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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远的将来,平民百姓的“通天举报”的梦想或许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变成现实,
“网络反腐”将登上一个新的台阶
1月11日,中纪委员第五次全体会议在京召开。会议提出,要“拓宽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工作渠道,加强反腐倡廉舆情网络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这一表述,第一次出现在中纪委的全会公报中,被党建专家解读为中纪委对“网络反腐”的认可与看重。
“平民百姓的‘通天举报’的梦想或许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变成现实,而‘网络监督’将登上一个新的台阶。”中央党校教授叶笃初对此评论说。
2008年,有网友把南京市江宁区房产局原局长周久耕抽1500元/条天价烟的图片放到网上,引起当地纪委注意。最终查明,周受贿数十万元,被判刑11年。
2009年,网上曝出武汉经济适用房摇号过程中,出现概率为千万亿分之一的“六连号”现象,舆论一时哗然。武汉市相关部门介入后查明,是社会中介人员与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相互勾结舞弊导致,最后涉案人员均被抓获。
而一则题为《株洲市湘运集团涉黑采用暴力企图垄断经营》的帖子,使湘运集团董事长朱远东有一辆挂警务牌照汽车的事实曝光于网上。网友将该车照片放在论坛上,随后,株洲市公安局将警用牌照收回,并督促该公司拆下警灯,要求当地公安局加强警车及车牌管理。
此类个案不断累积,使网络渐成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工作的渠道之一。
湖南省纪委一位官员告诉《财经国家周刊》:“网络反腐有两点,一是依靠网络举报提供的线索发现并惩处腐败分子;二是建立网上预防体系,利用信息技术预防腐败。”
据知情人告诉《财经国家周刊》,株洲网友邓海平在网上举报湘运集团董事长挂警车牌照时,在多个网站发布了帖子,包括红网。而红网的举报版块有纪委的监控人员。
知情人介绍,株洲纪委的规定是,一般性的举报,比如轻微的违规,不需要请示。如果涉及到贪污受贿的大案,例如涉及到副处级以上的官员,就要交给时任株洲市纪委书记杨平批示。
“邓海平的帖子被转交到了纪委审查部门。该部门查明,举报帖中的事确实存在。处理结果是杨书记贴到网上的。因为举报人是匿名的,算是给对方一个交代。”上述知情人说。
叶笃初认为,从当前实际情况看,群众参与反腐败越来越受到重视,反腐形式也在不断创新。此次中央纪委全会明确提出“拓宽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工作渠道”,本身就是在回应社会关切,也是此次全会《公报》中的亮点之一。
公众参与反腐的热情不断高涨,与中国共产党自身不断加大反腐力度成正相关。
2008年,中央纪委开通全国统一举报电话12388;不到一年后,又开通了全国纪检监察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
“群众参与在反腐败实践中发挥了一定作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障碍,群众参与的广度、深度以及群众参与的规范化和制度化还有待改善。如何进一步拓宽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工作渠道,群众参与反腐是否起到实效,还需等待实践检验。”叶笃初说。
也有舆论对网络反腐中的法律责任问题提出质疑,认为网上举报会成为不负责任的泄私愤手段,导致对他人名誉权的侵犯。
对此,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平接受《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采访时评论说,网络是个公共平台,网民在上面发帖,实际上是公开发表言论,不是一种举报行为。因为网上并没有相关的机构接收举报。公开发表言论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管是网络还是在现实中都一样。现有的一些网络监管方面的法规,更多的是从维护公共秩序着手。
“根据我们对网络举报的一些案例调查来看,大多数是针对公权力的举报。在有效的举报渠道还不够多时,群众选择了网络。政府应该好好利用网络这个渠道,做好引导。网络举报主要是依靠网民的自律。虽然网上有一些名誉侵权事件,而且网民大多是匿名的,但目前的技术手段完全可以找出发帖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究责任。”张平说。
“网络反腐”将登上一个新的台阶
1月11日,中纪委员第五次全体会议在京召开。会议提出,要“拓宽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工作渠道,加强反腐倡廉舆情网络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这一表述,第一次出现在中纪委的全会公报中,被党建专家解读为中纪委对“网络反腐”的认可与看重。
“平民百姓的‘通天举报’的梦想或许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变成现实,而‘网络监督’将登上一个新的台阶。”中央党校教授叶笃初对此评论说。
2008年,有网友把南京市江宁区房产局原局长周久耕抽1500元/条天价烟的图片放到网上,引起当地纪委注意。最终查明,周受贿数十万元,被判刑11年。
2009年,网上曝出武汉经济适用房摇号过程中,出现概率为千万亿分之一的“六连号”现象,舆论一时哗然。武汉市相关部门介入后查明,是社会中介人员与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相互勾结舞弊导致,最后涉案人员均被抓获。
而一则题为《株洲市湘运集团涉黑采用暴力企图垄断经营》的帖子,使湘运集团董事长朱远东有一辆挂警务牌照汽车的事实曝光于网上。网友将该车照片放在论坛上,随后,株洲市公安局将警用牌照收回,并督促该公司拆下警灯,要求当地公安局加强警车及车牌管理。
此类个案不断累积,使网络渐成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工作的渠道之一。
湖南省纪委一位官员告诉《财经国家周刊》:“网络反腐有两点,一是依靠网络举报提供的线索发现并惩处腐败分子;二是建立网上预防体系,利用信息技术预防腐败。”
据知情人告诉《财经国家周刊》,株洲网友邓海平在网上举报湘运集团董事长挂警车牌照时,在多个网站发布了帖子,包括红网。而红网的举报版块有纪委的监控人员。
知情人介绍,株洲纪委的规定是,一般性的举报,比如轻微的违规,不需要请示。如果涉及到贪污受贿的大案,例如涉及到副处级以上的官员,就要交给时任株洲市纪委书记杨平批示。
“邓海平的帖子被转交到了纪委审查部门。该部门查明,举报帖中的事确实存在。处理结果是杨书记贴到网上的。因为举报人是匿名的,算是给对方一个交代。”上述知情人说。
叶笃初认为,从当前实际情况看,群众参与反腐败越来越受到重视,反腐形式也在不断创新。此次中央纪委全会明确提出“拓宽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工作渠道”,本身就是在回应社会关切,也是此次全会《公报》中的亮点之一。
公众参与反腐的热情不断高涨,与中国共产党自身不断加大反腐力度成正相关。
2008年,中央纪委开通全国统一举报电话12388;不到一年后,又开通了全国纪检监察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
“群众参与在反腐败实践中发挥了一定作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障碍,群众参与的广度、深度以及群众参与的规范化和制度化还有待改善。如何进一步拓宽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工作渠道,群众参与反腐是否起到实效,还需等待实践检验。”叶笃初说。
也有舆论对网络反腐中的法律责任问题提出质疑,认为网上举报会成为不负责任的泄私愤手段,导致对他人名誉权的侵犯。
对此,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平接受《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采访时评论说,网络是个公共平台,网民在上面发帖,实际上是公开发表言论,不是一种举报行为。因为网上并没有相关的机构接收举报。公开发表言论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管是网络还是在现实中都一样。现有的一些网络监管方面的法规,更多的是从维护公共秩序着手。
“根据我们对网络举报的一些案例调查来看,大多数是针对公权力的举报。在有效的举报渠道还不够多时,群众选择了网络。政府应该好好利用网络这个渠道,做好引导。网络举报主要是依靠网民的自律。虽然网上有一些名誉侵权事件,而且网民大多是匿名的,但目前的技术手段完全可以找出发帖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究责任。”张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