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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法博诸友热议“不办案的人请离开”的话题,有综合部门的,也有办案部门的,各抒己见,讨论热烈,我也凑个热闹。在法院、检察院工作,办不办案件,不是个人说了算的事,是单位安排的。一个政法单位,离了办案和管理两个组成部分,等于断了左膀右臂,无法运转。对于个人,单位安排什么工作,只有服从的份儿。政法机关执法办案是中心工作,管理部门所做的一切,是服务办案或智力支持,严格意义上讲,也是执法办案的一部分。两者无高下贵贱之分,只是分工不同而已。例如,信息、宣传、调研、会议、保密、车辆、技术、法警等,无不与办案相关。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