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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高速普及,手机上的各类APP逐渐融入到了人们的生活之中。针对于春运的“一票难求”的千古之难,一些人也趁着大数据的时代做了创新与研究。随之而来,各类的抢票软件也进入了人们的视野之中。这对于在互联网之中如鱼得水的我们来说,无疑是一件好的事情。然而,一番高兴过后,留下的却是诸多的疑惑。这些抢票软件真的靠谱么?法律对与抢票软件是如何界定的?它真的会助力大家抢票么?
1法律风险分析
(1)针对于抢票收费问题;
目前,各类的APP都会以抢票概率的不同而收取不同层次的费用。价格越高,其成功的概率越高。那么,该类标准是谁订的呢?它的一般标准是什么?最后谁将会为不成功的概率而负责?谁是真正的幕后玩家?
(2)针对于“捆绑消费”的现象;
该现象大多以默认勾选抢票套餐的形式,使我们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多出一些不必要的消费。这显然是违反一般的消费者准则的,更是欺骗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其默认勾选消费套餐的问题,是否有严格法律条文加以规范?是谁收取了其中的利润呢?
(3)针对于用户的隐私安全的问题。
很多用户都会在抢票软件上输入用户名、密码、身份证号、手机号等关键信息,其中必然存在着被泄露的风险。2017年6月施行的我国网络安全法第76条中,将“个人信息”定义为“以电子或其他方式記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自然人个人身份的各种信息”。同时还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对收集的信息严格保密并建立健全用户保护制度。但仍旧无法排除平台工作人员处于私利,泄露乘客个人信息的情况,万一信息被不法分子利用,就可能沦为他人倒票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的工具。而且,此类个人信息被泄露的情况很难被乘客所知晓,具有较大的维权难度。
2国内研究的现状
关于抢票软件方面, 相关发表论文较少。其属于技术的革新,因而法律在该方面存在着明显的滞后性。对于抢票软件的合法性来说,主要存在两种观点:
(1)抢票软件合法:法律的擦边球角度
抢票软件为春运的返乡人群提供多元化服务,迎合客户的商业需求。判断抢票软件提供有偿服务是否合法合规,关键在于它是“代购”还是“代售”。而代购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目前法律对此并没有直接的禁止性规定。
(2)抢票软件违法:法律的解释与适用角度
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需要在解释和适用中不断完善、发展。抢票软件实质上就是软件版的“票贩子”,完全可以通过法律的解释和适用,将其纳入法律的规制范围。
3具体的建议
(1)明确收钱代刷火车票的行为是否破坏了市场的公平购票秩序;
消费者购买火车票除了会在官方的12306网站购买之外,还会在各种“抢票软件”平台上购买;由于消费者的目的是快速地买到一张合适的车票,在官方的网站上买到票的概率已经远远低于收费抢票软件,这就会导致越来越多的人通过抢票软件来购买火车票,架空了正常的官方购买渠道。
无疑这种服务会加剧正常购票的难度,干扰了购票秩序,损害更多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抢票软件通过技术方式代替人工操作,故被戏称“技术性插队”,但这种插队跟传统的插队显然是一样的,这必然会破坏正常的购票秩序,在一定程度上带来了市场的不公平。
(2)对捆绑消费问题应要求平台做出明显的提示;
现实生活中,大部分人在平台的购票过程中,很难注意到在过程中勾选了一些额外费用。往往在已经付款之后,才发现支付了多于票价本身的价钱,而这时已经于事无补了。因此,法律应在该方面进行合理的规制,要求平台做出合理的提示义务。这种提示义务应该是在足以引人瞩目的位置,适当加大字体,改变字号,字体的颜色,以此来提示消费者,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保护用户的个人隐私
我认为,未来网络直播平台目前还存在“九龙治水”的问题,应尽快确定监管主体,畅通消费者的权利保护渠道,有关部门要加大对网络平台的监管和问责力度,另一方面,对于侵犯个人隐私的行为要提高违法成本,从刑事责任、民事责任两方面加大惩处。虽然“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是民法总则的明文规定,但日新月异的互联网技术也让个人信息权的内涵和外延不断拓展,此次事件暴露出社会对个人信息权保护认识普遍滞后的问题,商家、平台都需强化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意识。希望每个人的隐私都可以被保护起来!
