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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化不同,语言表达习惯也就不同。迄今为止已经有很多关于中日语言表达习惯的先行研究,但对于不满表达的先行研究尚且较少,本文想以网络新闻评价为例来探讨中日两国不满表达的差异、探究其差异背后的社会文化原因。
随着网络媒体的飞速发展,世界各地的新闻事件得以通过电脑、手机在第一时间和广大网友见面,而网络新闻也以其即时性、海量性、互动性的独家优势吸引亿万网友的眼球。因此和网络新闻发展同步,新闻评价也逐渐成为人们的一种日常言语行为。五花八门的海量新闻中,对恶劣事件的评价可以说是一种新兴但非常典型不满表达。而恶劣社会事件中,杀人尤其是杀害亲生父母的罪行尤为容易激起民愤,对类似新闻事件的评论也能将网友的不满情绪体现的淋漓尽致,因此本文试图通过对中日两国“弑父杀母”新闻评论的对比,来探讨中日两国网友吐槽的差异,并探究其差异背后的社会文化原因。
【关键词】:不满表达;过激言语;吐槽
下面分别是中日两国恶性社会新闻的内容及其网友评论:
国内新闻事件:男子要房被拒弑父砍母获死缓
京华时报讯(记者裴晓兰)北京男子陈某(34岁)要求父亲将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遭拒,于2013年5月9日19时许在家中持刀杀死父亲,砍伤母亲。案发后,陈某为了逃避处罚曾装精神病,以致被鉴定为精神分裂症。被治疗23天后,他坦白装病事实,重新鉴定后属于完全刑事责任能力。记者昨天获悉,因陈某获得母亲谅解等情节,市二中院一审判处其死缓,同时对其限制减刑。
网友评论:
1.学习北京好榜样 提着菜刀砍爹娘。。。预备唱
2.杀父弑母,这种禽兽不如的人渣!还装精神病,钻法律的空子,玩弄法律于股掌之间!这种没有人性丧尽天良的畜生,留之何用!为什么不死刑!枪毙!
3.房子太贵,太值钱,房子啊房子。让亲情如此不堪一击,有深层次问题。
4.这就是家庭教育的失败。
5.现在的法律越来越可笑,
6.中国的法律有太多问题,该重判的不重判!该重罚的不重罚!该杀的不杀!这种弑杀双亲没人性的人渣留着何用啊?!中国人口太多了,不需要这样的垃圾活在世上浪费粮食!
7.这类垃圾怎么能容他活在世上
8.直接枪毙
9.为什么不叫他死,还死缓,想叫他以后有机会出来再把他妈杀了?10.这种人渣为什么不判死刑?
11.卧槽,管他是精神病还是神经病,杀了人就是死罪。放出来害别人吗
12.弑父砍母判死缓,法官真有你的
13.这样都不死刑。是要鼓励杀人吗?
14.说他是畜生,简直就是在侮辱畜生。
15.原谅个毛,直接枪毙
日本国内新闻事件:杀害母亲和祖母的少年被送至家庭裁判所
(朝日新闻) 06月23日 18:19
2015年5月份,在横滨市户塚区,15岁少年将50岁的生母和81岁的祖母用菜刀残忍杀害,其行为已触犯法律,构成杀人罪。本案与以往的将罪犯从家庭裁判所送至检察院提起公诉不同,而是由横滨市法院法官于2016年6月23日依法作出判决:将该少年返送至家庭裁判所。这是自2009年法官制度实施以来,将杀人犯送至家庭裁判所的第一例。
审判长近藤宏子对此判决结果进行说明:“因为被告未成年,而且受到其成长经历的影响,虽做为被告,但不应该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他还继续说道:“为了使少年悔过自新,应将其送至少年院,并花费一定的人力和时间对其进行教育。”
日本网友评论:
1. 超过18岁还好说,确实不应该把未满16岁的少年关进监狱,只能说法官的判决是公正合理的。
2.不能理解为什么要送至家庭裁判所,这是少年法的范围吗?
3.以使其改正为由就让全体社会人员背负被杀害的风险。如果真的出事,这责任法官能担负的起吗?即使为了向世人普及“凡事都得有个度”这个道理,也应该严惩!
