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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正确处理政府和社会关系,加快实施政社分开,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社会组织发展迎来了又一个春天。近年来,潜江市社会组织中的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其上下衔接。上下适应,上下渗透的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功能,起到了助推经济、化解矛盾、适时补位的积极作用,成为潜江市经济社会和公益事业发展的主力军。在市经济正在转型,体制改革逐步深入,社会深层治理需求的新形势下,社会组织作为社会构成的第三方,要履行好体制改革进程中承接政府和社会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事项功能,自律是基,诚信是本。笔者通过调研,浅析行业协会作用及自律诚信建设中存在问题和对策。
一、潜江市行业协会基本情况及作用
随着潜江市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经济体制不断健全,公民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热情不断高涨,社会组织从2000年的近100家发展到目前的325家,其中行业协会38家,占全市社会组织的11%。其分布为经济流通协作类6个,建筑房产墙材类3个,养殖种植烹饪类13个,印刷广告装饰类4个,教育类1个,公共服务类4个,其他类7个,会员人数(单位)约3800人(个)。他们以自我完善,奉献社会,优化整合为发展原则,独立于政府和企业之外,为我市社会、经济、科技、公益事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其作用主要体现在:
一是在经济体制深层次改革过程中,自律诚信行业协会具备市场配置的重要作用。
由于我国现行市场经济体制还不成熟,全方位的社会保障制度和公共服务体系未能完全形成,而行业协会通过行业协调能够调整经济领域以及行业内部的各种关系,掌握市场经济信息和运行规律,发挥市场配置作用,让更多的人民群众享受到改革的红利,使社会经济得到发展。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每年帮助外销型企业争取项目资金1000余万元,促进我市外向型经济发展;市龙虾养殖协会推广“虾稻连种”养殖技术,建立了42个养殖基地,面积达15.6万余亩,年创产值达3.3亿元,虾农年人均收入5.4万元。
二是在政府公共服务提供不足时,自律诚信行业协会具有顺应需求的补缺作用。
在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够成熟的前提下,潜江市行业协会通过开展社会活动,提供社会服务,丰富社会公共产品,可以动员社会力量,调配民间资源和力量,整合资产和人才,承载了由政府转移分化出来的社会职能,对政府的工作起到了“拾遗补缺”的作用。该市建筑业协会引导会员企业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主动参与社会建设,承接多项政府重点工程,完成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3100余户,建设保障性住房2800余套;市林业产业协会推进科学化管理、打造优良品牌,实现总产值5亿元,扩大了市绿化面积,为市家具产业的发展提供充实的原材料资源;市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等近10家行业协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致力公益事业,关爱困难群众和留守儿童,自发组织捐赠款物总合300余万元。潜江龙虾产业发展促进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筹措资金800余万元,成功举办“第五届中国湖北潜江龙虾节”。
三是在社会管理创新的新要求下,自律诚信行业协会具有桥梁纽带作用。
社会组织是介于政府与市场之间的第三方,是政府与群众,与社会不可切断的纽带。目前,我国贫富差距、城乡差别也逐渐拉大,行业协会倡导的是信任、平等、协作的社会关系,开展的是互帮互助、社会帮扶、扩大就业等社会公益活动,可以使让部分困难群众得到更多公益性的服务。其次社会组织中的行业协会由于具有“群众性”和“社会性”特征,能够比较客观地反映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并能开展有效的社会活动,使社会变革所淤积的压力得到及时有效的释放;再是由于社会组织中的行业协会是基于认同自愿加入,在组织内部易于协调和沟通,许多使政府耗费心力的难题,在内部通过理性协商便可解决,这有助于形成和扩大社会共识,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二、自律诚信缺失原因分析
《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明确: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逐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强化行业自律,使其真正成为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主体。但是由于我国社会组织,特别是行业协会仍处于发展阶段,多方面原因造成部分行业协会自律诚信的缺失。
