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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小额信贷的可持续发展一直是理论界关注的话题,而利率定价则是小额信贷能否持续性发展的关键,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小额信贷是否应该实行市场化利率定价。本文以可持续发展观为指导,分别从风险与收益、成本与收益两个角度推导出市场化条件下小额信贷利率合理定价水平,然后从实践层面分析了小额信贷市场化定价的可行性,并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小额信贷 利率定价 市场化
一、小额信贷实行市场化利率可行性分析
下面从实证层面进一步对小额信贷实行市场化利率的可行性进行分析。
(一)从国际经验看,成功的小额信贷模式大多实行市场化定价。
虽然各国小额农户信贷的运作方式、市场成熟程度及发展路径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性,但较为成功的小额农户信贷模式均是通过市场化的利率定价方式来实现可持续发展,通过比普通商业贷款偏高的利率来弥补小额农户信贷的高风险,如孟加拉乡村银行对于创收性贷款一般以20%的利率发放给会员,而该国同期的商业银行贷款年利率仅为15%-16%。目前,孟加拉乡村银行业务蓬勃发展,会员发展到600万人,向240万穷人发放贷款,累计发放贷款达50亿元。印度尼西亚的人民银行(BRI)整个小额贷款完全按照普通商业贷款方式运行, 小额信贷部农业普通贷款利率是1984年按照两年之内收支平衡的水平计算的,当时计算出的贷款利率是年利32%,即使是与农业部合作的面向穷人的小额贷款年利率也达22.5%,基本和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持平。截至2004年底,BRI发展了4500个分支机构,有96%的小额信贷业务实现了赢利。玻利维亚阳光银行(BancoSol)对小企业和微小企业贷款的年利率更是高达46%,美元贷款的年利率也达到27%,完全不依赖于补贴便实现财务上的可持续,在银行监管机构的CAMEL评级中被评为玻利维亚运营最好的银行。乌克兰小额信贷银行贷款利率一般在26%-36%之间,高出商业银行利率6-11个百分点。各国实践证明,高利率并没有削弱小额贷款的扶贫效果,相反,高利率性质的小额贷款更增加了穷人贷款的可得性,如乌克兰小额信贷银行在国内银行排名中,该行发放贷款笔数排第三位,贷款质量排第二位。埃及国家开发银行(NBD)在美国国际开发署的帮助下,以市场化的方式不断发展小额贷款业务,其小额信贷业务的盈利率达到了3%,大大高于发达国家银行的边际利润率。
各国实践经验反复证明,小额信贷应该实行市场化利率,带有补贴性质的低利率常常伴随着高违约率,不利于贷款质量的提高。即使那些宣称坚持扶贫和开发目标的小额信贷机构,也往往对贷款客户要求较高的利率以覆盖其风险(见下表)。
数据来源:根据世界银行资料(2005)、《小额信贷的商业化:来自南亚和东南亚的观点》,亚洲银行研究报告、焦瑾璞,《小额信贷与农村金融》文中数据整理而得。
(二)从国内实践看,利率市场化定价程度较高的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层次也较高。
按照市场化程度由低到高的顺序,我国小额信贷大体可做如下划分:
一是国际组织援助的非政府组织(NGO)或半官方组织以及国家财政政策支持或者以扶贫贴息贷款为资金来源的政策性小额信贷。这类小额信贷扶贫性质或者慈善性质较强,但市场化程度较低,其利率并不是根据风险收益原则进行定价的,而是按照远远低于资金成本的优惠利率为这些扶贫项目提供资金。由于过分注重扶贫性质,因而不具有可持续发展性。但从全国实践情况看,也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如许多地区积极利用政策,结合当地特点,推出了富有区域特色的小额农户信贷产品,为当地群众脱贫致富起到了关键性作用。
