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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国家有关要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义务教育法》、《吉林省义务教育条例》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吉林省义务教育条例〉促进义务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2010年4月22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吉林省2010~2012年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本方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将均衡发展作为义务教育的重中之重,以办好每一所学校、保障学生公平接受义务教育权利为宗旨,以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初步均衡为目标,以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为主线,促进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建立和完善保障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