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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以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最常见的“2+1”双专科联合培养模式为例,分析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学籍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就解决问题提出建议。作者认为学籍管理是贯穿于高等学校人才培养全过程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中外合作项目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对提高高职院校国际化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有着重要意义。
【关键词】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学籍管理;构建管理体制机制
【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2095-3089(2017)05-0285-02
一、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现状分析
1995年,随着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暂行规定》的颁布,沿海城市高职院校的中外合作办学开始兴起。2003年,国务院第372号令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随后,高职专科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在全部各地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截止到2016年3月,我国经审批机关批准院校设立或举办专科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达到766家。根据《教育部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等文件精神:着重推进高等教育、职业教育领域的中外合作办学,引进国际先进的办学模式、课程体系和教材,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办好若干所示范性中外合作学校和一批中外办学项目;支持鼓励高职院校举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等,高职院校的中外合作办学工作又被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程度。
除了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随着高职专科层次中外合作办学模式的日趋完善,高职院校的联合培养项目也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并越来越受到学生和家长的青睐。目前,国内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普遍采用“2+1”双专科联合培养模式,即学生前两年课程在中方院校(国内)完成,顺利修完国内课程以及雅思成绩达到出国要求的学生,第三年赴外方院校(国外)完成剩下学业,待修完国外学分,中方院校与外方院校各自给学生颁发专科文凭。这种模式满足了高职院校对引进优质教育资源的迫切要求,满足了家长、学生节省留学成本愿望,满足了社会对国外专升本形式多样化的需求,成为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切实可行的实践形式。
二、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学籍管理存在问题
虽然高职院校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发展迅速,日渐成熟,但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依然存在着不少矛盾與困难。由于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国内”与“国外”联合培养的特殊性,学生既要完成专业课程的学习,又要修读大量的英语类课程,再加上通识类与思想政治类课程,学生的平均周课时数可达30节或以上;且由于专科层面大学教育学制短,实训时间长的特点,又无形压缩了学生宝贵的学习时间,一些课程的安排还必须“见缝插针”,不然无法完成教学任务。因此,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学生面临着学习难度大、学习任务重和学习时间短等困难,项目管理也面临着学生英语基础差、学生难管难教、学生学籍管理不顺等突出问题。其中,与学生的教学管理和思想教育相比,学生的学籍管理是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实施过程中容易被忽略的一块,学籍管理工作的相对滞后,由此产生了一系列问题:
1.学分问题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课程设置密度大,学生在国内前两年所修课程的学分甚至比普通班学生三年所修课程学分还多。但是,虽然学分总数多,在出国的学生中,有的存在必修课程未通过的情况,有的存在选修课学分不够的情况,按照学籍管理规定,不能给他们发放毕业证。于是,当他们修完了国外课程,获得了外方院校文凭,回国领取中方院校的毕业证时,才发现学分达不到国内毕业的要求。由于出国学生在国内时对课程的分类、学分的要求缺乏充分的认知与理解,出国前遗留的问题在出国后已没有时间通过重修补考等来弥补,导致了拿到了国外文凭,却拿不到国内文凭的尴尬局面。
2.学生出国期间学籍管理问题
符合出国条件的学生在出国后,学籍仍留在中方院校,那么出国学生对于中方院校仍是在校生身份,然而实际情况是出国学生已在国外学习,脱离了中方院校的管理范围,中方院校难以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等负责,一旦出现问题,中方院校往往会很被动。
