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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芭茅草”是黔东南和湘西地区盛产一种常绿草本植物。世居于此地的苗族人民(也包括部分侗族)在无文字状态下的习惯法律生活中把它作为一种文化符号加以使用。芭茅草作为“议榔”立法中自然领袖的权力符号和巫师的法器;芭茅草棍是理老解决纠纷时划定是非的计算符号;用芭茅草结成的各种样式的“草标”具有禁忌与私有权、隐私权保护的作用,从而形成该地独特的习惯法文化符号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