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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对委托方委托的建设工程项目造价审计基本上都是事后的审计监督,最大的弊端就是造价咨询审计的时效性差,造价咨询审计工作在规范建设管理方面未能起到应有的作用。如何将原来的结算审计—事后审计的时间、空间进行了科学地调整,把事后审计变为事前或事中审计;把结算中以办公室为空间的审计搬到驻现场审计;把事后结算一揽子解决造价问题改换成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本文将从处理现场跟踪、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工程进度款等方面来阐述,目的是有效控制和真实反映工程造价,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完善建设项目管理,提高投资效益;
关键词:工程全过程跟踪记录 真实性审核、合理性审核、实质性审核
中图分类号:E271文献标识码: A
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是指独立的造价咨询机构和造价人员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对建设项目从投资立项到竣工交付使用各阶段经济管理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进行的监督、审查。作者认为其根本目的是有效控制和真实反映工程造价,维护委托方合法权益,完善建设项目管理,提高投资效益。
长期以来,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对委托方委托的建设工程项目造价审计基本上都是事后的审计监督,最大的弊端就是造价咨询审计的时效性差,造价咨询审计工作在规范建设管理方面未能起到应有的作用。如何将原来的结算审计—事后审计的时间、空间进行了科学地调整,把事后审计变为事前或事中审计;把结算中以办公室为空间的审计搬到驻现场审计;把事后结算一揽子解决造价问题改换成即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类似体育比赛中的“贴身防守”,在为业主处理现场跟踪、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工程进度款等方面的做好扎实的基础工作,为业主控制投资,造价管理方面起到贴身护卫的作用。
一、 现场跟踪是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重要工作,根据项目的特点,确定以下跟踪方式:
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审计人员从控制工程造价的角度,在施工合同履行的整个时期对现场进行跟踪核查、记录。工程造价咨询机构适时地派驻有关建筑、结构、装饰、给排水、电气、暖通等各专业的造价师对各专业所用的材料规格、数量与施工图、设计变更单及工程实物进行对照核查,通过现场测量、取证、拍照等方式,做好备查记录,作为变更签证计价和结算审计的真实造价依据。特别对隐蔽工程部分或有可能索赔或反索赔等方面,在现场跟踪过程中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应该特别关注。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应该承诺做到:
第一、专业造价师及时跟踪现场,并承诺每周不少于5天,每天不少于1人,必要时全天跟踪(如隐蔽工程和其它需要连续跟踪的部位);
第二、做好跟踪日志,记录每天发生的与造价相关的事件,作为处理造价管理的基础资料;
第三、参加本工程有关造价管理的会议;
第四、对于索赔事件,要重点记录与跟踪。派专家把关,成果坚持三级复核。
二、现场跟踪主要内容
(1)现场跟踪的准备阶段
1.1熟悉本项目施工图纸等设计文件及工程施工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补充协议等有关计价的其它文件。
1.2协助业主对设计方、监理方、施工方的沟通协调,对作为工程结算依据的相关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有效性提供咨询。
1.3参加业主、监理组织的图纸会审工作,对其中因变更而增加的费用部分进行咨询准备。
1.4提供非承包商原因所致设备或材料未及时送达引起的误工费用、工期延误等索赔的咨询。
1.5提供应业主要求承包商采取非常规施工措施而增加费用的评估咨询。
(2)现场跟踪的实施阶段
2.1参加与工程造价及合同相关的会议,并作好记录。
2.2审核的施工合同主要包括:施工总承包合同以及合同额大于10万元的甲方直接分包(或委托)合同,主要审核合同主体的合法性,合同内容的完整性,结算及价款调整条款的内容表述是否准确、完整。
2.3总价或单价包干合同价格必须事前审计。
2.4现场设计变更及签证跟踪施工情况,及时确定价格及工期调整。
A.根据图纸变更结合现场情况计算费用变动。
B.根据图纸变更结合现场情况计算费用计算或记录工期调整时间。
C.根据设计修改的增减值,并协助业主与承包商达成费用上的增减协议及制订工程变更清单。
D.记录各子项或各部位施工时间,对市场材料价格的调整提供原始依据。
E.对承包商的施工报价及材料报价会同业主进行市场调研分析确认。涉及材料价格的签证应在业主组织下,造价公司会同承包方赴市场,确定本工程所监控主要建筑材料的品种、规格和单价。
2.5工程进度款支付的跟踪审计
A.按合同约定,如每月根据施工方的进度款申报计划,据实审核进度款的拨付金额。
