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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企业合并是企业扩张发展的必要手段,企业合并中一个核心成本问题就是所得税,对企业合并中所得税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企业合并是企业存量资本化的一种优化形式,是企业谋求规模快速扩张的重要方式之一,是我国长期以来的一种重要企业制度方式。企业合并是经济快速发展时期较为常见的交易事项。近些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市场化和国际化的发展国际竞争力的不断增强跨国经营不断增多,新会计准则的颁布所得税会计问题是受到很多方面影响的。因此了解企业合并中不同因素对所得税会计问题的影响,对于企业合并报表来说至关重要。随着我国全面深化改革脚步的加快,现在经济体制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企业要实现快速发展,或者因产业结构调整等因素,企业合并在现代经济体制中越来越常见。在合并过程中,资本的运营是一项繁杂的工程,所得税就是其一项重要核心内容,所得税的任何变化都会影响到企业合并的效果,对企业合并中所得税问题研究,对于我国企业合并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从通过当前企业合并中所得税政策现状进行分析,找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以有效规避企业合并中的财务风险几个方面进行研究探讨。
关键词:企业合并;所得税研究;财务风险
一、企业合并及所得税的理论概述
本文所研究的企业合并是使用会计准则里对其的概念界定,关于企业合并的内容包含企业的收账和兼并,是广义上的合并活动。企业合并中所得税也是一个相对广泛意义念,其不仅包含了合并企业双方在合并过程中所要交纳的税费,而且还有企业在合并行为的之前及合并成功以后所带来的所得税增减的费用。对企业合并中的所得税进行研究,主要是指企业在合并过程中所得税范畴、可行性和价值取向,以及对企业合并所产生的影响、风险的控制、国际趋同以及纳税的筹划等内容。
二、当前企业合并中所得税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问题
我国企业合并行为的起步相对于发达国家是比较晚的,与其相关的税收制度成形时间也稍晚。但是,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的快速发展,企业合并的数量和规模也呈现出快速飞跃现象,企业合并的对象不仅局限于小型企业,一些地产、传媒等新兴行业也成为企业合并的生力军,利益趋动代替了政府干预成为了企业合并的主因,并与之配套的相关制度也日益完善。但是,在企业合并的具体实践过程中,所得税方面也存有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不明显
企业对于纳税的筹划意识还不够浓厚,表现在企业合并选择支付方式上,选择合并标及方案设计上,部分企业对于合并过程前后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并不是特别清楚,也就不能针对政策制定优惠最大化的方案,没有细致的筹划好。
2.内因问题
部分企业进行合并行为的内因并二是部分企业进行合并行为的内因并不是由于所得税的政策优惠,而是由政府出面干预,合并的内因出现了偏差,政府干预不仅替代不了市场,还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市场运转,对于资源科学配置没有起到好的促进作用,这也直接影响了合并企业的绩效。
3.企业合并对子公司股权投资收益的影响
在权益法下,母公司按持股比例计算被投资企业当年的净收益,而子公司这一部分的净收益中只有一部分以应付股利的方式进入企业的投资收益,从而在子公司中形成一部分的未分配利润。并且,投资公司应对被投资者中的未分配利润按其所占有的份额计算递延所得税。换言之,当投资公司在被投资公司净利润中所占份额超过所收到股利时,会产生暂时性差异。若被投资公司的未分配利润是唯一的暂时性差异,母公司或权益投资者通过借记所得税费用,贷记递延所得税来反映其在未分配利润中所占有的份额部分的所得税。
(二)原因分析
企业合并中出现所得税问题究其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所得税政策还有待进一步不完善。我国相关政策起步相对较晚,在企业合并行为日益增多的体制下,现行的政策远远满足不了要求,首先是价值取向的制度设计上,应该是在鼓励有合并实质的企业进行合并的同时,要抑制避税型的企业进行合并行为。但是目前,我国所得税政策制定上还是不够精细,并这一细节没有明确界定。二是企业合并所得税的优惠政策还有待完善。当前优惠政策忽视了有着和免税合并同样经济实质的交易,也也就不能够让企业合并行为的社会效益最大化。三是企业合并的所得税政策中对认定合并实质要件规定不健全。满足有持续的股东收益、营业的目的不改并且保持企业持续经营的条件的企业,在合并中才可以享受到相应的税收优惠。四是企业合并的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激励效果有待加强,投资收益方面的问题不容小觑,处理所得税的业务程序复杂,涉及到很多的主体,因此所得税优惠政策制定的初衷,并不能起到很好的激励作用。五是新所得税会计准则对企业会计工作和税收征收管理产生的影响,新所得税会计准则的实施給企业会计人员和税务人员提出了更高要求,新所得税会计准则更关注给投资者提供决策所需的相关信息。
