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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夯实依法治国群众基础。这为法治新闻传播工作指明了方向,也为法治新闻工作提出来明确要求。
关键词:自媒体;法制新闻;传播途径
法治新闻是媒介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全方位外在反应,法治新闻的传播彰显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媒体在法治报道中传达出的关于立法、司法、守法、以及法律责任等等各方面的信息,影响甚至决定了民众关于国家法治能力和水平的基本认知和总体判断。
一、现状简述
自媒体异军突起,冲击了官媒体和新闻媒体,改变了朝九晚五的信息播报和阅读。法治新闻的“一次传播”、官方媒体一统天下的格局被打破。逐渐被“二次传播”甚至“n次传播”。官媒一家独大的局面,逐渐演变为“自媒体、官媒体、新闻媒体”三分天下。随着官媒体和新闻媒体和自媒体的融合,信息传播的速度、力度、广度互动的深度都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新闻的传播确实进入了一个全新的时代。但是,法治新闻的现象仍然是“冷热”两重天。
1、自媒体时代的冷饭
区别于其他新闻,法治新闻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同人没有生病的时候不会去医院一般,没有司法需求的老百姓不会主动关注与自身无关的法治新闻。
即便是在热火朝天的微博、微信、知乎等自媒体平台,即便是营销号挖空心思的在已生效法律文书里寻找能刺激人们阅读欲望的情节,标题党绞尽脑汁炮制标题,都无济于事。在自媒体时代,民众对于日常的法治新闻多是冷眼旁观。即便是在敏感案事件较为集中的省份或地区,相对于司法机关信息发布的频率和总数而言,日常的法治新闻也是鲜有人问津。
当然,这与法治新闻的发布者的理念和能力有关,有些原本很有价值的工作和精彩的故事,却没有得到更好的制作,却没有在相关的新闻里得应有认同和传播。是要认真反思的问题。
2、舆论热点里的现象级事件
即便日常无人问津的法治新闻,一旦爆出负面舆情或者被网友认同,必然会急速升温,成为热点话题,升上热搜,甚至长时间霸屏,传播速度却是现象级的惊人。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近期而言,比如“有症状返京”“外国人永居条例”“死刑改死缓”“民法典草案相关”等等。都成了热点中的热点。还有一些机关,靠专业来蹭热点,有时候也能达到里程碑式的传播效果。在这些被自媒体广泛追捧的法治新闻里,负面的案事件占有较重的比例。
一方面民众参政意识增强,通过个案表达对公平追求的愿望越来越强烈。另一方面法治新闻发布单位水平层次不齐,关键时候失语或者误操作也为舆论负面走向推波助澜。不容忽视的是,在每一次法治舆论热点事件背后,总能看到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在操作的痕迹。
二、传播理论探讨
1、法治新闻传播的功能
思想认识是决定行为的总开关。法治新闻传播归属于政治传播的范畴,法治新闻传播现代化必然推动政治传播的现代化。中国政治传播的现代化,意味着政治传播不仅服务于国家制度与国家治理的良性互动,还需要有利于国家治理能力的提高。1“服务”和“提高”是传播主要功能,理论上如此,现实中的法治新闻传播也反映出了同样的特征。从正向的看,反映司法机关修复社会关系实现公平正义的事迹被认可,越来越多的违法犯罪行为被预防。从反向的看,司法新闻反映出来的司法机关执法办案的不足得到改正。比如“福建赵宇见义勇为被拘留14天”的案件,在检察机关依法监督下,公安机关撤销之前对赵宇刑事立案,赵宇的行为被认定为见义勇为。
