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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地震发生后,救灾工作已经逐渐由救援转向重建,与重建有关的法律问题也就日渐浮出水面。在全面分析地震所导致的建筑物毁损灭失的法律后果的基础上,运用法律手段重塑新的法律关系,以促进灾后建筑物重建,是需要法律人士认真思考并尽快作出解答的一个具有实践意义的法学理论问题。笔者认为,中国固有法律中有关“典权之重建修缮权”相关传统习惯,可以为我们今后解决灾后建筑物重建及重塑有关法律关系,提供一个可资借鉴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