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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妇女口述史是女性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让女人自己说话”,通过女性自己的声音,讲述女性自己的历史感受。以女性的视角,考察历史的足迹。不论是缠足,还是反缠足,她们没有自己选择的权力,她们要受到男性婚姻观和男性审美意识的控制,缠足难,不缠足也难,缠缠放放,都真实地投射出那个时代的影子。
【关键词】近代女性 缠足 口述
由于传统思想伦理道德的束缚,近代女性仍然生活在等级制度男尊女卑的阴影中,有着浓厚的传统性。另一方面,在社会变革中对妇女提出“解放”的呼声中,近代女性的自我意识主体及群体意识开始复苏。随着近代社会的变革,女性的发展、女性的近代化、女性权利逐步加以重视,女性社会地位也在逐步提高。通过对《让女人自己说话》系列20世纪中国妇女口述史查阅,可以窥探近代女性的社会习俗。本文着重探讨缠足过程中女性所扮演的社会角色和角色的变化,“让女人自己说话”,通过女性自己的口述,以缠足、放足为例,讲述女人的历史感受,更能佐证近代社会中国变革、社会发展、社会近代化的某些面相。
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影响民众社会生活最深刻的东西,且与女性生活至关重要的社会习俗为缠足。曾风行封建社会千余年,尤以明清两代为盛。女童自幼必须缠足,而且越小越好。缠足是父权制社会对女性的禁锢与束缚,不仅在身体上,而且在精神上。在缠足的习俗化过程中,始终隐含着对女性改造的特征,1914年出生的湖南省资兴人谭爱芝在回忆自己最初的缠足过程时说:“我5岁那年,我妈妈拿来缠脚带给我缠脚,当时把我的脚折弯捆紧时,用一双特制的缠脚鞋穿着,十分疼痛,痛得我大哭大闹,不肯缠。我妈妈便喊来几个人帮忙,变捆边说:‘死妹子,不要哭,缠足却是规矩,女人不缠脚就没女人像……’”缠足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强化了男女性别,男尊女卑,更有利于父权封建等级制度的稳固。女性应该主内,通过缠足,达到禁锢、束缚女性的目的。“我妈妈的脚第二小,她的脚可以在小菜碟里转圈。她们长年累月几乎不出门,有时到菜园里摘点菜,主要时间是在灶屋(厨房)里度过的。她们做饭时要搬条凳子放在灶锅边。双脚跪在凳子上炒菜,因脚小站久了是十分吃亏(累)。平时在家里走路也是十分缓慢,走起打转,有时还走一步退两步。所以根本干不了重活,如挑水,种菜这些事,都是由我丈夫去做。女的就是在家里、洗浆修补,生儿育女,做饭。家里的钱主要是男人管理,大多数女人不认识钱,更不会用钱。因此,家庭购物用钱都是男人的事。”缠足对于女人自由、身体束缚可想而知。1909年出生的河南开封人兰理氏,一生居住在开封市鼓楼街,从小裹脚,“小时候,裹脚那时候吧,大家都叫裹脚,”她自己讲:“鼓楼街离龙亭多近(约一公里路)!我长这么大,都八十多岁了。也没有去过龙亭。前些时候我给俺外孙女说我都没有出过龙亭,按外孙婿领着我去啦。为啥没上过?小时候裹脚,裹得脚疼的呀,走不动!”缠足弱化了女性对于土地权利的意识,是妇女经济地位低下的表现。裹脚必然会造成女性行走艰难,裹脚的女性不需要。也很难长时间的行走。
在奉行“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封建社会,士理所当然成为民间社会最为理想“良婿”之选。而许多士大夫文人对缠足极尽赞美讴歌,甚至出现了许多赞美小脚的文章,论著小脚经文人一赞扬,在传统文化中演变成妇德与审美与一体,成为士择偶的首要条件。不缠足就会面临“大脚寻不出婆家”的境况。“那寻个婆子家敢要她?人家都是小脚,她是个大脚。”这是迫使年幼的女童接受缠足的关键因素。给女儿缠足,体现了母亲的妇德。“那时人们都认为养闺女脚要紧”,女儿的脚缠着小,人家都赞扬,是母亲的十二分的光荣,反之,女儿的脚缠得不小,人家就会见笑,是母亲的过失,母亲的责任,“闺女的脚包得不好,说明当妈的没有当好,没有功劳。”妇德也是母亲为女儿缠足的动力。同时,缠足也寄托了家长对女儿的愿望。“那时都兴小脚。脚大了就不敢见人。好脸,脚大,寻不着婆家。脸差点,脚小,也能寻个好婆家。”河南人渭县人刘玉莲说到给女儿缠足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与婚姻有着奠大的关系。