3.对延迟毕业学生的学籍管理问题
延迟出国的学生,有一段时间既不在中方院校学习也不在外方院校学习,这段空窗期如何进行学籍管理,并没有妥善的处理方案。
另外,延迟出国及在国外延迟毕业的学生,无法准时参加毕业审核,只能延期到次年的三月份进行审核,使得学生在国内的毕业时间了有了近一年的时间差,对于学生签订工作合同、挂靠档案、迁移户口等都带来不小的影响。而且在毕业审核时要同时审核多个年级的学生的,也增大了学籍管理的难度。
4.缺乏和教务处以及各二级院系的有效沟通机制
不像本科院校一般都有国际学院一类的教学部门,来独立负责中外合作办学学生、留学生、交换生等接受国际化培养学生的学籍管理事务,高职院校由于受到资源配置、招生规模等方面的限制,没有成立独立的教学机构,对于接受国际化培养的学生还处于分散于学生所在二级院系管理的阶段。
一般来说,在高职院校由外事部门来负责教务处与二级院系的协调沟通工作,这种工作机制,权限不明确,职责不清晰,做事的外事部门常常处于没有权限做事的被动局面,必须花费时间与人力去做繁芜的沟通协调工作,从而大大降低了管理的效益。
三、对策与建议
1.成立中外合作办学管理委员会和教学指导委员会
中外合作办学管理委员会负责全校所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统一管理与指导,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包含外事部门、教务处负责人,定期召开例会,共同商讨办学进程中出现问题的解决方案,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所在二级院系负责人须一同参加。
中外合作办学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合作办学项目的发展规划,对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学分划分、实践课程等进行制定,成员由项目负责人,二级院系负责人,专业带头人,其他任课老师,教辅人员等组成,须定期召开会议,对涉及到人才培养、学分、课程等问题进行讨论,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通过中外合作办学管理委员会和教学指导委员会,实现对合作办学项目进程的质量监控,督促各职能部门职责的落实,对学生的学籍管理也起到沟通、协调、监管作用。
2.建立教务系统二级管理机制
目前大部分高职院校都是选取一个或多个专业作为中外合作办学的招收专业,这些专业零散分布于各二级院系,依附二级院系的师资、设备等资源,所以招收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高职院校普遍采取的方式是把中外合作办学学生的各项管理工作放在学生所在二级院系,对联合培养班的学生和普通班的学生的管理方式别无二致,其中学生的学籍管理,也是由学生所在二级院系负责。
但是,中外合作办学“国内国外联合培养”这种模式的復杂性决定了,如果缺乏适应中外合作办学学生的学籍管理体制,仅仅是套用普通班学生的学籍管理办法,必然会出现各种排斥现象。因此,必须建立一套适应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学籍管理的二级管理机制,通过教务处给外事部门设置独立的教务系统学籍管理账户,将分散在各二级院系的学生归入外事部门统一管理,外事部门直接负责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的学籍管理,教务处制定学籍处理的尺度并负责协调工作。
3.制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学籍管理补充规定
由于许多高职院校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缺乏适用的学籍管理规章制度,学籍管理意识又相对滞后,导致了由学籍管理不顺引发的诸多问题在项目实施前期并未显现,却在后期集中爆发,严重影响了办学质量的稳步提升。所以,应该针对中外合作办学学生来制定一套适用的学籍管理规定,而不是死板套用原有的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学籍管理补充规定可以理解成为一套学籍分层管理办法,在原有全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基础上,针对中外合作办学学生制定补充规定,将中外合作办学学生区别于普通班学生进行学籍的分层管理,同时也将合作办学项目的出国和未出国的学生进行学籍的分层管理。
学籍管理补充规定内容须包括中外合作办学的定义,中外合作办学的培养模式,中外合作办学学生出国条件的划定,出国学生的学籍备案方法,未出国学生第三年留校插班以及学籍管理办法,对出国学生的毕业要求,对未出国学生的毕业要求等等。将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进行细分,再分别制定适用规则,从而为管理部门、为学生提供制度参考,使得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推进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做好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顺利实施有着重要意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学籍管理问题多、问题杂的情况普遍存在于各类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高校,高职院校虽然在学生学籍管理上起步较晚,但是只要积极地去面对、研究和解决不断出现的实际问题,构建起一套完善的学生学籍管理体制机制,相信一定能够提高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学籍的管理水平,从而推进中外合作办学质量的稳步提升,促进高职院校的国际化大发展。
参考文献
[1]林金辉,中外合作办学发展报告(2010-2015)[M],厦门大学出版社,2016.5.
[2]林金辉,论中外合作办学的可持续发展[J],教育研究,2011(6).
[3]罗辉,高校学籍管理问题及应对研究[J],教育艺术,2010(9):24~25.
[4]许磊,浅析我国高校学籍管理中的问题及对策[J],北京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3):72~74.
