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村镇规划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政府十分重视村镇规划建设工作,把加强村镇规划建设放在建设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位置来抓。本文分析了如何加强村镇模式规划编制,加强村镇新农村建设。
关键词:村镇规划;城乡结合;编制管理
中图分类号:S618文献标识码: A
一、村镇规划编制管理的要求
1、统筹协调的规划管理新体制是促进城乡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宏伟战略目标的必然要求只有统筹兼顾才能实现科学发展,而统筹兼顾必然内在地要求政府注重规划在村镇建设进程中的公共政策功能和统筹村镇发展的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的“顶层设计”作用。因此,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因地制宜地根据实际情况规划新农村建设,构建城乡一体的规划管理体制,促进村镇规划管理从观念到体制的根本性变革。
2、城乡统筹的规划管理新体制是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推进以城带乡、全面发展的制度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新农村建设成效明显,但由于长期受限于城乡二元壁垒,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成效低,造成农村发展严重滞后于城市,并成为制约我国大部分地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主要因素。城乡一体规划就成为统筹城乡发展的关键环节。这必然要求现行规划管理体制能够灵活适应城镇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3、城乡统筹的规划管理新体制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内在要求,我国现行《城乡规划法》将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纳入规划体系,加强对村镇建设的规划引导和控制。当前,摆在政府面前的一项紧迫任务就是发挥行政主导作用,理顺城市与乡村的规划管理关系、完善规划权力运行机制,规范、约束县市规划管理部门和乡镇政府的规划权力,建立城乡统筹的法治化村镇规划管理体制,尽快实现从直接管理经济向主要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提供城乡均等化的规划管理、规划服务等基本公共产品和服务职能的转换。
二、加强村镇规划编制管理措施[1]
1、体制规划的目标
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和“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的规划编制、实施管理原则,在推进法治政府、服务政府建设和村民自治制度建设过程中,发挥规划的统筹协调和空间资源配置作用,基本形成层级清晰、治理有效的村镇规划决策和实施监管体系,基本形成完备的村镇规划法律与标准体系,初步构建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相适应的城乡一体的空间规划管治制度框架。
2、体制规划的原则
①县市和乡镇两级政府应当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要求,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关注弱势群体的利益诉求,摆脱农村改革中存在的受益层面精英化的倾向,规划设计人员要增加对农村生活的了解和对农民群众利益的尊重,让农民参与规划。政府在组织编制、审批村镇规划时,要着重厘清城乡一体化发展中的复杂关系,调动不同利益群体的积极性,实现政府主张与民意相结合。
②乡镇政府和农村基层组织规划职能适应性强,要围绕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建设目标,依托农村集体经济力量和外部力量,通过盘活农村建设用地使其享受增值效益,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为城市发展提供新的物质空间;依靠城市资金和技术支持,建设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最终实现以规划和市场力量促进城乡土地资源优化配置的目标。
③充分利用当前乡镇政府机构精简,由管理型向服务型政府职能转变的契机,疏理、整合不同部门行使的村镇规划职能,机构和职能设置都要服从于加强规划管理秩序的要求。
④政府要按照城乡统筹的要求解决好村镇规划布局平衡问题,统筹安排村镇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解决好区域性基础设施布局平衡问题。综合当地人口、交通、经济结构、自然条件等因素,使村庄布点与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相衔接,做到功能齐全,布局合理,既顺应时代发展趋势,又保护好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
3、体制规划的任务
①加强省级规划管理部门的综合协调功能,设立重点进行统筹规划的部门城乡统筹处;在乡镇设立规划管理所,具体负责村镇规划的编制组织和实施监督,改变乡镇政府规划管理机构虚置和职责不清的状态;在行政村设立农民规划督察员,负责向政府规划部门反馈信息,督促规划实施。逐步建立上下对口一致,分工明确,灵活高效的四级村镇规划管理组织,取代现行城乡分割的管理体制。
②城乡统筹规划管理权力配置应当坚持集中与分散相结合。要按照一级政府、一级规划、一级事权的要求,建立层级有序的规划管理体系,合理划分各级政府的规划权能和责任,特别要强化省级规划部门统筹协调村镇规划体系运行的职能,加强对规划全过程的领导和调控,要赋予村民自治组织参与村庄规划的权能。鉴于规划引领发展的着力点在于保障空间结构优化目标的实现,不要急于改变现行的多部门执行体制。要明确规划、国土资源、农业等部门之间的规划职能范围,强化分工合作和沟通协调,组织落实村镇规划。
③建立完善的村镇建设规划决策机制,进一步扩大公众参与,严把规划审批关;要严格公示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规划事项,通过科学、民主决策提高规划的公众认同度,使规划编制、实施体现村镇特点;要设立由政府规划管理部门、村庄精英和村民代表共同组成的规划监察机构,劝阻、制止农村违法占地建设等行为;要强化人大代表对规划的监督检查,强化乡镇政府及县市规划部门对村镇规划的实施指导、监督,强化村民自治组织的内部监督,形成决策与执行既相对分离又协调高效的规划运行体制和机制。