三、企业合并所得税问题应对措施
针对企业合并所得税中出现的问题,本文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应对。
(一)充分借鉴吸收国外先进经验
对我国企业合并所得税政策体系进行再完善。制定个业合并的所得税政策和会计准则要体现出未来性,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制定相关政策时,充分考虑到了跨国并购、国际资金运转收益问题。
(二)合理根据不同的合并企业进行计价
一是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全部资产的计税成本,须以被合并企业原账面净值为基础确定。如被合并企业的资产与负债基本相等,即净资产几乎为零,合并企业以承担被合并企业全部债务的方式实现吸收合并,不视为被合并企业按公允价值转让、处置全部资产,不计算资产的转让所得。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全部资产的成本,须以被合并企业原账面净值为基础确定。被合并企业的股东视为无偿放弃所持有的旧股。二是被合并企业不确认全部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不计算缴纳所得税。被合并企业合并以前的全部企业所得税纳税事项由合并企业承担,以前年度的亏损如果未超过法定弥补期限,可由合并企业继续按规定用以后年度实现的与被合并企业资产相关的所得弥补。三是被合并企业的股东以其持有的原被合并企业的股权(以下简称旧股)交换合并企业的股权(以下简称新股),不视为出售旧股,购买新股处理。被合并企业的股东换得新股的成本,须以其所持旧股的成本为基础确定。但未交换新股的被合并企业的股东取得的全部非股权支付额,应视为其持有的旧股的转让收入,按规定计算确认财产转让所得或损失,依法缴纳所得税。
(三)应设计好合并相关所得税的反避税政策
因为当前我国企业合并所得税操作上还尚不成熟,虽然还没有出现通过企业合并来逃税的现象,但是在顶层设计中,关于这一内容是必须要予以规定的。一是要加强从业人员的学习,提升服务质量。企业合并不断发展的同时,对税务征管人员及企业财务人员综合能力及业务素养都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因此,他们不但要学习相关理论知识、法规政策,而且还要提高个人的综合素养,提升服务水平。二是积极转变政府的职能使命。政府要迅速变成为监管者,而不是参与者,更多的考虑宏观调控的方法,更好地为企业合并服务。
四、结束语
完善我国企业合并中所得税问题就是要充分借鉴国外先进经验,进一步对我国的企业合并所得税政策进行完善,从业人员要加强学习,提升服务水平,同时,政府应转变其职能作用,更好的为经济发展提供政策支持。
(山东英才学院 山东 济南 250104)
关键词:企业合并;所得税研究;财务风险
一、企业合并及所得税的理论概述
本文所研究的企业合并是使用会计准则里对其的概念界定,关于企业合并的内容包含企业的收账和兼并,是广义上的合并活动。企业合并中所得税也是一个相对广泛意义念,其不仅包含了合并企业双方在合并过程中所要交纳的税费,而且还有企业在合并行为的之前及合并成功以后所带来的所得税增减的费用。对企业合并中的所得税进行研究,主要是指企业在合并过程中所得税范畴、可行性和价值取向,以及对企业合并所产生的影响、风险的控制、国际趋同以及纳税的筹划等内容。
二、当前企业合并中所得税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问题
我国企业合并行为的起步相对于发达国家是比较晚的,与其相关的税收制度成形时间也稍晚。但是,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的快速发展,企业合并的数量和规模也呈现出快速飞跃现象,企业合并的对象不仅局限于小型企业,一些地产、传媒等新兴行业也成为企业合并的生力军,利益趋动代替了政府干预成为了企业合并的主因,并与之配套的相关制度也日益完善。但是,在企业合并的具体实践过程中,所得税方面也存有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不明显
企业对于纳税的筹划意识还不够浓厚,表现在企业合并选择支付方式上,选择合并标及方案设计上,部分企业对于合并过程前后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并不是特别清楚,也就不能针对政策制定优惠最大化的方案,没有细致的筹划好。
2.内因问题