二是以农村信用社为主体开展的小额信贷。相对于第一类小额信贷而言,这类小额信贷市场化程度相对较高,特别是近年来放宽贷款利率浮动限制后,信用社贷款利率市场化程度化程度更高。目前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选择的贷款利率定价模式是以成本加成法为基础的。即根据央行的贷款基准利率,结合成本计算,通过浮动幅度对不同贷款品种进行调整。目前大多数小额贷款基本上都执行一浮到顶的标准,利率高于商业银行普通商业信贷利率。但据农村信用社反映,实际利率水平仍然无法完全覆盖风险。由于不良贷款率偏高,农村信用社整体上每年在小额农户信贷方面实际是亏损的。目前只有少数运作规范,资产运营质量较高的农村信用社实现了农户与农信社“双赢的局面”。
三是2005年开始试点的只贷不存的商业性小额贷款公司的小额信贷业务。这类小额信贷没有政策性限制,贷款利率是根据市场化原则制定的,利率定价充分反映了风险因素,是真正充分平衡了风险与收益的小额信贷机构。其贷款利率通常介于商业贷款利率与民间借贷利率之间,明显高于非政府组织小额信贷的利率。从第一批开展小额信贷试点的7家小额贷款公司(分别是山西平遥晋源泰小额贷款公司、山西平遥日升隆小额贷款公司、四川广元全力小额贷款公司、贵州江口华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信昌小额贷款公司、西安大洋汇鑫小额贷款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融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业务开展情况来看,截至2007年年末,其资本净值达2.7亿元,贷款余额为2.4亿元,其中对农户贷款占比34.3%。在小额贷款公司整个贷款中,最高贷款利率29.88%,最低贷款利率12.24%,平均贷款利率为23.73%,不良贷款率仅有0.23%,实现当年利润0.18亿元。
四是邮政储蓄银行。根据CGAP(世界银行扶贫协商小组)的可持续发展的小额贷款计算公式,计算确定邮政储蓄银行的小额贷款利率水平:
管理费用率AE取10%,贷款损失率LL取1%,资金成本率CF取2.876%,预期真实利润率K取5%,投资收益率II取3.17%,综合计算后的小额贷款利率为15.86%,考虑到利率需要被9整除后调整为15.84%。这是2007年邮政储蓄银行参照国际标准并结合国内相关实证数据后计算得出的利率,我们看到该利率也仍高于同期商业贷款利率。目前从邮储银行开办小额贷款的实践来看,该利率水平兼顾了小额贷款的风险、成本、借贷人的利息负担等多方面因素,取得了较好效果。
五是国际友人和国际友好组织资助的非政府小额信贷机构。这些非正规小额信贷机构大多完全按照市场化模式运作,取得了一定经验,其中比较典型的是中国比较成功的商业化小额信贷机构是仪陇乡村发展协会。仪陇乡村发展协会是中国最早开始小额信贷扶贫实践的机构之一。它成立于1995年,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当时投入约5万美元的扶贫基金,2006年,诺贝尔和平奖得主穆罕默德·尤努斯(Muhamman Yunus)的“乡村银行”等国际机构又投入一些资金,现在仪陇乡村发展协会已有500万美元的滚动资金。尽管还是社团法人,但该协会却完全按照企业模式进行运作。10年来,协会已经在仪陇县下属的6个乡设立了分支机构,并从2004年底起在该县的l7个村发展了资金互助组织,为近l0万人次贫困人口提供了贷款。从2005年开始,仪陇乡村发展协会开始赢利。该年底,协会发展的有效贷款客户共计857户,发放贷款514.7万元,贷款余额252.6万元,风险额3.9万元,风险率1.6%,累计拖欠仅2.3万元,拖欠率为0.9%,还款率99.4%。各乡共完成利息收入24.7万元,实现净利润4.7万元,自负盈亏率达123.5%。由于协会总部承担着对外联系及一系列的管理费用,2005年的财务仍然亏损,全年累计支付各项费用32.1万元,实现收入24.5万元,账面亏损8.5万元。2006年,仪陇乡村发展协会全新的、科学的管理体系得以运行,协会小额信贷工作取得了良好的业绩:全年7个分支机构共发放贷款1404笔,发放金额758.5万元,收入利息46.7万元,实现利润5.3万元,既为广大农村低收入群体提供了有力的信贷支持,又实现了财务的收支平衡并略有盈余,为小额信贷业务机构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三)基于国际国内小额信贷利率市场化定价实践的进一步思考
