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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市场经济容易出现贫富差距,贫富差距是市场失灵的结果。而政府弥补市场失灵,除了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公正,再一项职责,就是提供公共服务与照顾穷人。经济学鼻祖亚当·斯密如是说,我也如是看。
基于这样的认识,我十分赞成中央提出的扶贫攻坚政策。对于怎样扶贫,我一直在思考。特别是前些日子,我在西南地区调研,了解到一些情况,既令我困惑,也引我深思。思之再三,觉得有必要将这些困惑与思考写出来。
案例一:某村东、西两头住着两户人家,村东那家男主人外出务工多年,前年用务工收入在县城买了套房子,因没钱装修至今未能入住。村西那家男主人这些年一直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去年底他家却被确定为贫困户,政府给他买了房子,还进行了装修。东头的那家觉得不公平,质问县干部:扶贫到底是鼓励勤劳,还是鼓励懒惰?
案例二:某乡有两人是堂兄弟,堂兄遵守国家计生政策,只生一个孩子,加上夫妻俩勤俭持家,生活温饱无虞。堂弟却违反国家计生政策,生了四个孩子,由于负担重,生活非常拮据。年初堂弟被确定为扶贫对象后,政府给钱给物,一下子日子过得比堂兄家还滋润。于是村里人议论:这样扶贫岂不是鼓励违反国家政策?
案例三:某老人有三个儿子,都有固定收入,而且都在县城买了房。五年前,三个儿子已将老人接到县城同住。可当地扶贫政策出台后,为享受扶贫政策,三个儿子又将老人送回乡下。乡下房子年久失修,破败不堪,有一次上面派人检查,看到老人住着破房子而未被列入扶贫对象,于是立即责令当地政府整改。有人问:这不是鼓励人们争当贫困户吗?
对上述案例,我自己感到很困惑。后来,我到六盘水调研,通过为期四天的实地走访,发现当地不存在类似情况。
原来,六盘水的扶贫措施与别处确实不同。不是贫困户需要什么政府就给什么,而是通过“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简称“三变”)帮助贫困户脱贫。要指出的是,通过“三变”改革扶贫,着力点是在供给侧而不是在需求侧。着力点不同,扶贫效果当然会不同。
从需求侧扶贫,针对的是消费需求。比如贫困户缺房子,政府就提供房子;贫困户缺粮食,政府就提供粮食。这种做法,学界通常称为“输血型”扶贫。上面列举的案例就与这种扶贫方式有关。如果缺什么政府就给什么,贫困户能坐享其成,人们怎会不争当贫困户?
与需求侧扶贫不同,供给侧扶贫是帮助贫困户发展生产,立足于“造血”。以六盘水为例,政府主要做三件事:一是为农民的资产确权;二是通过“平台公司”投资农村基础设施,推动农民的资产升值;三是引导农民入股龙头企业,通过规模经营增加农民的资产性收入。不到四年,有22万人脱贫却未发生不公平的案例,我想原因即在于此。
由此可见,扶贫的思路不同,结果也不同。事实上,关于公平与效率的关系,这些年学界一直有争论:有人主张“效率优先”,有人主张“公平优先”。而六盘水的经验证明,公平与效率并非截然对立,处理得好,效率不仅不妨碍公平,相反可以促进公平。六盘水的做法就是这样,他们将公平与效率结合得好,具有面上的推广价值。
从理论上讲,较早主张“以效率促公平”的学者,是美国经济学家弗里德曼。他的观点,政府照顧穷人不应养懒汉,应鼓励穷人自己创造收入。为此他提出了以“负所得税”形式补贴穷人的方案:政府补贴=收入保障线-(个人实际收入×负所得税税率)。遗憾的是,此方案只是个理论原理,而且只写在教科书里,美国从未实施过。
我之前一直有个疑问:六盘水的官员未必知道弗里德曼,可他们怎会想到以效率促公平?而且在操作上他们提出的“三变”比“弗氏方案”更胜一筹?六盘水四个县、市、区,其中三个是国家级贫困县,从供给侧搞“三变”是被逼出来的。事实表明,怎么想到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美国没有做而六盘水做了。
主张扶贫从供给侧发力,并非完全不能从需求侧扶贫。比如对孤寡老人或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当然要从需求侧予以补助;对那些勤奋劳动,但由于特殊原因致贫的家庭,也应从需求侧给予照顾。但要特别指出的是,对那些有劳动能力而不劳动的人,政府只可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切不可顾此失彼,造成新的不公平。
基于这样的认识,我十分赞成中央提出的扶贫攻坚政策。对于怎样扶贫,我一直在思考。特别是前些日子,我在西南地区调研,了解到一些情况,既令我困惑,也引我深思。思之再三,觉得有必要将这些困惑与思考写出来。
案例一:某村东、西两头住着两户人家,村东那家男主人外出务工多年,前年用务工收入在县城买了套房子,因没钱装修至今未能入住。村西那家男主人这些年一直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去年底他家却被确定为贫困户,政府给他买了房子,还进行了装修。东头的那家觉得不公平,质问县干部:扶贫到底是鼓励勤劳,还是鼓励懒惰?
