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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较为简单的层面分析了我国的养老金制度,从以前的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实行的“双轨”政策改革到现在的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并轨”政策的原因、必然性以及国家公职人员应该以正确的、支持的态度去看待这一政策改革。
养老金 双轨 并轨 公职人员
养老金概念
养老金,也叫退现金。是指在单位工作几十年后,年纪很大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从单位退休,并继续接受由单位按时(通常是每月)发给一定金额的以供在退休后能够继续维持生活、住房、医疗等各方面正常运转的资金。给退休职工按时发放养老金并不是只在中国才有的特例,世界上大部分国家都会给自己的劳动者在他们退休后发养老金。发放养老金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也符合中国传统思想----老有所养。养老金制度对我国经济建设的意义十分重大。
公职人员概念
如何定义公职人员主要看具体所处的社会环境。从广义上来看,公职人员既包括在国家公务机关工作的人;也可以是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人:例如,根据中国特有国情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医生、老师等等,也还可以是国企或者央企的工作人员。而从狭义上来说,公职人员单指在国家机关工作的人员,也可以说是在上班时期受国家财政供养。退休后工资依然有财政部门发放的人员。本文所指的公职人员就是以前大家口中所说的,上班时期和退休后,工资全由财政部门发放的公务员。
养老金“并轨”的原因分析
第一,在养老金“并轨”之前,实行的“双轨”制政策,存在着明显的不公平。个人要素禀赋影响着个人收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样的情况是客观存在且非常正常的。可是不管身处哪一个经济组织,虽然在退休前,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同,是由工作单位的效益决定,但是退休之后,我国现在又是老龄化严重的国情之下,如果政府还是实行以前的养老政策,让大部分人因退休前的工作单位决定退休后的生活水平,而少部分人因退休前是国家公务员,在退休后仍然享受着高退休工资。这样不仅会造成大部分退休职工的抱怨不满,而且当这种不满情绪积累到一定程度,很可能造成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增加,所以改革迫在眉睫。
第二,在养老金“并轨”之前,公职人员的退休工资是由当地财政部门发放,但是财政部门是没有设立专门的预算科目的,只能从当期的财政收入中现收现付。这种情况下,如果退休人数较少,还可以应付。但是我国已经进入老年社会,越来越多退休的公职人员会给地方财政造成巨大负担,而地方财政收入每年基本是固定的,所以在这种情况发生之前,必须要将公职人员的养老金制度进行改革。
第三,在中国特殊的国情下,我们必须要知道,央企和国企的领导干部都是有行政级别的,他们也是国家干部。倘若,因工作需要,现在必须将一名在机关单位的公务员调任到某个国企,行政级别不变,但是若果在以前“双轨”制养老金的前提之下,很有可能让这名机关单位的干部不愿意去国企,因为如果一旦在国企退休,他退休后的工资收入将会明显少于在原单位的退休工资。相反,如果是企业员工向机关事业单位调动,则完全会出现另一种情况。所以,养老金实行“双轨”制度,是很不利于优秀人才在市场经济中自由流动的。
养老金制度并轨的必然性
从1951年政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开始,到我国建设市场经济,再到2015年之前,虽然国家关于全社会养老金方面的政策在不断的调整、改革、试点。虽然每一阶段都能够适时的根据客观规律,综合考虑经济发展程度不同的地区和统筹城乡居民实际收入水平等诸多方面积极调整政策,但是从本文角立场出发,单论公职人员和企业员工退休后的养老金制度确实是在不断的向着更加合理、兼顾效率、尽最大可能照顾到各方利益的方向发展。但是公务员的退休金仍然要明显高于企业退休员工的退休金,还是存在着不合理的现象,同时也给国家财政造成了巨大的负担。
不过,在2015年1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提出了“一个统一,五个同步”的改革基本思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养老金制度由退休制度改为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建立相应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制度框架可以概括为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 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决定》的精神是: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与企业大致相同的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由单位和个人一起想社保局缴费,并且改革以前刚性的退休工资计算方法,从制度上将“双轨”落实为“并轨”。
公职人员应该如何正确看待养老金“并轨”
第一,养老金并轨后,有利于社会的和谐,有利于降低民间对公务员队伍的不正确、非理性的认识。树立好良好的公務员形象的同时,能够更加积极的投身到自己的本职工作中去,摒弃过去对公务员岗位不正确的认知,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落实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路线。
第二,有效遏制近年来“公务员热”的现象。许多大学生在毕业的时候都会考虑参加公务员考试,可是现在党中央提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而中国经济的发展,更加需要有知识、有能力的、有拼劲的大学生。并且,一个国家的年轻人都想着进入体制内享受着国家给的安稳生活的话,那么中国经济的发展将会被延缓,国家经济不好,那么在社会保障这块,只会是捉襟见肘,陷入死循环。
第三,作为一名国家公务员,应该积极响应党的号召,认真的贯彻、落实和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国家实行养老金并轨制度,这正是我国政府完善治理体系和提高治理能力的有力表现。作为国家正常运转载体的公职人员,响应国家号召,积极参加养老金改革,是我国公务员体系建设取得明显进步的表现,是中国社会进步的表现,也是改革开放三十年市场经济建设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的必然。
[1] 李文颖、马广奇.中国养老金现状、问题及对策[J].社会福利,2013,04
[2] 褚福灵.中国公职人员养老金制度改革历程与经验[J].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学报,2015,01