通过对小额信贷利率定价实践层面的分析,我们发现小额信贷实行较高水平的市场化定价是可行的。进一步分析,这种可行性有以下因素作支撑:
1.贷款需求刚性可以承受偏高的利率。
对于低收入群体来说,贷款的需求是第一位的,利率是次要的,因为,贷款获取的艰难是最现实的问题。此外,小额信贷单笔数额较小,即使利率定得较高,实际利息支出的绝对值并不高。如一笔5000元的贷款,利率每高出一个百分点,借款者利息支出仅增加50元。茅于轼(2007)进一步指出,由于贫穷农户自我雇佣的特征,因此相对于企业家而言,农户更能够承受高利率。因为农户有了资金就有了更多选择的余地,可以从事自己认为最划算的工作。
2.较高回报的项目性质可以承受偏高的利率。
小额贷款所投放的项目主要是具有较好现金流和较高回报率的农副业项目,不同于大的工商投资项目。例如,借5000元买一批小猪仔,小猪仔几个月就能成长出栏,价格能翻好几倍,投资回报率相当高,而且小额信贷客户的生产活动往往具有较短的生产经营周期,可能在一个月或几个月时间内就可以实现一次资金循环。因此,20%甚至100%以上的年利率可能并不算太高,因为每次循环中的利率并不高。
3.偏高的利率有利于贷款群体获得帕累托改进。
第一,小额信贷利率较高有助于提高低收入者对于贷款的可获得性。补贴性的低息或优惠贷款必然造成金融市场上的超额需求和随之而来的信贷配给,在争夺这些补贴贷款的时候,资金往往被那些具有某种权力优势的阶层获得。相反地,小额信贷机构的较高利率可以有效地将这些有权阶层排斥在外,因为这些没有补贴和优惠的贷款对他们并没有特别的吸引力,从而能够保证低收入阶层对小额贷款的可获得性。第二,小额信贷客户往往面临着资金紧缺而劳动力闲置的情况,根据经济学原理,当这种位于“角点”的资源禀赋存在时,经济主体必然具有较高的资本边际产出(MPK)和较低的劳动边际产出(MPL),即使承担较高的贷款利率,他们的福利水平也往往能从借贷和随后的生产活动中获得帕累托改进。第三,偏高的贷款利率也有利于促使借贷人强化风险意识。低利率贷款往往给借款者一个错误信号,认为这是国家对他们的援助,甚至认为是不需要偿还的。Adams Vogel、BraverElan和Gliaseh等人的研究表明,在许多实行低利率的发展中国家,还贷率普遍低于25%。而高利率贷款则可以给借贷者传递一个正确信号,使投资者产生谨慎投资、精心经营的压力和动力,提高项目的成功率,确保盈利水平能覆盖利息支出,提高小额信贷资金的运用效率。
二、分析结论及政策建议
(一)分析结论
我们在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视角下,研究了小额信贷利率定价问题。通过理论研究,我们发现小额信贷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是小额信贷利率实行市场化定价,并且这种市场化定价水平应该高于商业银行利率水平和政府定价水平。通过国际国内实践发现,小额信贷市场较高的市场化利率水平也是可行的,它不仅实现了小额信贷发展的可持续,增强了其进一步服务弱势群体的能力,而且也有利于整个社会的帕累托改进,增进了整个社会的福利。实行小额信贷的市场化利率定价,可以实现小额信贷机构,农户和政府三赢的局面。
(二)政策建议
1.在政策导向上,要逐步建立市场化的利率定价机制。
建议渐进式地放松利率管制,并最终实现利率完全市场化。小额农户信贷的利率在目前阶段实际上是受管制的,小额农户信贷机构并没有自由定价权。若要实现小额农户信贷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实现其风险与收益的均衡,我们认为有必要放松利率管制政策。具体的步骤为:首先,逐步放宽利率上下浮动的比例;其次,给予小额农户信贷机构小额贷款基于央行基准利率的自主定价权;最后,完全放开小额农户信贷利率的定价自主权。