4.我选择原谅他。
5. 不愧是“凶恶罪犯保护教育法”
6.不论小孩儿还是大人,只要杀人直接判死刑就可以了,只有这样才能补偿死者。
7.这种家伙,一旦放出来肯定还要杀人,要把他一辈子关在监狱里!大概是日本的法律太轻了。
8.社会的病毒!万一放出来又害人的话,那么首先让给出判决的法官和律师承担相应的刑事和民事责任!
9.应该判死刑。
10.这样的家伙被放出来肯定还要杀人,所以就让他死在监狱里算了。
11.不判死刑是可以理解的,因为这个小孩确实受到了母亲和祖母的精神虐待。
12.放出来还要重复同样的罪行,只能是逮捕、释放的无限循环往复。
13.应该完善和改进法律。站在被害人的立场上想一下,比起责任能力和重新改过的可能性,根据犯罪事实如实定罪会更公正。
14.怎么可能改过?直接判死刑不就行了。
15.为什么要送至家庭裁判所??监狱完全可以了!!废除这个过于纵容的少年法。
网友评论的中日语料情况:
网站名 新闻事件 评论数量
汉语 腾讯新闻 男子买房被拒弑父砍母获死缓 15
日语 雅虎新闻 杀害母亲和祖母的少年被送至家庭裁判所 15
通过对这些不满表达的内容进行梳理,做出如下表格中的分类:
内容条目 实例 总数及占各自总评论的百分比
1.对结果的容忍 【中】(3)房子太贵,太值钱,房子啊房子,让亲情如此不堪一击,有深层次问题
【日】(1) 超过18岁还好说,确实不应该把未满16岁的少年关进监狱,只能说法官的判决是公正合理的。 【中】:1个 6.67%
【日】:3个20%
2.对判决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的担忧 【中】(11)卧槽,管他是精神病还是神经病,杀了人就是死罪。放出来害别人吗
【日】(10)这样的家伙被放出来肯定还要杀人,所以就让他死在监狱里算了。
【中】:2个13.3%
【日】:5个33.3%
3.过激言语表达
愤怒 【中】(14)说他是畜生,简直就是在侮辱畜生。
【日】(8)社会的病毒!
【中】:7个46.7%
【日】:1个6.67%
4.直接表明
【中】(7)这类垃圾怎么能容他活在世上
【日】(9)应该判死刑
【中】:3个20%
【日】:8个53.3%
5.要求改善 5a
直接要求
【中】(8)直接枪毙
【日】(14)怎么可能改过?直接判死刑不就行了 【中】:3个20%
【日】:5个33.3%
5b
间接要求
【中】(10)这种人渣为什么不判死刑?
【日】(2)不能理解为什么要送至家庭裁判所,这是少年法的范围吗?
【中】:2个13.3%
【日】:1个6.67%
6.对法律(精神鉴定机构)的质疑和不满 【中】(5)现在的法律越来越可笑
【日】(15)为什么要送至家庭裁判所??监狱完全可以了!!应废除这个过于纵容的少年法。
【中】:4个26.7%
【日】:7个46.7%
结果和分析:
通过以上表格,可以看出中日两国网友针对类似新闻事件所做的评论中,差异较大,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第2第3第4和第6。接下来,针对分类中的每一项内容分别做一下总结和分析。
结果1.对于杀人,尤其是杀害直系亲属这一挑战人类道德底线的恶劣罪行,中日两国网友的容忍率都很低。具体说来,我国15个网友评论中只有1个表示容忍,只占总评论的6.67%,而日本15个网友评论中有3个表示容忍,占到总评论的20%,与我国相比,表现出较高的容忍率,原因可能在于:日本这个新闻事件中的杀人犯年龄只有15岁,还未成年,而且根据具体的新闻报道(篇幅原因在此省略),该少年极有可能遭到被杀母亲和祖母的精神虐待,所以容易博得网友的同情心,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国“男子要房被拒弑父砍母获死缓”新闻中的杀人犯已有34岁,早已超过而立之年,按照国人一般、正常的想法,这个年龄的年轻人应正处于自己打拼、奋斗的人生黄金阶段,房子什么的应该自己努力争取才对,除此之外,也有义务孝敬父母,抚养老人。而对待辛辛苦苦把自己抚养成人的年近60的两位老人,该罪犯非但没有感恩之心,而且竟忍心举起砍刀挥向自己的亲生父母。这在崇尚儒家思想的中国,当然不能被容忍。
