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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改居"社区公共服务的供给,既有别于传统的农村社区,也有别于现有的城市社区,其治理机制亟需创新,公民治理理论提供了路径参考。"村改居"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创新,需要确立公民治理的理念,培养具有"积极公民资格"的社区居民,不仅要为社区居民在公共服务中表达意见提供各种渠道,更要引导社区居民直接参与公共服务的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