2.在配套措施上,政府应着力优化小额信贷运作外部环境。
政府要提供一些准公共品,外化一部分小额信贷的操作成本。这些准公共品主要包括基础设施、项目培训、信息传播等,比如政府可以将与小额信贷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纳入财政预算,也可以在现有农信社“有贷农户 ”档案建设的基础上,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小额信贷登记系统,并进一步实现相关信息在小额信贷机构中的共享。在项目培训方面,可与地方在科技推广、农田水利建设以及企业市场开发上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公司+农户的培训模式以及职业教育培训等新途径。
政府要努力完善小额信贷风险分散机制,降低小额信贷贷款损失成本。由于小额信贷主要是为种植、养殖业服务的,而这些行业受自然灾害的影响又较大,因此建立风险分散机制对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尤为必要。这些风险分散机制包括建立担保基金,完善农业政策性保险等,各级政府可以从扶贫款中或者国家救灾款中拿出一部分建立担保基金。同时,还要在优化信用环境上下功夫,降低小额信贷组织的预期成本。
3.在政策支持上,可以考虑给予小额信贷一定的补助。
考虑到小额信贷借贷者的实际收入水平以及部分小额信贷机构可持续发展需要,作为一种暂时性过渡,仍有必要为其提供一定补贴,但补贴方式需要改进:
一是直接补贴给借贷者。过去的教训表明,如果直接补贴利率,低下的利率水平可能导致贷款被挪作他用,一般低收入群体——农户难以获取贷款。通过制定小额农户信贷项目目录,对符合小额农户信贷范围的项目给予相应补贴,可以较好杜绝上述弊端。具体补贴方式包括税收优惠、减免工商等费用、设置专项的基金来支持小额农户信贷项目的发展等。通过对借贷者补贴既能有效弥补利率偏高给借贷者带来的压力,同时又能保证小额农户信贷机构弥补风险所需的偏高利率。
二是对小额农户信贷机构实行政策补贴。政府可以通过减免各种税收的方式,对小额信贷机构进行补贴。同时也可以适当地对小额信贷机构的业务进行补贴,如按小额信贷的业务额和盈利额进行比例化奖励,把奖励金额划为其资本金或收益,以提高小额信贷机构经营的积极性。
4.在机构培育上,要降低门槛,鼓励小额信贷机构发展。
鼓励金融机构到农村设立分支机构开办小额农户信贷业务,作为对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机构小额农户信贷业务的有益补充;发展各类村镇银行、合作金融组织、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办小额农户信贷业务;建立小额信贷保险制度,成立小额信贷保险机构。通过保险实现风险的共担和分散,如小额信贷保险公司与小额信贷机构按比例共同承担小额信贷的不良贷款,将小额信贷项目与商业贷款捆绑实行保险等。
参考文献:
[1]焦瑾璞 杨骏:《小额信贷与农村金融》[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
[2]杜晓山等:《小额信贷原理及运作》[M],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
[3]何广文 李莉莉:《正规金融机构小额信贷运行机制及其绩效评价》[M],2001。
[4]孙若梅等:《小额信贷与农民收入:理论与来自扶贫合作社的经验数据》[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6。
[5]曹子娟:《中国小额信贷发展研究》[M],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6。
