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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蒲松龄之《聊斋志异》以其大胆的书写塑造了一系列个性张扬、敢于挣脱封建伦理束缚的女性群像。虽寄托了对女性命运的关注意识,然而囿于具体时代的历史文化背景,难免留存着浓厚的封建男权意识。本文以女性主义批评为理论视角,通过文本具体分析聊斋狐鬼世界中的两性关系。
关键词:女性主义;男权意识;情节模式;局限性
一、男女主人公的“才子佳人”模式
自明初瞿佑《剪灯新话》后,民间常以“才子佳人”大团圆模式抒发对两性关系的美好期望,以及怀才不遇的感慨与自遣寂寞的精神补偿。在文士笔下该模式被赋予了理想主义色彩,仕途失意、命运多舛、人生贫窭等不幸皆在理想世界中得到解脱与满足。
显然,“才子佳人”模式在男权社会中已然成为那些郁愤不得志的文士寄托美好意愿、补偿现实缺憾的最佳工具。这种变形的爱情模式深刻揭示了落魄文人的自卑心理,他们面对无力改变的现实,便在幻想仕途与爱情的双赢中重获自我的人生价值。《聊斋志异》中才子们身份低微又怀才不遇,而他们却渴求封建社会中典型的“佳人”,出身名门、温良孝顺,又能帮助男性实现仕途理想,但现实中这一地位不对等的婚恋关系是不可能发生的。落魄文士的渴望消解了封建两性关系中的门第中心论。“才子佳人”婚恋结合的目的也并非再以功名利禄为条件而获取门当户对的爱情,而是以自由恋爱为中心,功名利禄与理想仕途的实现只作为陪衬与馈赠。虽然蒲松龄在表面上改变了传统的才子佳人爱情模式中知识分子对功名的追求,但本质上并未彻底摒弃求取功名利禄的心态。落魄文士借以得到与其地位不对等的理想女性,在补偿了现实中失落的仕途与人生后,来向封建男权社会中真正掌握话语权的阶层抗辩、宣战,以此重建底层男性的社会身份认知。因此,理想女性的获得成为了一种身份地位的象征符号。
二、男权主导下的婚恋模式
在诸多以女性名讳为题的爱情故事中,女性往往主动出现在男性面前,不是仰慕其才学,就是仰慕其高尚的品格情操。虽敢于冲破“男女大防”的封建伦理道德束缚,不受任何约束以幻化为人形的异类身份接近所爱男性,大胆追求自身幸福与爱情。她们看似独立自主、敢作敢为,但依旧未从实质上摆脱父权夫权的双重压迫,摆脱封建礼教的层层束缚。她们的最终结局仍要回归到男权意识的话语环境,回归封建婚姻制与传宗接代的子嗣观念,成为男权依附的顺从者,成为男性眼中的贤妻良母,成为封建伦理道德观中三从四德、温良恭顺的典型代表。她们的存在不是作为与男性平等的独立个体,而是以被赋予了男性对女性理想化的期望与寄托的形象而存在。她们往往体现的美好品质与道德情操,都是男尊女卑的封建社会中男权意识对女性的种种规约,这些女性是男权话语下的女性,而非真正作为个体存在的女性。
在《画壁》中塑造了一位大胆开放的美貌仙子,她用色相将朱孝廉吸引至画中,引诱朱孝廉与之狎好,直到金甲使者到来才终止。她的这一与凡间女子不同的举动其实是朱生的臆想。他应举为孝廉但品行低下,看见壁画中美貌仙子遂生淫心。以图欢好的欲望是男权意识中文士为排解长期苦闷孤寂的书斋生活的具体体现,也是一种以期自我满足的心理。而这种欲望的排解却以美貌女性的大胆引诱为开端,可见蒲松龄在批判生淫心的书生时仍然不忘对女性加以偏见。美貌女子犹如诱惑夏娃偷食禁果的蛇般,在男权意识下被赋予“红颜祸水”的意涵。
