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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大力提高农民的居住条件和环境,根据各地实际加强科学编制建设规划,要加强对农村住房建设的规划设计和管理,要加强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还要要引导农民成为新型农民。
关键词: 新农村;建设规划; 特色村;搬迁;新型农民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of socialist new countryside, we must make great efforts to improve the living conditions of farmers and the environment, according to the local conditions to strengthen the scientific establishment construction planning, to strengthen the construction of rural housing design and planning and management, to strengthen the communication between government departments to coordinate work, but also to guide peasants to become new peasants.
Keywords: new countryside; Construction planning; Characteristic village; Move; New farmers
中图分类号:F540.3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要提高农民的居住条件和环境,增强农村住房的抗灾能力,只有从政策上给予倾斜,大力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发展二、三产业,继续加大对农民培训的力度,使广大农民掌握相应的生存技能,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使其有经济能力建房,从根本上改善农村生活和居住条件。本文主要结合湟源县实际,对现阶段如何改善农村困难群体住房状况提出一些建议。
一、科学编制建设规划。规划是农村住房改造建设的先导,必须科学编制。一是调整和完善县域村庄布局规划。要按照“改造城中村、整合城郊村、合并弱小村、治理空心村、培育特色村、搬迁不宜居住村”的要求,深化县域村庄布局规划编制,合理确定村庄数量、规模、布局和实施时序,并把村庄布局规划作為村庄用地要求的重要依据。二是科学编制村庄建设规划。要在县域村庄布局规划的指导下,按照不同地域、不同类型的乡村特点、地域特色、文化内涵和人文景观及实用、节约、美观、协调、布局全面、功能完善的要求,加大对村庄规划的调修编力度,尤其要重视中心村和保留村的规划编制。三是分类实施改造建设。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原农村居民点,要按城镇社区建设要求,实行统一集中改造;县域总体规划中确定集聚发展的中心村,要引导其按照农村社区建设标准进行统一规划、统一改造、统一建设集中住宅区;县域总体规划中确定的保留村,适度推进农民住房改造建设;县域总体规划中明确需要搬迁合并的不宜居住村,要按规划整村搬迁,或制定优惠政策,引导农户到城镇和中心村购房建房。要对历史、现实和未来高度负责的态度,因地制宜,力求把中心村、保留村建成富有山区特色、田园风味的生态、美丽乡村,切忌套用城镇建设的模式来推进农村住房改造建设。
二、要加强对农村住房建设的规划设计和管理。农民自行新建住房,在今后一定时期内,仍是农村住房建设和供给的主要模式。因此,在农民自建住房时,要符合乡、村规划,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加强管理和引导,在确保质量达到要求的同时,还要使房屋布局科学合理,户型方便适用,基本功能完善,地域特色突出和外观格调统一。
三、要加强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由政府牵头,土地、规划、建设、房管等部门各司其职,形成对新农村住房建设规范的一条龙服务体系,为引导农民建房提供优质、优惠的服务和宽松的环境。
四、要引导农民成为新型农民。在推进农村城镇化的同时,要抓住新农村建设的契机,正确引导农民对住房的投资行为、投资方向和生活观念;在农村住房问题上,应着眼长远,统一规划,建设以农业产业化为龙头,功能配套的新型农村,转变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使广大农民成为新型农民,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关键词: 新农村;建设规划; 特色村;搬迁;新型农民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of socialist new countryside, we must make great efforts to improve the living conditions of farmers and the environment, according to the local conditions to strengthen the scientific establishment construction planning, to strengthen the construction of rural housing design and planning and management, to strengthen the communication between government departments to coordinate work, but also to guide peasants to become new peasants.
Keywords: new countryside; Construction planning; Characteristic village; Move; New farmers
中图分类号:F540.3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要提高农民的居住条件和环境,增强农村住房的抗灾能力,只有从政策上给予倾斜,大力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发展二、三产业,继续加大对农民培训的力度,使广大农民掌握相应的生存技能,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使其有经济能力建房,从根本上改善农村生活和居住条件。本文主要结合湟源县实际,对现阶段如何改善农村困难群体住房状况提出一些建议。
一、科学编制建设规划。规划是农村住房改造建设的先导,必须科学编制。一是调整和完善县域村庄布局规划。要按照“改造城中村、整合城郊村、合并弱小村、治理空心村、培育特色村、搬迁不宜居住村”的要求,深化县域村庄布局规划编制,合理确定村庄数量、规模、布局和实施时序,并把村庄布局规划作為村庄用地要求的重要依据。二是科学编制村庄建设规划。要在县域村庄布局规划的指导下,按照不同地域、不同类型的乡村特点、地域特色、文化内涵和人文景观及实用、节约、美观、协调、布局全面、功能完善的要求,加大对村庄规划的调修编力度,尤其要重视中心村和保留村的规划编制。三是分类实施改造建设。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原农村居民点,要按城镇社区建设要求,实行统一集中改造;县域总体规划中确定集聚发展的中心村,要引导其按照农村社区建设标准进行统一规划、统一改造、统一建设集中住宅区;县域总体规划中确定的保留村,适度推进农民住房改造建设;县域总体规划中明确需要搬迁合并的不宜居住村,要按规划整村搬迁,或制定优惠政策,引导农户到城镇和中心村购房建房。要对历史、现实和未来高度负责的态度,因地制宜,力求把中心村、保留村建成富有山区特色、田园风味的生态、美丽乡村,切忌套用城镇建设的模式来推进农村住房改造建设。
二、要加强对农村住房建设的规划设计和管理。农民自行新建住房,在今后一定时期内,仍是农村住房建设和供给的主要模式。因此,在农民自建住房时,要符合乡、村规划,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加强管理和引导,在确保质量达到要求的同时,还要使房屋布局科学合理,户型方便适用,基本功能完善,地域特色突出和外观格调统一。
三、要加强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由政府牵头,土地、规划、建设、房管等部门各司其职,形成对新农村住房建设规范的一条龙服务体系,为引导农民建房提供优质、优惠的服务和宽松的环境。
四、要引导农民成为新型农民。在推进农村城镇化的同时,要抓住新农村建设的契机,正确引导农民对住房的投资行为、投资方向和生活观念;在农村住房问题上,应着眼长远,统一规划,建设以农业产业化为龙头,功能配套的新型农村,转变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使广大农民成为新型农民,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