[6]阮红军 杨海军 雷春柱:“信贷资产分散条件下的风险与收益: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实证研究”,《管理世界》[J],2003年第9期。
[7]张文军 湛泳:“小额信贷降低贫困效应的国际经验及其启示”,《企业融资研究》[J],2006年第10期。
[8]徐忠:“小额信贷:国际经验及其对我国启示”,《上海金融》[J],2006年第8期。(参见)
[9]胡国晦:“国外小额信贷理论与实践评析”,《经济学动态》[J],2006年第8期。(参见)
[10]旷宗仁 鲁静芳 左亭:“创新与小额信贷的可持续发展”,《农村金融研究》[J],2006年第2期。(参见)
[11]钱水土 乐韵:“中国小额信带商业化可持续发展经济学分析”.《金融理论与实践》[J],2007年第5期。(参见)
[12]侯戎祖 朱乾宇:“我国农户小额信贷市场非均衡与帕累托改进”,《江西财经大学学报》[J],2006年第4期。(参见)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岳阳市中心支行)
关键词:小额信贷 利率定价 市场化
一、小额信贷实行市场化利率可行性分析
下面从实证层面进一步对小额信贷实行市场化利率的可行性进行分析。
(一)从国际经验看,成功的小额信贷模式大多实行市场化定价。
虽然各国小额农户信贷的运作方式、市场成熟程度及发展路径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性,但较为成功的小额农户信贷模式均是通过市场化的利率定价方式来实现可持续发展,通过比普通商业贷款偏高的利率来弥补小额农户信贷的高风险,如孟加拉乡村银行对于创收性贷款一般以20%的利率发放给会员,而该国同期的商业银行贷款年利率仅为15%-16%。目前,孟加拉乡村银行业务蓬勃发展,会员发展到600万人,向240万穷人发放贷款,累计发放贷款达50亿元。印度尼西亚的人民银行(BRI)整个小额贷款完全按照普通商业贷款方式运行, 小额信贷部农业普通贷款利率是1984年按照两年之内收支平衡的水平计算的,当时计算出的贷款利率是年利32%,即使是与农业部合作的面向穷人的小额贷款年利率也达22.5%,基本和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持平。截至2004年底,BRI发展了4500个分支机构,有96%的小额信贷业务实现了赢利。玻利维亚阳光银行(BancoSol)对小企业和微小企业贷款的年利率更是高达46%,美元贷款的年利率也达到27%,完全不依赖于补贴便实现财务上的可持续,在银行监管机构的CAMEL评级中被评为玻利维亚运营最好的银行。乌克兰小额信贷银行贷款利率一般在26%-36%之间,高出商业银行利率6-11个百分点。各国实践证明,高利率并没有削弱小额贷款的扶贫效果,相反,高利率性质的小额贷款更增加了穷人贷款的可得性,如乌克兰小额信贷银行在国内银行排名中,该行发放贷款笔数排第三位,贷款质量排第二位。埃及国家开发银行(NBD)在美国国际开发署的帮助下,以市场化的方式不断发展小额贷款业务,其小额信贷业务的盈利率达到了3%,大大高于发达国家银行的边际利润率。
各国实践经验反复证明,小额信贷应该实行市场化利率,带有补贴性质的低利率常常伴随着高违约率,不利于贷款质量的提高。即使那些宣称坚持扶贫和开发目标的小额信贷机构,也往往对贷款客户要求较高的利率以覆盖其风险(见下表)。
数据来源:根据世界银行资料(2005)、《小额信贷的商业化:来自南亚和东南亚的观点》,亚洲银行研究报告、焦瑾璞,《小额信贷与农村金融》文中数据整理而得。
(二)从国内实践看,利率市场化定价程度较高的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层次也较高。
按照市场化程度由低到高的顺序,我国小额信贷大体可做如下划分:
