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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声书市场潜力看涨 盗版成发展瓶颈
《出版商务周报》报道:用耳朵阅读?并非异想天开。随着人们生活节奏加快,“有声阅读”也被越来越多地广泛应用。有声读物市场究竟有多大?目前,尚未见到权威部门发布的相关数据。但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有声书业人士称,目前从事有声阅读的企业不足10家,他评估去年全国有声阅读市场整体销售额接近1亿元,预计今年会出现一些从事有声出版的小型公司,而营业额亦会出现“爆发式”增长。
随着有声阅读市场不断壮大,盗版问题也日益明显。对比国外有声阅读市场,像欧美等国都有自己的“有声阅读协会”,他们的很多出版机构都有自己的有声出版部门,且版权保护做得较好。而面对国内的盗版问题,有业者表示,盗版在网络上较泛滥,但是“一路听天下”的商业模式对盗版起到了一定防治作用,比如“一路听天下”的互联网销售主要针对机构,是团体购买,听书卡到达消费者手上是免费的。对于盗版这一问题,“天方听书网”的声音是,期望加大打击力度,疏通投诉渠道,尤其是简化投诉流程。
涉嫌盗版侵权“苹果”曝出分成利益链
《新华网》报道:新一代iPad产品火暴销售之时,苹果公司却涉嫌盗版侵权。近百部文学作品,在没有得到任何授权的情况下,被摆在苹果应用商店出售,甚至免费下载。日前,22位中国知名作家向苹果公司集体维权。随后,苹果公司媒体公关负责人黄昱娜3月15日给媒体发电邮称,作为一个拥有知识产权的公司,苹果理解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当苹果接受到投诉时,都会给予及时和恰当的回应。然而,版权所有者们却对苹果的回应并不满意。因为即使在出版机构提交正版版权文件后,苹果依然无法杜绝新的盗版出现。因为,靠上传盗版出版物牟利是圈子里公开的秘密。苹果公司与应用程序开发者的合作模式是根据下载量的收入进行三七分成,苹果拿三成,开发者得七成。
苹果涉嫌盗版的行为严重损害了版权者的利益。但事实上,损害作家利益的盗版现象不只出现在苹果商店里,近年来频发的网络盗版侵权行为已经让原创作者防不胜防。作家维权联盟发起人贝志诚认为,针对网络盗版行为,版权所有者应该增强维权意识,无论面对哪种盗版者,都应勇敢说“不”,决不能纵容姑息。
网络盗版侵权行为频发 如何认定责任存争议
《人民日报》报道:对于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侵权,目前法律界关注的一个焦点,是责任如何认识。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知识产权专家王迁认为,在网络环境下维护著作权是有法可依的,依据就是国务院2006年颁布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他认为,责任要分两个方面来看。一方面,有人把作家的作品做成应用程序,通过苹果商店发布,这是侵犯作家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是直接的侵权行为。而苹果的角色跟BBS和博客的提供者非常像,它的作用是提供一个平台,供程序制作者上传程序。苹果商店里有免费程序,也有收费程序,如果盗版作品的程序是收费的,苹果肯定会从中分成,由于其直接从侵权作品的传播中获得了经济利益,根据《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删除盗版作品之前,苹果恐怕还要承担责任。
中国社科院知识产权中心主任李明德则认为,像苹果这样的设备提供者,从侵权认定的因果上来说关系较远,因此追究其责任不容易。他说,法律上网络服务提供商的责任延伸自出版社责任:出版社出版了侵权作品,要承担赔偿责任,前提是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即: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出版涉及侵权。但是,从出版社到网络服务提供商这种延伸不能过度,否则会影响网络的发展。
十几种“林书豪”将出版 出书不能像种菜
《工人日报》报道:NBA当红华裔球员林书豪正在遭遇出版界的“滥造”。据了解,在未来一个月内,国内出版社将集中推出十几种林书豪的传记、写真集和成功学书。有一本《林书豪!从哈佛到全明星》洋洋10万字,作者用了10天时间就完成了,这里面还包括出版社排版校对的时间。抓住热点,迅速组稿,抢先上架,出版界的这种超速度已经不是一天两天,被出版的也并非林书豪一人。轰轰烈烈上市,黯然神伤退市,这些“快书”“伪书”往往是昙花一现,然后就不见了踪影。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出版业也是如此。目前图书市场的竞争的确激烈,可如果只以新奇取胜,以跟风取胜,恐怕很难站住脚跟。
出书不能像种菜,人家种啥我就种啥。迈克尔·杰克逊走了,书店里一码的迈克尔·杰克逊;乔布斯走了,书店里一色的乔布斯;林书豪火了,到处都是林书豪。姑且不论那些有关林书豪的传记之类的出版物侵权不侵权,笔者只想知道那些素材和观点的来龙去脉。如果那些都是搜索和想象的产物,我想去书店买书还不如自己搜索来得更实在些。
