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多年一线的语文教学,让我想以简单实用为出发点对语文的文言文教学做一个探索,看看语文教学能不能理科化,文言文的教学能否公式化。并且用公式化的方法来解决文言文教学中的一些问题。
关键词:工具性;公式化;实用性;抓手
中图分类号:G4 文献标识码:A
语文这个学科从属性上说具有人文性和工具性的特点。现在的语文教学在人文性的讨论和研究上下了很大的力量,而对其工具性属性的照顾就相对较少了。常年的,我越来越觉得学生们应该在语文工具性的学习上提高关注度,而语文老师也应该在语文的工具性属性的教学上下更大的力量。
基于这些思考,我便做了一些语文公式化教学的实验,下面我以文言文的教学为例做一些说明。学生在文言文的学习中,对于词类活用、虚词和句式的学习比较挠头,我想如果将公式用在这些问题的教学中,让学生做题有抓手,应该是文言文词类活用、虚词和句式一个很好的教学方向。
词类活用,我们以名词的活用为例说明。名词的活用中首先要讨论的就是名词作状语。我们知道在句子中状语一般是修饰谓语的,而谓语一般是由动词和形容词(动词为主)构成的。我们有知道一般在文言文中,句子是省略主语的。那么我们大胆的做一个假设,在文言文的句子中如果出现结构“名词+动词”了,而文言文省略主语,“名词+动词”便不可能是主谓结构。如果“名词+动词”结构不是主谓结构,那么“名词+动词”结构便只能是谓词性偏正短语,那么名词也就只能是谓语动词的修饰语即状语。那么我们便可以得到公式“名+动中,名词作状语”。
例如:“其一犬坐于前”中“犬”是名词,“坐”是动词,那么“犬坐”便符合公式“名+动中,名词作状语”,所以“犬”是活用,即名词作状语。
又例如“常以身翼蔽沛公”中“翼”是名词,“蔽”是动词,那么“翼蔽”便符合公式“名+动中,名词作状语”,所以“翼”是活用,即名词作状语。
本文讨论的是关于公式化理论在教学中的应用,所以我们忽略公式推导的过程,名词的另外的活用还有名词作动词。省略推导过程,我在用一些公式举例。
名词作动词的公式有:
1.动(能愿)+名中,名词活用作动词
2.名+于中,名词活用作动词
3.名1+名2中,名1活用作动词
……
例如:“非能水也”中“能”是能愿动词,“水”是名词,那么“能水”便符合公式“动(能愿)+名中,名词活用作动词”,所以“水”是活用,即名词活用作动词。
授课时可以带着学生一起将公式的推導过程做一遍,然后让学生们熟记公式,在课内的文言文教学中,不断实践验证公式,并且让学生做到对公式的活学活用。
虚词的公式化教学,我们以“之”为例。
“之”在文言文中常见的用法有三种:动词、代词、助词。
“之”是动词,如“送孟浩然之广陵”,“之”是动词,译为:去、往、到。我们分析“送孟浩然之广陵”这个结构,我们分析“之”的前后发现,“广陵”是表示地点,处所的宾语,而“之”是宾语“广陵”的施事动词。我们大胆的做一个推论,如果“之”+“表示地点、处所的名词”,那么“之”是动词,译作:去、往、到。那么我们可以得到公式“之+名(地点、处所)时,之是动词”。
例1:“辍耕之垄上”中“垄上”是表示地点处所的名词,“之垄上”符合公式“之+名(地点、处所)时,之是动词”,所以“之”是动词,译作:去、往、到。
例2:“吾欲之南海”中“南海”是表示地点处所的名词,“之南海”符合公式“之+名(地点、处所)时,之是动词”,所以“之”是动词,译作:去、往、到。
“之”是代词,如“知之为知之”中,“知”是及物动词,及物动词后面要跟宾语,那么“之”处在“知”宾语的位置上,所以“之”作“知”的宾语,也就是“之”是代词。根据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到公式“动(及物)+之时,之是代词”。
例如:“择师而教之”中“教”是及物动词,“之”在及物动词“教”的后面。“教之”符合公式“动(及物)+之时,之是代词”,所以“之”是代词。