一是国际组织援助的非政府组织(NGO)或半官方组织以及国家财政政策支持或者以扶贫贴息贷款为资金来源的政策性小额信贷。这类小额信贷扶贫性质或者慈善性质较强,但市场化程度较低,其利率并不是根据风险收益原则进行定价的,而是按照远远低于资金成本的优惠利率为这些扶贫项目提供资金。由于过分注重扶贫性质,因而不具有可持续发展性。但从全国实践情况看,也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如许多地区积极利用政策,结合当地特点,推出了富有区域特色的小额农户信贷产品,为当地群众脱贫致富起到了关键性作用。
二是以农村信用社为主体开展的小额信贷。相对于第一类小额信贷而言,这类小额信贷市场化程度相对较高,特别是近年来放宽贷款利率浮动限制后,信用社贷款利率市场化程度化程度更高。目前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选择的贷款利率定价模式是以成本加成法为基础的。即根据央行的贷款基准利率,结合成本计算,通过浮动幅度对不同贷款品种进行调整。目前大多数小额贷款基本上都执行一浮到顶的标准,利率高于商业银行普通商业信贷利率。但据农村信用社反映,实际利率水平仍然无法完全覆盖风险。由于不良贷款率偏高,农村信用社整体上每年在小额农户信贷方面实际是亏损的。目前只有少数运作规范,资产运营质量较高的农村信用社实现了农户与农信社“双赢的局面”。
三是2005年开始试点的只贷不存的商业性小额贷款公司的小额信贷业务。这类小额信贷没有政策性限制,贷款利率是根据市场化原则制定的,利率定价充分反映了风险因素,是真正充分平衡了风险与收益的小额信贷机构。其贷款利率通常介于商业贷款利率与民间借贷利率之间,明显高于非政府组织小额信贷的利率。从第一批开展小额信贷试点的7家小额贷款公司(分别是山西平遥晋源泰小额贷款公司、山西平遥日升隆小额贷款公司、四川广元全力小额贷款公司、贵州江口华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信昌小额贷款公司、西安大洋汇鑫小额贷款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融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业务开展情况来看,截至2007年年末,其资本净值达2.7亿元,贷款余额为2.4亿元,其中对农户贷款占比34.3%。在小额贷款公司整个贷款中,最高贷款利率29.88%,最低贷款利率12.24%,平均贷款利率为23.73%,不良贷款率仅有0.23%,实现当年利润0.18亿元。
四是邮政储蓄银行。根据CGAP(世界银行扶贫协商小组)的可持续发展的小额贷款计算公式,计算确定邮政储蓄银行的小额贷款利率水平:
管理费用率AE取10%,贷款损失率LL取1%,资金成本率CF取2.876%,预期真实利润率K取5%,投资收益率II取3.17%,综合计算后的小额贷款利率为15.86%,考虑到利率需要被9整除后调整为15.84%。这是2007年邮政储蓄银行参照国际标准并结合国内相关实证数据后计算得出的利率,我们看到该利率也仍高于同期商业贷款利率。目前从邮储银行开办小额贷款的实践来看,该利率水平兼顾了小额贷款的风险、成本、借贷人的利息负担等多方面因素,取得了较好效果。
五是国际友人和国际友好组织资助的非政府小额信贷机构。这些非正规小额信贷机构大多完全按照市场化模式运作,取得了一定经验,其中比较典型的是中国比较成功的商业化小额信贷机构是仪陇乡村发展协会。仪陇乡村发展协会是中国最早开始小额信贷扶贫实践的机构之一。它成立于1995年,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当时投入约5万美元的扶贫基金,2006年,诺贝尔和平奖得主穆罕默德·尤努斯(Muhamman Yunus)的“乡村银行”等国际机构又投入一些资金,现在仪陇乡村发展协会已有500万美元的滚动资金。尽管还是社团法人,但该协会却完全按照企业模式进行运作。10年来,协会已经在仪陇县下属的6个乡设立了分支机构,并从2004年底起在该县的l7个村发展了资金互助组织,为近l0万人次贫困人口提供了贷款。从2005年开始,仪陇乡村发展协会开始赢利。