结果2.我国“男子要房被拒弑父砍母获死缓”该新闻的15个评论中,前瞻性评论(对判决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的担忧)只有2个,占到总评论的13.3%,而日本15个评论中,前瞻性评论多达5个,占总评论的33.3%,这一比率远远高出我国,原因可能在于:我国网友在如家伦理道德传统的影响下,对于这一令人发指的犯罪行为,更多表现出的是愤怒、责骂和鄙视。而日本网友更多的则是针对这一判决结果阐述自己的观点和想法,具体说来,我国网友倾向于对事件本身抒发情感,而日本网友则倾向于发表自己对判决结果的意见和看法,以及对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表现出更多的担忧。
结果3.我国“男子要房被拒弑父砍母获死缓”该新闻的15个评论中,侮辱性评论有7个,占到总评论的46.7%。而相比之下,日本15个评论中,侮辱性评论只有1个,只占总评论的6.67%。而且侮辱程度远低于我国。我国网友直接用脏话对罪犯进行人身攻击,以表达愤怒和无法原谅的心情,而日本网友最恶毒的也仅用了一个“ウイルス”(病毒),其余的几乎全是用“奴”来表示愤慨。这可能是由于日本人集团意识强烈,受这种社会文化的影响,日本人向来很少谴责别人,更多时候是使用暧昧表现来缓和自己的语气来保全对方的面子,只作客观陈述而刻意遏制自身不满情绪的外露。
结果4.我国“男子要房被拒弑父砍母获死缓”该新闻的15个评论中,直接表明自己态度(对该罪犯应怎样处决)的评论有3个,占总评论的20%,而日本15个评论中,网友表明自己态度的评论多达8个,占到总评论的53.3%。这一点中日两国形成鲜明对比。而且日本网友的态度十分坚决,要求非常明确。这一点与前瞻性评论结果相呼应。
结果5.(1)要求改善性质的评论,有直接要求和间接要求两种,我国网友的15个评论中,直接要求的有3个,占总评论的20%,而日本网友对该新闻的15个评论中,直接要求的有5个, 占总评论的33.3%,竟以超出10%的差距高出中国,看来,被普遍认为不喜欢直接表明自己态度、立场的日本人在对待此类恶劣犯罪行为是,会直接、明确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立场来要求改善现状。
(2)中日间接要求的评论所占各自总评论的百分比不相上下,分别为13.3%和6.67%。
结果6.我国“男子要房被拒弑父砍母获死缓”新闻事件的15个评论中,对法律及精神鉴定机构表示质疑,不满,讥讽的网友评论有4个,占总评论的26.7%,而日本15个评论中,此类性质的网友评论有7个,占总评论的46.7%,也远超出我国此类性质评论的百分比,这一结果与前瞻性评论、直接表明评论相呼应。
总结:
综合以上各个结果,可以得出:日本网友相对理性,不论是对判决结果的质疑,还是对法律的失望,都是比较客观、心平气和地阐述自己的观点,而国内网友比较激进,在表达自己观点的同时往往带有强烈的个人主观情绪,倾向于用不堪入耳的脏话来辱骂罪犯,对其进行激烈的人身攻击,相对来说比较主观。另外,中日两国网友虽然都表现出对罪犯的蔑视和不予原谅的强硬态度,但其表达方式不同,日本网友几乎全部用“奴”来表示鄙视,发泄不满,而中国网友则更多地进行侮辱性人身攻击,而且种类五花八门:对罪犯的出身地进行讽刺,如:“学习北京好榜样 提着菜刀砍爹娘。。。预备唱”、“北京人不是都住在山洞里吗?怎么还要房子”;将罪犯、精神病鉴定机构等比喻成动物进行讽刺,如:“最可笑的是精神病鉴定机构,妈的…狗都不是…”、“说他是畜生,简直就是在侮辱畜生。”;借用宗教观点发泄愤恨,如:“这个当爹的也不是啥好人,看电视能骂半小时,打儿子从小到大,看不起儿子,他这儿子从小就被弄得估计不太正常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不正常的的父母养育出不正常的孩子,互相伤害,相伤相杀,种什么因,得什么果。这就是因果。”等等……