2、传播的模式。关于自媒体时代法治新闻的传播种类,一般分为模式,在媒介技术不断进步和民众参与条件下逐步形成的互动式传播,在融媒体条件下逐步形成的融合式传播,法治新闻信息被充分挖掘而形成的嵌入式传播2。这种划分方法以传播方式的不同进行划分,有一定合理性,但没有站在阅读受众的角度进行分析,只停留在技术合作和手法的讨论,现实指导意义不大。还有人按照节点间的“弱连带”和信息“圈子化”对自媒体的传播模式和传播形态进行研究,虽然能对人有所启发,但并不完全符合法治新闻传播的规律和特征。3
笔者认为,自媒体时代法治新闻的传播种类,应根据受众的特点进行区分。在此背景之下,可以具体分为三种形态,即圈内传播、圈外传播以及社会关系传播。自媒体只所谓称之为自媒体,除了作者可以“随时、随地、随性”发表信息外,更为重要的是读者可以““随时、随地、随性”选择阅读、传播信息。好比开饭店,自媒体经营的作品是特定的,但顾客的兴趣却是有顾客决定的。
在计算机计算能力不断提高的背景下,精准推送、用户画像等等有手段高频率反复使用。久而久之,在不同的自媒体平台会形成不同的具有特定特质的用户。抖音、头条、微信、微博、微信等等,虽然都是自媒体,但他们的用户特质是不尽相同的。即便在同一平台,也会因为特定的兴趣点或者特定时间、特定话题而形成特定的讨论圈、粉丝圈。虽然圈子的受众时刻都在变化,但相对稳定的是,同一自媒体账号下的粉丝,会第一时间看到他关注或者特别关注甚至热门推送的信息。粉丝圈子内的传播就从阅读和评论开始。
关于社会关系传播。美国著名社会心理学家米尔格兰姆( Stanley Milgram) 所提及的六度分隔理论认为: 你和任何一个陌生人之间所间隔的人不会超过六个,即最多通过六个人你就能够认识任何一个陌生人。作为上个世纪末已经离世的心理学家,这种观点显然不能完全揭露自媒体时代的传播规律,但这种传播社会关系传播的方法一直在使用。比如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提出转赞评的要求,大V求助熟人帮忙等等。虽然做法有些老,但就当前的情况而言,却能达到短期实现目的的效果。
三、破解途径
“内容为王”是自媒体时代法治新闻传播的基础,但如何提高内容质量和创作的水平,却很少有普遍适用的方法和答案。对自媒体新闻传播形态的探讨,只是对传播规律研究的一部分,但却是较为核心的一部分。法治新闻的理性表达与自媒体激情澎湃的有机统一,至少还有做以下的探讨:
1、做强圈子传播。圈子是自媒体账号的根据地,粉丝流的巩固和维护,是每一个法治新闻自媒体管理者和运营者必须掌握的基本技能。除了对粉丝进行精准画像之外,更多是要不断提高自身的能力,持之以恒的推送高质量信息。另外,还有反复不停的尝试,最终确定一种比较稳定的风格,增强与粉丝的粘合度。
2、做大圈子外传播。法治新闻运营机构、互联网大V,官方媒体之间有增强线上线下的交流和互动,求同存异,尊重事实,消除误解,达成共识。比如建立自媒体账号联盟,在遵守立法的基础上形成同业行为准则等等。
3、做好社会关系传播。上下级之间的互动是最为直接有效的,但从目前来看,互动理念、互动方式、激励机制、人才储备等等,都严重滞后于客观形势发展的需要,落后的传播理念和人民群众丰富的信息需求之间的矛盾一直存在。
4、做符合百姓盼望的自己。法治新闻传播的“冷熱”两重天,并不仅仅是法治新闻而导致的。一方面,实情决定舆情,司法机关工作的纰漏,必然会导致舆论浪潮的汹涌澎湃。另一方面,思想认识的错误定位,又让人民群众中对法治新闻失去兴趣。新闻只有有人看才有价值,仅仅为了完成任务,创作不出优秀的新闻作品。仅仅为了自己和同事满意,却不一定能换来百姓的认同。这是一个良心活,但一定要相信,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参考文献:
[1]于淑婧 荆学民《自媒体时代的中国政治传播及其治理》刊载于《社会科学》2020年第5期
[2] 刘徐州 陈路坤《法治新闻传播的当代特征》刊载于《新闻与写作》2012年第11期。