而在《聂小倩》中小倩则是温柔善良、有情有义的女子。在以色相诱惑刚直不阿的宁采臣却被拒绝后,感动于宁的品行,终以身相许。虽然小倩不同于俗,但她依然以宁采臣的男性话语权为行为中心,臣服于封建礼教下的男权。小倩与宁采臣的结合是将以身相许作为对宁采臣的报答,而非出于真情。这一报恩式婚恋将小倩作为礼物馈赠给宁。因此,小倩作为女性的主体地位完全丧失,彻底成为了烘托男子品行与奖励男子品行的物品。这种以义结合的婚恋模式完全由身为男性的宁采臣所主导,而小倩在短暂惊艳的出场后也只能沦为烘托宁采臣品行的次要形象。
在这一男权主导下的婚恋模式中男性最终是爱情事业双赢的赢家,他们不仅拥有了从一而终,白璧无瑕的贤妻,而且也获得了聪慧的子嗣、有成的仕途。同时,对女性既姿色迷人又兼具三从四德品质的理想化描写,进一步表现了蒲松龄作为封建社会男性作家以男性为中心写作的男权意识。
三、结语
在男权主导的封建父权伦理道德社会中,女性永远是男性的附属品。在封建社会中,她们承受着精神与肉体双重的束缚与折磨。尽管蒲松龄在《聊斋志异》中塑造了种种非凡的女性形象,但她们最终仍是回归到了主导封建社会两性关系的男权意识中,依附于男性,通过男性彰显她们的存在价值与人生意义。封建社会赋予了蒲松龄书写的时代局限性,但另一面又真实展现了封建社会女性的生存状况与婚恋观念,丰富了对女性的描写,这无疑是具有创造性与进步性的。
参考文献:
[1]蒲松龄.清.聊斋志异[M].北京:中华书局,2009.10.
[2]寿静心.女性文学的革命:中国当代女性主义文学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5.
[3]汪玢铃.鬼狐风情——聊斋志异与民俗文化[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3.4.
[4]徐丽萍.女性与文学:女性主义文学批评与经典重读[M].北京:龙门书局,2013.12.
关键词:女性主义;男权意识;情节模式;局限性
一、男女主人公的“才子佳人”模式
自明初瞿佑《剪灯新话》后,民间常以“才子佳人”大团圆模式抒发对两性关系的美好期望,以及怀才不遇的感慨与自遣寂寞的精神补偿。在文士笔下该模式被赋予了理想主义色彩,仕途失意、命运多舛、人生贫窭等不幸皆在理想世界中得到解脱与满足。
显然,“才子佳人”模式在男权社会中已然成为那些郁愤不得志的文士寄托美好意愿、补偿现实缺憾的最佳工具。这种变形的爱情模式深刻揭示了落魄文人的自卑心理,他们面对无力改变的现实,便在幻想仕途与爱情的双赢中重获自我的人生价值。《聊斋志异》中才子们身份低微又怀才不遇,而他们却渴求封建社会中典型的“佳人”,出身名门、温良孝顺,又能帮助男性实现仕途理想,但现实中这一地位不对等的婚恋关系是不可能发生的。落魄文士的渴望消解了封建两性关系中的门第中心论。“才子佳人”婚恋结合的目的也并非再以功名利禄为条件而获取门当户对的爱情,而是以自由恋爱为中心,功名利禄与理想仕途的实现只作为陪衬与馈赠。虽然蒲松龄在表面上改变了传统的才子佳人爱情模式中知识分子对功名的追求,但本质上并未彻底摒弃求取功名利禄的心态。落魄文士借以得到与其地位不对等的理想女性,在补偿了现实中失落的仕途与人生后,来向封建男权社会中真正掌握话语权的阶层抗辩、宣战,以此重建底层男性的社会身份认知。因此,理想女性的获得成为了一种身份地位的象征符号。
二、男权主导下的婚恋模式