一是法人治理结构未落实,自律诚信建设缺乏有力机制。
目前极少数行业协会还没有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自律和内部管理制度,缺乏符合现代法人治理结构要求的管理机制、自律机制和监管机制。有的在召开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员代表大会或对重大问题进行表决时,看似履行了民主程序,实际在履行程序的细节上有很多不规范的地方,甚至有个别行业协会成为利益载体,不能充分发挥维护会员权益和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作用,会员覆盖率较低,凝聚力、影响力和号召力不强;其次是信息不披露,财务不规范,重大事项不报告,在社会公众中无诚信度,自律诚信建设缺乏活力和机制。
二是“政会不分”和“行政化”,自律诚信建设遭遇碰撞。
据调研,少数行业协会都与业务主管部门或挂靠单位没有脱钩,或者说是名义上脱钩而实际上没有脱钩,与业务主管单位有割不断的利益联系,主要表现在,在职工作人员在行业协会兼职或党政领导干部退休后到行业协会任职现象比较突出,行业协会的专业人才和专职人员偏少;其次由于没有实现彻底脱钩断奶,有的行业协会无独立办公场所,与主管部门合署办公,还有的甚至没有单独设立账户(或有独立账户却不用),与政府机关的财务一起合并建账、统收统支,业务主管单位把行业协会作为“自留地”;再是个别业务主管部门以政府职能转移为理由,考虑到自身部门利益,把日常行政工作甚至是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也转移到行业协会中,将政府授予的行政管理职能转化为协会的有偿服务,形成行政审批与有偿服务、行政权力与经济利益交织,在这种状况下,极少数行业协会成为主管部门的的第二“办事处”,变相收费的“二传手”,损害了企业和群众利益,致使行业协会无公信力。 三是经费不足和缺乏公益担当,自律诚信意识欠缺。
极个别行业协会缺乏活动资金,资金来源主要是会员缴纳的会费,政府资助,社会捐赠,服务性收入或者其他合法收入。目前,极个别行业协会活动资金极为有限,由于会费收取不易甚至不收取会费,又缺乏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活动开展完全依赖于政府每年下拨的工作经费。由于资金缺乏,工作无法开展,会员流失严重,作用无法体现,形成无资金——无作为——无吸引力的恶性循环。极个别行业协会缺乏公益担当,未经物价部门许可,不经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制定行业价格,要求会员单位执行协会制定的统一服务收费标准,扰乱市场程序、破坏公平竞争,损害消费者利益,失去了民众信任。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同时,《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中将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作为十项改革任务之一,充分说明社会组织的现状和作用已经引起国务院的高度重视。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行业协会自律诚信建设,增强其发展实力,培养他们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更好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
——加快完善法律法规是基础。
我国现行的社会组织管理的主要法规依据是《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0号令)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第251号令),均为1998年9月颁布实施,迄今已有16年,其管理理念和方式与经济社会条件下的蓬勃进步的社会需求不匹配,与深化体制改革进程中赋予社会组织的新功能不适应,在国家层面必须尽快修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省、市层面出台相关《实施细则》和《加快社会组织规范发展的意见》等,将自律诚信建设列为重点章节,置于法理之中,作为能够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重要依据,推进社会组织,特别是行业协会健康发展。
——引入竞争机制是关键。
《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明确要“探索一业多会,引入竞争机制”,这给社会组织,特别是行业协会培育管理指明了方向,也给行业协会带来了危机感。党的十八大以后,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我省也出台了《意见》和附则,我市也即将出台相关文件,政府事务性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已经向社会力量转移,行业协会将成为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一支“接力棒”。行业协会要在经济体制深层次改革中立足,谋求发展壮大,赢得政府购买服务和社会信任,自律诚信是必须认可条件。要加快行业协会自律诚信建设,引入竞争是关键路径选择。
