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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过去的四月,正值第16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对于知识产权人而言,具有特殊的意义。在中国,四月份异常的繁忙,对于这样的繁忙,穿梭于行业内的记者感触颇深。
4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正式实施;这同时也拉开了繁忙四月的序幕。4月11日,浙江省法院发布2015年十大知识产权保护案例;4月13日,北京高院发布十大案例;4月15日,上海发布十大案例;4月19日,江苏十大案例;4月21日,最高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4月22日,湖北十大案例......真是令人应接不暇。除了各法院在四月份发布的典型案例及数据信息,各政府相关部门在四月份组织了以论坛、培训、白皮书与行业发展报告等系列 “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从不同层面总结了各地方知识产权行业2015年发展的状况以及未来的规划。此外,行业内各种形式的论坛、研讨会更是接连不断,如此紧密繁忙的知产盛宴,已开始让行业内人士感到有些“消化不良”。
从数据方面了解,2015年度全国法院新收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一审案件130200件,同比上升11.73%。其中,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增幅明显,达到14.51%。从案件分布来看,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广东五省市收案数量继续领先,新收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数约占全国法院该类案件总数的70%;除广东省在新收案件数量上保持稳定外,其他四省市新收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数量同比均大幅增加,江苏省增幅最为明显,达到38.71%。
从法院公布的相关数据来看,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难度不断加大。涉及知名企业品牌利益保护和市场份额的商标纠纷案件,涉及著名影视文化作品互联网传播的著作权纠纷案件等也不断增多,特别是随着“互联网+”行动计划的实施,涉互联网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不断涌现,使知识产权审判不断面临新挑战。
“喧嚣”过后,忙碌继续,大多数人应该又会回到循规蹈矩的日常工作生活中。而作为真正的知识产权人千万不能忘记,这些集中发布的各类数据信息还需要我们静下来认真研读与分析;交流、探讨活动中发现的各种问题与挑战,还需要我们脚踏实地的逐步加以解决。
4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正式实施;这同时也拉开了繁忙四月的序幕。4月11日,浙江省法院发布2015年十大知识产权保护案例;4月13日,北京高院发布十大案例;4月15日,上海发布十大案例;4月19日,江苏十大案例;4月21日,最高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4月22日,湖北十大案例......真是令人应接不暇。除了各法院在四月份发布的典型案例及数据信息,各政府相关部门在四月份组织了以论坛、培训、白皮书与行业发展报告等系列 “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从不同层面总结了各地方知识产权行业2015年发展的状况以及未来的规划。此外,行业内各种形式的论坛、研讨会更是接连不断,如此紧密繁忙的知产盛宴,已开始让行业内人士感到有些“消化不良”。
从数据方面了解,2015年度全国法院新收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一审案件130200件,同比上升11.73%。其中,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增幅明显,达到14.51%。从案件分布来看,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广东五省市收案数量继续领先,新收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数约占全国法院该类案件总数的70%;除广东省在新收案件数量上保持稳定外,其他四省市新收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数量同比均大幅增加,江苏省增幅最为明显,达到38.71%。
从法院公布的相关数据来看,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难度不断加大。涉及知名企业品牌利益保护和市场份额的商标纠纷案件,涉及著名影视文化作品互联网传播的著作权纠纷案件等也不断增多,特别是随着“互联网+”行动计划的实施,涉互联网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不断涌现,使知识产权审判不断面临新挑战。
“喧嚣”过后,忙碌继续,大多数人应该又会回到循规蹈矩的日常工作生活中。而作为真正的知识产权人千万不能忘记,这些集中发布的各类数据信息还需要我们静下来认真研读与分析;交流、探讨活动中发现的各种问题与挑战,还需要我们脚踏实地的逐步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