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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沂源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全县城乡建设和管理工作也取得了显著成绩,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明显加快。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本文就农村房屋抗震工作进行了调查和分析,提出了一些对策以推动农村房屋建设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标准化和法制化轨道。
一、 沂源县乡村规划及房屋建设基本情况
(一)乡村规划情况。从建县至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乡村建设基本无规划,农村建房多由所在村指定宅基地。1982年县政府召开乡村规划会议,乡镇建设规划才全面铺开,至1990年底,89.3%的村庄完成规划任务,达到两图一书(现状图、规划图、规划说明书)的要求。至1997年底,完成全县633个行政村的规划编制。2005年至2008年,完成了500口人以上409个村的规划编制,村镇建房开始步入正规化。
(二)房屋建设基本情况。村庄房屋普遍未进行抗震设防或设防不足,抗震能力较低,与城镇相比相当脆弱,地震易损性高,地区分布差异大,农村传统结构房屋材料强度低,结构整体性差。现代结构类型房屋抗震薄弱环节多,缺乏施工管理。传统施工方法不合理因素较多,造成房屋抗震能力普遍较低。传统房屋多为土木砖石类结构,抗震能力很低;现代结构类型房屋主要为砖混结构和框架结构,由于农村缺少抗震知识,工程建设缺乏管理,使得房屋存在许多抗震薄弱环节。
二、 我县地质构造基本情况
(一)县境内基本情况。沂源县地处鲁中山区,地形为中—低山区,总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平均海拔400m以上,沂源县内地层较全,地质构造复杂,区内脆性断裂极其发育,这些断裂规模不等,走向及断裂性质也不尽相同。本区断裂以北西向为主,其次为北东向,近东西向较少,而近南北向最少。具体如下:上五井断裂北起临朐县的上五井,进入县境后经璞邱、田庄、大张庄出境,入蒙阴县至平邑县,在沂源县境内长48.4公里,走向北东向,宽150米。韩旺、石桥断裂,东起沂水县,经沂源县境内韩旺、石桥向西北延伸,沿李家庄至历山北麓与上五井断裂带相交,境内长50公里,宽10—100米,走向北西向。
(二)县境外情况。郯城—营口地震带,包括从宿迁至铁岭的辽宁、河北、山东、江苏等省部分地区,是我国东部大陆区一条强烈地震活动带,据记载本带共发生4.7级以上地震60余次,共中7.0—7.9级地震6次,8级以上的地震1次。1668年7月25日发生的郯城8.5级大地震,震中烈度12度,受其影响北至潍坊地震烈度达到9度,济南地震烈度达到8度,估计我县地震烈度也在8度以上。郯城—营口地震带是以后对我县抗震影响最大的一条断裂带。
三、沂源县村镇抗震能力建设工作已有一定基础,主要得益于几个方面原因
(一)目前我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提高村镇抗震能力建设方面取得了不少的成绩,制定了一些相关的法规、政策。1994年出台的38号部长令《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灾害管理规定》,2002年印发的《关于加强村镇建设抗震防灾工作的通知》(建抗[2008]18号),都明确提出在编制村镇总体规划时应重视抗震防灾,增加抗震防灾内容,村镇建设中的基础设施、公共建筑、中小学校、乡镇企业、三层以上的房屋工程应作为抗震设防的重点,必须按照现行抗震设计规范进行抗震设计、施工,其他建设工程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的原则,采取抗震措施,提高村镇房屋的抗震能力。
(二)我国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了一些基础性的技术标准。现行的《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建筑抗震鉴定标准》,《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等抗震技术标准除了适用于城市各类建筑外,对土木石等农村常用的结构类型也提出了抗震设计的基本原则和措施要求。下一步国家将编制出台《村镇防灾规划标准》,《村镇建筑抗震技术规程》等技术标准,将会使农村房屋抗震建设管理进一步得到规范。
四、沂源县目前农村抗震能力建设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村房屋抗震能力建设受经济发展水平制约大,资金投入不足。沂源县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普遍较城镇差,很多群众无力建设抗震性能好的房屋。一般来说,经济条件好的群众,多采用现代结构类型;经济条件差得多为传统类型的土木砖石房屋,形成了地震灾害高危险群体。
(二)农村建设缺乏统一的规划管理,村镇基本没有抗震能力建设的管理制度和措施。由于乡村面积大,建筑分散,单靠建设部门监管难度大,农民建房随意性大,给农村建筑带来了相当大的质量安全隐患,建设管理不到位,使得村镇抗震管理工作更是难以落到实处。