B.根据合同约定,提供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扣减工程款的跟踪审计。
跟踪审核过程中密切注意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偏差,分析由此引起的对合同总工期及合同工程结算造价的影响。
(3)项目竣工验收结算阶段的跟踪审计
竣工验收结算阶段的跟踪审计主要从真实性、合理性、实质性三个方面审核。
3.1真实性审核
A.审查洽商签证的程序是否规范。审查程序是否符合甲乙双方事先约定的签证程序。审查洽商签证手续是否齐全。洽商签证必须分别由监理公司、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签字确认,如果只有一方签字或缺少某一方签字,说明洽商签证的手续不全,也必然影响洽商签证的真实性。
B.审核洽商签证是否与过程中的编号一致,是否与过程中签证不符或者进行了修改。
C.审查洽商签证内容与竣工图、隐蔽工程记录和完工项目的内容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说明洽商签证的内容存在虚假情况,必须纠正。
D.审查洽商签证的有效性
E.审查开始后,必须封存施工单位移交的所有资料,包括洽商签证,不允许施工单位补办任何洽商签证,特别是隐蔽工程项目的洽商签证,凡是审查开始后补办的洽商签证一律无效。
F.审查施工日记、监理日记、值班日记与洽商签证的时间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说明洽商签证的时效性存在问题,必须进一步查清。
3.2合理性审核
一些乙方为了中标,在招标时采取压低造价,在施工中又以各种理由,采取洽商签证的方法想尽办法补回经济损失。所以对乙方签证的合理性必须认真审核。
A.审查洽商签证的内容有无重复,尤其要注意工程项目整体办理洽商签证后,是否又以单项办理洽商签证。预算中包含的项目不得进行签证,已签证的工程量,應予扣除;
B.结合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的内容,特别是洽商签证的一些优惠条款,查洽商签证是否可以列入工程结算。
3.3实质性审核:对于工程量的签证,审核时必须到现场逐项丈量、计算,逐笔核实。特别是对装饰工程和附属工程的隐蔽部分应作为审核的重点。因为这两部分往往没有图纸或者图纸不很明确,而事后勘察又比较困难。在必要的情况下,审核人员在征得甲方和乙方双方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破坏性检查,以核准工程量。
纵观近几年的项目,项目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且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投资项目越来越多。对于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因其投资效益的好坏将直接关系到广大社会公众的切身利益而往往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而对于这些投资是否用到该用的地方、是否有中间截留、使用的程序是否合规、是否按照原定的计划执行等问题,只有通过审计工作才能揭示。加强项目跟踪审计将成为当前及未来相当长时间内的重要审计内容。
关键词:工程全过程跟踪记录 真实性审核、合理性审核、实质性审核
中图分类号:E271文献标识码: A
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是指独立的造价咨询机构和造价人员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对建设项目从投资立项到竣工交付使用各阶段经济管理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进行的监督、审查。作者认为其根本目的是有效控制和真实反映工程造价,维护委托方合法权益,完善建设项目管理,提高投资效益。
长期以来,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对委托方委托的建设工程项目造价审计基本上都是事后的审计监督,最大的弊端就是造价咨询审计的时效性差,造价咨询审计工作在规范建设管理方面未能起到应有的作用。如何将原来的结算审计—事后审计的时间、空间进行了科学地调整,把事后审计变为事前或事中审计;把结算中以办公室为空间的审计搬到驻现场审计;把事后结算一揽子解决造价问题改换成即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类似体育比赛中的“贴身防守”,在为业主处理现场跟踪、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工程进度款等方面的做好扎实的基础工作,为业主控制投资,造价管理方面起到贴身护卫的作用。
一、 现场跟踪是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重要工作,根据项目的特点,确定以下跟踪方式:
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审计人员从控制工程造价的角度,在施工合同履行的整个时期对现场进行跟踪核查、记录。工程造价咨询机构适时地派驻有关建筑、结构、装饰、给排水、电气、暖通等各专业的造价师对各专业所用的材料规格、数量与施工图、设计变更单及工程实物进行对照核查,通过现场测量、取证、拍照等方式,做好备查记录,作为变更签证计价和结算审计的真实造价依据。特别对隐蔽工程部分或有可能索赔或反索赔等方面,在现场跟踪过程中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应该特别关注。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应该承诺做到:
