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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针对地方本科院校法学毕业生的调查表明,当前的法学教学在实践教学、能力深造、知识交叉复合、法学女生关怀等方面存在缺失,难以满足法学毕业生,特别是女毕业生的就业需求,建议地方本科院校进行法学教学改革,在实践性课程设置、更高层次专业课程设置、其他学科课程设置以及针对女生的就业辅导、心理课程设置上作出相应安排。
[关键词]法学教学;法学专业就业;地方本科校院
为更好地引导就业,促进法学教学,笔者针对地方本科院校法学毕业生的特点设计了系列调查问卷,在地方本科院校湖南理工学院法学专业的2013届毕业生中随机选取样本,以了解他们对就业与教学的看法,并据此作出分析,进而提出相应的法学教学改革建议。
一、问卷调查与分析
本次调查共发放90份问卷,实际有效问卷为86份,问卷总有效率为95.56%,其中男生22份,女生64份,这与法学女生入学率显著高于男生密切相关。
调查内容主要从本科毕业后的出路、专业对口、就业地点、单位性质以及薪资期望,从法学教育存在的问题、所认同的有效教育模式、就业难的原因、需要提高的能力等九个方面来考察,毕业生的回复情况列表及简要分析如下:
表一中,男生以及男女生综合的高居榜首的考研选择、女生尝试寻找其他类型的工作都表明:(1)仅仅本科教育无法支撑毕业生的对法学专业的就业信心;(2)相较男生而言,女生对法学专业的就业信心更显不足。
表二中,男、女生比例大致相同的选项表明:(1)男生与女生对法学专业对口都抱有希望,有一定的法学理想;(2)但他们都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着大量不对口的现实,并且愿意接受这种无奈的现实,法学理想不够坚定。
表三中,男、女生都高选项的沿海地区和城市、女生相对男生较低比例的选择以及更多选择籍贯地表明:(1)法学专业应用与发达的经济存在着某种联系,就业存在更多的机会;(2)女生相对于男生而言更不愿意接受新环境的挑战而倾向于安定。
表四中,高比例的公检法和律师职业的选择、较低比例的教育文化行业的选择、以及低比例的创业选择表明:(1)男、女生都希望从事法学专业对口、职业稳定的工作;(2)地方本科院校的法学学生缺乏相应的法学学术理想和自信。男生较女生较高比例的律师选项及较少的其他公务人员选项表明:男生较女生更倾向于接受具有挑战性的法律职业。
表五中,高比例选择3000~5000元段的薪资属于行政事业单位等稳定职业的合理预期,与对高比例公检法机关就业单位的选择相吻合,这表明:男、女生,尤其是女生,在接受大的挑战方面还缺乏足够的信心。
表六中,男、女生都高比例的理论性太强、实践性太弱、缺乏职业技巧训练、教育模式单一选项表明:(1)地方本科院校法学学生的学术理论功底相对较弱,他们的就业应当主要定位于法律应用;(2)现有的课程设置与法律应用的就业方向有偏差;(3)课堂讲授的单一教学模式不受学生欢迎。男生较女生在上述选项相对更高比例的选择表明:男生相较女生更为活跃、更不愿意被动接受,而倾向于更为活跃的法律应用。
表七中,男、女生选项比例都大致相同,其高比例的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教学选项、较高比例的实务教学选项及较低比例的与课堂教学相关的传统教学及案例教学表明:(1)法学应用需要必要的理论支撑;(2)法学应用教学需要走出课堂,需要从社会实践中去学。
表八中,男、女生都高比例的无工作经验选项、本科知识能力欠缺选项以及较高比例的眼高手低选项和法学毕业较多选项表明:(1)地方本科院校法学学生的就业信心主要依靠法学应用能力支撑;(2)法学专业的应用需要更高阶段的学习。女生相对男生更高比例的对法学毕业生太多的担心表明:一方面为法学女生心理相对男生脆弱,更为重要的另一方面为法学专业男女生比例失调使得女生面临更大的心理挑战和更大就业竞争压力。