该年底,协会发展的有效贷款客户共计857户,发放贷款514.7万元,贷款余额252.6万元,风险额3.9万元,风险率1.6%,累计拖欠仅2.3万元,拖欠率为0.9%,还款率99.4%。各乡共完成利息收入24.7万元,实现净利润4.7万元,自负盈亏率达123.5%。由于协会总部承担着对外联系及一系列的管理费用,2005年的财务仍然亏损,全年累计支付各项费用32.1万元,实现收入24.5万元,账面亏损8.5万元。2006年,仪陇乡村发展协会全新的、科学的管理体系得以运行,协会小额信贷工作取得了良好的业绩:全年7个分支机构共发放贷款1404笔,发放金额758.5万元,收入利息46.7万元,实现利润5.3万元,既为广大农村低收入群体提供了有力的信贷支持,又实现了财务的收支平衡并略有盈余,为小额信贷业务机构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三)基于国际国内小额信贷利率市场化定价实践的进一步思考
通过对小额信贷利率定价实践层面的分析,我们发现小额信贷实行较高水平的市场化定价是可行的。进一步分析,这种可行性有以下因素作支撑:
1.贷款需求刚性可以承受偏高的利率。
对于低收入群体来说,贷款的需求是第一位的,利率是次要的,因为,贷款获取的艰难是最现实的问题。此外,小额信贷单笔数额较小,即使利率定得较高,实际利息支出的绝对值并不高。如一笔5000元的贷款,利率每高出一个百分点,借款者利息支出仅增加50元。茅于轼(2007)进一步指出,由于贫穷农户自我雇佣的特征,因此相对于企业家而言,农户更能够承受高利率。因为农户有了资金就有了更多选择的余地,可以从事自己认为最划算的工作。
2.较高回报的项目性质可以承受偏高的利率。
小额贷款所投放的项目主要是具有较好现金流和较高回报率的农副业项目,不同于大的工商投资项目。例如,借5000元买一批小猪仔,小猪仔几个月就能成长出栏,价格能翻好几倍,投资回报率相当高,而且小额信贷客户的生产活动往往具有较短的生产经营周期,可能在一个月或几个月时间内就可以实现一次资金循环。因此,20%甚至100%以上的年利率可能并不算太高,因为每次循环中的利率并不高。
3.偏高的利率有利于贷款群体获得帕累托改进。
第一,小额信贷利率较高有助于提高低收入者对于贷款的可获得性。补贴性的低息或优惠贷款必然造成金融市场上的超额需求和随之而来的信贷配给,在争夺这些补贴贷款的时候,资金往往被那些具有某种权力优势的阶层获得。相反地,小额信贷机构的较高利率可以有效地将这些有权阶层排斥在外,因为这些没有补贴和优惠的贷款对他们并没有特别的吸引力,从而能够保证低收入阶层对小额贷款的可获得性。第二,小额信贷客户往往面临着资金紧缺而劳动力闲置的情况,根据经济学原理,当这种位于“角点”的资源禀赋存在时,经济主体必然具有较高的资本边际产出(MPK)和较低的劳动边际产出(MPL),即使承担较高的贷款利率,他们的福利水平也往往能从借贷和随后的生产活动中获得帕累托改进。第三,偏高的贷款利率也有利于促使借贷人强化风险意识。低利率贷款往往给借款者一个错误信号,认为这是国家对他们的援助,甚至认为是不需要偿还的。Adams Vogel、BraverElan和Gliaseh等人的研究表明,在许多实行低利率的发展中国家,还贷率普遍低于25%。而高利率贷款则可以给借贷者传递一个正确信号,使投资者产生谨慎投资、精心经营的压力和动力,提高项目的成功率,确保盈利水平能覆盖利息支出,提高小额信贷资金的运用效率。
二、分析结论及政策建议
(一)分析结论
我们在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视角下,研究了小额信贷利率定价问题。通过理论研究,我们发现小额信贷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是小额信贷利率实行市场化定价,并且这种市场化定价水平应该高于商业银行利率水平和政府定价水平。通过国际国内实践发现,小额信贷市场较高的市场化利率水平也是可行的,它不仅实现了小额信贷发展的可持续,增强了其进一步服务弱势群体的能力,而且也有利于整个社会的帕累托改进,增进了整个社会的福利。实行小额信贷的市场化利率定价,可以实现小额信贷机构,农户和政府三赢的局面。
(二)政策建议