结婚之后人们的焦点也是足。“去媳妇先看脚,谁家媳妇脚小,谁家媳妇就好。新媳妇一出门,大家首先看的就是脚。”小脚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可见一斑,“我们的邻居孟大嫂两口子很好。可就是脚大,他婆婆一提起自己的媳妇就气呼呼的说:‘我们家娶了老母猪。’因为脚大,婆婆竟说她是“老母猪”,她男人也说:‘俺老婆人大,两只脚也大,好像老母猪,穿个红鞋也不好看。小脚为处于依附性生存状况中的女性提供了获得身份和地位的途径,也说明了缠足与婚姻紧密联系在一起。直到民国初年,北京说媒的媒人,皆以天足女子无人聘娶,甚至老大多无问名者,实受天足之影响。故有女之家,无论品貌如何,先将两只脚襄得整整齐齐,才不至于误在家中。缠足与婚姻的密切关系结合引发了民众缠足的从众心理,从而推动了这项行为的习俗化,缠足变作是常态,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民国年间,1911年出生的河南省淮阳人彭林颂描述当时社会的缠足情况说:“那时候。谁都得是小脚。老年人出来,老太太,我的奶奶,我的妈都是小脚,一代传一代,都是裹得小脚。”“不是一个人,是女的都是那样。”
缠足开始的年龄一般是3岁到8岁之间,无论刚开始时如何疼痛难忍,缠足者都必须忍受,直到缠成。对于年幼的女童来说,都是强迫性的。后来的老年人在口述历史中,基本众口一词:“谁愿意裹呀!疼成那样,谁都不愿意裹,不裹不中。不记事(懂事)时候,是妈裹啦,记事了,是自己裹啦。”缠足严重损害了女性的身体健康,缠足是主要将除大脚趾外的所有脚趾都用缠脚布裹紧,缠在脚掌下,然后穿上特制的鞋子,缠足给女性身体带来的痛苦是不言而喻。1909年出生的山东省文登人许淑凤老人回忆自己缠足经历时说:“包脚真是难受,痛得要命。走都没法走,都是我妈妈背我上厕所,我两只脚的小脚趾全部烂掉了,现在我每只脚只有四个脚趾头。”真实地道出了缠足女性身体戕害所带来的痛苦。1915年出生的陕西米脂县冯大娘受民国废除缠足运动的影响,没有缠足,从另外一个角度阐述了她对当时缠足妇女的看法:“那阵女人站不住,站不住往下倒,不能够像咱们这会站,或者靠着什么东西,不会站,脚那么一点点,把人缠成残废了。”
放足运动开始于戊戌运动。从长远的视角来看,放足解放了女性的身体,也给女性的精神思想带来了一定的改观,是促使女性从传统走向近代化的一个重要的举措。但是,对于缠足女性而言。放足的过程也是痛苦的,放足从身体上和精神上忍受着巨大的痛苦。如同缠足需要适应的过程,缠足女性也需要适应放足的过程。1904年出生的河南渭县人刘玉莲说:“我都九十岁了,可缠有几十年了,现在还是裹着的,不裹就是走不好,缠着才能 走好,缠着脚也不冷。”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放足并不是对已经习惯缠足的妇女的身体解放,放足的意义体现干还没有经历缠足的女子。1915年出生于河南许昌的郭增莲描述自己放足的过程:“不缠脚了,把裹脚(布)去了,就干脆走不成了路,脚可痛!”道出了缠足妇女在放足过程中遭受的身体痛苦。
