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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公路不僅是一个民生工程,更左右着经济的发展。改革开放后公路建设蓬勃发展,作为公路建设中极其重要的一环,公路建设监理的现状却非常严峻,各方面问题层出不穷,这也严重制约着公路建设的发展。
关键词:公路建设;施工;监理
中图分类号: U41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我国颁布的《公路施工工程监理规范》明确说明了公路施工监理在公路施工中的作用,然而规定实施过程中却存在不小的问题,本文结合公路施工监理现状以及工作内容,对公路施工监理做以简单的陈述和分析。
二、公路工程施工监理现状分析
1.监理地位不明、职责不清,影响了监理作用的发挥。在施工监理合同及各项制度书面规定上对于监理的地位和职责予以明确,但是在实际操作上,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方面,业主在思想上、组织上不能适应这个制度,不信任监理人员现象较为普遍,有时仅将监理制度作为形式。另一方面,业主处于强势主导地位,对其一些不规范做法,缺乏有效制约,追求政绩,其一些不符合科学规律的决定和作法,实际上被默许,监理工作难以有序进行。
2.监理市场竞争尚不规范,监理费用较低,直接影响了监理工作的正常投人,监理单位发展缺少后劲。目前监理服务费不足新标准的二分之一,至使公路监理屡招失败。而监理单位为满足业绩要求和企业生存,不得不低价接受监理委托,由于监理收费过低,为维持生存,一些监理单位不惜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人员数量、降低技术人员资格要求和技术投人等手段来弥补收费不足,既影响了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和投资效益,又造成监理队伍人才流失严重。
3.监理队伍整体素质不高。大规模的公路建设市场形成了巨大的人才需求,目前虽然监理队伍规模较大,但综合素质强的监理人才相对匾乏,影响了监理水平的提高。高素质监理人才的培养、锻炼需要一个过程,客观上监理人才队伍的培养,滞后于高速发展的公路建设需要。
4.监理机构不完善、监理手段不足,不能及时有效地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具体表现在监理机构不能满足项目的有效监控,监理的信息化水平较低,监理的控制流程有待于规范、严密,监理的检测手段、测量手段较弱,而且缺少相关的专业人员。
5.监理的诚信度有待提高。目前监理的诚信水平与客观、公正、权威的监理定位还有差距。项目监理部人员配备的履约率较低,工作中审查把关不严,“变通”时有发生,挂监理、虚假资料不时出现,这些现象影响了社会对监理的评价,降低了监理的百信度。
三、公路施工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1.对于施工方案的监理
施工方案主要是承包人对其所用的材料、工程设备及操作工艺等进行的具体计划与安排。施工方案应当满足两个基本条件,即方案目标一定要以技术规范要求为基础,操作工艺一定要切实可行,并便于施工人员的执行。施工方案不但涉及到施工技术,而且还牵涉到施工管理问题。监理工程师对于施工方案,应着重审查以下二方面的内容。一是方案的制定形式是否科学。二是原材料是否具有代表性。原材料样品质量是确定施工方案的重要指标。
2.对于施工质量的监理
施工监理的中心任务是工程质量控制,监理工程师应始终把质量控制作为三大控制的核心,并把这个核心当做监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去抓,严把死守,决不放松。
(一)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
监理工程师在进行投资、进度、质量三大目标控制时,在处理三者关系时,应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在工程建设中自始至终把“质量第一”作为对工程质量控制的基本原则。
(二)坚持以人为核心的原则
人是工程建设的决策者、组织者、管理者和操作者。在工程质量控制中,要以人为核心,重点控制人的素质和人的行为,充分发挥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人的工作质量保证工程质量。
(三)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原则
工程质量控制要重点做好质量的事先控制和事中控制,以预防为主,加强过程和中间产品的质量检查和控制.
