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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上合组织成立以来,以中国为首的创始缔约国一直致力于组织内部各国反恐立法的推进和完善,在各成员国的不懈努力下,上合组织已经基本形成一套完备的反恐法律体系。法律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是保障法律生效的两个基本原则,上合组织这种区域性组织的立法活动是否具有国际立法的正当性,仍值得探究。笔者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探究上合组织反恐立法的正当性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