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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还没有一种严格意义上的股票期权制度,也没有解决如何制定基于股票期权的最优激励约束合同的理论问题。文章对传统薪酬制度的激励机制和股票期权制度的激励机制进行了对比研究。然后利用博弈论的基本原理构造导入股票期权的商业银行经理人激励约束机制。研究表明,基于股票期权的薪酬制度优于传统固定薪酬制度和经营者年薪制;引入股票期权制度后在激励约束机制的相互制衡作用、以及银行股东和经理人在个人效用最大化条件下,可以达成最优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