综合以上分析,可以得出——中日两国在对待给社会造成恶劣影响、严重挑战人类道德底线的犯罪行为时,都表现出强烈的愤慨。但二者又有区别,不同点就在于(1)表达方式不同——中国网友倾向于用不堪入耳的脏话对罪犯进行激烈的人身攻击,以此来发泄自己对这种令人发指的犯罪行为的鄙视和愤怒,比较感性和主观,特别强调自我的感受和要求;而日本网友不同,相对来说比较平静,给人以就事论事的感觉,所做评论都比较客观,几乎都是特别冷静地阐述自己的观点和看法。造成这一不同的原因可能在于:日本人集团意识强烈,受这种社会文化的影响,日本人向来很少谴责别人,更多时候是使用暧昧表现来缓和自己的语气来保全对方的面子,只作客观陈述而刻意遏制自身不满情绪的外露。而深受儒家伦理道德影响的中国网友把关注的焦点集中在罪犯的道德品行上,采取激烈的言辞以表达自己忍无可忍的愤怒情绪。
不同点(2)中国网友评价的内容相比日本网友要更多——日本网友把关注的焦点放在对少年罪犯的判决结果上,评价的内容几乎都是:根本没有悔过的可能,为什么要轻判,不能只拿年龄说事,要考虑到以后对社会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而看国内网友的评论就比较有意思,内容五花八门,各种各样,对罪犯的出生地、人品、父母、法官、精神鉴定机构等各种讽刺,甚至还有网友评论说,既然法律不严那自己也可以杀人……总的来说,就是涉及的面要远远超过日本。
参考文献:
[1]张慧芳 顾心玉. “不满表达”的汉日对比研究——以“网络差评”为例[J].西安外国语大学学报,2013年12月 第21卷第4期
[2]程钟.不満表現ストラテジーにおける日中対照研究.[J] Tohoku University修士国際文化中本武志.2013.3.27
[3]坂本,恵蒲谷,宏川口,義一.「待遇表現」としての「不満表現」について. [J] 国語研究と資料.20,pp.29 - 38 , 1996-12-31
随着网络媒体的飞速发展,世界各地的新闻事件得以通过电脑、手机在第一时间和广大网友见面,而网络新闻也以其即时性、海量性、互动性的独家优势吸引亿万网友的眼球。因此和网络新闻发展同步,新闻评价也逐渐成为人们的一种日常言语行为。五花八门的海量新闻中,对恶劣事件的评价可以说是一种新兴但非常典型不满表达。而恶劣社会事件中,杀人尤其是杀害亲生父母的罪行尤为容易激起民愤,对类似新闻事件的评论也能将网友的不满情绪体现的淋漓尽致,因此本文试图通过对中日两国“弑父杀母”新闻评论的对比,来探讨中日两国网友吐槽的差异,并探究其差异背后的社会文化原因。
【关键词】:不满表达;过激言语;吐槽
下面分别是中日两国恶性社会新闻的内容及其网友评论:
国内新闻事件:男子要房被拒弑父砍母获死缓
京华时报讯(记者裴晓兰)北京男子陈某(34岁)要求父亲将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遭拒,于2013年5月9日19时许在家中持刀杀死父亲,砍伤母亲。案发后,陈某为了逃避处罚曾装精神病,以致被鉴定为精神分裂症。被治疗23天后,他坦白装病事实,重新鉴定后属于完全刑事责任能力。记者昨天获悉,因陈某获得母亲谅解等情节,市二中院一审判处其死缓,同时对其限制减刑。
网友评论:
1.学习北京好榜样 提着菜刀砍爹娘。。。预备唱
2.杀父弑母,这种禽兽不如的人渣!还装精神病,钻法律的空子,玩弄法律于股掌之间!这种没有人性丧尽天良的畜生,留之何用!为什么不死刑!枪毙!
3.房子太贵,太值钱,房子啊房子。让亲情如此不堪一击,有深层次问题。
4.这就是家庭教育的失败。
5.现在的法律越来越可笑,
6.中国的法律有太多问题,该重判的不重判!该重罚的不重罚!该杀的不杀!这种弑杀双亲没人性的人渣留着何用啊?!中国人口太多了,不需要这样的垃圾活在世上浪费粮食!