[3] 王敏.中国养老金双轨制改革研究[J].南京大学,2014,05
[4] 赵玮.中国养老金制度发展问题及建设路径研究[J].重庆大学,2010,05
养老金 双轨 并轨 公职人员
养老金概念
养老金,也叫退现金。是指在单位工作几十年后,年纪很大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从单位退休,并继续接受由单位按时(通常是每月)发给一定金额的以供在退休后能够继续维持生活、住房、医疗等各方面正常运转的资金。给退休职工按时发放养老金并不是只在中国才有的特例,世界上大部分国家都会给自己的劳动者在他们退休后发养老金。发放养老金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也符合中国传统思想----老有所养。养老金制度对我国经济建设的意义十分重大。
公职人员概念
如何定义公职人员主要看具体所处的社会环境。从广义上来看,公职人员既包括在国家公务机关工作的人;也可以是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人:例如,根据中国特有国情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医生、老师等等,也还可以是国企或者央企的工作人员。而从狭义上来说,公职人员单指在国家机关工作的人员,也可以说是在上班时期受国家财政供养。退休后工资依然有财政部门发放的人员。本文所指的公职人员就是以前大家口中所说的,上班时期和退休后,工资全由财政部门发放的公务员。
养老金“并轨”的原因分析
第一,在养老金“并轨”之前,实行的“双轨”制政策,存在着明显的不公平。个人要素禀赋影响着个人收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样的情况是客观存在且非常正常的。可是不管身处哪一个经济组织,虽然在退休前,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同,是由工作单位的效益决定,但是退休之后,我国现在又是老龄化严重的国情之下,如果政府还是实行以前的养老政策,让大部分人因退休前的工作单位决定退休后的生活水平,而少部分人因退休前是国家公务员,在退休后仍然享受着高退休工资。这样不仅会造成大部分退休职工的抱怨不满,而且当这种不满情绪积累到一定程度,很可能造成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增加,所以改革迫在眉睫。
第二,在养老金“并轨”之前,公职人员的退休工资是由当地财政部门发放,但是财政部门是没有设立专门的预算科目的,只能从当期的财政收入中现收现付。这种情况下,如果退休人数较少,还可以应付。但是我国已经进入老年社会,越来越多退休的公职人员会给地方财政造成巨大负担,而地方财政收入每年基本是固定的,所以在这种情况发生之前,必须要将公职人员的养老金制度进行改革。
第三,在中国特殊的国情下,我们必须要知道,央企和国企的领导干部都是有行政级别的,他们也是国家干部。倘若,因工作需要,现在必须将一名在机关单位的公务员调任到某个国企,行政级别不变,但是若果在以前“双轨”制养老金的前提之下,很有可能让这名机关单位的干部不愿意去国企,因为如果一旦在国企退休,他退休后的工资收入将会明显少于在原单位的退休工资。相反,如果是企业员工向机关事业单位调动,则完全会出现另一种情况。所以,养老金实行“双轨”制度,是很不利于优秀人才在市场经济中自由流动的。
养老金制度并轨的必然性
从1951年政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开始,到我国建设市场经济,再到2015年之前,虽然国家关于全社会养老金方面的政策在不断的调整、改革、试点。虽然每一阶段都能够适时的根据客观规律,综合考虑经济发展程度不同的地区和统筹城乡居民实际收入水平等诸多方面积极调整政策,但是从本文角立场出发,单论公职人员和企业员工退休后的养老金制度确实是在不断的向着更加合理、兼顾效率、尽最大可能照顾到各方利益的方向发展。但是公务员的退休金仍然要明显高于企业退休员工的退休金,还是存在着不合理的现象,同时也给国家财政造成了巨大的负担。
不过,在2015年1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提出了“一个统一,五个同步”的改革基本思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养老金制度由退休制度改为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建立相应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制度框架可以概括为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 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决定》的精神是: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与企业大致相同的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由单位和个人一起想社保局缴费,并且改革以前刚性的退休工资计算方法,从制度上将“双轨”落实为“并轨”。
公职人员应该如何正确看待养老金“并轨”
第一,养老金并轨后,有利于社会的和谐,有利于降低民间对公务员队伍的不正确、非理性的认识。树立好良好的公務员形象的同时,能够更加积极的投身到自己的本职工作中去,摒弃过去对公务员岗位不正确的认知,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落实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路线。
第二,有效遏制近年来“公务员热”的现象。许多大学生在毕业的时候都会考虑参加公务员考试,可是现在党中央提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而中国经济的发展,更加需要有知识、有能力的、有拼劲的大学生。并且,一个国家的年轻人都想着进入体制内享受着国家给的安稳生活的话,那么中国经济的发展将会被延缓,国家经济不好,那么在社会保障这块,只会是捉襟见肘,陷入死循环。
第三,作为一名国家公务员,应该积极响应党的号召,认真的贯彻、落实和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国家实行养老金并轨制度,这正是我国政府完善治理体系和提高治理能力的有力表现。作为国家正常运转载体的公职人员,响应国家号召,积极参加养老金改革,是我国公务员体系建设取得明显进步的表现,是中国社会进步的表现,也是改革开放三十年市场经济建设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的必然。
[1] 李文颖、马广奇.中国养老金现状、问题及对策[J].社会福利,2013,04
[2] 褚福灵.中国公职人员养老金制度改革历程与经验[J].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学报,2015,01
[3] 王敏.中国养老金双轨制改革研究[J].南京大学,2014,05
[4] 赵玮.中国养老金制度发展问题及建设路径研究[J].重庆大学,20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