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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82年至1986年,中共中央连续5年下发了关于"三农"问题的一号文件,真实地反映了亿万农民的心声和要求,成为我国农村改革迅速推进的强大动力。时隔18年,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2003年12月30日签署《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央一号文件再次回归农业。鉴于中央一号文件的重要作用,我们总结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历次关于"三农"的中央一号文件的主要精神,供大家回顾和参考,从中可以看出中央在农村改革和发展方面的政策轨迹。
突破僵化体制
1982年--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
这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央对我国农村工作发出的第一份一号文件,该文件从农业生产责任制、改善农村商品流通、农业科学技术、提高经济效益、改善生产条件等方面对农村工作的改革做出了明确的说明。
该文件彻底突破僵化的"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框框,明确指出包产到户、包干到户或大包干,"都是社会主义生产责任制","不同于合作化以前的小私有的个体经济,而是社会主义农业经济的组成部分"。文件指出,农业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我国农业必须坚持社会主义集体化的道路,土地等基本生产资料公有制是长期不变的,集体经济要建立生产责任制也是长期不变的。
联产承包制是伟大创造
1983年--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
1983年的第二个一号文件,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作出了高度评价,赞扬它是"在党的领导下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合作化理论在我国实践中的新发展"。
文件提出,稳定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是当前的农村工作的主要任务;森林过伐、耕地减少、人口膨胀,是我国农村的三大隐患。解决上述三个问题,必须强调党员、干部带头,模范地执行政策,杜绝不正之风。要按照我国国情,逐步实现农业的经济结构改革、体制改革和技术改革,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农业发展道路。
承包土地15年不变
1984年--中共中央关于一九八四年农村工作的通知
确定承包给农民的土地15年不变,鼓励土地逐步向种田能手集中,同时提出社员可以对自己的土地进行转包。文件明确了农村进行商品生产的重要性,提出只有发展商品生产,才能进一步促进社会分工,把生产力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才能使农村繁荣富裕起来,才能使我们的干部学会利用商品货币关系,利用价值规律,为计划经济服务,才能加速实现我国社会主义农业的现代化。继续坚持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
扩大市场调节力度
198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进一步系统化,同时从农产品统派购制度、产业结构调整、交通、支持乡镇企业、鼓励人才流动、放活金融政策、加强小城镇建设等十个方面活跃农村经济。文件还提出扩大市场调节,使农业生产适应市场的需求,促进农村产业结构的合理化,进一步把农村经济搞活。
农业是国民经济基础
198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一九八六年农村工作的部署
1986年第五个一号文件,进一步摆正了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在肯定原有的一靠政策、二靠科学的同时,强调增加投入,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同时明确提出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补充,允许其存在和发展。
文件指出农业的物质技术基础还十分脆弱,一部分地区农民种粮的兴趣有下降的迹象,在农村经济新旧体制交替过程中出现了不协调现象,城乡改革汇合后各方面利益关系的调节更加复杂。要认识到,发展国民经济以农业为基础,不但反映经济规律,也反映着自然规律,必须坚定不移地把它作为一个长期的战略方针。
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增收
200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
这份一号文件的主旨非常突出,即促进农民增收,尤其是各项政策措施要更多地向粮食主产区和种粮农民倾斜,主要内容共9大部分,表现4大主题。着重解决农民增收中的两个难点和两个重点;即粮食主产区种粮农民和贫困地区未解决温饱及未稳定解决温饱的贫困农民;丰富了农民增收的具体途径;同时为农民增收创造了好的环境和条件。
突破僵化体制
1982年--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
这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央对我国农村工作发出的第一份一号文件,该文件从农业生产责任制、改善农村商品流通、农业科学技术、提高经济效益、改善生产条件等方面对农村工作的改革做出了明确的说明。
该文件彻底突破僵化的"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框框,明确指出包产到户、包干到户或大包干,"都是社会主义生产责任制","不同于合作化以前的小私有的个体经济,而是社会主义农业经济的组成部分"。文件指出,农业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我国农业必须坚持社会主义集体化的道路,土地等基本生产资料公有制是长期不变的,集体经济要建立生产责任制也是长期不变的。
联产承包制是伟大创造
1983年--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
1983年的第二个一号文件,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作出了高度评价,赞扬它是"在党的领导下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合作化理论在我国实践中的新发展"。
文件提出,稳定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是当前的农村工作的主要任务;森林过伐、耕地减少、人口膨胀,是我国农村的三大隐患。解决上述三个问题,必须强调党员、干部带头,模范地执行政策,杜绝不正之风。要按照我国国情,逐步实现农业的经济结构改革、体制改革和技术改革,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农业发展道路。
承包土地15年不变
1984年--中共中央关于一九八四年农村工作的通知
确定承包给农民的土地15年不变,鼓励土地逐步向种田能手集中,同时提出社员可以对自己的土地进行转包。文件明确了农村进行商品生产的重要性,提出只有发展商品生产,才能进一步促进社会分工,把生产力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才能使农村繁荣富裕起来,才能使我们的干部学会利用商品货币关系,利用价值规律,为计划经济服务,才能加速实现我国社会主义农业的现代化。继续坚持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
扩大市场调节力度
198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进一步系统化,同时从农产品统派购制度、产业结构调整、交通、支持乡镇企业、鼓励人才流动、放活金融政策、加强小城镇建设等十个方面活跃农村经济。文件还提出扩大市场调节,使农业生产适应市场的需求,促进农村产业结构的合理化,进一步把农村经济搞活。
农业是国民经济基础
198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一九八六年农村工作的部署
1986年第五个一号文件,进一步摆正了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在肯定原有的一靠政策、二靠科学的同时,强调增加投入,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同时明确提出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补充,允许其存在和发展。
文件指出农业的物质技术基础还十分脆弱,一部分地区农民种粮的兴趣有下降的迹象,在农村经济新旧体制交替过程中出现了不协调现象,城乡改革汇合后各方面利益关系的调节更加复杂。要认识到,发展国民经济以农业为基础,不但反映经济规律,也反映着自然规律,必须坚定不移地把它作为一个长期的战略方针。
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增收
200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
这份一号文件的主旨非常突出,即促进农民增收,尤其是各项政策措施要更多地向粮食主产区和种粮农民倾斜,主要内容共9大部分,表现4大主题。着重解决农民增收中的两个难点和两个重点;即粮食主产区种粮农民和贫困地区未解决温饱及未稳定解决温饱的贫困农民;丰富了农民增收的具体途径;同时为农民增收创造了好的环境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