(四)坚持质量标准的原则
质量标准是评价产品质量的尺度,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应通过质量检验并和质量标准对照,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才是合格,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就是不合格,必须返工处理。
(五)坚持科学、公正、守法的职业道德规范
在工程质量控制中,监理人员必须坚持科学、公正、守法的职业道德规范,要尊重科学,尊重事实,以数据资料为依据,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质量问题。要坚持原则,遵纪守法,秉公监理。
3.对于施工进度的监理
公路施工工程的工期在合同中是有明文规定的,而且工程能否如期竣工,直接涉及到业主与承包商的切身重大利益。所以,监理工程师一定要按照合同要求,严格控制施工工期。控制施工工期的方法主要是由施工单位来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计划,并确保计划的编制无懈可击。但是,计划在实际的实施过程中,还是会产生许多新的变化。这是由于施工过程要受到多种外部因素的影响。这样,监理在控制进度计划的过程中,首先一定要考虑清楚影响施工企业的诸多不利因素、承包商机械设备的到位情况及技术准备相关情况等。必须将这些不利因素一一查找出来,并进行认真分析,并予以妥善解决,从而引导施工企业排除各类不利因素的干扰,真正有效地控制企业施工的工期。此外,监理工程师还应及时对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开展对比,以便于及时调整施工的进度计划。
四、对于公路施工监理工作中相关问题的解决措施
1.牢固确立监理在工程质量控制中的主体地位,明确监理职责。监理是实行工程质量控制的责任主体,它是独立于业主和施工单位而履行其质量监控权的。也就是说,监理在工程施工的全过程中,独立行使质量监控权,监理的这一地位既是工程质量管理的相关法规所赋予的,也是在监理合同中所明确规定的。所以任何淡化监理地位、无视监理作用、挑战监理权威的做法都是违规的,都应该按规定受到相应的处罚。
2.监理服务费用应该足额,不打折扣。合理的监理服务费用是满足监理服务质量的有力保障。监理费用的水平是由监理人员业务素质、数量、工资水平、服务时间以及监理单位投人的设施、设备费用等因素决定的。因此,可参照新标准,适当提高公路监理服务费用,满足项目监理部的基本配置和人员要求,按期支付监理费用,对于延期或增加服务内容的,应在监理合同中给予约定,保证监理工作的正常运行,利于监理单位的后续发展。
3.监理机构的综合素质必须得到保证,监理队伍的素质和水平,主要从三方面进行强化,第一是人员素质,要加强培训,不断提高监理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其他相关知识的认知;第二是要不断完善监理单位内部的管理体制,形成高效、有序的监理机制,具备监理单位后续发展的强劲势头;第三是相应完成监理设备、设施等硬件和信息化管理软件的配套应用,以科学、先进、创新的现代化管理、检测手段来控制监理全过程。
4.组建监理机构是监理单位在授权承接项目之前的一个最主要,也是最关键的命题。监理单位要根据承接项目的工程规模、难易程度、工期安排、现场条件等因素设置监理机构,充分利用监理单位的人力、设备等资源,合理分配,优化配置,其最终目的就是要完成监理合同所约定的所有监理任务。
五、结束语
公路施工监理的现状确实令人担忧,然后,所有问题的解决不可能是一蹴而就的,需要国家政策的扶持、开发商的肯定、公众的信任等多方面的支持,同时更需要公路施工监理人不断的提供自身的素质和知识,这样才能让公路施工监理工作更加完善。
参考文献:
[1]唐杰军,蒋玲.公路施工监理[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7
[2]冯丽霞.如何做好公路工程监理[J].黑龙江交通科技,2007 (1)
[3]鲍杰,王煌明.浅谈公路工程监理[J].工程与建,2008 (1)
[4]陈胜利.对公路建设的思考[J].甘肃交通科技.2005.(05)
关键词:公路建设;施工;监理
中图分类号: U41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我国颁布的《公路施工工程监理规范》明确说明了公路施工监理在公路施工中的作用,然而规定实施过程中却存在不小的问题,本文结合公路施工监理现状以及工作内容,对公路施工监理做以简单的陈述和分析。
二、公路工程施工监理现状分析
1.监理地位不明、职责不清,影响了监理作用的发挥。在施工监理合同及各项制度书面规定上对于监理的地位和职责予以明确,但是在实际操作上,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方面,业主在思想上、组织上不能适应这个制度,不信任监理人员现象较为普遍,有时仅将监理制度作为形式。另一方面,业主处于强势主导地位,对其一些不规范做法,缺乏有效制约,追求政绩,其一些不符合科学规律的决定和作法,实际上被默许,监理工作难以有序进行。
2.监理市场竞争尚不规范,监理费用较低,直接影响了监理工作的正常投人,监理单位发展缺少后劲。目前监理服务费不足新标准的二分之一,至使公路监理屡招失败。而监理单位为满足业绩要求和企业生存,不得不低价接受监理委托,由于监理收费过低,为维持生存,一些监理单位不惜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人员数量、降低技术人员资格要求和技术投人等手段来弥补收费不足,既影响了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和投资效益,又造成监理队伍人才流失严重。
3.监理队伍整体素质不高。大规模的公路建设市场形成了巨大的人才需求,目前虽然监理队伍规模较大,但综合素质强的监理人才相对匾乏,影响了监理水平的提高。高素质监理人才的培养、锻炼需要一个过程,客观上监理人才队伍的培养,滞后于高速发展的公路建设需要。
4.监理机构不完善、监理手段不足,不能及时有效地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具体表现在监理机构不能满足项目的有效监控,监理的信息化水平较低,监理的控制流程有待于规范、严密,监理的检测手段、测量手段较弱,而且缺少相关的专业人员。
5.监理的诚信度有待提高。目前监理的诚信水平与客观、公正、权威的监理定位还有差距。项目监理部人员配备的履约率较低,工作中审查把关不严,“变通”时有发生,挂监理、虚假资料不时出现,这些现象影响了社会对监理的评价,降低了监理的百信度。
三、公路施工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1.对于施工方案的监理
施工方案主要是承包人对其所用的材料、工程设备及操作工艺等进行的具体计划与安排。施工方案应当满足两个基本条件,即方案目标一定要以技术规范要求为基础,操作工艺一定要切实可行,并便于施工人员的执行。施工方案不但涉及到施工技术,而且还牵涉到施工管理问题。监理工程师对于施工方案,应着重审查以下二方面的内容。一是方案的制定形式是否科学。二是原材料是否具有代表性。原材料样品质量是确定施工方案的重要指标。
2.对于施工质量的监理
施工监理的中心任务是工程质量控制,监理工程师应始终把质量控制作为三大控制的核心,并把这个核心当做监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去抓,严把死守,决不放松。
(一)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
监理工程师在进行投资、进度、质量三大目标控制时,在处理三者关系时,应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在工程建设中自始至终把“质量第一”作为对工程质量控制的基本原则。
(二)坚持以人为核心的原则
人是工程建设的决策者、组织者、管理者和操作者。在工程质量控制中,要以人为核心,重点控制人的素质和人的行为,充分发挥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人的工作质量保证工程质量。
(三)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原则
工程质量控制要重点做好质量的事先控制和事中控制,以预防为主,加强过程和中间产品的质量检查和控制.