1.在政策导向上,要逐步建立市场化的利率定价机制。
建议渐进式地放松利率管制,并最终实现利率完全市场化。小额农户信贷的利率在目前阶段实际上是受管制的,小额农户信贷机构并没有自由定价权。若要实现小额农户信贷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实现其风险与收益的均衡,我们认为有必要放松利率管制政策。具体的步骤为:首先,逐步放宽利率上下浮动的比例;其次,给予小额农户信贷机构小额贷款基于央行基准利率的自主定价权;最后,完全放开小额农户信贷利率的定价自主权。
2.在配套措施上,政府应着力优化小额信贷运作外部环境。
政府要提供一些准公共品,外化一部分小额信贷的操作成本。这些准公共品主要包括基础设施、项目培训、信息传播等,比如政府可以将与小额信贷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纳入财政预算,也可以在现有农信社“有贷农户 ”档案建设的基础上,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小额信贷登记系统,并进一步实现相关信息在小额信贷机构中的共享。在项目培训方面,可与地方在科技推广、农田水利建设以及企业市场开发上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公司+农户的培训模式以及职业教育培训等新途径。
政府要努力完善小额信贷风险分散机制,降低小额信贷贷款损失成本。由于小额信贷主要是为种植、养殖业服务的,而这些行业受自然灾害的影响又较大,因此建立风险分散机制对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尤为必要。这些风险分散机制包括建立担保基金,完善农业政策性保险等,各级政府可以从扶贫款中或者国家救灾款中拿出一部分建立担保基金。同时,还要在优化信用环境上下功夫,降低小额信贷组织的预期成本。
3.在政策支持上,可以考虑给予小额信贷一定的补助。
考虑到小额信贷借贷者的实际收入水平以及部分小额信贷机构可持续发展需要,作为一种暂时性过渡,仍有必要为其提供一定补贴,但补贴方式需要改进:
一是直接补贴给借贷者。过去的教训表明,如果直接补贴利率,低下的利率水平可能导致贷款被挪作他用,一般低收入群体——农户难以获取贷款。通过制定小额农户信贷项目目录,对符合小额农户信贷范围的项目给予相应补贴,可以较好杜绝上述弊端。具体补贴方式包括税收优惠、减免工商等费用、设置专项的基金来支持小额农户信贷项目的发展等。通过对借贷者补贴既能有效弥补利率偏高给借贷者带来的压力,同时又能保证小额农户信贷机构弥补风险所需的偏高利率。
二是对小额农户信贷机构实行政策补贴。政府可以通过减免各种税收的方式,对小额信贷机构进行补贴。同时也可以适当地对小额信贷机构的业务进行补贴,如按小额信贷的业务额和盈利额进行比例化奖励,把奖励金额划为其资本金或收益,以提高小额信贷机构经营的积极性。
4.在机构培育上,要降低门槛,鼓励小额信贷机构发展。
鼓励金融机构到农村设立分支机构开办小额农户信贷业务,作为对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机构小额农户信贷业务的有益补充;发展各类村镇银行、合作金融组织、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办小额农户信贷业务;建立小额信贷保险制度,成立小额信贷保险机构。通过保险实现风险的共担和分散,如小额信贷保险公司与小额信贷机构按比例共同承担小额信贷的不良贷款,将小额信贷项目与商业贷款捆绑实行保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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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岳阳市中心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