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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房地产法》的规定中,“房随地走、地随房走”是最基本原则之一。《物权法》同样做出了相关规定,如建设用地使用权,其依附在相应土地上的建筑物上,并随之发生一体化流转,反之亦然。现阶段,矿业权依据《矿产资源法》进行流转,而矿业用地使用权则依据《土地管理法》进行流转,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尚,尚未针对矿业用地使用权、矿业权问题而设立一个一体化的流转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