作者简介:杨寅,女,1986年3月,贵州遵义人,大学本科学历,初级职称,主要研究方向为高校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外合作办学,外语教学。
【关键词】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学籍管理;构建管理体制机制
【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2095-3089(2017)05-0285-02
一、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现状分析
1995年,随着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暂行规定》的颁布,沿海城市高职院校的中外合作办学开始兴起。2003年,国务院第372号令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随后,高职专科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在全部各地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截止到2016年3月,我国经审批机关批准院校设立或举办专科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达到766家。根据《教育部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等文件精神:着重推进高等教育、职业教育领域的中外合作办学,引进国际先进的办学模式、课程体系和教材,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办好若干所示范性中外合作学校和一批中外办学项目;支持鼓励高职院校举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等,高职院校的中外合作办学工作又被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程度。
除了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随着高职专科层次中外合作办学模式的日趋完善,高职院校的联合培养项目也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并越来越受到学生和家长的青睐。目前,国内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普遍采用“2+1”双专科联合培养模式,即学生前两年课程在中方院校(国内)完成,顺利修完国内课程以及雅思成绩达到出国要求的学生,第三年赴外方院校(国外)完成剩下学业,待修完国外学分,中方院校与外方院校各自给学生颁发专科文凭。这种模式满足了高职院校对引进优质教育资源的迫切要求,满足了家长、学生节省留学成本愿望,满足了社会对国外专升本形式多样化的需求,成为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切实可行的实践形式。
二、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学籍管理存在问题
虽然高职院校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发展迅速,日渐成熟,但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依然存在着不少矛盾與困难。由于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国内”与“国外”联合培养的特殊性,学生既要完成专业课程的学习,又要修读大量的英语类课程,再加上通识类与思想政治类课程,学生的平均周课时数可达30节或以上;且由于专科层面大学教育学制短,实训时间长的特点,又无形压缩了学生宝贵的学习时间,一些课程的安排还必须“见缝插针”,不然无法完成教学任务。因此,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学生面临着学习难度大、学习任务重和学习时间短等困难,项目管理也面临着学生英语基础差、学生难管难教、学生学籍管理不顺等突出问题。其中,与学生的教学管理和思想教育相比,学生的学籍管理是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实施过程中容易被忽略的一块,学籍管理工作的相对滞后,由此产生了一系列问题:
1.学分问题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课程设置密度大,学生在国内前两年所修课程的学分甚至比普通班学生三年所修课程学分还多。但是,虽然学分总数多,在出国的学生中,有的存在必修课程未通过的情况,有的存在选修课学分不够的情况,按照学籍管理规定,不能给他们发放毕业证。于是,当他们修完了国外课程,获得了外方院校文凭,回国领取中方院校的毕业证时,才发现学分达不到国内毕业的要求。由于出国学生在国内时对课程的分类、学分的要求缺乏充分的认知与理解,出国前遗留的问题在出国后已没有时间通过重修补考等来弥补,导致了拿到了国外文凭,却拿不到国内文凭的尴尬局面。
2.学生出国期间学籍管理问题
符合出国条件的学生在出国后,学籍仍留在中方院校,那么出国学生对于中方院校仍是在校生身份,然而实际情况是出国学生已在国外学习,脱离了中方院校的管理范围,中方院校难以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等负责,一旦出现问题,中方院校往往会很被动。
3.对延迟毕业学生的学籍管理问题
延迟出国的学生,有一段时间既不在中方院校学习也不在外方院校学习,这段空窗期如何进行学籍管理,并没有妥善的处理方案。
另外,延迟出国及在国外延迟毕业的学生,无法准时参加毕业审核,只能延期到次年的三月份进行审核,使得学生在国内的毕业时间了有了近一年的时间差,对于学生签订工作合同、挂靠档案、迁移户口等都带来不小的影响。而且在毕业审核时要同时审核多个年级的学生的,也增大了学籍管理的难度。
4.缺乏和教务处以及各二级院系的有效沟通机制
