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灯新规尴尬“点刹车”民众期盼新规制定更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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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一部“最严交规”,近来掀起空前争议;一个“暂停处罚”,同样引起无数感慨。透过一场众声喧哗的“闯黄灯”是非之争,人们看到了一个社会沉甸甸的民意分量和相关部门回应民意的态度变化。
  善法重教化而非惩处。新交规的出台以及带来的广泛争议,事实上已引发国民对公共安全的空前重视。这是一个重要的节点,也是一次难得的安全、法制和生命教育契机。多一些争议、多一些“拍砖”不是坏事,这样或许能让更多驾驶人牢记接近路口应减速而非抢行,让广大交通参与者熟悉法规、适应法规、自觉遵守法规,让更多人懂得尊重和珍爱生命。
  “闯黄灯扣6分”新规从出台伊始就屡遭吐槽,其间交管部门为其一次次地“打补丁”,但最终没能弥补其“先天不足”,最终落得暂缓推行的“命运”。民众和专家认为,暂缓新规执行是尊重民意的表现,期盼今后推行新规能更严谨,更“接地气”。
  黄灯新规难推行 有人欢喜有人忧
  “黄灯新规都是被‘中国式过马路’等马路陋习给逼出来的。”这是新交规实施后许多网民的观点。同时也有人认为,黄灯新规是在变相鼓励“中国式过马路”。
  事实真是这样么?记者1月7日在安徽合肥街头观察发现,“中国式过马路”的现象真是不少。特别是在车道黄灯亮起时,许多人就已经迫不及待地走到人行横道上。疾驰而过的车辆不得不使劲鸣笛,最外侧的车辆还被迫变道。
  记者随机询问了一位参与“中国式过马路”的阿姨对于黄灯新规的看法。她说:“这个规定当然好啰!我们是行人,在车辆面前就是弱者,当然要保护我们。”
  黄灯新规也广受“守法”行人的支持。在北京天安门西侧的中山公园门口,一位骑自行车的大爷指着马路对面的路口告诉记者,他骑车经过路口时,一辆抢黄灯的小轿车差点就和他迎面撞上了。“幸亏我刹住了,现在想想就后怕。我看这个新交规挺好的,不然我们行人的安全谁来保障?”
  而在驾驶人看来,闯黄灯罚6分处罚力度太大,害得他们开起车来,“手冒冷汗,腿打颤”。
  北京天安门东侧路口执勤的交通协管员告诉记者,新规出台后,在这个路口闯黄灯的少了,但黄灯亮后急刹停在线外的却明显增多。
  在天安门广场西侧路上,一位正在候客的出租车司机称“开车这活儿不好干”。“长安街红绿灯多,以前看见黄灯就赶紧给油加速抢过去,现在看见灯,不管黄灯绿灯,怎么着也得带点刹车,两次12分就罚完了,罚不起啊!”
  多数城市均未实行 交警称“罚得有道理”
  记者采访了解到,在黄灯新规暂缓执行前,大多数城市也并未按规定严格实施闯黄处罚。据知情人士透露,北京市城区绝大多数红绿灯均未安装频闪、倒秒计时等装置,一定程度上给驾驶人判断黄灯造成困扰。而路口电子眼抓拍设备也未调试,因此不能对“闯黄”拍照。
  合肥市多名司机也向记者表示,他们这几天都不小心闯了黄灯,但是并未查到自己的违章记录。安徽省淮南市一位交警告诉记者,目前新规几乎还只是在纸面上。因为除信号灯和电子眼设备需要调整外,新规还需要颁布实施细则,以及安徽省的实施办法。
  “因此我们在实际处理时还比较难掌握尺度,一般以批评教育为主。但是如果有因抢黄而导致的交通事故,我们还是会根据路口录像处理的。”这位交警对记者说。
  记者采访一线交警时,他们一致认为黄灯新规“罚得有道理”。一位来自安徽的刘警官告诉记者,黄灯新规颁布之前,大多数驾驶人都将原本预警减速停车的黄灯当成了“绿灯快结束了赶紧加速冲过去”的信号。
  “我们在路面上经常看到:黄灯一闪,很多车辆都开足马力像离弦箭一样“嗖”地冲过去。这种故意加速的驾驶习惯非常危险。因为黄灯最多也就闪烁几秒钟,车辆通过路口时已经变成了红灯。由于抢黄导致的恶性交通事故,真是经常发生。”刘警官告诉记者。
  “现在公安部的新规刚刚颁布,路面信号系统肯定要进行调整以适应新规。大家请相信,新规的颁布并不是为了故意为难驾驶人,而是让大家更加安全地出行。”刘警官说。