一是宽进。降低社会组织准入门槛,业务主管部门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不再审查同意,实行民政部门直接登记。在条件成熟情况下,对其他类社会组织亦可实现直接登记,开放社会组织,特别是行业协会竞争渠道。
二是适度。在开放竞争渠道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各类行业的实际,以行业从业单位(会员)总数或行业经济总量为标准,以防止无序竞争为量化,按20%-25%比例确定行业协会“一业多会”数量,改变一个行业仅一个协会,行业协会无竞争对手的现状,让自律诚信的行业协会在市场竞争和购买服务中脱颖而出,使自律诚信成为优胜劣汰的“丛林法则”。
三是引导。要加快出台《关于培育发展和规范社会组织发展的意见》、《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意见》和《社会力量购买服务资质评估办法》等规范性和引导性文件,建立和完善行业协会自律诚信建设和购买服务的资格、质效、评估体系和市场机制,以竞争为导向调动自律诚信主动性,真正实践好“将适合市场化方式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交由具备条件、信誉良好的社会组织、机构和企业承担”要求,充分激发行业协会自律诚信,参与市场竞争活力。
——创新监管培育方式是推力
一要创新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开展以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为核心的自律诚信建设载体,明确3A以上自律诚信社会组织可以优先承接政府转移职能、优先购买社会服务、优先获得财政资金和公共资金补助,激发自律诚信的动力。
二要探索建立社会组织信用体系。以社会组织的主体准入信息、活动行为信息和主体退出信息为依据,根据社会组织自律诚信建设确定守信社会组织,警示社会组织,失信社会组织、严重失信社会组织四类信用等级,配套形成自律诚信建设的“环节链”,建立行业协会失信惩戒和“黑名单”信用管理制度,让自律诚信行业协会优先得到税收、贷款等实惠,营造自律诚信环境。
三是推进行业协会去行政化改革。要按照政社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分类推进行业协会在职能、机构、人员、财务、办公场所等方面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逐渐分离,解决好党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在行业协会中兼职的问题,实行行业协会党组织的“应建必建”,以行业协会党组织建设助推自律诚信建设。要尊重行业协会法人主体地位,促进依法独立开展活动,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推动行业协会优秀人才参政议政,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和财务管理制度,建设自律诚信的宽松氛围,使绝大多数社会组织能够承担政府转移职能,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真正成为政府的合作伙伴、为潜江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一、潜江市行业协会基本情况及作用
随着潜江市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经济体制不断健全,公民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热情不断高涨,社会组织从2000年的近100家发展到目前的325家,其中行业协会38家,占全市社会组织的11%。其分布为经济流通协作类6个,建筑房产墙材类3个,养殖种植烹饪类13个,印刷广告装饰类4个,教育类1个,公共服务类4个,其他类7个,会员人数(单位)约3800人(个)。他们以自我完善,奉献社会,优化整合为发展原则,独立于政府和企业之外,为我市社会、经济、科技、公益事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其作用主要体现在:
一是在经济体制深层次改革过程中,自律诚信行业协会具备市场配置的重要作用。
由于我国现行市场经济体制还不成熟,全方位的社会保障制度和公共服务体系未能完全形成,而行业协会通过行业协调能够调整经济领域以及行业内部的各种关系,掌握市场经济信息和运行规律,发挥市场配置作用,让更多的人民群众享受到改革的红利,使社会经济得到发展。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每年帮助外销型企业争取项目资金1000余万元,促进我市外向型经济发展;市龙虾养殖协会推广“虾稻连种”养殖技术,建立了42个养殖基地,面积达15.6万余亩,年创产值达3.3亿元,虾农年人均收入5.4万元。
二是在政府公共服务提供不足时,自律诚信行业协会具有顺应需求的补缺作用。