(四)坚持质量标准的原则
质量标准是评价产品质量的尺度,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应通过质量检验并和质量标准对照,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才是合格,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就是不合格,必须返工处理。
(五)坚持科学、公正、守法的职业道德规范
在工程质量控制中,监理人员必须坚持科学、公正、守法的职业道德规范,要尊重科学,尊重事实,以数据资料为依据,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质量问题。要坚持原则,遵纪守法,秉公监理。
3.对于施工进度的监理
公路施工工程的工期在合同中是有明文规定的,而且工程能否如期竣工,直接涉及到业主与承包商的切身重大利益。所以,监理工程师一定要按照合同要求,严格控制施工工期。控制施工工期的方法主要是由施工单位来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计划,并确保计划的编制无懈可击。但是,计划在实际的实施过程中,还是会产生许多新的变化。这是由于施工过程要受到多种外部因素的影响。这样,监理在控制进度计划的过程中,首先一定要考虑清楚影响施工企业的诸多不利因素、承包商机械设备的到位情况及技术准备相关情况等。必须将这些不利因素一一查找出来,并进行认真分析,并予以妥善解决,从而引导施工企业排除各类不利因素的干扰,真正有效地控制企业施工的工期。此外,监理工程师还应及时对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开展对比,以便于及时调整施工的进度计划。
四、对于公路施工监理工作中相关问题的解决措施
1.牢固确立监理在工程质量控制中的主体地位,明确监理职责。监理是实行工程质量控制的责任主体,它是独立于业主和施工单位而履行其质量监控权的。也就是说,监理在工程施工的全过程中,独立行使质量监控权,监理的这一地位既是工程质量管理的相关法规所赋予的,也是在监理合同中所明确规定的。所以任何淡化监理地位、无视监理作用、挑战监理权威的做法都是违规的,都应该按规定受到相应的处罚。
2.监理服务费用应该足额,不打折扣。合理的监理服务费用是满足监理服务质量的有力保障。监理费用的水平是由监理人员业务素质、数量、工资水平、服务时间以及监理单位投人的设施、设备费用等因素决定的。因此,可参照新标准,适当提高公路监理服务费用,满足项目监理部的基本配置和人员要求,按期支付监理费用,对于延期或增加服务内容的,应在监理合同中给予约定,保证监理工作的正常运行,利于监理单位的后续发展。
3.监理机构的综合素质必须得到保证,监理队伍的素质和水平,主要从三方面进行强化,第一是人员素质,要加强培训,不断提高监理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其他相关知识的认知;第二是要不断完善监理单位内部的管理体制,形成高效、有序的监理机制,具备监理单位后续发展的强劲势头;第三是相应完成监理设备、设施等硬件和信息化管理软件的配套应用,以科学、先进、创新的现代化管理、检测手段来控制监理全过程。
4.组建监理机构是监理单位在授权承接项目之前的一个最主要,也是最关键的命题。监理单位要根据承接项目的工程规模、难易程度、工期安排、现场条件等因素设置监理机构,充分利用监理单位的人力、设备等资源,合理分配,优化配置,其最终目的就是要完成监理合同所约定的所有监理任务。
五、结束语
公路施工监理的现状确实令人担忧,然后,所有问题的解决不可能是一蹴而就的,需要国家政策的扶持、开发商的肯定、公众的信任等多方面的支持,同时更需要公路施工监理人不断的提供自身的素质和知识,这样才能让公路施工监理工作更加完善。
参考文献:
[1]唐杰军,蒋玲.公路施工监理[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7
[2]冯丽霞.如何做好公路工程监理[J].黑龙江交通科技,2007 (1)
[3]鲍杰,王煌明.浅谈公路工程监理[J].工程与建,2008 (1)
[4]陈胜利.对公路建设的思考[J].甘肃交通科技.20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