[3]代玉梅《自媒体的传播学解读》刊载于《新闻与传播研究》2011年5期
关键词:自媒体;法制新闻;传播途径
法治新闻是媒介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全方位外在反应,法治新闻的传播彰显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媒体在法治报道中传达出的关于立法、司法、守法、以及法律责任等等各方面的信息,影响甚至决定了民众关于国家法治能力和水平的基本认知和总体判断。
一、现状简述
自媒体异军突起,冲击了官媒体和新闻媒体,改变了朝九晚五的信息播报和阅读。法治新闻的“一次传播”、官方媒体一统天下的格局被打破。逐渐被“二次传播”甚至“n次传播”。官媒一家独大的局面,逐渐演变为“自媒体、官媒体、新闻媒体”三分天下。随着官媒体和新闻媒体和自媒体的融合,信息传播的速度、力度、广度互动的深度都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新闻的传播确实进入了一个全新的时代。但是,法治新闻的现象仍然是“冷热”两重天。
1、自媒体时代的冷饭
区别于其他新闻,法治新闻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同人没有生病的时候不会去医院一般,没有司法需求的老百姓不会主动关注与自身无关的法治新闻。
即便是在热火朝天的微博、微信、知乎等自媒体平台,即便是营销号挖空心思的在已生效法律文书里寻找能刺激人们阅读欲望的情节,标题党绞尽脑汁炮制标题,都无济于事。在自媒体时代,民众对于日常的法治新闻多是冷眼旁观。即便是在敏感案事件较为集中的省份或地区,相对于司法机关信息发布的频率和总数而言,日常的法治新闻也是鲜有人问津。
当然,这与法治新闻的发布者的理念和能力有关,有些原本很有价值的工作和精彩的故事,却没有得到更好的制作,却没有在相关的新闻里得应有认同和传播。是要认真反思的问题。
2、舆论热点里的现象级事件
即便日常无人问津的法治新闻,一旦爆出负面舆情或者被网友认同,必然会急速升温,成为热点话题,升上热搜,甚至长时间霸屏,传播速度却是现象级的惊人。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近期而言,比如“有症状返京”“外国人永居条例”“死刑改死缓”“民法典草案相关”等等。都成了热点中的热点。还有一些机关,靠专业来蹭热点,有时候也能达到里程碑式的传播效果。在这些被自媒体广泛追捧的法治新闻里,负面的案事件占有较重的比例。
一方面民众参政意识增强,通过个案表达对公平追求的愿望越来越强烈。另一方面法治新闻发布单位水平层次不齐,关键时候失语或者误操作也为舆论负面走向推波助澜。不容忽视的是,在每一次法治舆论热点事件背后,总能看到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在操作的痕迹。
二、传播理论探讨
1、法治新闻传播的功能
思想认识是决定行为的总开关。法治新闻传播归属于政治传播的范畴,法治新闻传播现代化必然推动政治传播的现代化。中国政治传播的现代化,意味着政治传播不仅服务于国家制度与国家治理的良性互动,还需要有利于国家治理能力的提高。1“服务”和“提高”是传播主要功能,理论上如此,现实中的法治新闻传播也反映出了同样的特征。从正向的看,反映司法机关修复社会关系实现公平正义的事迹被认可,越来越多的违法犯罪行为被预防。从反向的看,司法新闻反映出来的司法机关执法办案的不足得到改正。比如“福建赵宇见义勇为被拘留14天”的案件,在检察机关依法监督下,公安机关撤销之前对赵宇刑事立案,赵宇的行为被认定为见义勇为。