4、体制规划的保障
①继续修订和编制村镇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性规划制度体系,推动规划工作全面进入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新阶段;同时强化监督措施。
②发挥村镇规划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龙头作用,使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由外部意志逐步变为村镇的内生机制和需求,关键在于领导。各级政府都要树立城乡统筹发展的观念,把村镇规划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由一把手亲自抓,发挥规划在村镇建设中的战略导向作用。通过规划的宣传和实施,让公众在思想上接受规划,在行动上遵守规划,使之从村镇基础设施改善中体会到规划带来的现实好处。
③建立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村镇规划;建立精简高效的规划管理机构,科学界定规划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职能,及时解决村镇规划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完善规划问责制度,保障城乡统筹的村镇规划管理机制运行顺畅;依托农村各类合作组织组织、引导村民参与集体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有效降低规划编制和实施中的交易成本。
④规划要实现引领村镇空间发展的职能,除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外,必须以队伍建设为抓手,在县乡政府和农村基层组织中开展学习型规划管理队伍建设:一抓业务培训,定期召開基层管理人员规划业务技能培训班,侧重技术指导,辅以规划管理知识;二抓挂职锻炼,定期组织分管规划建设的村委会干部和村民规划协管员到县市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挂职锻炼;三抓学习调研,定期组织基层规划管理人员到先进地区学习交流,积累城乡统筹发展的实际经验,提升管理水平。
5、加强资金支持
推进村镇一体化建设,加强规划对公共财政投资的科学引导,统筹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的财政投入,促进县域、镇域内基础设施的共享共建;通过改革消除体制上的障碍,将目前由各部门分散管理的村镇建设资金集中使用,多渠道、多途径解决部分农村基础设施极度短缺的难题。各级政府要依法将村镇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规划编制和管理经费充足到位,保障规划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建立激励机制,多方筹措建设资金,逐步形成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以政府投入为主,其它项目在政府引导下实现公众参与与市场手段相结合的多元化、可持续的建设资金投入机制等。[2]
参考文献
[1]孟旭光.规划是有机统一的整体系统[N].中国国土资源报,2008
[2]李兵弟.城乡统筹规划:制度构建与政策思考[J].城市规划,2010
关键词:村镇规划;城乡结合;编制管理
中图分类号:S618文献标识码: A
一、村镇规划编制管理的要求
1、统筹协调的规划管理新体制是促进城乡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宏伟战略目标的必然要求只有统筹兼顾才能实现科学发展,而统筹兼顾必然内在地要求政府注重规划在村镇建设进程中的公共政策功能和统筹村镇发展的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的“顶层设计”作用。因此,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因地制宜地根据实际情况规划新农村建设,构建城乡一体的规划管理体制,促进村镇规划管理从观念到体制的根本性变革。
2、城乡统筹的规划管理新体制是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推进以城带乡、全面发展的制度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新农村建设成效明显,但由于长期受限于城乡二元壁垒,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成效低,造成农村发展严重滞后于城市,并成为制约我国大部分地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主要因素。城乡一体规划就成为统筹城乡发展的关键环节。这必然要求现行规划管理体制能够灵活适应城镇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3、城乡统筹的规划管理新体制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内在要求,我国现行《城乡规划法》将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纳入规划体系,加强对村镇建设的规划引导和控制。当前,摆在政府面前的一项紧迫任务就是发挥行政主导作用,理顺城市与乡村的规划管理关系、完善规划权力运行机制,规范、约束县市规划管理部门和乡镇政府的规划权力,建立城乡统筹的法治化村镇规划管理体制,尽快实现从直接管理经济向主要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提供城乡均等化的规划管理、规划服务等基本公共产品和服务职能的转换。
二、加强村镇规划编制管理措施[1]
1、体制规划的目标
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和“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的规划编制、实施管理原则,在推进法治政府、服务政府建设和村民自治制度建设过程中,发挥规划的统筹协调和空间资源配置作用,基本形成层级清晰、治理有效的村镇规划决策和实施监管体系,基本形成完备的村镇规划法律与标准体系,初步构建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相适应的城乡一体的空间规划管治制度框架。
2、体制规划的原则