7.这类垃圾怎么能容他活在世上
8.直接枪毙
9.为什么不叫他死,还死缓,想叫他以后有机会出来再把他妈杀了?10.这种人渣为什么不判死刑?
11.卧槽,管他是精神病还是神经病,杀了人就是死罪。放出来害别人吗
12.弑父砍母判死缓,法官真有你的
13.这样都不死刑。是要鼓励杀人吗?
14.说他是畜生,简直就是在侮辱畜生。
15.原谅个毛,直接枪毙
日本国内新闻事件:杀害母亲和祖母的少年被送至家庭裁判所
(朝日新闻) 06月23日 18:19
2015年5月份,在横滨市户塚区,15岁少年将50岁的生母和81岁的祖母用菜刀残忍杀害,其行为已触犯法律,构成杀人罪。本案与以往的将罪犯从家庭裁判所送至检察院提起公诉不同,而是由横滨市法院法官于2016年6月23日依法作出判决:将该少年返送至家庭裁判所。这是自2009年法官制度实施以来,将杀人犯送至家庭裁判所的第一例。
审判长近藤宏子对此判决结果进行说明:“因为被告未成年,而且受到其成长经历的影响,虽做为被告,但不应该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他还继续说道:“为了使少年悔过自新,应将其送至少年院,并花费一定的人力和时间对其进行教育。”
日本网友评论:
1. 超过18岁还好说,确实不应该把未满16岁的少年关进监狱,只能说法官的判决是公正合理的。
2.不能理解为什么要送至家庭裁判所,这是少年法的范围吗?
3.以使其改正为由就让全体社会人员背负被杀害的风险。如果真的出事,这责任法官能担负的起吗?即使为了向世人普及“凡事都得有个度”这个道理,也应该严惩!
4.我选择原谅他。
5. 不愧是“凶恶罪犯保护教育法”
6.不论小孩儿还是大人,只要杀人直接判死刑就可以了,只有这样才能补偿死者。
7.这种家伙,一旦放出来肯定还要杀人,要把他一辈子关在监狱里!大概是日本的法律太轻了。
8.社会的病毒!万一放出来又害人的话,那么首先让给出判决的法官和律师承担相应的刑事和民事责任!
9.应该判死刑。
10.这样的家伙被放出来肯定还要杀人,所以就让他死在监狱里算了。
11.不判死刑是可以理解的,因为这个小孩确实受到了母亲和祖母的精神虐待。
12.放出来还要重复同样的罪行,只能是逮捕、释放的无限循环往复。
13.应该完善和改进法律。站在被害人的立场上想一下,比起责任能力和重新改过的可能性,根据犯罪事实如实定罪会更公正。
14.怎么可能改过?直接判死刑不就行了。
15.为什么要送至家庭裁判所??监狱完全可以了!!废除这个过于纵容的少年法。
网友评论的中日语料情况:
网站名 新闻事件 评论数量
汉语 腾讯新闻 男子买房被拒弑父砍母获死缓 15
日语 雅虎新闻 杀害母亲和祖母的少年被送至家庭裁判所 15
通过对这些不满表达的内容进行梳理,做出如下表格中的分类:
内容条目 实例 总数及占各自总评论的百分比
1.对结果的容忍 【中】(3)房子太贵,太值钱,房子啊房子,让亲情如此不堪一击,有深层次问题
【日】(1) 超过18岁还好说,确实不应该把未满16岁的少年关进监狱,只能说法官的判决是公正合理的。 【中】:1个 6.67%
【日】:3个20%
2.对判决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的担忧 【中】(11)卧槽,管他是精神病还是神经病,杀了人就是死罪。放出来害别人吗
【日】(10)这样的家伙被放出来肯定还要杀人,所以就让他死在监狱里算了。
【中】:2个13.3%
【日】:5个33.3%
3.过激言语表达
愤怒 【中】(14)说他是畜生,简直就是在侮辱畜生。
【日】(8)社会的病毒!