不像本科院校一般都有国际学院一类的教学部门,来独立负责中外合作办学学生、留学生、交换生等接受国际化培养学生的学籍管理事务,高职院校由于受到资源配置、招生规模等方面的限制,没有成立独立的教学机构,对于接受国际化培养的学生还处于分散于学生所在二级院系管理的阶段。
一般来说,在高职院校由外事部门来负责教务处与二级院系的协调沟通工作,这种工作机制,权限不明确,职责不清晰,做事的外事部门常常处于没有权限做事的被动局面,必须花费时间与人力去做繁芜的沟通协调工作,从而大大降低了管理的效益。
三、对策与建议
1.成立中外合作办学管理委员会和教学指导委员会
中外合作办学管理委员会负责全校所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统一管理与指导,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包含外事部门、教务处负责人,定期召开例会,共同商讨办学进程中出现问题的解决方案,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所在二级院系负责人须一同参加。
中外合作办学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合作办学项目的发展规划,对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学分划分、实践课程等进行制定,成员由项目负责人,二级院系负责人,专业带头人,其他任课老师,教辅人员等组成,须定期召开会议,对涉及到人才培养、学分、课程等问题进行讨论,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通过中外合作办学管理委员会和教学指导委员会,实现对合作办学项目进程的质量监控,督促各职能部门职责的落实,对学生的学籍管理也起到沟通、协调、监管作用。
2.建立教务系统二级管理机制
目前大部分高职院校都是选取一个或多个专业作为中外合作办学的招收专业,这些专业零散分布于各二级院系,依附二级院系的师资、设备等资源,所以招收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高职院校普遍采取的方式是把中外合作办学学生的各项管理工作放在学生所在二级院系,对联合培养班的学生和普通班的学生的管理方式别无二致,其中学生的学籍管理,也是由学生所在二级院系负责。
但是,中外合作办学“国内国外联合培养”这种模式的復杂性决定了,如果缺乏适应中外合作办学学生的学籍管理体制,仅仅是套用普通班学生的学籍管理办法,必然会出现各种排斥现象。因此,必须建立一套适应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学籍管理的二级管理机制,通过教务处给外事部门设置独立的教务系统学籍管理账户,将分散在各二级院系的学生归入外事部门统一管理,外事部门直接负责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的学籍管理,教务处制定学籍处理的尺度并负责协调工作。
3.制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学籍管理补充规定
由于许多高职院校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缺乏适用的学籍管理规章制度,学籍管理意识又相对滞后,导致了由学籍管理不顺引发的诸多问题在项目实施前期并未显现,却在后期集中爆发,严重影响了办学质量的稳步提升。所以,应该针对中外合作办学学生来制定一套适用的学籍管理规定,而不是死板套用原有的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学籍管理补充规定可以理解成为一套学籍分层管理办法,在原有全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基础上,针对中外合作办学学生制定补充规定,将中外合作办学学生区别于普通班学生进行学籍的分层管理,同时也将合作办学项目的出国和未出国的学生进行学籍的分层管理。
学籍管理补充规定内容须包括中外合作办学的定义,中外合作办学的培养模式,中外合作办学学生出国条件的划定,出国学生的学籍备案方法,未出国学生第三年留校插班以及学籍管理办法,对出国学生的毕业要求,对未出国学生的毕业要求等等。将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进行细分,再分别制定适用规则,从而为管理部门、为学生提供制度参考,使得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推进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做好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顺利实施有着重要意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学籍管理问题多、问题杂的情况普遍存在于各类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高校,高职院校虽然在学生学籍管理上起步较晚,但是只要积极地去面对、研究和解决不断出现的实际问题,构建起一套完善的学生学籍管理体制机制,相信一定能够提高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学籍的管理水平,从而推进中外合作办学质量的稳步提升,促进高职院校的国际化大发展。
参考文献
[1]林金辉,中外合作办学发展报告(2010-2015)[M],厦门大学出版社,2016.5.
[2]林金辉,论中外合作办学的可持续发展[J],教育研究,2011(6).
[3]罗辉,高校学籍管理问题及应对研究[J],教育艺术,2010(9):24~25.
[4]许磊,浅析我国高校学籍管理中的问题及对策[J],北京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3):72~74.
作者简介:杨寅,女,1986年3月,贵州遵义人,大学本科学历,初级职称,主要研究方向为高校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外合作办学,外语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