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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陕西省教育厅2014年2月18日正式公布《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将于3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规定,公办中小学由教育行政部门划定招生区域,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办法》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实行秋季招生,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公办中小学由教育行政部门划定招生区域,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凡年满6周岁〔入学当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