“之”是助词,作为助词的之有几种情况,我们来逐一讨论。首先“之”是结构助词“的”。“黔之驴”中,“驴”是名词,且不是表示地点、处所的名词。“之”只有去、往、到意义的动词,所以若名词不是表示地点、处所的,那“之”和这个名词就不能构成动宾关系。在这种情况下“之”只能是结构助词“的”,我们可以得到公式“之+名(非地点、处所)中,之时结构助词的”。
例如:“蜀鄙之僧”中“僧”是名词且不表示地点、处所,“僧”有在“之”的后面,符合公式“之+名(非地点、处所)中,之是结构助词的”,所以“之”是结构助词“的”。
“之”是结构助词“取独”。当“之”处在主谓(以动词为主)短语中间,也就是“之”在名词和动词之间时,“之”是结构助词“取独”。例如:“师道之不传也久矣”中“师道”是名词,“不传”是动词,且“师道不传”是主谓结构,那么“师道之不传”中“之”便是结构助词“取独”。我们由此可以得到公式“名+之+动时,之是结构助词取独”。
如:“吾妻之美我者”中,“吾妻”是名词,“美”活用为意动,那么“之”在名词和动词之间,符合公式“名+之+动时,之是结构助词取独”,所以“之”是“取独”不翻译。
“之”是音节助词。如:“久之,目似瞑”和“填然鼓之”中,“之”是音节助词,我们分析其结构得到了公式“形容词/动(不及物)+之时,之是音节助词”。
“之”还有作特殊句式表示的用法等,这个我们可以在公式化分析句式时在做分析,本文不做处理。
通过对虚词中“之”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到“之”的公式如下:
1.“之+名(地点、处所)时,之是动词”
2.“动(及物)+之时,之是代词”,所以“之”是代词
3.“之+名(非地点、处所)中,之是结构助词的”
4.“名+之+动时,之是结构助词取独”
5.“形容词/动(不及物)+之时,之是音节助词”
当学生熟练的掌握公式后,便可以方便的确定“之”字的用法。从“之”我们可以推及所有虚词。而从上文我们也可以知道公式化的教学可以用在文言文的教学当中。
公式化在文言文的教学中是这样,其他的语文教学也可以,这就需要我们语文教师在具体的语文教学中多多动脑,勤于思考,用更多的实践来丰富公式化的教学。
参考文献
《现代汉语》 黄伯荣 廖序东 高等教育出版社
《古代汉语》 王力主编 中华书局
关键词:工具性;公式化;实用性;抓手
中图分类号:G4 文献标识码:A
语文这个学科从属性上说具有人文性和工具性的特点。现在的语文教学在人文性的讨论和研究上下了很大的力量,而对其工具性属性的照顾就相对较少了。常年的,我越来越觉得学生们应该在语文工具性的学习上提高关注度,而语文老师也应该在语文的工具性属性的教学上下更大的力量。
基于这些思考,我便做了一些语文公式化教学的实验,下面我以文言文的教学为例做一些说明。学生在文言文的学习中,对于词类活用、虚词和句式的学习比较挠头,我想如果将公式用在这些问题的教学中,让学生做题有抓手,应该是文言文词类活用、虚词和句式一个很好的教学方向。
词类活用,我们以名词的活用为例说明。名词的活用中首先要讨论的就是名词作状语。我们知道在句子中状语一般是修饰谓语的,而谓语一般是由动词和形容词(动词为主)构成的。我们有知道一般在文言文中,句子是省略主语的。那么我们大胆的做一个假设,在文言文的句子中如果出现结构“名词+动词”了,而文言文省略主语,“名词+动词”便不可能是主谓结构。如果“名词+动词”结构不是主谓结构,那么“名词+动词”结构便只能是谓词性偏正短语,那么名词也就只能是谓语动词的修饰语即状语。那么我们便可以得到公式“名+动中,名词作状语”。
例如:“其一犬坐于前”中“犬”是名词,“坐”是动词,那么“犬坐”便符合公式“名+动中,名词作状语”,所以“犬”是活用,即名词作状语。
又例如“常以身翼蔽沛公”中“翼”是名词,“蔽”是动词,那么“翼蔽”便符合公式“名+动中,名词作状语”,所以“翼”是活用,即名词作状语。
本文讨论的是关于公式化理论在教学中的应用,所以我们忽略公式推导的过程,名词的另外的活用还有名词作动词。省略推导过程,我在用一些公式举例。
名词作动词的公式有:
1.动(能愿)+名中,名词活用作动词
2.名+于中,名词活用作动词
3.名1+名2中,名1活用作动词
……