表九中,男、女生都较高的法律实务能力、人际交往能力选项表明:(1)目前法学教学在实践教学方面的薄弱;(2)法学素养是一种综合的人文素养,法学学生期待,法学教学不仅应培养学生的专业知识素质,而且应当培养其他人文素养。男生较女生在上述选项上更高的比例表明:男生更倾向于活跃的法律应用和人际交往。
二、法学教学改革建议
根据上述问卷调查与分析,笔者根据地方本科院校的特点,提出如下法学教学改革建议:
1.根据地方本科院校法学学生的就业特点,应当进一步强化法学实践性教学。
本文表四的职业选择,表六、八的实践性教学的薄弱及对就业造成的负面影响,表七、九的对实践性教学认同及期待,这些表明:强化法学实践性教学是地方本科院校真正解决法学毕业生就业出路、培养合格法学毕业生的基本前提。
在满足教育部关于法学专业课程设置的基础上,地方本科院校在相应的法学课程教学规定中应当明确实践性教学的课时比例。不过,在计算实践性教学时,不能模拟法庭和课堂案例分析拿来充数,因为实践性教学不同于课堂案例教学,它往往“使用的是正在发生的案例”,而后者往往“是已知的或虚拟的案件, 有时教师为了教学的需要对已有的案件进行先期处理, 事实与证据都被确定在一定的限制范围内, 不像真实案件在处理中会遇到许多未知情况和突发事件, 无法锻炼学生的应变能力”。[1]虽然两者都可能是范例,但实践性教学所面对的走出课堂的不确定、活生生的现实,是正在演变的范例,而不是已固定的范例和逝去历史。
2.根据地方本科院校法学学生的就业特点,应当延伸法律专业硕士点的设置。
本文表一的考研选择、表八中本科阶段的知识能力不够,以及表九的法律实务能力和人际交往提高的期待,这些表明:本科四年的时间有限,法学专业作为一门应用性很强的学科,在掌握基础法律知识,培养人文素养的同时,还需要大量的实践,相对于知识的传授而言,实践需要更为漫长的时间过程,因此要培养法律应用合格的毕业生,还需要补充法律硕士阶段的学习。美国的法学教育之所以为本科后的教育,[2]恐怕也有这方面的原因。 在满足教育部关于法学本科课程设置的基础上,地方本科院校应当根据其法学毕业生就业的特点,补充以案例研讨和实践性教学为主的法律专业硕士课程,为其进一步的实务练习提供平台。
3.根据地方本科院校法学学生的就业特点,应当补充其他学科相关课程设置。
本文表二的对专业对口的务实选择,表三的趋向经济发达地区,表八中对法学毕业生太多的担心,表九的人际交往提升的期待,这些表明:一方面法学毕业生需要拓宽其他相关知识的学习以获得更为宽泛的就业面,避免法学毕业生就业竞争中的过分压力;另一方面法学素养作为综合素养,需要其他学科知识及人文素养的支撑,在经济发达地区,更特别需要经济素养的支撑,对此,有教师就提出了法学与经济学交叉关联的必然性和必要性。[3]
在满足教育部关于法学的专业课程设置基础上,还应当补充其他学科相关课程,特别是经济、财会、审计相关课程的设置,并可以参照专业律师发展方向的方式,开办工程建设、金融等专业方向的课程。
4.根据地方本科院校法学学生的男女生分布状况及就业特点,应当特别针对女生开设相应的职业辅导课程。
根据本文表一、三、四、五、六、八、九的分析,女生比男生入学比例虽然要高,但相较男生对职业信心和挑战上表现出弱势。现实当中,法学专业女生在就业问题上也强烈地感受到性别歧视所形成的极大困难,这一方面需要相关政府部门加强妇女权益保障、对用人单位加强相应宣传,
另一方面也需要女生自强自立、学校强化实践教学与加强知识的复合培养。[4]
为使法学毕业生男、女生得到均衡培养,扭转女生的就业劣势,地方本科院校还应当明确相应的规定,把专门针对女性的就业辅导课、心理辅导课列入作为法学专业教学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参考文献]
[1]王从容,雷兰.法学本科教学改革的新思路[J].江西教育科研,2006-10.
[2]张敬峰,李效民.美国的J.D.教育[N].山东农业干部管理学院学报,2003-8.
[3]罗宏达.论法学与经济学交叉研究的必然性和必要性[J].当代经济,2012-4.
[4]李茹春,陈苇,高伟.女生就业的比较与分析[N].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7-6.