部分企业进行合并行为的内因并二是部分企业进行合并行为的内因并不是由于所得税的政策优惠,而是由政府出面干预,合并的内因出现了偏差,政府干预不仅替代不了市场,还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市场运转,对于资源科学配置没有起到好的促进作用,这也直接影响了合并企业的绩效。
3.企业合并对子公司股权投资收益的影响
在权益法下,母公司按持股比例计算被投资企业当年的净收益,而子公司这一部分的净收益中只有一部分以应付股利的方式进入企业的投资收益,从而在子公司中形成一部分的未分配利润。并且,投资公司应对被投资者中的未分配利润按其所占有的份额计算递延所得税。换言之,当投资公司在被投资公司净利润中所占份额超过所收到股利时,会产生暂时性差异。若被投资公司的未分配利润是唯一的暂时性差异,母公司或权益投资者通过借记所得税费用,贷记递延所得税来反映其在未分配利润中所占有的份额部分的所得税。
(二)原因分析
企业合并中出现所得税问题究其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所得税政策还有待进一步不完善。我国相关政策起步相对较晚,在企业合并行为日益增多的体制下,现行的政策远远满足不了要求,首先是价值取向的制度设计上,应该是在鼓励有合并实质的企业进行合并的同时,要抑制避税型的企业进行合并行为。但是目前,我国所得税政策制定上还是不够精细,并这一细节没有明确界定。二是企业合并所得税的优惠政策还有待完善。当前优惠政策忽视了有着和免税合并同样经济实质的交易,也也就不能够让企业合并行为的社会效益最大化。三是企业合并的所得税政策中对认定合并实质要件规定不健全。满足有持续的股东收益、营业的目的不改并且保持企业持续经营的条件的企业,在合并中才可以享受到相应的税收优惠。四是企业合并的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激励效果有待加强,投资收益方面的问题不容小觑,处理所得税的业务程序复杂,涉及到很多的主体,因此所得税优惠政策制定的初衷,并不能起到很好的激励作用。五是新所得税会计准则对企业会计工作和税收征收管理产生的影响,新所得税会计准则的实施給企业会计人员和税务人员提出了更高要求,新所得税会计准则更关注给投资者提供决策所需的相关信息。
三、企业合并所得税问题应对措施
针对企业合并所得税中出现的问题,本文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应对。
(一)充分借鉴吸收国外先进经验
对我国企业合并所得税政策体系进行再完善。制定个业合并的所得税政策和会计准则要体现出未来性,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制定相关政策时,充分考虑到了跨国并购、国际资金运转收益问题。
(二)合理根据不同的合并企业进行计价
一是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全部资产的计税成本,须以被合并企业原账面净值为基础确定。如被合并企业的资产与负债基本相等,即净资产几乎为零,合并企业以承担被合并企业全部债务的方式实现吸收合并,不视为被合并企业按公允价值转让、处置全部资产,不计算资产的转让所得。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全部资产的成本,须以被合并企业原账面净值为基础确定。被合并企业的股东视为无偿放弃所持有的旧股。二是被合并企业不确认全部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不计算缴纳所得税。被合并企业合并以前的全部企业所得税纳税事项由合并企业承担,以前年度的亏损如果未超过法定弥补期限,可由合并企业继续按规定用以后年度实现的与被合并企业资产相关的所得弥补。三是被合并企业的股东以其持有的原被合并企业的股权(以下简称旧股)交换合并企业的股权(以下简称新股),不视为出售旧股,购买新股处理。被合并企业的股东换得新股的成本,须以其所持旧股的成本为基础确定。但未交换新股的被合并企业的股东取得的全部非股权支付额,应视为其持有的旧股的转让收入,按规定计算确认财产转让所得或损失,依法缴纳所得税。
(三)应设计好合并相关所得税的反避税政策
因为当前我国企业合并所得税操作上还尚不成熟,虽然还没有出现通过企业合并来逃税的现象,但是在顶层设计中,关于这一内容是必须要予以规定的。一是要加强从业人员的学习,提升服务质量。企业合并不断发展的同时,对税务征管人员及企业财务人员综合能力及业务素养都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因此,他们不但要学习相关理论知识、法规政策,而且还要提高个人的综合素养,提升服务水平。二是积极转变政府的职能使命。政府要迅速变成为监管者,而不是参与者,更多的考虑宏观调控的方法,更好地为企业合并服务。
四、结束语
完善我国企业合并中所得税问题就是要充分借鉴国外先进经验,进一步对我国的企业合并所得税政策进行完善,从业人员要加强学习,提升服务水平,同时,政府应转变其职能作用,更好的为经济发展提供政策支持。
(山东英才学院 山东 济南 25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