案例二:某乡有两人是堂兄弟,堂兄遵守国家计生政策,只生一个孩子,加上夫妻俩勤俭持家,生活温饱无虞。堂弟却违反国家计生政策,生了四个孩子,由于负担重,生活非常拮据。年初堂弟被确定为扶贫对象后,政府给钱给物,一下子日子过得比堂兄家还滋润。于是村里人议论:这样扶贫岂不是鼓励违反国家政策?
案例三:某老人有三个儿子,都有固定收入,而且都在县城买了房。五年前,三个儿子已将老人接到县城同住。可当地扶贫政策出台后,为享受扶贫政策,三个儿子又将老人送回乡下。乡下房子年久失修,破败不堪,有一次上面派人检查,看到老人住着破房子而未被列入扶贫对象,于是立即责令当地政府整改。有人问:这不是鼓励人们争当贫困户吗?
对上述案例,我自己感到很困惑。后来,我到六盘水调研,通过为期四天的实地走访,发现当地不存在类似情况。
原来,六盘水的扶贫措施与别处确实不同。不是贫困户需要什么政府就给什么,而是通过“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简称“三变”)帮助贫困户脱贫。要指出的是,通过“三变”改革扶贫,着力点是在供给侧而不是在需求侧。着力点不同,扶贫效果当然会不同。
从需求侧扶贫,针对的是消费需求。比如贫困户缺房子,政府就提供房子;贫困户缺粮食,政府就提供粮食。这种做法,学界通常称为“输血型”扶贫。上面列举的案例就与这种扶贫方式有关。如果缺什么政府就给什么,贫困户能坐享其成,人们怎会不争当贫困户?
与需求侧扶贫不同,供给侧扶贫是帮助贫困户发展生产,立足于“造血”。以六盘水为例,政府主要做三件事:一是为农民的资产确权;二是通过“平台公司”投资农村基础设施,推动农民的资产升值;三是引导农民入股龙头企业,通过规模经营增加农民的资产性收入。不到四年,有22万人脱贫却未发生不公平的案例,我想原因即在于此。
由此可见,扶贫的思路不同,结果也不同。事实上,关于公平与效率的关系,这些年学界一直有争论:有人主张“效率优先”,有人主张“公平优先”。而六盘水的经验证明,公平与效率并非截然对立,处理得好,效率不仅不妨碍公平,相反可以促进公平。六盘水的做法就是这样,他们将公平与效率结合得好,具有面上的推广价值。
从理论上讲,较早主张“以效率促公平”的学者,是美国经济学家弗里德曼。他的观点,政府照顧穷人不应养懒汉,应鼓励穷人自己创造收入。为此他提出了以“负所得税”形式补贴穷人的方案:政府补贴=收入保障线-(个人实际收入×负所得税税率)。遗憾的是,此方案只是个理论原理,而且只写在教科书里,美国从未实施过。
我之前一直有个疑问:六盘水的官员未必知道弗里德曼,可他们怎会想到以效率促公平?而且在操作上他们提出的“三变”比“弗氏方案”更胜一筹?六盘水四个县、市、区,其中三个是国家级贫困县,从供给侧搞“三变”是被逼出来的。事实表明,怎么想到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美国没有做而六盘水做了。
主张扶贫从供给侧发力,并非完全不能从需求侧扶贫。比如对孤寡老人或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当然要从需求侧予以补助;对那些勤奋劳动,但由于特殊原因致贫的家庭,也应从需求侧给予照顾。但要特别指出的是,对那些有劳动能力而不劳动的人,政府只可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切不可顾此失彼,造成新的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