  立法不严谨 黄灯新规“短命”难避免
  《新京报》观点:“暂不处罚”,说明治理“闯黄灯”摔倒在不尊重民意上,由此得到的启示应该是,让民意参与讨论,让“闯黄灯”的定性和处罚细则与法律法规实现有效对接,让相关执法行为更好地满足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需要。这种公共讨论本身,也有利于形成良好的汽车文明和安全精神。
  《法制晚报》观点:这一次,公安部对民意的倾听更加认真、反应更加迅捷,与此同时,没有过多考虑自己的所谓“面子问题”,而是从民意出发,敢于否定自己刚刚出台的规定,这种踏实的办事方式和麻利的应对态度都应该获得更多的掌声。
  《新华网》观点:对“黄灯”的效用争议依旧不绝于耳,对“仓促”暂停处罚损伤法规威严的议论随之而至,但,一个重要的社会共识是:在民意面前,政府部门表现出引人注目的虚心和尊重。在“黄灯”的变化闪烁之间,民意顺畅直达的“绿灯”格外醒目。小小信号灯,折射出当代公众对公共事务决策的参与热情,也映照出社会政治文明的显著进步。
  中国新闻网评论表示,此举表面上看是从善如流尊重民意,却怎么也脱不了朝令夕改的嫌疑,让机动车驾驶员无所适从。从中可以看到法规制定和实施是多么随意,如此法律法规何谈权威,管理部门何谈公信?
  某律师表示,虽然说明公安部已意识到对处罚规定所作的调研不够,但整个事件对法律的公信力、权威性、严肃性是有冲击的。作为法律而言,一旦制定,就要令行禁止。
  “此次政策制定一是没有广泛征求意见,二是缺乏专家论证。”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对记者说。他认为,各部委员在制定关于民众切身利益重大决策时,应该在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再做决策。
  “制定法规不仅要考虑到规则是否合理,还要考虑到是否有可操作性。”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王锡锌表示:黄灯新规的出台,一是缺乏以人为本的精神,没有考虑交通参与者的处境;二是实际操作也很难,难以提供相应监控设备,缺乏跟进措施,而且很有可能增加路口拥堵,增加追尾事故发生率。
  他认为,黄灯法规出台时“太糙”:既没有硬软件配套,仓促出台的各种解释也难以自圆其说。“相关部门制定各种各样的社会管理政策,不能简单依法就够,必须科学合理有效,体现以人为本的考虑。”
  安徽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梅笑冬认为,黄灯新规出台过于仓促,缺少舆论铺垫。
  梅笑冬表示,虽然交管部门出台这条规定的初衷是为了扭转驾驶人将黄灯看成加速灯的陋习,给群众一个更加安全的交通环境,但是交管部门没有考虑到驾驶习惯是长期养成的,而驾驶人又有着“黄灯是缓冲时段”的刻板印象。规定出台之初,交管部门既没有充分沟通民意,也没有向公众阐释新规的必要性,面对公众质疑时只能是“四处补漏”,甚至“自相矛盾”。
  “法规的出台是严肃而神圣的,它的一字一句都关系到很多人的切身利益。有关部门应该吸取这次的教训,立法时慎之又慎地进行听证、征询、试行等程序,保证法规一出台就是严谨有效的铁律。”梅笑冬说。
  众多网友在热议的同时,各种调侃也随之而来,图为网友改编的儿歌(见下图)。
  @很老张老师:“闯黄灯暂不处罚,以教育为主!”这是今天的最新消息!朝令夕改何时休?是命令就执行!习惯成自然!出台时不经全面论证,出来后又迟迟不执行!这叫神马?!
  @桥梁厂篮球队:黄灯法则的朝令夕改,让大家迅速了解了黄灯的意义,重新审视了自己的开车习惯。这个远比处罚的价值更大。
  @周宗辉:[公安部“撞猪”、专家媒体“撞树”!]闯黄灯处罚规定实行不足6天,今日终被紧急暂停。公安部的“撞猪”,让此前为新规叫好的专家媒体集体“撞树”了。
  (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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