对于缠足成习的女性来说,缠足不仅仅是一种生活方式,更是一种精神信仰。1909年的河南开封兰李氏口述时说:“一直到老冯——冯玉祥来了叫放脚,市里头不行啊,有警察,见(每)天来家里查。那时候,女警察有时候查到厕所里,一天几遍查,一天几遍搜,裹不成了,不裹啦,随便长吧——直都是裹裹放放,放放裹裹……”女性缠足的自觉性说明了已经完成适应了父权制的礼教观念。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女性把缠足看成习以为常,约定成俗,甚至是一种迷信,促使女性自身去坚决维护缠足。女性的自觉维护也说明了缠足女深受之毒害,这种小脚观念已经是根深蒂固,女性见放脚的来了到处躲躲藏藏,更是反映了这条千年的裹脚布在废缠足初期遭遇到了多大的阻力和排斥。同时也衍射出了政府机构采取了强硬且侮辱性质的手段迫使女性放足。“如果你要是不放足,把那裹脚布搭在脖子上游街,害怕呀!”1902年出生的河南人陈秀珍大致也相同:“我长到12岁了,春天放脚啦……我一下子跑到俺庙里藏。就那也不中,把我找出来了……给我撒开,撇开给我抖了抖,叫俺爹挂到脖子里头去游行……”
即使当时各地兴起的学校,开始招收女学生,对于天足的态度也是有所顾忌的。1917年出生在河南省濮阳县人刘大姐在口述历史中回忆当时在学校总的放足情形时讲:“那时候都叫‘改组派’,它(教会学校)一套措施手段,天天使热水洗,最好使羊血洗,洗一次就行了。那时候(学校里)就我最小,她们都比我大。大革命以后上国立学校,学校里头也都是大鞋裹着小脚,不缠脚恐怕将来找不到婆家。这我们五六个都是缠不成了,所以就不缠了。学校不允许缠,她们偷偷的缠,所以穿个大鞋,在里面缠着,半缠半放。”家庭对于女学生的缠足态度也不同,“这在我家也是两派,我妈支持我,我妈去过安徽,去过东北,她说那里的妇女都不缠足,就咱这一片缠,所以我们不缠了。我奶奶、姑姑是一派。说是两个大板脚,顶门子(家里不用上门,用脚顶住了,嫁不出去的意思)吧,看以后到哪里找婆家。”可见,放足与否的关键是婚姻,连女学生刚开始也不敢放足,有所忌讳怕是寻不着婆家。
在缠足习俗近代化蜕变中,缠足女性一方面承受着身体束缚带来的不便,另一方面又要承受各种舆论带来的压力,她们在缠足时已经是受害者,在放足时也是受害者,处干进退维谷的两难境地。
缠足陋习由来已久,缠足是行为发生在女性身上,却是男性中心社会和男性审美意识的一个极端的符号,它不仅意味着女性对男性需要的绝对服从,也是女性生活乃至审美观念被男性中心社会扭曲的一个典型的象征。缠足,浓缩了千百年来无数女人缠足的辛苦,但她们多半也是放足的身体力行者,这是她们不同于以前的新鲜感受。从她们的切身体验中,我们看到传统社会认同的自觉程度,也看到了她们对时代变迁的反应和应对,缠足艰难,放足艰难,缠缠放放,都真实地投射时代的影子。
【关键词】近代女性 缠足 口述
由于传统思想伦理道德的束缚,近代女性仍然生活在等级制度男尊女卑的阴影中,有着浓厚的传统性。另一方面,在社会变革中对妇女提出“解放”的呼声中,近代女性的自我意识主体及群体意识开始复苏。随着近代社会的变革,女性的发展、女性的近代化、女性权利逐步加以重视,女性社会地位也在逐步提高。通过对《让女人自己说话》系列20世纪中国妇女口述史查阅,可以窥探近代女性的社会习俗。本文着重探讨缠足过程中女性所扮演的社会角色和角色的变化,“让女人自己说话”,通过女性自己的口述,以缠足、放足为例,讲述女人的历史感受,更能佐证近代社会中国变革、社会发展、社会近代化的某些面相。
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影响民众社会生活最深刻的东西,且与女性生活至关重要的社会习俗为缠足。曾风行封建社会千余年,尤以明清两代为盛。女童自幼必须缠足,而且越小越好。缠足是父权制社会对女性的禁锢与束缚,不仅在身体上,而且在精神上。在缠足的习俗化过程中,始终隐含着对女性改造的特征,1914年出生的湖南省资兴人谭爱芝在回忆自己最初的缠足过程时说:“我5岁那年,我妈妈拿来缠脚带给我缠脚,当时把我的脚折弯捆紧时,用一双特制的缠脚鞋穿着,十分疼痛,痛得我大哭大闹,不肯缠。我妈妈便喊来几个人帮忙,变捆边说:‘死妹子,不要哭,缠足却是规矩,女人不缠脚就没女人像……’”缠足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强化了男女性别,男尊女卑,更有利于父权封建等级制度的稳固。女性应该主内,通过缠足,达到禁锢、束缚女性的目的。“我妈妈的脚第二小,她的脚可以在小菜碟里转圈。