4结束语
虽然抢票软件给人们带来了便利,但其本身所存在的各种问题也应该得到重视。对此,笔者认为有关部门应加强对抢票软件违法行为的规制,规范抢票APP的运营环境,使其不法的现象在严格的规范下趋于规范且合理;使消费者更加树立起维权的意识,能够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乘客也应当提高警惕,尽量通过正规的渠道购票,同时注意个人信息保护和相关证据的留存,必要时拿起法律武器一维护自身的和法权益。
本文科研项目名称:“浅谈抢票软件背后的法律风险问题”,项目编号:W(B)2018176。
作者简介:宋凯丽(1998.11.-),女,黑龙江青冈人,本科,在读于沈阳师范大学。
1法律风险分析
(1)针对于抢票收费问题;
目前,各类的APP都会以抢票概率的不同而收取不同层次的费用。价格越高,其成功的概率越高。那么,该类标准是谁订的呢?它的一般标准是什么?最后谁将会为不成功的概率而负责?谁是真正的幕后玩家?
(2)针对于“捆绑消费”的现象;
该现象大多以默认勾选抢票套餐的形式,使我们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多出一些不必要的消费。这显然是违反一般的消费者准则的,更是欺骗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其默认勾选消费套餐的问题,是否有严格法律条文加以规范?是谁收取了其中的利润呢?
(3)针对于用户的隐私安全的问题。
很多用户都会在抢票软件上输入用户名、密码、身份证号、手机号等关键信息,其中必然存在着被泄露的风险。2017年6月施行的我国网络安全法第76条中,将“个人信息”定义为“以电子或其他方式記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自然人个人身份的各种信息”。同时还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对收集的信息严格保密并建立健全用户保护制度。但仍旧无法排除平台工作人员处于私利,泄露乘客个人信息的情况,万一信息被不法分子利用,就可能沦为他人倒票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的工具。而且,此类个人信息被泄露的情况很难被乘客所知晓,具有较大的维权难度。
2国内研究的现状
关于抢票软件方面, 相关发表论文较少。其属于技术的革新,因而法律在该方面存在着明显的滞后性。对于抢票软件的合法性来说,主要存在两种观点:
(1)抢票软件合法:法律的擦边球角度
抢票软件为春运的返乡人群提供多元化服务,迎合客户的商业需求。判断抢票软件提供有偿服务是否合法合规,关键在于它是“代购”还是“代售”。而代购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目前法律对此并没有直接的禁止性规定。
(2)抢票软件违法:法律的解释与适用角度
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需要在解释和适用中不断完善、发展。抢票软件实质上就是软件版的“票贩子”,完全可以通过法律的解释和适用,将其纳入法律的规制范围。
3具体的建议
(1)明确收钱代刷火车票的行为是否破坏了市场的公平购票秩序;
消费者购买火车票除了会在官方的12306网站购买之外,还会在各种“抢票软件”平台上购买;由于消费者的目的是快速地买到一张合适的车票,在官方的网站上买到票的概率已经远远低于收费抢票软件,这就会导致越来越多的人通过抢票软件来购买火车票,架空了正常的官方购买渠道。
无疑这种服务会加剧正常购票的难度,干扰了购票秩序,损害更多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抢票软件通过技术方式代替人工操作,故被戏称“技术性插队”,但这种插队跟传统的插队显然是一样的,这必然会破坏正常的购票秩序,在一定程度上带来了市场的不公平。
(2)对捆绑消费问题应要求平台做出明显的提示;
现实生活中,大部分人在平台的购票过程中,很难注意到在过程中勾选了一些额外费用。往往在已经付款之后,才发现支付了多于票价本身的价钱,而这时已经于事无补了。因此,法律应在该方面进行合理的规制,要求平台做出合理的提示义务。这种提示义务应该是在足以引人瞩目的位置,适当加大字体,改变字号,字体的颜色,以此来提示消费者,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保护用户的个人隐私
我认为,未来网络直播平台目前还存在“九龙治水”的问题,应尽快确定监管主体,畅通消费者的权利保护渠道,有关部门要加大对网络平台的监管和问责力度,另一方面,对于侵犯个人隐私的行为要提高违法成本,从刑事责任、民事责任两方面加大惩处。虽然“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是民法总则的明文规定,但日新月异的互联网技术也让个人信息权的内涵和外延不断拓展,此次事件暴露出社会对个人信息权保护认识普遍滞后的问题,商家、平台都需强化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意识。希望每个人的隐私都可以被保护起来!
4结束语
虽然抢票软件给人们带来了便利,但其本身所存在的各种问题也应该得到重视。对此,笔者认为有关部门应加强对抢票软件违法行为的规制,规范抢票APP的运营环境,使其不法的现象在严格的规范下趋于规范且合理;使消费者更加树立起维权的意识,能够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乘客也应当提高警惕,尽量通过正规的渠道购票,同时注意个人信息保护和相关证据的留存,必要时拿起法律武器一维护自身的和法权益。
本文科研项目名称:“浅谈抢票软件背后的法律风险问题”,项目编号:W(B)2018176。
作者简介:宋凯丽(1998.11.-),女,黑龙江青冈人,本科,在读于沈阳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