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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载磨一剑,功成非易事。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赶考”路上,宁波五度问鼎,余姚首获殊荣,蓦然回首,从组织者到参与者,文明已溶入血液,渐成习惯,因此,不以时间漫长而松懈,不以挫折失败而灰心,不以功成名就而止步。
“非弘不能胜其重,非毅无以致其远”。十多年创建之路漫长而艰辛,但宁波市和余姚没有把这当成一种负担,而是作为一种担当,永不懈怠,一往无前,执着地追寻既定目标。宁波首次评选就成功入选,但始终保持清醒头脑,认为文明创建只有起点,没有终点,贵在坚持,重在常态,久久为功,方能行稳致远,因而戒骄戒躁,不断给文明建设提出更高目标并为之倾力奋斗,使创建历久弥新,不断续写新的篇章。余姚创建之路相当曲折,2011年已获全省首个县级全国文明城市提名,2014年离期盼已久的最高荣誉仅一步之遥却失之交臂,但他们没有妄自菲薄,而是抱定“只要路走对了,就不怕遥远”的信念,找寻差距,拉长短板,用更强的组织领导、更实的创建保障、更严的监督考核,强力推进创建工作,终于在2017年脱颖而出。
文明做底色,幸福一城人。育成文明人,创建文明城,关键在于能否形成良好的文明习惯。那么,怎样进一步巩固、提升高尚文明习惯呢?
一是通过内在需求养成文明习惯。宁波、余姚孜孜求索,锲而不舍地开展文明创建,是由于清醒地认识到,文明创建不是“选择题”,而是“必答题”。因为,文明是城市软实力最精确的“标尺”,是幸福生活的“半边天”,也是一种无形的生产力,构建高水平精神文明建设新格局,才能为建设“名城名都”汇聚起强大的精神动力。同时,始终坚持“为民、惠民、靠民”的创建理念,通过创建全域化提升环境品质、精准化破解创建难点、均衡化补齐创建短板,让市民成为文明的建设者和受益者,使文明成为一座城市共同的梦想和追求,使文明建设的燎原之火愈烧愈旺。
二是通过建章立制引导文明习惯。文明习惯不是先天具有,而靠后天养成,既需要内在动力,又需要外部压力,既须以“情”的方式教育引导,又须以“法”的规则约束规范。为展现文明之光,彰显甬城之美,我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为根本,构筑强大机制提升常态长效水平,制定实施《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创设了有本地特色的文明行为规范体系、多样化的处置体系和全方位的实施监督体系,对一些突出的、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处罚,使法规的规范、引导和促进作用逐步显现,文明创建逐步走向德治法治“軟硬兼施”、约束倡导“双管齐下”的格局,扩大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是通过一点一滴培育文明习惯。古人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文明通常不在于高深的道理,而体现于点滴细节: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公共场合不大喊大叫,不说粗话脏话;乘车挂号自觉排队,不见缝插针;节约粮食、水电,不铺张浪费……件件小事就是道道风景,体现出有爱心、有公德,有环保意识、节约意识,讲究职业操守、商业道德,注重道德自律、社会责任,久而久之,就能使举手投足符合文明规范,不断积累文明的厚度和道德的高度,让涓涓文明“细流”汇聚成推进城市文明进程的浩荡“江河”。
四是通过美好熏陶养成习惯。“与小人交,如入庖鱼之肆;与君子交,如入芝兰之室。”文明行为是可以相互感染的,发挥层出不穷的爱心人士、道德模范等榜样的力量,让核心价值观触手可及,可以让群众通过耳濡目染,感受到道德典型的精神力量,善海拾贝,见贤思齐。文明创建只有参与者,没有旁观者,每个人都应该崇德向善。在建设社会文明进程中,普通人的作用似乎微不足道,但“赠人玫瑰,手有余香”,“点亮一根蜡烛,就能驱走一片黑暗”,千百万市民坚持根除不良习气,加强文明修养,让习惯符合文明,让文明成为习惯,就能引导城市文明不断进入新境界。
“非弘不能胜其重,非毅无以致其远”。十多年创建之路漫长而艰辛,但宁波市和余姚没有把这当成一种负担,而是作为一种担当,永不懈怠,一往无前,执着地追寻既定目标。宁波首次评选就成功入选,但始终保持清醒头脑,认为文明创建只有起点,没有终点,贵在坚持,重在常态,久久为功,方能行稳致远,因而戒骄戒躁,不断给文明建设提出更高目标并为之倾力奋斗,使创建历久弥新,不断续写新的篇章。余姚创建之路相当曲折,2011年已获全省首个县级全国文明城市提名,2014年离期盼已久的最高荣誉仅一步之遥却失之交臂,但他们没有妄自菲薄,而是抱定“只要路走对了,就不怕遥远”的信念,找寻差距,拉长短板,用更强的组织领导、更实的创建保障、更严的监督考核,强力推进创建工作,终于在2017年脱颖而出。
文明做底色,幸福一城人。育成文明人,创建文明城,关键在于能否形成良好的文明习惯。那么,怎样进一步巩固、提升高尚文明习惯呢?
一是通过内在需求养成文明习惯。宁波、余姚孜孜求索,锲而不舍地开展文明创建,是由于清醒地认识到,文明创建不是“选择题”,而是“必答题”。因为,文明是城市软实力最精确的“标尺”,是幸福生活的“半边天”,也是一种无形的生产力,构建高水平精神文明建设新格局,才能为建设“名城名都”汇聚起强大的精神动力。同时,始终坚持“为民、惠民、靠民”的创建理念,通过创建全域化提升环境品质、精准化破解创建难点、均衡化补齐创建短板,让市民成为文明的建设者和受益者,使文明成为一座城市共同的梦想和追求,使文明建设的燎原之火愈烧愈旺。
二是通过建章立制引导文明习惯。文明习惯不是先天具有,而靠后天养成,既需要内在动力,又需要外部压力,既须以“情”的方式教育引导,又须以“法”的规则约束规范。为展现文明之光,彰显甬城之美,我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为根本,构筑强大机制提升常态长效水平,制定实施《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创设了有本地特色的文明行为规范体系、多样化的处置体系和全方位的实施监督体系,对一些突出的、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处罚,使法规的规范、引导和促进作用逐步显现,文明创建逐步走向德治法治“軟硬兼施”、约束倡导“双管齐下”的格局,扩大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是通过一点一滴培育文明习惯。古人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文明通常不在于高深的道理,而体现于点滴细节: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公共场合不大喊大叫,不说粗话脏话;乘车挂号自觉排队,不见缝插针;节约粮食、水电,不铺张浪费……件件小事就是道道风景,体现出有爱心、有公德,有环保意识、节约意识,讲究职业操守、商业道德,注重道德自律、社会责任,久而久之,就能使举手投足符合文明规范,不断积累文明的厚度和道德的高度,让涓涓文明“细流”汇聚成推进城市文明进程的浩荡“江河”。
四是通过美好熏陶养成习惯。“与小人交,如入庖鱼之肆;与君子交,如入芝兰之室。”文明行为是可以相互感染的,发挥层出不穷的爱心人士、道德模范等榜样的力量,让核心价值观触手可及,可以让群众通过耳濡目染,感受到道德典型的精神力量,善海拾贝,见贤思齐。文明创建只有参与者,没有旁观者,每个人都应该崇德向善。在建设社会文明进程中,普通人的作用似乎微不足道,但“赠人玫瑰,手有余香”,“点亮一根蜡烛,就能驱走一片黑暗”,千百万市民坚持根除不良习气,加强文明修养,让习惯符合文明,让文明成为习惯,就能引导城市文明不断进入新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