[作者简介]杨忠明,男,湖南岳阳人,湖南理工学院讲师、法学博士,研究方向:经济法专业;左平良,男,湖南衡阳人,湖南理工学院教授、法学博士生,研究方向:民商法方向。
[关键词]法学教学;法学专业就业;地方本科校院
为更好地引导就业,促进法学教学,笔者针对地方本科院校法学毕业生的特点设计了系列调查问卷,在地方本科院校湖南理工学院法学专业的2013届毕业生中随机选取样本,以了解他们对就业与教学的看法,并据此作出分析,进而提出相应的法学教学改革建议。
一、问卷调查与分析
本次调查共发放90份问卷,实际有效问卷为86份,问卷总有效率为95.56%,其中男生22份,女生64份,这与法学女生入学率显著高于男生密切相关。
调查内容主要从本科毕业后的出路、专业对口、就业地点、单位性质以及薪资期望,从法学教育存在的问题、所认同的有效教育模式、就业难的原因、需要提高的能力等九个方面来考察,毕业生的回复情况列表及简要分析如下:
表一中,男生以及男女生综合的高居榜首的考研选择、女生尝试寻找其他类型的工作都表明:(1)仅仅本科教育无法支撑毕业生的对法学专业的就业信心;(2)相较男生而言,女生对法学专业的就业信心更显不足。
表二中,男、女生比例大致相同的选项表明:(1)男生与女生对法学专业对口都抱有希望,有一定的法学理想;(2)但他们都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着大量不对口的现实,并且愿意接受这种无奈的现实,法学理想不够坚定。
表三中,男、女生都高选项的沿海地区和城市、女生相对男生较低比例的选择以及更多选择籍贯地表明:(1)法学专业应用与发达的经济存在着某种联系,就业存在更多的机会;(2)女生相对于男生而言更不愿意接受新环境的挑战而倾向于安定。
表四中,高比例的公检法和律师职业的选择、较低比例的教育文化行业的选择、以及低比例的创业选择表明:(1)男、女生都希望从事法学专业对口、职业稳定的工作;(2)地方本科院校的法学学生缺乏相应的法学学术理想和自信。男生较女生较高比例的律师选项及较少的其他公务人员选项表明:男生较女生更倾向于接受具有挑战性的法律职业。
表五中,高比例选择3000~5000元段的薪资属于行政事业单位等稳定职业的合理预期,与对高比例公检法机关就业单位的选择相吻合,这表明:男、女生,尤其是女生,在接受大的挑战方面还缺乏足够的信心。
表六中,男、女生都高比例的理论性太强、实践性太弱、缺乏职业技巧训练、教育模式单一选项表明:(1)地方本科院校法学学生的学术理论功底相对较弱,他们的就业应当主要定位于法律应用;(2)现有的课程设置与法律应用的就业方向有偏差;(3)课堂讲授的单一教学模式不受学生欢迎。男生较女生在上述选项相对更高比例的选择表明:男生相较女生更为活跃、更不愿意被动接受,而倾向于更为活跃的法律应用。
表七中,男、女生选项比例都大致相同,其高比例的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教学选项、较高比例的实务教学选项及较低比例的与课堂教学相关的传统教学及案例教学表明:(1)法学应用需要必要的理论支撑;(2)法学应用教学需要走出课堂,需要从社会实践中去学。
表八中,男、女生都高比例的无工作经验选项、本科知识能力欠缺选项以及较高比例的眼高手低选项和法学毕业较多选项表明:(1)地方本科院校法学学生的就业信心主要依靠法学应用能力支撑;(2)法学专业的应用需要更高阶段的学习。女生相对男生更高比例的对法学毕业生太多的担心表明:一方面为法学女生心理相对男生脆弱,更为重要的另一方面为法学专业男女生比例失调使得女生面临更大的心理挑战和更大就业竞争压力。
表九中,男、女生都较高的法律实务能力、人际交往能力选项表明:(1)目前法学教学在实践教学方面的薄弱;(2)法学素养是一种综合的人文素养,法学学生期待,法学教学不仅应培养学生的专业知识素质,而且应当培养其他人文素养。男生较女生在上述选项上更高的比例表明:男生更倾向于活跃的法律应用和人际交往。
二、法学教学改革建议
根据上述问卷调查与分析,笔者根据地方本科院校的特点,提出如下法学教学改革建议:
1.根据地方本科院校法学学生的就业特点,应当进一步强化法学实践性教学。
本文表四的职业选择,表六、八的实践性教学的薄弱及对就业造成的负面影响,表七、九的对实践性教学认同及期待,这些表明:强化法学实践性教学是地方本科院校真正解决法学毕业生就业出路、培养合格法学毕业生的基本前提。
在满足教育部关于法学专业课程设置的基础上,地方本科院校在相应的法学课程教学规定中应当明确实践性教学的课时比例。不过,在计算实践性教学时,不能模拟法庭和课堂案例分析拿来充数,因为实践性教学不同于课堂案例教学,它往往“使用的是正在发生的案例”,而后者往往“是已知的或虚拟的案件, 有时教师为了教学的需要对已有的案件进行先期处理, 事实与证据都被确定在一定的限制范围内, 不像真实案件在处理中会遇到许多未知情况和突发事件, 无法锻炼学生的应变能力”。[1]虽然两者都可能是范例,但实践性教学所面对的走出课堂的不确定、活生生的现实,是正在演变的范例,而不是已固定的范例和逝去历史。
2.根据地方本科院校法学学生的就业特点,应当延伸法律专业硕士点的设置。
本文表一的考研选择、表八中本科阶段的知识能力不够,以及表九的法律实务能力和人际交往提高的期待,这些表明:本科四年的时间有限,法学专业作为一门应用性很强的学科,在掌握基础法律知识,培养人文素养的同时,还需要大量的实践,相对于知识的传授而言,实践需要更为漫长的时间过程,因此要培养法律应用合格的毕业生,还需要补充法律硕士阶段的学习。美国的法学教育之所以为本科后的教育,[2]恐怕也有这方面的原因。 在满足教育部关于法学本科课程设置的基础上,地方本科院校应当根据其法学毕业生就业的特点,补充以案例研讨和实践性教学为主的法律专业硕士课程,为其进一步的实务练习提供平台。
3.根据地方本科院校法学学生的就业特点,应当补充其他学科相关课程设置。
本文表二的对专业对口的务实选择,表三的趋向经济发达地区,表八中对法学毕业生太多的担心,表九的人际交往提升的期待,这些表明:一方面法学毕业生需要拓宽其他相关知识的学习以获得更为宽泛的就业面,避免法学毕业生就业竞争中的过分压力;另一方面法学素养作为综合素养,需要其他学科知识及人文素养的支撑,在经济发达地区,更特别需要经济素养的支撑,对此,有教师就提出了法学与经济学交叉关联的必然性和必要性。[3]
在满足教育部关于法学的专业课程设置基础上,还应当补充其他学科相关课程,特别是经济、财会、审计相关课程的设置,并可以参照专业律师发展方向的方式,开办工程建设、金融等专业方向的课程。
4.根据地方本科院校法学学生的男女生分布状况及就业特点,应当特别针对女生开设相应的职业辅导课程。
根据本文表一、三、四、五、六、八、九的分析,女生比男生入学比例虽然要高,但相较男生对职业信心和挑战上表现出弱势。现实当中,法学专业女生在就业问题上也强烈地感受到性别歧视所形成的极大困难,这一方面需要相关政府部门加强妇女权益保障、对用人单位加强相应宣传,
另一方面也需要女生自强自立、学校强化实践教学与加强知识的复合培养。[4]
为使法学毕业生男、女生得到均衡培养,扭转女生的就业劣势,地方本科院校还应当明确相应的规定,把专门针对女性的就业辅导课、心理辅导课列入作为法学专业教学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参考文献]
[1]王从容,雷兰.法学本科教学改革的新思路[J].江西教育科研,2006-10.
[2]张敬峰,李效民.美国的J.D.教育[N].山东农业干部管理学院学报,2003-8.
[3]罗宏达.论法学与经济学交叉研究的必然性和必要性[J].当代经济,2012-4.
[4]李茹春,陈苇,高伟.女生就业的比较与分析[N].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7-6.
[作者简介]杨忠明,男,湖南岳阳人,湖南理工学院讲师、法学博士,研究方向:经济法专业;左平良,男,湖南衡阳人,湖南理工学院教授、法学博士生,研究方向:民商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