《出版商务周报》报道:用耳朵阅读?并非异想天开。随着人们生活节奏加快,“有声阅读”也被越来越多地广泛应用。有声读物市场究竟有多大?目前,尚未见到权威部门发布的相关数据。但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有声书业人士称,目前从事有声阅读的企业不足10家,他评估去年全国有声阅读市场整体销售额接近1亿元,预计今年会出现一些从事有声出版的小型公司,而营业额亦会出现“爆发式”增长。
随着有声阅读市场不断壮大,盗版问题也日益明显。对比国外有声阅读市场,像欧美等国都有自己的“有声阅读协会”,他们的很多出版机构都有自己的有声出版部门,且版权保护做得较好。而面对国内的盗版问题,有业者表示,盗版在网络上较泛滥,但是“一路听天下”的商业模式对盗版起到了一定防治作用,比如“一路听天下”的互联网销售主要针对机构,是团体购买,听书卡到达消费者手上是免费的。对于盗版这一问题,“天方听书网”的声音是,期望加大打击力度,疏通投诉渠道,尤其是简化投诉流程。
涉嫌盗版侵权“苹果”曝出分成利益链
《新华网》报道:新一代iPad产品火暴销售之时,苹果公司却涉嫌盗版侵权。近百部文学作品,在没有得到任何授权的情况下,被摆在苹果应用商店出售,甚至免费下载。日前,22位中国知名作家向苹果公司集体维权。随后,苹果公司媒体公关负责人黄昱娜3月15日给媒体发电邮称,作为一个拥有知识产权的公司,苹果理解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当苹果接受到投诉时,都会给予及时和恰当的回应。然而,版权所有者们却对苹果的回应并不满意。因为即使在出版机构提交正版版权文件后,苹果依然无法杜绝新的盗版出现。因为,靠上传盗版出版物牟利是圈子里公开的秘密。苹果公司与应用程序开发者的合作模式是根据下载量的收入进行三七分成,苹果拿三成,开发者得七成。
苹果涉嫌盗版的行为严重损害了版权者的利益。但事实上,损害作家利益的盗版现象不只出现在苹果商店里,近年来频发的网络盗版侵权行为已经让原创作者防不胜防。作家维权联盟发起人贝志诚认为,针对网络盗版行为,版权所有者应该增强维权意识,无论面对哪种盗版者,都应勇敢说“不”,决不能纵容姑息。
网络盗版侵权行为频发 如何认定责任存争议
《人民日报》报道:对于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侵权,目前法律界关注的一个焦点,是责任如何认识。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知识产权专家王迁认为,在网络环境下维护著作权是有法可依的,依据就是国务院2006年颁布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他认为,责任要分两个方面来看。一方面,有人把作家的作品做成应用程序,通过苹果商店发布,这是侵犯作家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是直接的侵权行为。而苹果的角色跟BBS和博客的提供者非常像,它的作用是提供一个平台,供程序制作者上传程序。苹果商店里有免费程序,也有收费程序,如果盗版作品的程序是收费的,苹果肯定会从中分成,由于其直接从侵权作品的传播中获得了经济利益,根据《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删除盗版作品之前,苹果恐怕还要承担责任。
中国社科院知识产权中心主任李明德则认为,像苹果这样的设备提供者,从侵权认定的因果上来说关系较远,因此追究其责任不容易。他说,法律上网络服务提供商的责任延伸自出版社责任:出版社出版了侵权作品,要承担赔偿责任,前提是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即: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出版涉及侵权。但是,从出版社到网络服务提供商这种延伸不能过度,否则会影响网络的发展。
十几种“林书豪”将出版 出书不能像种菜
《工人日报》报道:NBA当红华裔球员林书豪正在遭遇出版界的“滥造”。据了解,在未来一个月内,国内出版社将集中推出十几种林书豪的传记、写真集和成功学书。有一本《林书豪!从哈佛到全明星》洋洋10万字,作者用了10天时间就完成了,这里面还包括出版社排版校对的时间。抓住热点,迅速组稿,抢先上架,出版界的这种超速度已经不是一天两天,被出版的也并非林书豪一人。轰轰烈烈上市,黯然神伤退市,这些“快书”“伪书”往往是昙花一现,然后就不见了踪影。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出版业也是如此。目前图书市场的竞争的确激烈,可如果只以新奇取胜,以跟风取胜,恐怕很难站住脚跟。
出书不能像种菜,人家种啥我就种啥。迈克尔·杰克逊走了,书店里一码的迈克尔·杰克逊;乔布斯走了,书店里一色的乔布斯;林书豪火了,到处都是林书豪。姑且不论那些有关林书豪的传记之类的出版物侵权不侵权,笔者只想知道那些素材和观点的来龙去脉。如果那些都是搜索和想象的产物,我想去书店买书还不如自己搜索来得更实在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