她们长年累月几乎不出门,有时到菜园里摘点菜,主要时间是在灶屋(厨房)里度过的。她们做饭时要搬条凳子放在灶锅边。双脚跪在凳子上炒菜,因脚小站久了是十分吃亏(累)。平时在家里走路也是十分缓慢,走起打转,有时还走一步退两步。所以根本干不了重活,如挑水,种菜这些事,都是由我丈夫去做。女的就是在家里、洗浆修补,生儿育女,做饭。家里的钱主要是男人管理,大多数女人不认识钱,更不会用钱。因此,家庭购物用钱都是男人的事。”缠足对于女人自由、身体束缚可想而知。1909年出生的河南开封人兰理氏,一生居住在开封市鼓楼街,从小裹脚,“小时候,裹脚那时候吧,大家都叫裹脚,”她自己讲:“鼓楼街离龙亭多近(约一公里路)!我长这么大,都八十多岁了。也没有去过龙亭。前些时候我给俺外孙女说我都没有出过龙亭,按外孙婿领着我去啦。为啥没上过?小时候裹脚,裹得脚疼的呀,走不动!”缠足弱化了女性对于土地权利的意识,是妇女经济地位低下的表现。裹脚必然会造成女性行走艰难,裹脚的女性不需要。也很难长时间的行走。
在奉行“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封建社会,士理所当然成为民间社会最为理想“良婿”之选。而许多士大夫文人对缠足极尽赞美讴歌,甚至出现了许多赞美小脚的文章,论著小脚经文人一赞扬,在传统文化中演变成妇德与审美与一体,成为士择偶的首要条件。不缠足就会面临“大脚寻不出婆家”的境况。“那寻个婆子家敢要她?人家都是小脚,她是个大脚。”这是迫使年幼的女童接受缠足的关键因素。给女儿缠足,体现了母亲的妇德。“那时人们都认为养闺女脚要紧”,女儿的脚缠着小,人家都赞扬,是母亲的十二分的光荣,反之,女儿的脚缠得不小,人家就会见笑,是母亲的过失,母亲的责任,“闺女的脚包得不好,说明当妈的没有当好,没有功劳。”妇德也是母亲为女儿缠足的动力。同时,缠足也寄托了家长对女儿的愿望。“那时都兴小脚。脚大了就不敢见人。好脸,脚大,寻不着婆家。脸差点,脚小,也能寻个好婆家。”河南人渭县人刘玉莲说到给女儿缠足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与婚姻有着奠大的关系。
结婚之后人们的焦点也是足。“去媳妇先看脚,谁家媳妇脚小,谁家媳妇就好。新媳妇一出门,大家首先看的就是脚。”小脚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可见一斑,“我们的邻居孟大嫂两口子很好。可就是脚大,他婆婆一提起自己的媳妇就气呼呼的说:‘我们家娶了老母猪。’因为脚大,婆婆竟说她是“老母猪”,她男人也说:‘俺老婆人大,两只脚也大,好像老母猪,穿个红鞋也不好看。小脚为处于依附性生存状况中的女性提供了获得身份和地位的途径,也说明了缠足与婚姻紧密联系在一起。直到民国初年,北京说媒的媒人,皆以天足女子无人聘娶,甚至老大多无问名者,实受天足之影响。故有女之家,无论品貌如何,先将两只脚襄得整整齐齐,才不至于误在家中。缠足与婚姻的密切关系结合引发了民众缠足的从众心理,从而推动了这项行为的习俗化,缠足变作是常态,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民国年间,1911年出生的河南省淮阳人彭林颂描述当时社会的缠足情况说:“那时候。谁都得是小脚。老年人出来,老太太,我的奶奶,我的妈都是小脚,一代传一代,都是裹得小脚。”“不是一个人,是女的都是那样。”
缠足开始的年龄一般是3岁到8岁之间,无论刚开始时如何疼痛难忍,缠足者都必须忍受,直到缠成。对于年幼的女童来说,都是强迫性的。后来的老年人在口述历史中,基本众口一词:“谁愿意裹呀!疼成那样,谁都不愿意裹,不裹不中。不记事(懂事)时候,是妈裹啦,记事了,是自己裹啦。”缠足严重损害了女性的身体健康,缠足是主要将除大脚趾外的所有脚趾都用缠脚布裹紧,缠在脚掌下,然后穿上特制的鞋子,缠足给女性身体带来的痛苦是不言而喻。1909年出生的山东省文登人许淑凤老人回忆自己缠足经历时说:“包脚真是难受,痛得要命。走都没法走,都是我妈妈背我上厕所,我两只脚的小脚趾全部烂掉了,现在我每只脚只有四个脚趾头。”真实地道出了缠足女性身体戕害所带来的痛苦。1915年出生的陕西米脂县冯大娘受民国废除缠足运动的影响,没有缠足,从另外一个角度阐述了她对当时缠足妇女的看法:“那阵女人站不住,站不住往下倒,不能够像咱们这会站,或者靠着什么东西,不会站,脚那么一点点,把人缠成残废了。”