(三)现有村镇房屋抗震技术标准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还欠缺。尽管我国现行的《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等抗震技术标准对土木石等农村常用的结构类型也提出了抗震设计的基本原则和措施要求,但这些措施较为原则,其系统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和覆盖面均不足。
(四)抗震技术推广力度不够,农民抗震防灾意识淡薄,缺乏必要的抗震知识。农村地区缺少专业施工力量,农村工匠传统的不良习惯做法对房屋抗震不利。
五、对沂源县农村抗震能力建设工作的几点对策和建议
为解决目前农村抗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贯彻执政为民,立党为公的思想,要从解决“三农”问题的高度,着重抓紧农村抗震能力建设工作,逐步提高农村地区的抗震能力。
(一)将农村抗震管理纳入村镇建设管理体系,推动农村抗震能力建设工作的发展。要在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等村镇建设管理的全过程重视抗震防灾工作,尤其要以村镇规划为龙头,结合村镇规划管理对农村地区的抗震能力建设进行综合管理。村镇抗震能力建设工作应从当地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相适应的管理措施。积极推动村镇抗震防灾示范工程建设。可以抗震防灾示范区、示范村、示范户三种形式进行试点。示范区可结合水库移民,征地安置等规模建设工作统一规划进行。
(二)完善村镇抗震建设技术标准,加强抗震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逐步建立完善抗震技术服务体系。落实一系列的有关村镇规划、设计、施工的技术标准,重点针对各镇特点,促进抗震建设标准图集的编制工作。依托建设、地震部门和规划、设计与施工单位的抗震技术人员,开展抗震知识宣传技术培训和服务,逐步建立完善农村地区抗震技术服务体系。抗震技术培训的重点是农村建筑工匠,建立农村建筑工匠的抗震建设培训制度和施工上岗许可制度。
(三)农村抗震设防要因地制宜,讲求实效。
村镇建筑抗震设防的防御目标应根据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制定,要考虑农村建房的主题是经济条件差的农民,可以有差异,可根据不同建筑用途分类制定相适应的设防要求,不必强求统一。重点和公共建筑,统建住宅,重要的生产性建筑(如有次生灾害源点建筑,重要的供电,供水,供气工程设施等)必须按照现行抗震设计规范进行抗震设计、施工。经济条件较好地区的农民自建住宅,应结合城乡一体化进程,逐步强制实行现行抗震设防要求;而经济欠发达地区,应本着“以人为本”,保障生命安全为基本标准,同时考虑不造成严重财產损失。
(四)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配合鼓励农民进行抗震设防的政策措施,研究村镇抗震设防与加固管理和经费筹措方式,制定鼓励和引导群众进行抗震设防的激励政策措施,逐步提高抗震能力建设投入,提高农村地区抗震设防水平,逐步解决农村地区抗震建设资金的筹措,政府投入重点解决低收入群众房屋抗震能力建设。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抗震资金补助和筹措方式。综合考虑监管和服务的需要,注重鼓励引导。
一、 沂源县乡村规划及房屋建设基本情况
(一)乡村规划情况。从建县至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乡村建设基本无规划,农村建房多由所在村指定宅基地。1982年县政府召开乡村规划会议,乡镇建设规划才全面铺开,至1990年底,89.3%的村庄完成规划任务,达到两图一书(现状图、规划图、规划说明书)的要求。至1997年底,完成全县633个行政村的规划编制。2005年至2008年,完成了500口人以上409个村的规划编制,村镇建房开始步入正规化。
(二)房屋建设基本情况。村庄房屋普遍未进行抗震设防或设防不足,抗震能力较低,与城镇相比相当脆弱,地震易损性高,地区分布差异大,农村传统结构房屋材料强度低,结构整体性差。现代结构类型房屋抗震薄弱环节多,缺乏施工管理。传统施工方法不合理因素较多,造成房屋抗震能力普遍较低。传统房屋多为土木砖石类结构,抗震能力很低;现代结构类型房屋主要为砖混结构和框架结构,由于农村缺少抗震知识,工程建设缺乏管理,使得房屋存在许多抗震薄弱环节。
二、 我县地质构造基本情况
(一)县境内基本情况。沂源县地处鲁中山区,地形为中—低山区,总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平均海拔400m以上,沂源县内地层较全,地质构造复杂,区内脆性断裂极其发育,这些断裂规模不等,走向及断裂性质也不尽相同。本区断裂以北西向为主,其次为北东向,近东西向较少,而近南北向最少。具体如下:上五井断裂北起临朐县的上五井,进入县境后经璞邱、田庄、大张庄出境,入蒙阴县至平邑县,在沂源县境内长48.4公里,走向北东向,宽150米。韩旺、石桥断裂,东起沂水县,经沂源县境内韩旺、石桥向西北延伸,沿李家庄至历山北麓与上五井断裂带相交,境内长50公里,宽10—100米,走向北西向。
(二)县境外情况。郯城—营口地震带,包括从宿迁至铁岭的辽宁、河北、山东、江苏等省部分地区,是我国东部大陆区一条强烈地震活动带,据记载本带共发生4.7级以上地震60余次,共中7.0—7.9级地震6次,8级以上的地震1次。1668年7月25日发生的郯城8.5级大地震,震中烈度12度,受其影响北至潍坊地震烈度达到9度,济南地震烈度达到8度,估计我县地震烈度也在8度以上。郯城—营口地震带是以后对我县抗震影响最大的一条断裂带。
三、沂源县村镇抗震能力建设工作已有一定基础,主要得益于几个方面原因