在诸多以女性名讳为题的爱情故事中,女性往往主动出现在男性面前,不是仰慕其才学,就是仰慕其高尚的品格情操。虽敢于冲破“男女大防”的封建伦理道德束缚,不受任何约束以幻化为人形的异类身份接近所爱男性,大胆追求自身幸福与爱情。她们看似独立自主、敢作敢为,但依旧未从实质上摆脱父权夫权的双重压迫,摆脱封建礼教的层层束缚。她们的最终结局仍要回归到男权意识的话语环境,回归封建婚姻制与传宗接代的子嗣观念,成为男权依附的顺从者,成为男性眼中的贤妻良母,成为封建伦理道德观中三从四德、温良恭顺的典型代表。她们的存在不是作为与男性平等的独立个体,而是以被赋予了男性对女性理想化的期望与寄托的形象而存在。她们往往体现的美好品质与道德情操,都是男尊女卑的封建社会中男权意识对女性的种种规约,这些女性是男权话语下的女性,而非真正作为个体存在的女性。
在《画壁》中塑造了一位大胆开放的美貌仙子,她用色相将朱孝廉吸引至画中,引诱朱孝廉与之狎好,直到金甲使者到来才终止。她的这一与凡间女子不同的举动其实是朱生的臆想。他应举为孝廉但品行低下,看见壁画中美貌仙子遂生淫心。以图欢好的欲望是男权意识中文士为排解长期苦闷孤寂的书斋生活的具体体现,也是一种以期自我满足的心理。而这种欲望的排解却以美貌女性的大胆引诱为开端,可见蒲松龄在批判生淫心的书生时仍然不忘对女性加以偏见。美貌女子犹如诱惑夏娃偷食禁果的蛇般,在男权意识下被赋予“红颜祸水”的意涵。
而在《聂小倩》中小倩则是温柔善良、有情有义的女子。在以色相诱惑刚直不阿的宁采臣却被拒绝后,感动于宁的品行,终以身相许。虽然小倩不同于俗,但她依然以宁采臣的男性话语权为行为中心,臣服于封建礼教下的男权。小倩与宁采臣的结合是将以身相许作为对宁采臣的报答,而非出于真情。这一报恩式婚恋将小倩作为礼物馈赠给宁。因此,小倩作为女性的主体地位完全丧失,彻底成为了烘托男子品行与奖励男子品行的物品。这种以义结合的婚恋模式完全由身为男性的宁采臣所主导,而小倩在短暂惊艳的出场后也只能沦为烘托宁采臣品行的次要形象。
在这一男权主导下的婚恋模式中男性最终是爱情事业双赢的赢家,他们不仅拥有了从一而终,白璧无瑕的贤妻,而且也获得了聪慧的子嗣、有成的仕途。同时,对女性既姿色迷人又兼具三从四德品质的理想化描写,进一步表现了蒲松龄作为封建社会男性作家以男性为中心写作的男权意识。
三、结语
在男权主导的封建父权伦理道德社会中,女性永远是男性的附属品。在封建社会中,她们承受着精神与肉体双重的束缚与折磨。尽管蒲松龄在《聊斋志异》中塑造了种种非凡的女性形象,但她们最终仍是回归到了主导封建社会两性关系的男权意识中,依附于男性,通过男性彰显她们的存在价值与人生意义。封建社会赋予了蒲松龄书写的时代局限性,但另一面又真实展现了封建社会女性的生存状况与婚恋观念,丰富了对女性的描写,这无疑是具有创造性与进步性的。
参考文献:
[1]蒲松龄.清.聊斋志异[M].北京:中华书局,2009.10.
[2]寿静心.女性文学的革命:中国当代女性主义文学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5.
[3]汪玢铃.鬼狐风情——聊斋志异与民俗文化[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3.4.
[4]徐丽萍.女性与文学:女性主义文学批评与经典重读[M].北京:龙门书局,20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