2、传播的模式。关于自媒体时代法治新闻的传播种类,一般分为模式,在媒介技术不断进步和民众参与条件下逐步形成的互动式传播,在融媒体条件下逐步形成的融合式传播,法治新闻信息被充分挖掘而形成的嵌入式传播2。这种划分方法以传播方式的不同进行划分,有一定合理性,但没有站在阅读受众的角度进行分析,只停留在技术合作和手法的讨论,现实指导意义不大。还有人按照节点间的“弱连带”和信息“圈子化”对自媒体的传播模式和传播形态进行研究,虽然能对人有所启发,但并不完全符合法治新闻传播的规律和特征。3
笔者认为,自媒体时代法治新闻的传播种类,应根据受众的特点进行区分。在此背景之下,可以具体分为三种形态,即圈内传播、圈外传播以及社会关系传播。自媒体只所谓称之为自媒体,除了作者可以“随时、随地、随性”发表信息外,更为重要的是读者可以““随时、随地、随性”选择阅读、传播信息。好比开饭店,自媒体经营的作品是特定的,但顾客的兴趣却是有顾客决定的。
在计算机计算能力不断提高的背景下,精准推送、用户画像等等有手段高频率反复使用。久而久之,在不同的自媒体平台会形成不同的具有特定特质的用户。抖音、头条、微信、微博、微信等等,虽然都是自媒体,但他们的用户特质是不尽相同的。即便在同一平台,也会因为特定的兴趣点或者特定时间、特定话题而形成特定的讨论圈、粉丝圈。虽然圈子的受众时刻都在变化,但相对稳定的是,同一自媒体账号下的粉丝,会第一时间看到他关注或者特别关注甚至热门推送的信息。粉丝圈子内的传播就从阅读和评论开始。
关于社会关系传播。美国著名社会心理学家米尔格兰姆( Stanley Milgram) 所提及的六度分隔理论认为: 你和任何一个陌生人之间所间隔的人不会超过六个,即最多通过六个人你就能够认识任何一个陌生人。作为上个世纪末已经离世的心理学家,这种观点显然不能完全揭露自媒体时代的传播规律,但这种传播社会关系传播的方法一直在使用。比如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提出转赞评的要求,大V求助熟人帮忙等等。虽然做法有些老,但就当前的情况而言,却能达到短期实现目的的效果。
三、破解途径
“内容为王”是自媒体时代法治新闻传播的基础,但如何提高内容质量和创作的水平,却很少有普遍适用的方法和答案。对自媒体新闻传播形态的探讨,只是对传播规律研究的一部分,但却是较为核心的一部分。法治新闻的理性表达与自媒体激情澎湃的有机统一,至少还有做以下的探讨:
1、做强圈子传播。圈子是自媒体账号的根据地,粉丝流的巩固和维护,是每一个法治新闻自媒体管理者和运营者必须掌握的基本技能。除了对粉丝进行精准画像之外,更多是要不断提高自身的能力,持之以恒的推送高质量信息。另外,还有反复不停的尝试,最终确定一种比较稳定的风格,增强与粉丝的粘合度。
2、做大圈子外传播。法治新闻运营机构、互联网大V,官方媒体之间有增强线上线下的交流和互动,求同存异,尊重事实,消除误解,达成共识。比如建立自媒体账号联盟,在遵守立法的基础上形成同业行为准则等等。
3、做好社会关系传播。上下级之间的互动是最为直接有效的,但从目前来看,互动理念、互动方式、激励机制、人才储备等等,都严重滞后于客观形势发展的需要,落后的传播理念和人民群众丰富的信息需求之间的矛盾一直存在。
4、做符合百姓盼望的自己。法治新闻传播的“冷熱”两重天,并不仅仅是法治新闻而导致的。一方面,实情决定舆情,司法机关工作的纰漏,必然会导致舆论浪潮的汹涌澎湃。另一方面,思想认识的错误定位,又让人民群众中对法治新闻失去兴趣。新闻只有有人看才有价值,仅仅为了完成任务,创作不出优秀的新闻作品。仅仅为了自己和同事满意,却不一定能换来百姓的认同。这是一个良心活,但一定要相信,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参考文献:
[1]于淑婧 荆学民《自媒体时代的中国政治传播及其治理》刊载于《社会科学》2020年第5期
[2] 刘徐州 陈路坤《法治新闻传播的当代特征》刊载于《新闻与写作》2012年第11期。
[3]代玉梅《自媒体的传播学解读》刊载于《新闻与传播研究》2011年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