例如:“非能水也”中“能”是能愿动词,“水”是名词,那么“能水”便符合公式“动(能愿)+名中,名词活用作动词”,所以“水”是活用,即名词活用作动词。
授课时可以带着学生一起将公式的推導过程做一遍,然后让学生们熟记公式,在课内的文言文教学中,不断实践验证公式,并且让学生做到对公式的活学活用。
虚词的公式化教学,我们以“之”为例。
“之”在文言文中常见的用法有三种:动词、代词、助词。
“之”是动词,如“送孟浩然之广陵”,“之”是动词,译为:去、往、到。我们分析“送孟浩然之广陵”这个结构,我们分析“之”的前后发现,“广陵”是表示地点,处所的宾语,而“之”是宾语“广陵”的施事动词。我们大胆的做一个推论,如果“之”+“表示地点、处所的名词”,那么“之”是动词,译作:去、往、到。那么我们可以得到公式“之+名(地点、处所)时,之是动词”。
例1:“辍耕之垄上”中“垄上”是表示地点处所的名词,“之垄上”符合公式“之+名(地点、处所)时,之是动词”,所以“之”是动词,译作:去、往、到。
例2:“吾欲之南海”中“南海”是表示地点处所的名词,“之南海”符合公式“之+名(地点、处所)时,之是动词”,所以“之”是动词,译作:去、往、到。
“之”是代词,如“知之为知之”中,“知”是及物动词,及物动词后面要跟宾语,那么“之”处在“知”宾语的位置上,所以“之”作“知”的宾语,也就是“之”是代词。根据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到公式“动(及物)+之时,之是代词”。
例如:“择师而教之”中“教”是及物动词,“之”在及物动词“教”的后面。“教之”符合公式“动(及物)+之时,之是代词”,所以“之”是代词。
“之”是助词,作为助词的之有几种情况,我们来逐一讨论。首先“之”是结构助词“的”。“黔之驴”中,“驴”是名词,且不是表示地点、处所的名词。“之”只有去、往、到意义的动词,所以若名词不是表示地点、处所的,那“之”和这个名词就不能构成动宾关系。在这种情况下“之”只能是结构助词“的”,我们可以得到公式“之+名(非地点、处所)中,之时结构助词的”。
例如:“蜀鄙之僧”中“僧”是名词且不表示地点、处所,“僧”有在“之”的后面,符合公式“之+名(非地点、处所)中,之是结构助词的”,所以“之”是结构助词“的”。
“之”是结构助词“取独”。当“之”处在主谓(以动词为主)短语中间,也就是“之”在名词和动词之间时,“之”是结构助词“取独”。例如:“师道之不传也久矣”中“师道”是名词,“不传”是动词,且“师道不传”是主谓结构,那么“师道之不传”中“之”便是结构助词“取独”。我们由此可以得到公式“名+之+动时,之是结构助词取独”。
如:“吾妻之美我者”中,“吾妻”是名词,“美”活用为意动,那么“之”在名词和动词之间,符合公式“名+之+动时,之是结构助词取独”,所以“之”是“取独”不翻译。
“之”是音节助词。如:“久之,目似瞑”和“填然鼓之”中,“之”是音节助词,我们分析其结构得到了公式“形容词/动(不及物)+之时,之是音节助词”。
“之”还有作特殊句式表示的用法等,这个我们可以在公式化分析句式时在做分析,本文不做处理。
通过对虚词中“之”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到“之”的公式如下:
1.“之+名(地点、处所)时,之是动词”
2.“动(及物)+之时,之是代词”,所以“之”是代词
3.“之+名(非地点、处所)中,之是结构助词的”
4.“名+之+动时,之是结构助词取独”
5.“形容词/动(不及物)+之时,之是音节助词”
当学生熟练的掌握公式后,便可以方便的确定“之”字的用法。从“之”我们可以推及所有虚词。而从上文我们也可以知道公式化的教学可以用在文言文的教学当中。
公式化在文言文的教学中是这样,其他的语文教学也可以,这就需要我们语文教师在具体的语文教学中多多动脑,勤于思考,用更多的实践来丰富公式化的教学。
参考文献
《现代汉语》 黄伯荣 廖序东 高等教育出版社
《古代汉语》 王力主编 中华书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