第一、专业造价师及时跟踪现场,并承诺每周不少于5天,每天不少于1人,必要时全天跟踪(如隐蔽工程和其它需要连续跟踪的部位);
第二、做好跟踪日志,记录每天发生的与造价相关的事件,作为处理造价管理的基础资料;
第三、参加本工程有关造价管理的会议;
第四、对于索赔事件,要重点记录与跟踪。派专家把关,成果坚持三级复核。
二、现场跟踪主要内容
(1)现场跟踪的准备阶段
1.1熟悉本项目施工图纸等设计文件及工程施工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补充协议等有关计价的其它文件。
1.2协助业主对设计方、监理方、施工方的沟通协调,对作为工程结算依据的相关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有效性提供咨询。
1.3参加业主、监理组织的图纸会审工作,对其中因变更而增加的费用部分进行咨询准备。
1.4提供非承包商原因所致设备或材料未及时送达引起的误工费用、工期延误等索赔的咨询。
1.5提供应业主要求承包商采取非常规施工措施而增加费用的评估咨询。
(2)现场跟踪的实施阶段
2.1参加与工程造价及合同相关的会议,并作好记录。
2.2审核的施工合同主要包括:施工总承包合同以及合同额大于10万元的甲方直接分包(或委托)合同,主要审核合同主体的合法性,合同内容的完整性,结算及价款调整条款的内容表述是否准确、完整。
2.3总价或单价包干合同价格必须事前审计。
2.4现场设计变更及签证跟踪施工情况,及时确定价格及工期调整。
A.根据图纸变更结合现场情况计算费用变动。
B.根据图纸变更结合现场情况计算费用计算或记录工期调整时间。
C.根据设计修改的增减值,并协助业主与承包商达成费用上的增减协议及制订工程变更清单。
D.记录各子项或各部位施工时间,对市场材料价格的调整提供原始依据。
E.对承包商的施工报价及材料报价会同业主进行市场调研分析确认。涉及材料价格的签证应在业主组织下,造价公司会同承包方赴市场,确定本工程所监控主要建筑材料的品种、规格和单价。
2.5工程进度款支付的跟踪审计
A.按合同约定,如每月根据施工方的进度款申报计划,据实审核进度款的拨付金额。
B.根据合同约定,提供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扣减工程款的跟踪审计。
跟踪审核过程中密切注意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偏差,分析由此引起的对合同总工期及合同工程结算造价的影响。
(3)项目竣工验收结算阶段的跟踪审计
竣工验收结算阶段的跟踪审计主要从真实性、合理性、实质性三个方面审核。
3.1真实性审核
A.审查洽商签证的程序是否规范。审查程序是否符合甲乙双方事先约定的签证程序。审查洽商签证手续是否齐全。洽商签证必须分别由监理公司、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签字确认,如果只有一方签字或缺少某一方签字,说明洽商签证的手续不全,也必然影响洽商签证的真实性。
B.审核洽商签证是否与过程中的编号一致,是否与过程中签证不符或者进行了修改。
C.审查洽商签证内容与竣工图、隐蔽工程记录和完工项目的内容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说明洽商签证的内容存在虚假情况,必须纠正。
D.审查洽商签证的有效性
E.审查开始后,必须封存施工单位移交的所有资料,包括洽商签证,不允许施工单位补办任何洽商签证,特别是隐蔽工程项目的洽商签证,凡是审查开始后补办的洽商签证一律无效。
F.审查施工日记、监理日记、值班日记与洽商签证的时间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说明洽商签证的时效性存在问题,必须进一步查清。
3.2合理性审核
一些乙方为了中标,在招标时采取压低造价,在施工中又以各种理由,采取洽商签证的方法想尽办法补回经济损失。所以对乙方签证的合理性必须认真审核。
A.审查洽商签证的内容有无重复,尤其要注意工程项目整体办理洽商签证后,是否又以单项办理洽商签证。预算中包含的项目不得进行签证,已签证的工程量,應予扣除;
B.结合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的内容,特别是洽商签证的一些优惠条款,查洽商签证是否可以列入工程结算。
3.3实质性审核:对于工程量的签证,审核时必须到现场逐项丈量、计算,逐笔核实。特别是对装饰工程和附属工程的隐蔽部分应作为审核的重点。因为这两部分往往没有图纸或者图纸不很明确,而事后勘察又比较困难。在必要的情况下,审核人员在征得甲方和乙方双方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破坏性检查,以核准工程量。
纵观近几年的项目,项目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且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投资项目越来越多。对于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因其投资效益的好坏将直接关系到广大社会公众的切身利益而往往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而对于这些投资是否用到该用的地方、是否有中间截留、使用的程序是否合规、是否按照原定的计划执行等问题,只有通过审计工作才能揭示。加强项目跟踪审计将成为当前及未来相当长时间内的重要审计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