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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政文[2018]110号2018年5月28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按照《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开展涉及著名商标制度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法[2018] 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涉及著名商标制度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豫政法[2018] 3号)要求,在全市开展涉及著名商标制度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