①县市和乡镇两级政府应当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要求,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关注弱势群体的利益诉求,摆脱农村改革中存在的受益层面精英化的倾向,规划设计人员要增加对农村生活的了解和对农民群众利益的尊重,让农民参与规划。政府在组织编制、审批村镇规划时,要着重厘清城乡一体化发展中的复杂关系,调动不同利益群体的积极性,实现政府主张与民意相结合。
②乡镇政府和农村基层组织规划职能适应性强,要围绕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建设目标,依托农村集体经济力量和外部力量,通过盘活农村建设用地使其享受增值效益,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为城市发展提供新的物质空间;依靠城市资金和技术支持,建设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最终实现以规划和市场力量促进城乡土地资源优化配置的目标。
③充分利用当前乡镇政府机构精简,由管理型向服务型政府职能转变的契机,疏理、整合不同部门行使的村镇规划职能,机构和职能设置都要服从于加强规划管理秩序的要求。
④政府要按照城乡统筹的要求解决好村镇规划布局平衡问题,统筹安排村镇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解决好区域性基础设施布局平衡问题。综合当地人口、交通、经济结构、自然条件等因素,使村庄布点与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相衔接,做到功能齐全,布局合理,既顺应时代发展趋势,又保护好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
3、体制规划的任务
①加强省级规划管理部门的综合协调功能,设立重点进行统筹规划的部门城乡统筹处;在乡镇设立规划管理所,具体负责村镇规划的编制组织和实施监督,改变乡镇政府规划管理机构虚置和职责不清的状态;在行政村设立农民规划督察员,负责向政府规划部门反馈信息,督促规划实施。逐步建立上下对口一致,分工明确,灵活高效的四级村镇规划管理组织,取代现行城乡分割的管理体制。
②城乡统筹规划管理权力配置应当坚持集中与分散相结合。要按照一级政府、一级规划、一级事权的要求,建立层级有序的规划管理体系,合理划分各级政府的规划权能和责任,特别要强化省级规划部门统筹协调村镇规划体系运行的职能,加强对规划全过程的领导和调控,要赋予村民自治组织参与村庄规划的权能。鉴于规划引领发展的着力点在于保障空间结构优化目标的实现,不要急于改变现行的多部门执行体制。要明确规划、国土资源、农业等部门之间的规划职能范围,强化分工合作和沟通协调,组织落实村镇规划。
③建立完善的村镇建设规划决策机制,进一步扩大公众参与,严把规划审批关;要严格公示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规划事项,通过科学、民主决策提高规划的公众认同度,使规划编制、实施体现村镇特点;要设立由政府规划管理部门、村庄精英和村民代表共同组成的规划监察机构,劝阻、制止农村违法占地建设等行为;要强化人大代表对规划的监督检查,强化乡镇政府及县市规划部门对村镇规划的实施指导、监督,强化村民自治组织的内部监督,形成决策与执行既相对分离又协调高效的规划运行体制和机制。
4、体制规划的保障
①继续修订和编制村镇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性规划制度体系,推动规划工作全面进入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新阶段;同时强化监督措施。
②发挥村镇规划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龙头作用,使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由外部意志逐步变为村镇的内生机制和需求,关键在于领导。各级政府都要树立城乡统筹发展的观念,把村镇规划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由一把手亲自抓,发挥规划在村镇建设中的战略导向作用。通过规划的宣传和实施,让公众在思想上接受规划,在行动上遵守规划,使之从村镇基础设施改善中体会到规划带来的现实好处。
③建立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村镇规划;建立精简高效的规划管理机构,科学界定规划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职能,及时解决村镇规划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完善规划问责制度,保障城乡统筹的村镇规划管理机制运行顺畅;依托农村各类合作组织组织、引导村民参与集体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有效降低规划编制和实施中的交易成本。
④规划要实现引领村镇空间发展的职能,除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外,必须以队伍建设为抓手,在县乡政府和农村基层组织中开展学习型规划管理队伍建设:一抓业务培训,定期召開基层管理人员规划业务技能培训班,侧重技术指导,辅以规划管理知识;二抓挂职锻炼,定期组织分管规划建设的村委会干部和村民规划协管员到县市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挂职锻炼;三抓学习调研,定期组织基层规划管理人员到先进地区学习交流,积累城乡统筹发展的实际经验,提升管理水平。
5、加强资金支持
推进村镇一体化建设,加强规划对公共财政投资的科学引导,统筹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的财政投入,促进县域、镇域内基础设施的共享共建;通过改革消除体制上的障碍,将目前由各部门分散管理的村镇建设资金集中使用,多渠道、多途径解决部分农村基础设施极度短缺的难题。各级政府要依法将村镇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规划编制和管理经费充足到位,保障规划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建立激励机制,多方筹措建设资金,逐步形成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以政府投入为主,其它项目在政府引导下实现公众参与与市场手段相结合的多元化、可持续的建设资金投入机制等。[2]
参考文献
[1]孟旭光.规划是有机统一的整体系统[N].中国国土资源报,2008
[2]李兵弟.城乡统筹规划:制度构建与政策思考[J].城市规划,2010