在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够成熟的前提下,潜江市行业协会通过开展社会活动,提供社会服务,丰富社会公共产品,可以动员社会力量,调配民间资源和力量,整合资产和人才,承载了由政府转移分化出来的社会职能,对政府的工作起到了“拾遗补缺”的作用。该市建筑业协会引导会员企业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主动参与社会建设,承接多项政府重点工程,完成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3100余户,建设保障性住房2800余套;市林业产业协会推进科学化管理、打造优良品牌,实现总产值5亿元,扩大了市绿化面积,为市家具产业的发展提供充实的原材料资源;市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等近10家行业协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致力公益事业,关爱困难群众和留守儿童,自发组织捐赠款物总合300余万元。潜江龙虾产业发展促进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筹措资金800余万元,成功举办“第五届中国湖北潜江龙虾节”。
三是在社会管理创新的新要求下,自律诚信行业协会具有桥梁纽带作用。
社会组织是介于政府与市场之间的第三方,是政府与群众,与社会不可切断的纽带。目前,我国贫富差距、城乡差别也逐渐拉大,行业协会倡导的是信任、平等、协作的社会关系,开展的是互帮互助、社会帮扶、扩大就业等社会公益活动,可以使让部分困难群众得到更多公益性的服务。其次社会组织中的行业协会由于具有“群众性”和“社会性”特征,能够比较客观地反映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并能开展有效的社会活动,使社会变革所淤积的压力得到及时有效的释放;再是由于社会组织中的行业协会是基于认同自愿加入,在组织内部易于协调和沟通,许多使政府耗费心力的难题,在内部通过理性协商便可解决,这有助于形成和扩大社会共识,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二、自律诚信缺失原因分析
《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明确: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逐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强化行业自律,使其真正成为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主体。但是由于我国社会组织,特别是行业协会仍处于发展阶段,多方面原因造成部分行业协会自律诚信的缺失。
一是法人治理结构未落实,自律诚信建设缺乏有力机制。
目前极少数行业协会还没有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自律和内部管理制度,缺乏符合现代法人治理结构要求的管理机制、自律机制和监管机制。有的在召开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员代表大会或对重大问题进行表决时,看似履行了民主程序,实际在履行程序的细节上有很多不规范的地方,甚至有个别行业协会成为利益载体,不能充分发挥维护会员权益和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作用,会员覆盖率较低,凝聚力、影响力和号召力不强;其次是信息不披露,财务不规范,重大事项不报告,在社会公众中无诚信度,自律诚信建设缺乏活力和机制。
二是“政会不分”和“行政化”,自律诚信建设遭遇碰撞。
据调研,少数行业协会都与业务主管部门或挂靠单位没有脱钩,或者说是名义上脱钩而实际上没有脱钩,与业务主管单位有割不断的利益联系,主要表现在,在职工作人员在行业协会兼职或党政领导干部退休后到行业协会任职现象比较突出,行业协会的专业人才和专职人员偏少;其次由于没有实现彻底脱钩断奶,有的行业协会无独立办公场所,与主管部门合署办公,还有的甚至没有单独设立账户(或有独立账户却不用),与政府机关的财务一起合并建账、统收统支,业务主管单位把行业协会作为“自留地”;再是个别业务主管部门以政府职能转移为理由,考虑到自身部门利益,把日常行政工作甚至是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也转移到行业协会中,将政府授予的行政管理职能转化为协会的有偿服务,形成行政审批与有偿服务、行政权力与经济利益交织,在这种状况下,极少数行业协会成为主管部门的的第二“办事处”,变相收费的“二传手”,损害了企业和群众利益,致使行业协会无公信力。 三是经费不足和缺乏公益担当,自律诚信意识欠缺。
极个别行业协会缺乏活动资金,资金来源主要是会员缴纳的会费,政府资助,社会捐赠,服务性收入或者其他合法收入。目前,极个别行业协会活动资金极为有限,由于会费收取不易甚至不收取会费,又缺乏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活动开展完全依赖于政府每年下拨的工作经费。由于资金缺乏,工作无法开展,会员流失严重,作用无法体现,形成无资金——无作为——无吸引力的恶性循环。极个别行业协会缺乏公益担当,未经物价部门许可,不经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制定行业价格,要求会员单位执行协会制定的统一服务收费标准,扰乱市场程序、破坏公平竞争,损害消费者利益,失去了民众信任。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同时,《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中将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作为十项改革任务之一,充分说明社会组织的现状和作用已经引起国务院的高度重视。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行业协会自律诚信建设,增强其发展实力,培养他们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更好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
