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的那段文章,整个颠倒过来,表述为“人和不如地利,地利不如天时”。用的全是孟子的原话,只不过顺序颠倒过来,其表述的意思也就整个相反了,可同样说得句句在“理”。一个观念,如果正过来说是“理”,反过来说还是“理”,这个“理”还能是正确的“理”吗?然而千百年来,我们一直把它当作圣人的教诲来学习和传播,从来没有人怀疑过它是否合理是否正确!为什么?就是因为“解释权”掌握在把持着话语权的人手中,一旦“解释权”掌握在某些所谓的“权威”手里,就成了专横独断不容置疑的金科玉律!
历史毕竟前进了数千年,对于今天的一些新思想新观念,我们大可不必非得从孔孟的学说中去寻找根据,似乎也没有谁在这方面跟我们争什么“原创”的“专利”。我们不是常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吗?一些普适性的观念,只要实践证明行之有效,就接受下来,何必非要钻到故纸堆里去,找出些牵强附会的字句来,说明我们老祖宗早已有之;或者再找出些似是而非的货色来,让21世纪的现代人顶礼膜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