【中】:7个46.7%
【日】:1个6.67%
4.直接表明
【中】(7)这类垃圾怎么能容他活在世上
【日】(9)应该判死刑
【中】:3个20%
【日】:8个53.3%
5.要求改善 5a
直接要求
【中】(8)直接枪毙
【日】(14)怎么可能改过?直接判死刑不就行了 【中】:3个20%
【日】:5个33.3%
5b
间接要求
【中】(10)这种人渣为什么不判死刑?
【日】(2)不能理解为什么要送至家庭裁判所,这是少年法的范围吗?
【中】:2个13.3%
【日】:1个6.67%
6.对法律(精神鉴定机构)的质疑和不满 【中】(5)现在的法律越来越可笑
【日】(15)为什么要送至家庭裁判所??监狱完全可以了!!应废除这个过于纵容的少年法。
【中】:4个26.7%
【日】:7个46.7%
结果和分析:
通过以上表格,可以看出中日两国网友针对类似新闻事件所做的评论中,差异较大,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第2第3第4和第6。接下来,针对分类中的每一项内容分别做一下总结和分析。
结果1.对于杀人,尤其是杀害直系亲属这一挑战人类道德底线的恶劣罪行,中日两国网友的容忍率都很低。具体说来,我国15个网友评论中只有1个表示容忍,只占总评论的6.67%,而日本15个网友评论中有3个表示容忍,占到总评论的20%,与我国相比,表现出较高的容忍率,原因可能在于:日本这个新闻事件中的杀人犯年龄只有15岁,还未成年,而且根据具体的新闻报道(篇幅原因在此省略),该少年极有可能遭到被杀母亲和祖母的精神虐待,所以容易博得网友的同情心,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国“男子要房被拒弑父砍母获死缓”新闻中的杀人犯已有34岁,早已超过而立之年,按照国人一般、正常的想法,这个年龄的年轻人应正处于自己打拼、奋斗的人生黄金阶段,房子什么的应该自己努力争取才对,除此之外,也有义务孝敬父母,抚养老人。而对待辛辛苦苦把自己抚养成人的年近60的两位老人,该罪犯非但没有感恩之心,而且竟忍心举起砍刀挥向自己的亲生父母。这在崇尚儒家思想的中国,当然不能被容忍。
结果2.我国“男子要房被拒弑父砍母获死缓”该新闻的15个评论中,前瞻性评论(对判决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的担忧)只有2个,占到总评论的13.3%,而日本15个评论中,前瞻性评论多达5个,占总评论的33.3%,这一比率远远高出我国,原因可能在于:我国网友在如家伦理道德传统的影响下,对于这一令人发指的犯罪行为,更多表现出的是愤怒、责骂和鄙视。而日本网友更多的则是针对这一判决结果阐述自己的观点和想法,具体说来,我国网友倾向于对事件本身抒发情感,而日本网友则倾向于发表自己对判决结果的意见和看法,以及对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表现出更多的担忧。
结果3.我国“男子要房被拒弑父砍母获死缓”该新闻的15个评论中,侮辱性评论有7个,占到总评论的46.7%。而相比之下,日本15个评论中,侮辱性评论只有1个,只占总评论的6.67%。而且侮辱程度远低于我国。我国网友直接用脏话对罪犯进行人身攻击,以表达愤怒和无法原谅的心情,而日本网友最恶毒的也仅用了一个“ウイルス”(病毒),其余的几乎全是用“奴”来表示愤慨。这可能是由于日本人集团意识强烈,受这种社会文化的影响,日本人向来很少谴责别人,更多时候是使用暧昧表现来缓和自己的语气来保全对方的面子,只作客观陈述而刻意遏制自身不满情绪的外露。
结果4.我国“男子要房被拒弑父砍母获死缓”该新闻的15个评论中,直接表明自己态度(对该罪犯应怎样处决)的评论有3个,占总评论的20%,而日本15个评论中,网友表明自己态度的评论多达8个,占到总评论的53.3%。这一点中日两国形成鲜明对比。而且日本网友的态度十分坚决,要求非常明确。这一点与前瞻性评论结果相呼应。