放足运动开始于戊戌运动。从长远的视角来看,放足解放了女性的身体,也给女性的精神思想带来了一定的改观,是促使女性从传统走向近代化的一个重要的举措。但是,对于缠足女性而言。放足的过程也是痛苦的,放足从身体上和精神上忍受着巨大的痛苦。如同缠足需要适应的过程,缠足女性也需要适应放足的过程。1904年出生的河南渭县人刘玉莲说:“我都九十岁了,可缠有几十年了,现在还是裹着的,不裹就是走不好,缠着才能 走好,缠着脚也不冷。”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放足并不是对已经习惯缠足的妇女的身体解放,放足的意义体现干还没有经历缠足的女子。1915年出生于河南许昌的郭增莲描述自己放足的过程:“不缠脚了,把裹脚(布)去了,就干脆走不成了路,脚可痛!”道出了缠足妇女在放足过程中遭受的身体痛苦。
对于缠足成习的女性来说,缠足不仅仅是一种生活方式,更是一种精神信仰。1909年的河南开封兰李氏口述时说:“一直到老冯——冯玉祥来了叫放脚,市里头不行啊,有警察,见(每)天来家里查。那时候,女警察有时候查到厕所里,一天几遍查,一天几遍搜,裹不成了,不裹啦,随便长吧——直都是裹裹放放,放放裹裹……”女性缠足的自觉性说明了已经完成适应了父权制的礼教观念。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女性把缠足看成习以为常,约定成俗,甚至是一种迷信,促使女性自身去坚决维护缠足。女性的自觉维护也说明了缠足女深受之毒害,这种小脚观念已经是根深蒂固,女性见放脚的来了到处躲躲藏藏,更是反映了这条千年的裹脚布在废缠足初期遭遇到了多大的阻力和排斥。同时也衍射出了政府机构采取了强硬且侮辱性质的手段迫使女性放足。“如果你要是不放足,把那裹脚布搭在脖子上游街,害怕呀!”1902年出生的河南人陈秀珍大致也相同:“我长到12岁了,春天放脚啦……我一下子跑到俺庙里藏。就那也不中,把我找出来了……给我撒开,撇开给我抖了抖,叫俺爹挂到脖子里头去游行……”
即使当时各地兴起的学校,开始招收女学生,对于天足的态度也是有所顾忌的。1917年出生在河南省濮阳县人刘大姐在口述历史中回忆当时在学校总的放足情形时讲:“那时候都叫‘改组派’,它(教会学校)一套措施手段,天天使热水洗,最好使羊血洗,洗一次就行了。那时候(学校里)就我最小,她们都比我大。大革命以后上国立学校,学校里头也都是大鞋裹着小脚,不缠脚恐怕将来找不到婆家。这我们五六个都是缠不成了,所以就不缠了。学校不允许缠,她们偷偷的缠,所以穿个大鞋,在里面缠着,半缠半放。”家庭对于女学生的缠足态度也不同,“这在我家也是两派,我妈支持我,我妈去过安徽,去过东北,她说那里的妇女都不缠足,就咱这一片缠,所以我们不缠了。我奶奶、姑姑是一派。说是两个大板脚,顶门子(家里不用上门,用脚顶住了,嫁不出去的意思)吧,看以后到哪里找婆家。”可见,放足与否的关键是婚姻,连女学生刚开始也不敢放足,有所忌讳怕是寻不着婆家。
在缠足习俗近代化蜕变中,缠足女性一方面承受着身体束缚带来的不便,另一方面又要承受各种舆论带来的压力,她们在缠足时已经是受害者,在放足时也是受害者,处干进退维谷的两难境地。
缠足陋习由来已久,缠足是行为发生在女性身上,却是男性中心社会和男性审美意识的一个极端的符号,它不仅意味着女性对男性需要的绝对服从,也是女性生活乃至审美观念被男性中心社会扭曲的一个典型的象征。缠足,浓缩了千百年来无数女人缠足的辛苦,但她们多半也是放足的身体力行者,这是她们不同于以前的新鲜感受。从她们的切身体验中,我们看到传统社会认同的自觉程度,也看到了她们对时代变迁的反应和应对,缠足艰难,放足艰难,缠缠放放,都真实地投射时代的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