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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分析并评价再次肝脏部分切除(RH)与射频消融术(RFA)对复发性肝细胞癌患者预后的影响。
方法按照Cochrane系统评价手册提供的方法,计算机检索1990年1月—2014年12月PubMed、EMbase、Medline、Cochrane Laboratory、中国学术期刊全文数据库、万方科技期刊全文数据库等数据库,根椐纳入标准纳入比较RH与RFA治疗复发性肝细胞癌后不同时期生存人数的随机对照和病例-对照研究。在对纳入研究的偏倚风险进行评价后,分别提取接受RH与RFA治疗的患者例数及治疗后1、3、5年的生存例数计算比值比(OR),进行系统回顾和Meta分析。采用Q检验和I2检验确定纳入研究的异质性,同质性好的研究(P>0.05, I2<50%)采用固定效应模型进行Meta分析,否则认为纳入研究存在异质性,并采用随机效应模型。纳入研究足够多时,采用漏斗图分析是否存在发表偏倚。
结果最终纳入12篇文献,共1 176例患者。定性分析显示RH较RFA能更有效地提高复发性肝细胞癌患者无病生存率。Meta分析评估RH与RFA的预后效果差异显示,1年、3年、5年的合成OR值(95%置信区间)分别为1.81(0.82, 4.01)、1.26(0.78, 2.01)、1.73(1.02, 2.95),1年、3年预后效果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值均>0.05),5年预后效果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结论在对复发性肝细胞癌患者的治疗中,与RFA相比,RH对提高患者无病生存率更为有利;虽然RH与RFA对改善患者早、中期预后差异无统计学意义,但从趋势上来说RH仍较RFA的预后效果好,且RH较RFA能够明显改善患者晚期预后。综合来看,对于可以接受RH或RFA治疗的复发性肝细胞癌患者,RH治疗可获得更好的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