——加快完善法律法规是基础。
我国现行的社会组织管理的主要法规依据是《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0号令)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第251号令),均为1998年9月颁布实施,迄今已有16年,其管理理念和方式与经济社会条件下的蓬勃进步的社会需求不匹配,与深化体制改革进程中赋予社会组织的新功能不适应,在国家层面必须尽快修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省、市层面出台相关《实施细则》和《加快社会组织规范发展的意见》等,将自律诚信建设列为重点章节,置于法理之中,作为能够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重要依据,推进社会组织,特别是行业协会健康发展。
——引入竞争机制是关键。
《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明确要“探索一业多会,引入竞争机制”,这给社会组织,特别是行业协会培育管理指明了方向,也给行业协会带来了危机感。党的十八大以后,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我省也出台了《意见》和附则,我市也即将出台相关文件,政府事务性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已经向社会力量转移,行业协会将成为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一支“接力棒”。行业协会要在经济体制深层次改革中立足,谋求发展壮大,赢得政府购买服务和社会信任,自律诚信是必须认可条件。要加快行业协会自律诚信建设,引入竞争是关键路径选择。
一是宽进。降低社会组织准入门槛,业务主管部门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不再审查同意,实行民政部门直接登记。在条件成熟情况下,对其他类社会组织亦可实现直接登记,开放社会组织,特别是行业协会竞争渠道。
二是适度。在开放竞争渠道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各类行业的实际,以行业从业单位(会员)总数或行业经济总量为标准,以防止无序竞争为量化,按20%-25%比例确定行业协会“一业多会”数量,改变一个行业仅一个协会,行业协会无竞争对手的现状,让自律诚信的行业协会在市场竞争和购买服务中脱颖而出,使自律诚信成为优胜劣汰的“丛林法则”。
三是引导。要加快出台《关于培育发展和规范社会组织发展的意见》、《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意见》和《社会力量购买服务资质评估办法》等规范性和引导性文件,建立和完善行业协会自律诚信建设和购买服务的资格、质效、评估体系和市场机制,以竞争为导向调动自律诚信主动性,真正实践好“将适合市场化方式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交由具备条件、信誉良好的社会组织、机构和企业承担”要求,充分激发行业协会自律诚信,参与市场竞争活力。
——创新监管培育方式是推力
一要创新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开展以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为核心的自律诚信建设载体,明确3A以上自律诚信社会组织可以优先承接政府转移职能、优先购买社会服务、优先获得财政资金和公共资金补助,激发自律诚信的动力。
二要探索建立社会组织信用体系。以社会组织的主体准入信息、活动行为信息和主体退出信息为依据,根据社会组织自律诚信建设确定守信社会组织,警示社会组织,失信社会组织、严重失信社会组织四类信用等级,配套形成自律诚信建设的“环节链”,建立行业协会失信惩戒和“黑名单”信用管理制度,让自律诚信行业协会优先得到税收、贷款等实惠,营造自律诚信环境。
三是推进行业协会去行政化改革。要按照政社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分类推进行业协会在职能、机构、人员、财务、办公场所等方面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逐渐分离,解决好党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在行业协会中兼职的问题,实行行业协会党组织的“应建必建”,以行业协会党组织建设助推自律诚信建设。要尊重行业协会法人主体地位,促进依法独立开展活动,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推动行业协会优秀人才参政议政,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和财务管理制度,建设自律诚信的宽松氛围,使绝大多数社会组织能够承担政府转移职能,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真正成为政府的合作伙伴、为潜江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