结果5.(1)要求改善性质的评论,有直接要求和间接要求两种,我国网友的15个评论中,直接要求的有3个,占总评论的20%,而日本网友对该新闻的15个评论中,直接要求的有5个, 占总评论的33.3%,竟以超出10%的差距高出中国,看来,被普遍认为不喜欢直接表明自己态度、立场的日本人在对待此类恶劣犯罪行为是,会直接、明确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立场来要求改善现状。
(2)中日间接要求的评论所占各自总评论的百分比不相上下,分别为13.3%和6.67%。
结果6.我国“男子要房被拒弑父砍母获死缓”新闻事件的15个评论中,对法律及精神鉴定机构表示质疑,不满,讥讽的网友评论有4个,占总评论的26.7%,而日本15个评论中,此类性质的网友评论有7个,占总评论的46.7%,也远超出我国此类性质评论的百分比,这一结果与前瞻性评论、直接表明评论相呼应。
总结:
综合以上各个结果,可以得出:日本网友相对理性,不论是对判决结果的质疑,还是对法律的失望,都是比较客观、心平气和地阐述自己的观点,而国内网友比较激进,在表达自己观点的同时往往带有强烈的个人主观情绪,倾向于用不堪入耳的脏话来辱骂罪犯,对其进行激烈的人身攻击,相对来说比较主观。另外,中日两国网友虽然都表现出对罪犯的蔑视和不予原谅的强硬态度,但其表达方式不同,日本网友几乎全部用“奴”来表示鄙视,发泄不满,而中国网友则更多地进行侮辱性人身攻击,而且种类五花八门:对罪犯的出身地进行讽刺,如:“学习北京好榜样 提着菜刀砍爹娘。。。预备唱”、“北京人不是都住在山洞里吗?怎么还要房子”;将罪犯、精神病鉴定机构等比喻成动物进行讽刺,如:“最可笑的是精神病鉴定机构,妈的…狗都不是…”、“说他是畜生,简直就是在侮辱畜生。”;借用宗教观点发泄愤恨,如:“这个当爹的也不是啥好人,看电视能骂半小时,打儿子从小到大,看不起儿子,他这儿子从小就被弄得估计不太正常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不正常的的父母养育出不正常的孩子,互相伤害,相伤相杀,种什么因,得什么果。这就是因果。”等等……
综合以上分析,可以得出——中日两国在对待给社会造成恶劣影响、严重挑战人类道德底线的犯罪行为时,都表现出强烈的愤慨。但二者又有区别,不同点就在于(1)表达方式不同——中国网友倾向于用不堪入耳的脏话对罪犯进行激烈的人身攻击,以此来发泄自己对这种令人发指的犯罪行为的鄙视和愤怒,比较感性和主观,特别强调自我的感受和要求;而日本网友不同,相对来说比较平静,给人以就事论事的感觉,所做评论都比较客观,几乎都是特别冷静地阐述自己的观点和看法。造成这一不同的原因可能在于:日本人集团意识强烈,受这种社会文化的影响,日本人向来很少谴责别人,更多时候是使用暧昧表现来缓和自己的语气来保全对方的面子,只作客观陈述而刻意遏制自身不满情绪的外露。而深受儒家伦理道德影响的中国网友把关注的焦点集中在罪犯的道德品行上,采取激烈的言辞以表达自己忍无可忍的愤怒情绪。
不同点(2)中国网友评价的内容相比日本网友要更多——日本网友把关注的焦点放在对少年罪犯的判决结果上,评价的内容几乎都是:根本没有悔过的可能,为什么要轻判,不能只拿年龄说事,要考虑到以后对社会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而看国内网友的评论就比较有意思,内容五花八门,各种各样,对罪犯的出生地、人品、父母、法官、精神鉴定机构等各种讽刺,甚至还有网友评论说,既然法律不严那自己也可以杀人……总的来说,就是涉及的面要远远超过日本。
参考文献:
[1]张慧芳 顾心玉. “不满表达”的汉日对比研究——以“网络差评”为例[J].西安外国语大学学报,2013年12月 第21卷第4期
[2]程钟.不満表現ストラテジーにおける日中対照研究.[J] Tohoku University修士国際文化中本武志.2013.3.27
[3]坂本,恵蒲谷,宏川口,義一.「待遇表現」としての「不満表現」について. [J] 国語研究と資料.20,pp.29 - 38 , 1996-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