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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在剖析行政许可必要性原则在现有立法中缺失的基础上,以两项邮政行政许可事项为例,以质疑其存在的必要性为切入点,提出以下行政审批改革简放路径:即通过在立法中引进行政许可必要性原则,建立科学评价机制,建立简放改革的开放和可持续机制。最终实现改革重心由数量向质量转变,真正做到放与管的有效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