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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周代嫁娶时间这一问题,《毛传》以为婚期当以秋冬为正时.郑玄笺《诗》、注《礼》却认为仲春二月为婚娶之正时。通过对《诗经》、《春秋》、《左传》等文献的考察,可以发现周代大夫以上社会阶层婚娶的时间基本上可以确定集中在夏历的仲秋至仲春之间,而士庶阶层的婚娶集中在夏历仲春之时。如果把郑玄与《毛传》之说指向不同的社会阶层.这两种观点都为有据,从而可以正确解读《诗经》中有关婚娶的诗歌,加深对周代礼制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