(一)目前我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提高村镇抗震能力建设方面取得了不少的成绩,制定了一些相关的法规、政策。1994年出台的38号部长令《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灾害管理规定》,2002年印发的《关于加强村镇建设抗震防灾工作的通知》(建抗[2008]18号),都明确提出在编制村镇总体规划时应重视抗震防灾,增加抗震防灾内容,村镇建设中的基础设施、公共建筑、中小学校、乡镇企业、三层以上的房屋工程应作为抗震设防的重点,必须按照现行抗震设计规范进行抗震设计、施工,其他建设工程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的原则,采取抗震措施,提高村镇房屋的抗震能力。
(二)我国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了一些基础性的技术标准。现行的《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建筑抗震鉴定标准》,《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等抗震技术标准除了适用于城市各类建筑外,对土木石等农村常用的结构类型也提出了抗震设计的基本原则和措施要求。下一步国家将编制出台《村镇防灾规划标准》,《村镇建筑抗震技术规程》等技术标准,将会使农村房屋抗震建设管理进一步得到规范。
四、沂源县目前农村抗震能力建设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村房屋抗震能力建设受经济发展水平制约大,资金投入不足。沂源县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普遍较城镇差,很多群众无力建设抗震性能好的房屋。一般来说,经济条件好的群众,多采用现代结构类型;经济条件差得多为传统类型的土木砖石房屋,形成了地震灾害高危险群体。
(二)农村建设缺乏统一的规划管理,村镇基本没有抗震能力建设的管理制度和措施。由于乡村面积大,建筑分散,单靠建设部门监管难度大,农民建房随意性大,给农村建筑带来了相当大的质量安全隐患,建设管理不到位,使得村镇抗震管理工作更是难以落到实处。
(三)现有村镇房屋抗震技术标准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还欠缺。尽管我国现行的《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等抗震技术标准对土木石等农村常用的结构类型也提出了抗震设计的基本原则和措施要求,但这些措施较为原则,其系统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和覆盖面均不足。
(四)抗震技术推广力度不够,农民抗震防灾意识淡薄,缺乏必要的抗震知识。农村地区缺少专业施工力量,农村工匠传统的不良习惯做法对房屋抗震不利。
五、对沂源县农村抗震能力建设工作的几点对策和建议
为解决目前农村抗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贯彻执政为民,立党为公的思想,要从解决“三农”问题的高度,着重抓紧农村抗震能力建设工作,逐步提高农村地区的抗震能力。
(一)将农村抗震管理纳入村镇建设管理体系,推动农村抗震能力建设工作的发展。要在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等村镇建设管理的全过程重视抗震防灾工作,尤其要以村镇规划为龙头,结合村镇规划管理对农村地区的抗震能力建设进行综合管理。村镇抗震能力建设工作应从当地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相适应的管理措施。积极推动村镇抗震防灾示范工程建设。可以抗震防灾示范区、示范村、示范户三种形式进行试点。示范区可结合水库移民,征地安置等规模建设工作统一规划进行。
(二)完善村镇抗震建设技术标准,加强抗震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逐步建立完善抗震技术服务体系。落实一系列的有关村镇规划、设计、施工的技术标准,重点针对各镇特点,促进抗震建设标准图集的编制工作。依托建设、地震部门和规划、设计与施工单位的抗震技术人员,开展抗震知识宣传技术培训和服务,逐步建立完善农村地区抗震技术服务体系。抗震技术培训的重点是农村建筑工匠,建立农村建筑工匠的抗震建设培训制度和施工上岗许可制度。
(三)农村抗震设防要因地制宜,讲求实效。
村镇建筑抗震设防的防御目标应根据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制定,要考虑农村建房的主题是经济条件差的农民,可以有差异,可根据不同建筑用途分类制定相适应的设防要求,不必强求统一。重点和公共建筑,统建住宅,重要的生产性建筑(如有次生灾害源点建筑,重要的供电,供水,供气工程设施等)必须按照现行抗震设计规范进行抗震设计、施工。经济条件较好地区的农民自建住宅,应结合城乡一体化进程,逐步强制实行现行抗震设防要求;而经济欠发达地区,应本着“以人为本”,保障生命安全为基本标准,同时考虑不造成严重财產损失。
(四)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配合鼓励农民进行抗震设防的政策措施,研究村镇抗震设防与加固管理和经费筹措方式,制定鼓励和引导群众进行抗震设防的激励政策措施,逐步提高抗震能力建设投入,提高农村地区抗震设防水平,逐步解决农村地区抗震建设资金的筹措,政府投入重点解决低收入群众房屋抗震能力建设。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抗震资金补助和筹措方式。综合考虑监管和服务的需要,注重鼓励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